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李坤傻乎乎地与裤扣作斗争的时候,白秀麒成功地抓住了手机,飞快地根据刚才江成路的吩咐按下了“免提”键。
一秒钟过去了,什么都没有发生。
手机里头静静的,好像对面没有半个人。
“江成路——”
白秀麒忍不住对着手机高喊:“我去你大爷的!”
知道自己被耍了的李坤恶狠狠地抬起头来。也就在这个时候,开了免提功能的手机里,忽然响起一阵难以形容的声音。
那声音很轻,几乎只是耳语的程度,因此也完全听不清楚实际内容。
声音也许应该是江成路的,但白秀麒并没有听到过江成路的耳语,自然也无从比较。
此时此刻,他只觉得声音沉稳、沉静,仿佛有着一种安定人心的奇特力量。
但是李坤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就在耳语响起的同时,他放开了白秀麒,转而用力捂住自己的双耳,表情狰狞扭曲。
这声音……难道是传说中的紧箍咒?
虽然忍不住产生这样的质疑,但是白秀麒毕竟还是很识时务的。趁着李坤抱头狂乱的当儿,他一脚将人从自己的身上踹开,重新扑向房门。
谢天谢地,门锁也终于恢复了正常。白秀麒顾不上一身的狼狈,敞着怀、赤着脚夺门而出,顺着楼道跌跌撞撞地逃了下去。
李坤没有再追来,或许手机里的声音还在继续着吧。
夜色成为了最好的掩护,白秀麒有些狼狈地整理着自己破破烂烂的上衣,尽量远离那一堆遛狗和散步的人群,靠着树和灌木丛隐藏着身形。
行李是不可能再回去拿了,好在口袋里还放着晨跑时准备的钞票夹。他跑到街道的拐角昏暗处招了一辆出租车,与司机商量着就往玄井公寓开去了。
夜晚的市区道路非常通畅,抵达航舵路的时候只不过是晚上七点左右。付完车费下了车,当光脚踩在泥地上的时候,自认洁癖不轻的白秀麒却长长地呼出了一口寒气。
好像这里就是避风港。
没有手机,没有办法与江成路取得联系。他沿着黑黢黢的正门通道往里走,在走到大约三分之二的地方时,开始觉得前面有光。
不是白炽灯或者月亮的光芒,而是星星点点、闪闪烁烁的微光。
站在黑暗的通道出口处,他抬起头来,竟然发现玄井公寓的四栋大楼的三层往上都在发光。
红的、蓝的、幽绿色或者亮紫色的细小光点,从一层层幽暗的走廊深处透出来,有点像是飞机上鸟瞰的城市景象,又像是昂贵珍奇的珠宝盒。
这是怎么回事?白秀麒完完全全地陷入在了错愕之中。
他就这么愣愣地站着、看着,丝毫没有注意到一个黑影正悄悄地向他走来。
“来了啊,小东家。”
白秀麒吓了一大跳,这才恍惚回神。江成路正笑眯眯地凝视着他。
“我……”
有太多的话,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现实与梦境中发生的事互相渗透混淆,也让白秀麒不知道应该如何回应江成路的问候。他安静了两秒钟,忽然好像是砸碎了心里的某个芥蒂,伸手紧紧地抱住了江成路的肩膀。
“喔喔……”
这下倒是江成路意外起来,但很快也安慰性质地搂了搂白秀麒的胳膊:“别急别急压压惊,有什么事,咱们先上楼再说。”
第十二章 一言不合
东栋二层,还是那间脏乱差的一居室。
白秀麒坐在左右摇晃的木凳上,面前的地板放着一盆热气腾腾的洗脚水,一双拖鞋。
与此同时,江成路还绞了一把热毛巾给白秀麒,看着他勉勉强强地擦完了脸,又示意他继续擦擦身体的其他部分——
直到这个时候白秀麒才发现,原来自己的上半身到处都是牙印和吻痕,暧昧又惨烈。
“换件衣服吧。”江成路不知从哪里翻出了一件老土的圆领T恤:“那个李坤可真狠的,这是多久没吃肉了?富二代不应该啊……”
白秀麒没心思开这个玩笑,他随便擦拭着身体,一边低声问道:“你叫我七天不见李坤,接着就发生了这样的事。说吧,究竟是怎么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而且恐怕你比较难以接受。”江成路搓了搓下巴:“你还记得,刚见面那天,我拍了拍李坤的肩膀吗?”
记得,白秀麒点了点头。
“那就是他性情大变的原因——他原本可以慢慢来,但现在却只剩下七天的时间了。”
“只剩下七天?”白秀麒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你说,李坤要死了?”
