夙夜想起自己居住了十六年的家,那是栋昏暗发霉的七层筒子楼,位于b市郊区某个阴暗潮湿的小巷子尽头,紧挨着两排低矮的平房。
这种无厘头的规划是有原因的,那些平房原本是b市国营起重机配件厂厂房,昔日也曾经机器轰鸣、人声鼎沸、热闹喧嚣。现在厂子早已解体,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断壁残垣的厂房,周围则陆陆续续鼓起高低错落的民宅。
而那栋筒子楼就是起重机配件厂在最辉煌年代盖建的家属楼,以极低廉的价格卖给内部职工,令他们雀跃不已。现在却只留给人以英雄末路、美人迟暮的苍凉感,无奈地见证着这个城市日新月异的变迁。
当初夙夜的父母选择买这里的二手房,主要是考虑价格比较便宜。
所谓物有所值,既然便宜,当然会有许多不趁人意的地方。
譬如物业有名无实,楼道里长年累月堆积着家家户户破烂不堪、偏偏又舍不得丢弃的各种杂物,进出都很不方便。
布满霉斑、鼓胀开裂的墙皮随时会脱落,一不留神就会被砸到,顶着一头一脸的灰土。
混凝土楼梯由于磨损得太厉害,坑坑洼洼的,每次上楼都得小心翼翼、打起十二分精神,避免崴到脚……
夙夜家住在顶层的701室,典型的冬凉夏暖,偶尔还会渗水漏雨,所以墙角总是布满赭褐色的霉斑,纵横交错、层层叠叠,宛若太过详细的区域分布地图。泛黄的墙壁常常黏贴着尚未来得及清理的苍蝇、蚊子尸骸,拖曳出肮脏恶心的一道道血渍。
隔壁邻居本来是起重机配件厂的镗床工,下岗后靠在街边支着简易棚卖卤味为生。这也是整层楼苍蝇蚊子泛滥的罪魁祸首,要知道,这里可是七楼,老弱病残的飞虫是上不来的,身强力壮的也未必有兴趣成群结队练习攀高。
可是,由于卤味的吸引,苍蝇们总是杀光一拨又来一拨,前赴后继、生生不息。
和他家做邻居的悲剧还不止如此,每天凌晨两三点钟,男女主人就会爬起来,乒乒乓乓的剁鸡、剁肉、剁猪手、剁猪肘子、剁鸡腿、剁鸡爪……所以左邻右舍就遭了秧。
当然会有人大声的怒骂,当当当敲着暖气管表示抗议,于是整栋楼的人都被惊醒了,局部战争迅速扩散成全面战争。
孩子响亮清脆的啼哭、老人声嘶力竭的咳嗽、男人粗声粗气的吼叫、女人唧唧喳喳的嚷嚷……做卤肉的彪悍女主人因为睡眠不足,常年红肿着眼角,总会不甘示弱地扯着高亢的嗓门回骂。
这种情况下还能安心睡觉的,肯定是非人类。
夙夜血糖偏低,心脏也不太好,每次在沉睡中被吵醒,都觉得非常痛苦。
破旧的楼板,不只是隔音差,隔壁那口也不知道翻来覆去熬了多少遍汤底的大铁锅,飘出陈皮、八角、肉桂、茴香等混杂在一起的浓稠味道,蹭蹭蹭从墙缝里钻进来,简直能把人熏晕。
不过,即使是这样,夙夜也从没有因此抱怨过,甚至暗暗庆幸能和他们成为邻居。
逢年过节,女主人都会打发儿子送来一盘卤味,夙夜每次都吃得很香,恨不得啃掉自己的手指头。
对他来说,肉食是很奢侈很美味的东西,平日里是吃不到的。
“爸爸,你绝对不能把他留下来!你想想,连警察都被那个贱女人骗了,他居然能怀疑到她!虽说是恶有恶报,可是他才十七岁,怎么会有那么深沉的心机?实在是太可怕了!
大哥的葬礼上,他连一滴眼泪都没流。李晓舒那个贱女人即使再可恶,也是他妈妈,她就那么死了,他连点反应都没有。除了冷血我实在想不出别的形容词!这种人怎么能留在我们夙家?!”
身后的门里,姑姑的嗓门一声高过一声,中间偶尔夹杂着姑丈张鼎轩委婉低沉的劝阻:“夙娅,你别太激动……夙娅,你冷静点……夙娅,好好跟爸爸说话……”
但都淹没在姑姑滔滔不绝的愤懑话语中,他们并不介意会被夙夜听到,也是,谁还会在乎他的感受呢?
