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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重写人生 番外完结 (八爷党)


  唐莳做饭的手艺还是在上大学时练出来的。那会儿食堂的东西难吃,外头的饭店又太贵,唐莳只能自己买了电磁炉学做菜,然后在食堂买四两饭回来。大抵是吃货都有做菜的天赋吧,唐莳烧出来的饭菜口味还都不错,属于可以十分愉快的下咽型。引得寝室里的哥们也都把饭伙钱交给他,让他张罗着伙食。一窝寝室的汉子们都给养的满面红光的。
  只可惜在唐莳上大三的时候,大一的某个新生睡觉时忘了自己还在抽烟,烟头掉在被子里引发了一场火灾。要不是他们寝室一哥们儿回去的早,估计那新生都得被红烧了。自那以后,学校也开始重视防火防电,将全校寝室里除手机电脑之外包括烧水的电棒都没收了。无数的家用电器在操场上堆成了两座小山,校领导当着全校学生的面“引火烧山”,并三令五申的告诫同学们不能在寝室偷电,甚至还无耻的限制了各个寝室的电量。除了给手机电脑充电之外,一插别的肯定跳闸。
  而唐莳的好日子也就倒头了。不得不回到了抢食堂,吃猪食的生涯。好在大三下学期就开始实习了,唐莳走狗屎运的进了一家外企实习,毕业后顺理成章的留在那家公司,直到两年后辞职回家,开始了码字赚钱的小日子。
  一面回忆着自己干干巴巴的青春,唐莳闷了米饭后又在厨房摸索半天,找了一个西红柿和两根黄瓜,炒了个西红柿鸡蛋,再拌了个黄瓜火腿的凉菜,顺手刷了锅,洗了手,将饭菜端到桌子上用纱罩盖好,这才回屋写作业。
  唐妈妈大概是晚上七点才回的家。一进屋就看见摆在饭桌上的饭菜,像模像样的。又看了看屋内自觉学习的宝贝儿子,心下一暖,扬声说道:“我儿子真是越来越能干了。快洗手过来,妈给你买鸡腿儿了。”
  闻言,唐莳立刻放下手中的作业,进厨房洗了手,走到饭桌前笑眯眯坐下。唐妈妈拿出刚买的鸡腿,放在唐莳的碗里,坐下说道:“今天客流量少,包子才卖完,还剩下几碗粥没卖出去,我也懒得等了,就回来了。你饿半天了吧?”
  “没有,我中午吃多了,一点儿也不饿。”唐莳说着,将碗里的鸡腿掰了一半放到唐妈妈碗里,又给唐妈妈夹了一筷子西红柿鸡蛋,笑眯眯说道:“尝尝你儿子的手艺。我在厨房找半天,也没找到什么东西。要不然能给你做顿大餐。”
  唐妈妈尝了一口菜,点头道:“是挺好吃。以后别做了,你还小,只要好好学习就行。再说你一个人在家又点煤气罐又做菜,我也不放心。切手了烫着了怎么办?”
  唐莳一面低头吃饭,一面听着唐妈妈的唠叨。眼睛还看着电视里播放的《炫舞奇迹》海选的画面。脑海中不自觉的回放起当年排练时失误,威亚断裂从空中摔下被摔到骨折时的惨烈景象。
  心有余悸之余,却又忍不住侥幸的幻想着——如果我这次只是老老实实地跳舞,不为了制造视觉效果而同意那么危险的事情,兴许就能安安稳稳的比赛到最后,也算是弥补了当年的遗憾吧?
  心里头的想法一出现,原本就不安稳的内心顿时就跟长了草似的,根本静不下来。寻思了半天,冲着一旁默默吃饭的唐妈妈,开口试探道:“妈,你觉得你儿子跳舞怎么样?”

