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洛毅森嘴角直抽,“请不要在工薪阶层面前炫富!”
“炫富?”
听口气,沈绍显然没有意识到他的贫富观念错的多么离谱,洛毅森顿觉身心疲惫。无可奈何地问:“你给我打电话到底干什么?”
“我饿了。”
洛毅森囧囧然反问:“你饿了给我打电话是什么意思?我是说请你吃饭,可也要挑个时间吧。”
“现在很好。”
“大哥,我要开会!”
“我可以等。”
洛毅森一拳头砸在枕头上,“沈绍,咱俩不熟吧?凭什么我要跑大半个城市去请你吃饭?”
“你答应过。”沈绍说的理所当然。
洛毅森哭不得、笑不得:“说吧,你到底什么事?你不是那么无聊的人,肯定找我有事。”
不知道哪句话戳中了沈绍的肺管子,他沉默了片刻,冷声问道:“你死在金穗大厦的朋友,叫什么?”
洛毅森心里一紧,回道:“嘉良。”
“我见过他。单独谈了二十分钟。”
等等!沈绍怎么会单独跟嘉良谈了二十分钟?这不科学!不等洛毅森追问,沈绍自顾自地说:“事实上,第一次遇到闹鬼的就是嘉良。我看得出,你不知道这件事。”
“不对啊。”洛毅森纳闷地说,“今天我跟警卫老李谈过,他说第一次遇到闹鬼的是个小警卫。”
“也对。那时候嘉良和警卫在一起。”沈绍的口气总是那么不冷不热,基本上没什么情绪起伏,“如果您想知道具体情况,来找我吧。只限今晚,过时不候。”
卧槽,大哥你不能直接挂我电话啊!
且不论沈绍说的情况是真是假,洛毅森后知后觉的发现,沈绍对自己似乎有股子毫无道理的执着。为什么?自己哪里引起他的注意了?还是说,这人另有图谋?
思及至此,洛毅森的脑子嗡了一声!
本不想去的洛毅森就这么来了兴趣,想要探探沈绍的底细。于是,拿了外衣跑去公孙锦的办公室请假。
这时候,褚铮和蓝景阳都在公孙锦的办公室。洛毅森敲门进去,看到褚铮,大大方方打了招呼。褚铮也不见外,拍着洛毅森的肩膀,拍的特别顺手。
俩人寒暄的几句,洛毅森便跟三人说了沈绍提供的线索,并说明沈绍这人忒难伺候,过了今晚怕是再难让他开口。他想请两个小时的假,快去快回。临走前能不能问问,关于抢劫案的资料什么时候能到手?
公孙锦把笔记本电脑转过去,对着洛毅森,“传过来了,你要现在看?”
洛毅森瞠目结舌!一科的办事效率,真是……
抓紧时间看资料之前,洛毅森说了,“谁都别走。我一边看一边给你们解释。”
他之所以要看走私案的资料并不是因为案件本身。而是,疯了一个犯人不正常。另外一点,引起洛毅森注意的是:疯的不止一个。
“我看过建鑫公司那些事故的详细资料。事故中工人死伤姑且不算,一个年轻力壮的老爷们疯了这一点值得注意。所以,我想综合两边的资料做个对比分析。啊,出来了。”
洛毅森已经看到疯的那个走私贩的资料,又拿出自己的U盘,打开里面存储的建鑫公司事故资料。两个疯者的资料并列在一起,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气。
这时候,另外三人都围在他身边,细看对比资料。
户籍情况、家庭情况等等都在上面。褚铮蹙蹙眉,说:“这两个人都是来自T省Q市的一个小县城。巧合?”
公孙锦也是有些狐疑,他看了看蓝景阳,“你怎么想?”
