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传说》。
一个在垃圾箱里被拾荒老人捡到的弃婴克拉克,直到老人去世的十五岁前都只能靠着捡垃圾度日,后来有一天,他捡的垃圾换了足够的金币,考入了星球初等基因学院,从此展开了一段传奇之路。
有趣的设定是,当人类在初等学院学习掌控基因的力量时,掌控百分之一就可以开启自己的基因兽,有天上飞的雄鹰,地上跑的狮子老虎等等。
克拉克的基因兽是一只可爱的垂耳兔,这种基因兽看似毫无杀伤力,却能够运用精神力,辅助克拉克一路成为传奇。
帕特里克原先预备拍摄六部,所以整体的场地建设的十分豪华,六部的电影,预计总共要拍两年的时间,所以一切的设施都完备。
黎橙刚才就是进入化妆间去换装的,他身上穿的正是收到入学通知书后,主角用捡破烂换来的金币买到的第一件西服,虽然整体还算平整,但一看质量就有问题,十分符合场景,但这身衣服染上了血迹只能换掉,紧接着黎橙穿着另一件粗制滥造的西装走了出来。
他脸色被粉涂得蜡黄,看上去精神状态不怎么好,看人的时候有些局促,走起路来却依然身形挺拔,表现出一个内心孤傲却穷苦出身的少年人形象。
“哦,很完美。”帕特里克眼尖的看到他走出来,不得不说使用黎橙来做这种传奇电影的主角非常符合形象,因为他本身的经历就十分励志,给人的感觉和题材相当契合。
“那是谁?”目视着他的背影,一个黄头发的少年坐在片场的休息区,挑起左边的眉毛,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他手指上带着一颗戒指,上面的宝石纯净闪烁,居然有眼球那么大,足可见少年身家的富裕。
“这次电影的主角,和导演关系不错,菲比少爷您不要太散漫了,少惹点事。”他的经纪人提醒道:“他的背景也不简单。”
“不过是个小演员。”少年不屑的嗤了一声,年轻人的心性向来是张狂的,偶然看到一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人,却能在娱乐圈取得更高的地位,让菲比心理很不平衡,“背景再不简单,有我们皇爵集团在美国那么有影响力?”
“或许您听说过,他是极地兰芳公司的总裁,当然他的姐夫所创建的贡药坊,掌握着连皇爵高层都心动的医疗技术,现在在美国上流社会中都开始流传着贡药坊的药丸,因为贡药坊只实名认证率先销售给中国人,所以这边一粒药丸都是千金难求的。”经纪人提醒道。
“哦。”菲比眼睛转了转,没有再说什么。
中午试妆结束,黎橙婉拒了帕特里克酒席的邀请,抱着一只小白狗跟宋佳回到酒店,片场中的人该走的走该散的散,只剩下十几个工作人员留守。
菲比在片场中转了一圈,突然看到有人搬了一笼动物擦身而过,他古怪的看了一眼,心中稍有思量,喊了一声:“等等。”
“你拿的这是什么?”
那人顿了一下,回头见是这位年轻的富二代,笑道:“这是拍摄的道具。”
“谁的道具?”菲比问。
“不是说主角的基因兽是垂耳兔吗?”这个工作人员将菲比来了兴致,把手上的笼子踢了过来,凑近了菲比一点,指了指:“你看这是今天早上刚从宠物市场买来的,眼睛的瞳色都比寻常的兔子好看,用来上镜最好不过了。”
菲比蹲下看了看,果然觉得这兔子有些不太一样,他用手指头玩了玩,脸上露出一抹笑意,“是挺可爱,你准备送哪去?”