☆、第七章

    上了年纪的人在回忆自己的青葱岁月的时候,总会喜欢用年少轻狂这个词。因为这个时候的少年,脑海中总是充满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他们激情,热血,冲动,敢于将全部精力投注在想做的事情中而不考虑后路。他们以为自己能拯救世界,哪怕坚持到最后也没能改变任何事情。但不可否认的,这样的简单纯粹,热血中二,哪怕在多年之后的回忆里是那样的不忍直视,但遗留在记忆深处那伴随着阳光明媚的坚持,这样执着且热血的时光,总是那样弥足珍贵。
  而当我们长大以后,当我们被年少时从未想过的车贷,房贷,柴米油盐,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磨平了棱角之后,走在行人匆匆,分外繁华却冷漠的大街上,最怀念的,也永远都是记忆中那阳光明媚,空气芬芳,就连考试少了那么两分都能忧愁一整天的年少时光。
  而对于唐莳来说,虽然命运施加在身上的不幸和遗憾有很多,但幸运的是唐莳身边真切关爱他的人更多。有人说周围充满爱的人更懂得感恩,更容易平复创伤,所以唐莳在经历了骨折退赛,留下后遗症甚至毁容的那个夏天之后,并没有同恶俗小说中写的那样“感觉天空都灰暗了”,反而是在唐妈妈和好友陆衡之的鼓励下,很快就接受了现实,然后继续没心没肺的念书,上学,上课开小差,考试不及格,用中二的文字发泄自己青春时期过于骚动的内心,留下一本本桥段恶俗,文笔稚嫩,甚至三观都叫人不忍直视的文章——
  从某些经历而言,唐莳也算是半个文人——文笔不怎么精致,内心不怎么沉淀,甚至连风骨都不怎么可圈可点的文人。虽然从事码字行业多年也没留下什么脍炙人口的代表作,但不可否认的,唐莳的身上始终带有属于文人的天真,软弱乃至不合时宜。不论是十六岁还是二十六岁,大概是生活和现实施加在身上的压力没那么大,也并没有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被迫放弃理想,屈从于现实。所以唐莳还保持着一种往好了说是雷厉风行,往坏了说是想一出是一出的热血。
  大抵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在唐莳重生之后,周围的人们也并没有如恶俗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对重生的男主有一种焕然一新,刮目相看的新视觉。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想想,人们之所以说大人成熟,少年幼稚,不外乎是随着岁月的流逝,经历繁多而带来的感知上的成熟,理智上的沉静。能分清什么是不可抗力,什么是自知之明,而不是仅仅凭着一腔热血就去做什么。懂得权衡利弊,趋吉避凶,虽然听起来悲哀一些,却是更加融于社会的一种表现。
  而大凡普通人,也都是在这种阅历不断丰富,经历不断丰富,乃至挫折失败不断丰富的人生中成长,成熟,情商逐渐升高,开始变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带上一脸笑意盈盈的面具,去应酬汲汲营营的众生。而在这种环境下,能过得十几年如一日,也没什么长进的……唐莳也算是一朵奇葩了。
  简直就是光长个头,不长智商的典范。
  也正因此,宋春宜只听唐莳这么一问,就立刻猜到了唐莳接下来可能要说的话,端着饭碗的手微微一顿,下意识瞥了一眼电视机中的广告,开口说道:“不行。”
  唐莳眉毛一挑,耷拉着脑袋嘀嘀咕咕地道:“我说什么了你就不行。”
  宋春宜好笑的摇了摇头,看着贼心不死的唐莳,开口说道:“我不准你去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安安心心给我好好学习吧。”
  唐莳切了一声,却也没再纠缠,深知宋春宜脾性的唐莳知道若是自己没有什么能拿出手的底牌,就这么跟唐妈妈软磨硬泡,她绝对不会让步。为今之计,恐怕真的像陆衡之说的那样,先抽空练着,等放假之后再说。
  宋春宜看着唐莳眼珠子乱转简直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的模样,暗暗摇头。于内心来说,宋春宜并非坚决的反对唐莳的意愿,这点如同上一世。只是宋春宜并没有从唐莳的言语当中获得哪怕只有一丁点坚决的成分,所以她拿捏不准唐莳究竟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还是认真的想要去参加选秀,争取什么。
  只凭这一点,唐妈妈就觉得自己不能轻易松口——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的考察才行。
  吃过晚饭后,唐莳照例回屋写作业。
  除了那些似曾相识且写文多年,因不断搜集资料而越发熟悉的语文,历史,地理政治之外,那些曾经在唐莳看来很难的数学,物理,化学题,现在看来……依旧很难。大概是天赋问题,从小唐莳就对这些数理化的东西不感冒,标准的上课昏昏欲睡,下课精神抖擞。发展到最凶猛的那段时间,差不多理科老师上课十来分钟,他就能睡着的地步。而当年之所以在文理分班的时候选择理科,不过是班主任随口说的一句考大学时理科要更容易一些。
  时过境迁,带着脑中凭空多出来的十几年的沉淀再次回到高中生涯,唐莳毫不例外的被这些书本继续刁难。更糟糕的是,因为多少年都不曾摸过书本,唐莳现在的底子较之当初还有不如。至少当年的唐莳还记得初中时候的知识,脑海中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公式,准确的记得每一首诗,每一个应该记住的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全球七大洲叫什么名字,对应的都有什么特产矿源等等……而现在的唐莳,满脑子都是十多年后的爽文YY。
  每到此时,唐莳就分外想念他笔下的那些,一回到过去就立刻get过目不忘技能,智商升高,情商翻倍,每天忙着逃学做生意跟优秀人物尔虞我诈,空闲时间跟各种不同的美女们谈谈人生理想,根本没心思去复习课本却每每考试都能勇夺桂冠的猪脚们。
  果然,和命运大婶比起来,他永远都是个不吝啬金手指和猪脚光环的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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