“不是不是!”江成路连忙摇头:“不是他,而是种寄生在他身体里的那东西,被我拍了一下就只剩七天的活头了。”
说到这里他换了一种表情,难得严肃认真地看着白秀麒的眼睛:“小东家,有些话现在提起来应该也不会太夸张了,你想听吗?”
“我现在还有得选?”白秀麒苦笑,示意他但说无妨。
江成路又强调了一遍:“真的我说什么你都信?”
“信信信!”
江成路点点头,这才叹了一口气:“你应该早就感觉到了吧,李坤身上的事,没办法用常理来解释,他是被感染了。”
“感染?”白秀麒重复这个词:“被病毒?细菌?”
“被一种植物的花粉,风媒植物的。”
不等白秀麒继续追问,江成路突然张口吟道:“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无转移。”
白秀麒当然知道这是汉乐府诗《孔雀东南飞》中的诗句。其中的蒲苇就是一种风媒植物,经常生长在沼泽或者湿地里。
江成路背这句诗的意思……难不成李坤就是被这小小的蒲苇花粉给感染了?
开玩笑!江南的湿地里蒲苇这种植物很常见。要是能把人变得这么癫狂,还不早就被一把火扫光了?
像是猜到了他心中所想,江成路也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一般的蒲苇,而是有修为的精怪。能把人弄到这种程度的,我估计五百年肯定逃不了。”
“精怪……”
白秀麒说过无论江成路说什么自己都信,但仍免不了愣了那么一下:“蒲苇也能成精?”
“当然能。只要机缘、天赋和勤奋足够,就连小小的苔藓都可以修成正果,只不过就像人有种族、肤色的区别,不同的精怪也有自己的好恶和脾性。譬如牡丹花雍容高贵,梅花冷傲孤僻,和草乌打交道得必须有礼有节、不能越雷池半步……至于蒲苇妖精,最大的特点就是执着、特别的执着。”
江成路继续介绍:普通的植物倚靠土壤、水分和空气存活生长,然而一旦成为了精魅,就必须从别的渠道获取精华以臻修为。
人类恰恰是这种精华的最佳来源之一,于是狐仙们才会选择化身为俊男美女盗取人精,白骨夫人才会吞噬人肉,至于“坚韧如丝”的蒲苇小妖,则自有一套利用人类的办法。
“蒲苇精有雌雄之分,每年春季勃发的时候,雄蒲苇就会借助春风将花粉播散在空气里,寻找那些心里头有执念的人,结合并且长出寄生株。这些细小的寄生株会不断撩拨着那人心里头的固执,吸收膨胀的欲望,输送给雄蒲苇精的本体。”
正常的情况下,被蒲苇花粉附身的人不应该有太明显的情绪变化——这就好像身体里藏着一条小小的寄生虫那样。一个蒲苇精往往能够同时吸收多达数百人的欲望,它根本没有必要对其中某一个人下手太狠而自我暴露。
六天前,白秀麒领着李坤第一次来到玄井公寓,江成路一眼就看出了李坤的问题。
怀着随手助人的想法,他在李坤肩上拍了一掌,打散了蒲苇寄生株的根系,七天之后它就会枯萎,而被寄生的李坤也理应恢复到正常的状态。
或许是因为李坤身上的这棵寄生株比较强壮,在觉察到大限将至之后,才发起了负隅顽抗。李坤被操纵着发了这么大的一通疯,估计就算寄生株枯萎,也够雄蒲苇赚个够本儿的了。
说到这里,江成路还特别笑了一笑。
“知道吗?蒲苇的花粉就是中药中的蒲黄,有止血作用。蒲苇精的蒲黄更是这方面的奇药,所以雄蒲苇精尤其喜欢对女性出手。受蒲黄影响,这些女性的月事会发生波动,跟着脾气和心情都会变差,而这些负面的情绪又会被蒲苇精所吸收。对于孕妇而言更是可怕……”
“知道了知道了!”
自己跑到这里来又不是听中医讲座的,白秀麒摆摆手制止江成路继续这些有的没的事。
“你的意思是,李坤吸入了蒲苇花粉,错误地对我产生了执念。只要再等两天,等他身上那株寄生的东西彻底死掉,一切都能够恢复正常。”
“没错。”江成路摊手:“就是这么简单。”
“那万一他再度被花粉感染怎么办?”
“蒲苇精也是有职业道德的,他们一般不会两次对同一个人出手,反正现在这个社会,内心浮躁适合它们寄生的人越来越多了。”
说到这里,江成路又耸了耸肩膀:“要实在担心,还可以去楼下商斗星家的淘宝店买个符,烧成灰兑一碗无根水喝下去,不拉肚子就说明起效了。”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白秀麒皱眉:“那雄蒲苇这么害人,难道还留着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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