“送到黎先生的化妆间。”
“让我再玩会儿,一会我帮你送过去。”菲比把笼子抢过来,还顺手从笼子里捞出了兔子揉了揉毛,兔子眯起眼睛害怕的抖了一下。工作人员想了下,化妆间虽然是单独的,但没人的时候,也不禁止工作人员进入,肯定没什么害怕丢失的重要东西:“那也行。”
半个小时后,菲比推开黎橙化妆间的门,把笼子放了进去,若无其事的走出来。
菲比插着口袋,兴奋的吹了个口哨。
坏心的想着,或许到了明天,黎橙的化妆间一定会充满了一股怪异的味道和一地兔屎——他记得兔子这种东西,上面吃多少下面就出来多少。
哼。
化妆间里,温顺的待在笼子里的兔子鼻子嗅了嗅,等了一会儿,慢慢的从笼子的开口处走了出来,它走走闻闻,很快跑到休息室里。
里面有一张大床,底下还有一摊血迹。
兔子慢吞吞的走了过去,低下头嗅了嗅,雪白的兔毛和浓黑的血迹不和谐到了极点,兔子鼻子里喷出一口气,似乎觉得不是自己的食物,它抖了抖毛,一只小短腿啪嗒踩了上去。
一丝血色从它的脚下蜿蜒到眼睛,兔子浑身震颤了一下,轰然倒地。也不知过了多久,地上的白团动了一下,兔子仿佛喝了酒一样晃晃悠悠的站起来。
它打出一个嗝,嘴巴里吐出一道红色的雾气,慢慢挥散在空气中。
第二天,化妆间里的兔子不见了,据说是菲比放过去之后忘记关兔笼,使得兔子逃出了片场……可关键是,没有人真正想起来,化妆间的门,本身是关着的。
*
美国车辆拥挤的街道上,一直兔子用马一样的速度奔跑着,它双眼通红,不时打出一个嗝,顿时一股红色的雾气消散在空气中。
它懵懵懂懂路过公园,路过动物园,路过居民区,路过小村庄……妇人怀里的蝴蝶犬嗅了嗅空气中若有若无的红雾,忽然像是受到什么诱惑一般,眼神空洞的凶着脸呲了呲牙。
“芭拉,你怎么了?”妇人摸了摸它的脑袋。
蝴蝶犬怔了怔,空洞的眼睛恢复成漆黑的颜色,它低低的呜咽一声,似乎有些不安的动了一下,用头顶蹭了蹭妇人的手掌。
“它不会咬人吗?”妇人身边一个很怕狗的朋友不时的看一看她怀里的蝴蝶犬,有些害怕道。
“不会的。”妇人笑了笑,“狗是人类的好朋友,你对它好,它就非常喜欢你。”
“去你自己的房间。”此时在酒店的另一只狗狗,却没有被人抱在怀里的好运气,黎橙一只手抵着黎大毛的脑门把它往后按着,一个劲儿的后退,“不要以为可怜巴巴我就会原谅你。”
黎大毛:“呜呜。”
它咬了咬自己的毛,从脖子上褪下一只挂着戒指的项链,叼在嘴里献给愤怒的少年。
很显然它没想到少年看见戒指更加愤怒了,直接一把抓过戒指,接着把房门砰地一声关上,惊天动地的声音使得整个楼层都仿佛震了一震。
沈攸:“……”
沈攸:“呜呜。”
房门上了锁。
沈攸:“……呜呜。”
房门里没有任何声音。
沈攸:“吼!”
依然毫无声息。
沈攸黑着脸,慢悠悠走了两步,伸出前爪,小心翼翼的……挠了挠门,咔嚓咔嚓的声音从门上响起,一层木皮从门上掉了下来。
一只抱枕飞奔到门口,扑通一声砸在门上。
少年脑袋搁在被窝里,闷生生的话从里面传出来,显得有些低落:“再挠就把你扔出去。”
这是怎么了?
沈攸抬了下耳朵,稍微犹豫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难过。他爪子轻轻放在地上,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悻悻的转身往客厅走去。
☆、第138章 他是那个传说中的唱
不管现实社会如何变化,在安地格山脉的一处疗养院中,五六十多岁的老人们在院子里自由活动,和城市里的空气污浊和人流杂乱不同,这个地方山清水秀,和疗养院的主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乔治是一个美国人,他是去年来到疗养院的,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他的身家十分富裕。前半辈子乔治专研音乐,但身体总有些不好,所以退出音乐界后就住到这个空气清新的山脉中。
“乔治,放一下那个音乐吧。”对面的浅灰色短发的老头笑眯眯的喊了他一声,乔治怔了怔,随后马上反应过来对方所说的音乐是什么。
一年前他来到疗养院时,恰好带着几份光盘,毕竟一直以来都是钻研音乐的人,不能说跑到山脉里来住就完全放弃了,他随身带着的除去大面额的美元,还有自己这半生最喜欢的音乐。
其中有一个叫做《风华》。
也是他手中所有音乐中最粗糙的一个。
之所以说粗糙,不是多么难听,而是录制设备太简单,从头到尾全是杂音,甚至用专业设备调整之后,也达不到录制的最高水准,但乔治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听到《风华》的感觉。
光盘放进播放器中,一道单独的人声很快传了出来。
乔治微微一笑,据说这首曲子带有某种神奇的催眠艺术,听多了可以使人放松心灵,对疗养院的人来说,《风华》是必不可少的。
时隔一年之久,也许很多人都忘记了这首歌,但当再次听到时,却绝不会再歌单里删除它。
放完音乐,乔治逛了下网页,突然在《风华》的论坛里看到这样一个帖子,是今天刚发的帖子。而发帖人居然是一个论坛的管理者【surrey】,乔治知道,虽然这位管理员发帖不多,但是很少像其他群众一样空穴来风的八卦,他的发言都是具有一定的权威性的:【今天偶然听到一首歌,突然发现里面的声音和《风华》特别相像,甚至连听后的感觉比风华还要强烈许多,所以我准备八一八《风华》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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