“应该不是巧合。”蓝景阳严肃地说,“你们仔细看医生给的精神鉴定。”
两名疯者的身体情况非常好,也无家族遗传病史。而根据医生给出的鉴定来看,这两个人都是被吓疯的。
建鑫工人被吓疯是去年年底的事;走私贩被吓疯是本月的事。期间相隔了十一个月。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原因。相同的是:两个人都来自同一个地方,最后得了同一种病。巧合吗?反正在场的四个人都不信。
洛毅森说:“建鑫公司那个工人出事的时候,还有个人被烧伤,一直住在医院里,现在也没出来。我打算去看看。还有走私案里疯的那位,必须尽快抓捕归案。”
公孙锦决定。现在就让褚铮和蓝景阳去医院,见那位劫后余生的伤者;洛毅森去见沈绍,问清关于嘉良的情况。明天,公孙锦会亲自去一趟精神病院。
说到沈绍,洛毅森一拍脑袋,“卧槽我还要买菜啊!不说了不说了,先走一步。”
洛毅森跑出去之后,褚铮咂咂嘴,笑道:“他手艺绝对没的说。上学那时候我吃过几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罢,狡诈地笑了笑,“这傻逼,是准备作死啊。”
“什么意思?”蓝景阳问道。
褚铮挑挑眉,“别说你不知道,沈绍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带着亲手做的饭菜去家里投喂,那张妖孽的脸,那个喜兴的性格,那个标志的身材……沈绍不中招,他褚铮把脑袋塞马桶里冲三天!
14
市中心一栋大厦的二十九层全部都属于沈绍。他买下两户单元打通,营造一个宽敞的令人叹为观止的家。一个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里也不觉得孤单寂寞,反倒很享受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大半个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脸上不见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点点的笑意。
距离挂断洛毅森的电话已经过了三分钟。想起洛毅森磨着牙说,我没钱,买菜去你家里做!沈绍觉得自己很体贴,他说在哪里吃都可以,只要食物干净便可。洛毅森只给他回了四个字:你家地址。
沈绍放下电话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着一个他认为很有趣的问题,玩味十足。
须臾,门铃响起,沈绍拿起可视电话的话筒,看到楼门前站着的洛毅森一脸的急躁,沈绍说:“按密码可以进来。”
洛毅森站在门口对着高尖端科技门锁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电梯的时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楼,发现只有一户房门,平白的又磨掉半寸。还没进门,他已磨牙霍霍。
这该死的!资产阶级!
沈绍开了门,打量气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纳闷,“你没坐电梯?”怎么喘成这样?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着,说:“这时候不好叫车,我借脚踏车骑过来的!”
“进来。”沈绍不由分说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进去,看到他的手里拎着两个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绍的私人空间,恍惚中好像进了异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玛这绝对不是人间!
公寓装潢的并不奢华却非常霸气!
没错,就是霸气。洛毅森从没想过,谁会在自家里弄一条小河!还特么的缓缓流淌着。
光是正厅足有两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间是一条小河,七曲辗转,绕过整个客厅。河底泛出柔和的灯光,将里面沉淀着的彩色石子一并泛出光来,美轮美奂。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两个洛毅森高,上面挂着暗红色的厚实窗帘与同色的纱帘,一根精致的带子系着,分列两边,简单且高雅。
洛毅森认认真真打量完客厅,转回头认认真真看着沈绍:“打劫你的几率大不大?”
沈绍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往里面走,随口说道:“看上什么了随便拿。”
这就是纯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别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绍笨手笨脚,洛毅森叫着跑了过去。从他手里拿过来,问道,“厨房呢。”
沈绍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厨房里的炊具、餐具干净的一看就知道从来没使用过!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动手做饭。他的动作麻利,很快弄出两菜一汤,一锅米饭。
把汤倒出来,再去盛饭。等他端到餐厅,看到沈绍已经搂着他的笋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贯注。
大哥,你不至于饿成这样吧?
“沈绍!你就不会等菜都上来再吃?”
沈绍头也不抬地说:“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余不免重新打量这个古古怪怪的男人。帅不帅?真帅!但是,仅仅用一个帅字是形容不来沈绍的。这个人的身上总是有一种耐人寻味的气韵。虽然霸道了些,不讲理了些,但不可否认,沈绍足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认自己被沈绍吸引。但理智上他还是清明的。或许他今后的伴侣是个男人,但绝对不能是沈绍这样的人。即便是玩一场恋爱游戏,也绝对不能找这种类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对沈绍产生工作以外的感情。这对他来说并不难。
沈绍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里偷闲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说话。随后,问道:“想喝点什么?”
“白水,渴了。”
“冰箱里有,自己拿。”
冰箱特别大,让洛毅森想起了藏尸案……
“沈绍,你边吃边说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问道,“你是怎么认识嘉良的?”
“闹鬼。”沈绍咽下一口饭,说,“第一次我知道,特别找嘉良和警卫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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