这里是位于t城郊区的夙家豪宅——夙夜祖父夙博罕的家,大得不像话,也漂亮得不像话,连工人们看起来都矜持而高贵,衣着整洁、一丝不苟,令人望而生畏。
但夙夜不喜欢这里,一点都不喜欢,他也希望能欺骗自己,这只是场梦,明天醒来,一切都会恢复原样。爸爸没有被杀,妈妈也没有死去。
他不介意过苦日子,不介意没有肉吃,不介意总是穿短了一大截的校服被同学们嘲笑,不介意因为拖欠书本费被老师罚站……
他只希望,那两个人即使不快乐,也能好好活着。
“……李晓舒跟大哥在一起,就是妄想着能一步登天,嫁进我们夙家。幸亏爸爸看穿她,将他们逐出家门。所谓有其母必有其子,夙夜年纪不大,心机却重,简直跟他妈一样可怕!爸爸,你瞧着他可怜,资助他点钱好了,可是绝对不能收留他!”
夙夜抿紧嘴唇,听着应该被他叫做“姑姑”的女人无端地指摘自己,依旧面无表情地遥望前方。
正是夕阳无限美好的时刻,黛青色的远山含着一轮红彤彤的落日,如锦似缎的炫彩云霞横陈天际,鼻端飘进泥土、青草的味道以及淡淡的花香,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撒满了碎金,罩上层柔和的灿金色。
模模糊糊的视野中,依稀看见一道人影,自远处悠悠然走来。
渐渐近了,是个长身玉立、英气逼人的男孩子,双手插在裤袋里,迈着散漫自在的步子,意态闲适。
由于逆光的缘故,夙夜不得不微眯起眼睛。
首先映入眼中的,是利落生猛的短碎发,在金灿灿的斜阳中,闪烁着自然纯正的黑亮色泽。白色运动套装,找不到一丝褶皱。白色阿迪达斯运动鞋,亮白得刺眼。整个人干净得炫目。
夙夜下意识想藏起双脚——或者,干脆把自个儿藏起来?
他也穿着运动鞋——花了十元钱在路边摊买的,破了个洞,还起了毛边,看起来灰突突的,很脏。更不必说身上褪了色、短了一大截的校服。
十六岁的年纪,就算表面装作毫不在乎,其实自尊心也是很强的,再没有比自惭形秽更令人懊恼的。
“你就是夙夜?”少年直直走到夙夜面前,微微歪着头,目光自上而下,将他从头到脚梭巡了一圈。
☆、3|一 初见(2)
少年外形相当英挺俊朗,五官轮廓深邃而鲜明,象是刀削斧凿出来似的,浓黑的剑眉、晶亮如寒星的眼睛,鼻梁挺而直,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显而易见是酷爱室外运动的阳光型少年。肩膀很宽,腰细腿长,活脱脱的衣架子,身上透出股务须言喻的矜傲华贵,气势迫人。
鲜明的存在感、眼睛里隐藏的淡淡讥诮,都令人很不舒服,所以夙夜没应声。
并不在意他的冷淡,少年扬唇笑了笑,颇为友善地伸出只手,“以后要一起生活了,认识一下,我是欧宇辰,比你大一岁。”
欧宇辰——夙夜听说过这个名字,不止一次。
十七年前,爸爸被爱情冲昏了头脑,执意要和父母离异、初中都没毕业就在酒吧里做歌手、还比他整整大五岁的妈妈结婚,气得爷爷将他逐出家门。
爸爸还是太单纯了,十几岁就出来讨生活,妈妈当然不可能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清纯无辜。
事实上,无论是否她的本意,社会的大染缸早已把她从身体到思想都锻造得很成熟。毋庸置疑,和爸爸比起来,她是个相当有心机的女人。她深深懂得“普天之下,没有能赢得了儿女的父母”这句话。
爷爷只有一双儿女,妈妈认定,只要熬得住,生下夙家的子孙,登堂入室是迟早的事。
她万万没料到,爷爷在商场上素来强势,对待儿女时,也绝不肯退让半步。
十二年前,他将欧宇辰带回夙家。
他的目的很明确,姑姑已经为他诞下外孙女,他要亲自培养这个孩子成为自己的继承人,将来入赘夙家。
妈妈开始还把夙夜当做筹码,以为爷爷再怎样狠心,也不会不认自己的孙子,不会把偌大家业交给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但夙夜十六岁了,夙家的人还是完全当他不存在。
妈妈的耐性,在日复一日的柴米油盐中,其实早已经消耗殆尽,过惯了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她并不适应为□□为人母的角色。
而爸爸做了二十来年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从来只会花钱不会赚钱,抛开夙家大少爷的光环,在生活上根本就是低能加弱智。
显而易见,只有爱情没有面包的日子并不好过,何况妈妈嫁给他本来也不是为了爱情。
她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常常跟丈夫大吵大闹,甚至渐渐开始夜不归宿,直到发生后来的惨剧。
至于他们为什么不离婚,估计妈妈心中还残存着一线希望吧,万一爷爷回心转意呢?
在妈妈口中,欧宇辰是骗子、小偷、强盗、恶魔……妈妈从来不吝啬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他。
夙夜对爷爷的家业没兴趣,也没在意过这个人。
但既然爷爷能选中他,肯定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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