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李四夕的感觉可不好学呀。”
我回答那个女生。
“你认识我们学姐?”那个女孩子仿佛马上就要站起来,尽管她的腿打着石膏。
“她叫我哥。”
“你是李学姐的哥哥?”她看了看我左边的名字,“但你姓应啊?”
“哼。”我没有回答她,但她的话似乎立马就多了起来。
“你认识李学姐吗?你能不能加上我的微信?然后把我推送给她呀,就说是她的师妹嫡系师妹,我的导师也是老李头,我是今年全英赛京大的参赛选手。”
“她?她过的很好,但我们很久不联系了。”
我的这话就像给人家小姑娘教了盆冷水一样,瞬间压下去了人家的热情。可能人家也在疑惑,为什么你叫我哥,但我们很久不联系,我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种问题。
“诶,对了,你知道吗?我们李学姐比赛的照片怎么看都真的是特别漂亮的一个女孩子。你说要是得了第一名,会不会也有专门的摄像师给你拍很多很多照啊?”
我知道那个女生说的什么。在你比赛之前,我就说等你比赛那天,你准儿哥我,一定扛着相机去给你拍照,哪怕是穿个城区,我也去外国语给你拍照。
那天我竟然顺利的混入了摄影队伍,不仅有录像,还有你的单人照,加起来得有好几百张。旁边赛程的摄像师之前还说我不要老盯着一个选手拍照,谁想到后来你得了冠军,他还特地把我的照片copy了一份,选了好些,尤其特别好看的做成了播报稿件。
“应该吧,拿个第一名不就知道了吗?不过比赛那天你可以提一个保温杯,保温杯里装可乐试试,当年李四夕就是这么做的,她保温杯里装的可乐。”
我这么说应该算是在揶揄人家小姑娘吧。
“我一定会的,我们京大可不是那么好欺负的。”那个小姑娘走的时候这么说。
果不其然,那年全英赛的冠军是京大的,按辈分算,那个女生还是你的直系师妹,老李头的学生,我只是不记得那个小姑娘叫什么名字。
想想你拿冠军的时候,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
所以这个时间长到让我忘了,你已经离开我们好久了。
虽然说当医生的要看淡生死,人从出生到死,就像是在排队,医生的职责就是防止有人插队。
但李小四,我不知道怎样形容一个和我从小长大的人,突然我们就阴阳相隔,这种感觉难以名状。
我知道消息那天我在医院实习,我当时想喝水,但自己的科室没水了,我就去其他科室蹭了一杯,端着水回来的路上接了一个电话,是辛继打过来的。
“应承阳,小四死了。”
我发誓,要是当时辛继站在我面前,我可能直接会冲上去打他。
我不相信他会说出这句话来,人明明在法国工作的好好的,我明明还看见你更新着你的朋友圈,突然,他就一个电话给打过来,竟然还告诉我说人没了。开这种玩笑也得分好对象吧,又不是愚人节。
我当时说“我给你一次机会,你再说一次。”
我和辛继算是见面都得怼两句的人,那天次格外听我的话,他重复了一次“小四死了。”
我的手没有拿稳杯子,手里的玻璃杯摔在了地上,碎了。
那时候正好带我的老师走过来,他问我怎么了,我拿着电话就呆愣在那里,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
许是过了良久吧,我才慢慢回过神来,看着我的老师,我的老师是个50多岁的中老年男人,头发已经白了,还是个业界有名的大拿。
“老师,我妹妹……没了。”
我的那位老师经常骂我,他骂我说我这人论文虽然写得好,文章发表的也不错,但就是干起事而来,没心没肺的。做正事吧做的不错,但一旦休息的时候,就是个小王八蛋,什么事都不干,20多岁当博士的人了,还是个单身,对象都没一个。
老师当时也滞了一下,他可能也不知道怎么安慰我。他只说让我给自己放几个小时假,出去冷静冷静。
我自认为我这个做事儿拎的特别清,我当时还在想,你又不是我亲妹妹,我这么伤心干什么?但我越想越不对劲,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从小都在一个班,只是上了大学才分开而已,就连上大学的时候,我们也是时常聚在一起,要说见面的时间少了,也就只是你出国读书和工作那些日子而已。
但我没有理由不伤心,一种没来由的伤心。
对了,罗朝暮,你在大四的时候告诉我们你出柜的消息,出柜对象是罗朝暮,我对感情这种事看的挺开的,你选了罗朝暮,那就是罗朝暮,你喜欢什么样的人,就是你喜欢什么样的人,我顶多能在以后你和罗朝暮办个婚礼的时候随的份子钱大一些。但实际上你并没有机会收到我为你和罗朝暮结婚准备的那个份子钱。
其实辛继那小子,我一眼都能看出来,他喜欢你,我之前还说要不你和小四明说吧。他告诉我说什么君子不夺人所好,他尊重你的选择。当事人都没说我这个人自然也不好说什么了。
罗朝暮,她现在是个摄影师,自由摄影师。全国各地到处跑,可能今天看她朋友圈,人在杭州,明天看她朋友圈,可能人就在东北。这样也挺好的,看看山山水水有什么不好的呢?
辛继还是你们的老本行,全世界到处飞,算是挺厉害的。
小四,我们过的都很好,特别好,要是想我们了,就来托个梦,我还是迷信这些东西的。
另外你要记住,你准儿哥我特别厉害,你准儿哥永远是最厉害的。
道安
应承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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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真是想起来就会让人惋惜。
第40章 第100封
致读者们:
展信佳。
很高兴你能阅读完《周四的一天》当然它还有另一个名字《二十五岁近百则》,词文粗糙,感谢大家对这不成熟文笔的包含。或许这个故事的结局并不美好,但生活里,所以谁又能规定故事一定要有个完美又和谐的大结局呢?
这个故事是罗朝暮一直在回忆,回忆十年前刚认识小四直到现在,读者们放心故事里的人都生活的很好,每个人都很好,只是小有遗憾。
要是说我自己遗憾吗?有的,我就特别遗憾辛继,遗憾他的喜欢,遗些憾青梅竹马就是抵不过天作之合。关于辛继我有一句话没有加上去,那句话关于辛继的,他当时说:“我以后遇见的人,我自己都分不清是心跳还是心动。”
关于罗朝暮和小四,认识了十年还要多,就差几个月,就是十一年,七年十年什么都过了,两个人把彼此都放进未来里了,再到工作,除开电子设备的交流,谁能相互写信坚持十年。故事里的小四可以,她喜欢就可以,先是好奇,再是普通,再是喜欢,是习惯,是相爱,慢慢的就是十年,罗朝暮就慢慢的回应了十年。
就像你看书,一本看完就放进柜子里,直到塞满柜子,拿不出其他的书,等到你那天想起来看看自己的书柜的时候,忍不住感叹一句:“哦,原来已经这么多了。”
关于信件,一般的“惠书敬悉”四个字是写在信头,意思是我看完了你的信所以回信,但罗朝暮选择写在最后的意思是,我看完你的信,希望你也看完我的。互通信件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毕竟日短夜长,路远马亡,你总会遇见那个互通信件的人的。
故事里小四这样的人,是可能遇见的,当然罗朝暮也是,但要像她们一样的话,我还是想说,喜欢变成爱很难,这种喜欢要面对太多的万难,不过在生活里喜欢和被喜欢就已经是很让人欣喜的事情了。
最后排除性别,我私心希望大家遇见的人是辛继,不是罗朝暮,也不是李四夕。
最后的最后,还是希望大家的人生里也可以遇见那么一个明媚的像阳光一样的人,或者成为那个明媚的人。
顺颂时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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