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一堆人的轰炸下范启文只能听到“同学同学同学同学……”无限循环,他好不容易甩开了这堆女生之后,庆幸自己还活着,大口地喘着气,平复了自己的呼吸之后抬头发现前面有个不起眼的帐篷,这里还有个社团啊,范启文瞄了瞄,经过刚刚的轰炸之后范启文已经不敢正眼看那些帐篷了,也只敢好奇地看了看。
陶笛社。
范启文一看就亮了,帐篷里面就坐着一个男孩,很干净清秀,他没有看到范启文,小心翼翼地从盒子里拿出自己的陶笛,开始吹奏。
范启文细细地听着男孩吹奏的歌曲,觉得很享受,上一世范启文也是很喜欢吹陶笛的,那时候他有时候看报表看得累了,有时候在客厅吹,有时候在阳台上吹,想着没有人投诉还以为是隔音很好呢,没想到是因为整栋楼都是翟晓天的,可是翟晓天也没有投诉也没有赶他出去,还给了自己很低的租金,范启文租金是交给物业的,也不知道整个住宅区都是翟家的,他自己住的四房公寓市面价格也很高,他当时也还以为是被骗了,后来真的住进去了才慢慢相信是真的。
咳,范启文意识到自己又在音乐声中把思绪扯远了,男孩的音乐很清澈干净,范启文觉得很舒服,不自觉地就往帐篷靠过去了。
男孩感觉到有人过来了,就停了下来,范启文说“很好听,我可以加入陶笛社吗?”
男孩怔了怔,猛地点了点头,范启文笑着说“可是我已经大三了。”
男孩一直摇头说“没关系没关系,只要你喜欢陶笛,就可以加入陶笛社。”
“那好,申请表给我一张。”范启文坐在帐篷里认真地填着申请表。男孩痴痴地看着范启文,s大男神居然加入我们社团了!
实际上范启文被评为s大男神不仅仅是因为帅气的样貌,毕竟帅气的人很多,只是范启文这样成绩又特别好,人也特别阳光,对人也特别温柔的帅哥实在是太难得了,他住院了两个星期之后回来的前几天又是高冷面瘫,让一群居住在*丝里的女孩子们闪瞎了眼,后来又渐渐地变得开朗起来,笑得没有住院前多,但是却越发地觉得真诚,而且浑身透露出来的跟年龄不太相符的成熟,时而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的深沉,都让女孩子们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觉得明明拥有那么让人想靠近的笑容,却同时拥有那么让人无法接近的深沉,这种反差对比让范启文成为s大神话。
眼前的男孩也是范启文的脑残粉之一,范启文觉得无聊又跟他聊了一下,才知道现在陶笛社还很少人,一开始男孩有点担心男神会不会因为陶笛社规模太小了想反悔,听到男神说规模小才好,人少才会汇集真正喜欢陶笛的人的时候,狠狠地点头,说我也这么觉得。
范启文笑了笑,让男孩如果有社团活动就跟他说一下,然后就走了。
男孩认真地一遍一遍地看范启文的申请表,真不愧是男神,填个社团申请表都那么认真,满满的一页纸。
第23章 习惯什么的最讨厌了
范启文在饭堂吃着难以下咽的一坨坨菜的时候,翟晓天正盯着刘特助给他买的盒饭,两只眼睛正在隐隐地冒火
“翟总,小范今天满课,你就,你就将就着吃吧……”刘特助看着翟晓天的黑色气息开始扩散,心里想着要不要撤退比较好。
“拿出去吧,不想吃。”
“好吧……”刘特助把他带来的东西又拿出去,就知道你不吃,我自己吃,明明已经买了聚福门的菜了,贵的要死,还不吃,唉,真的被小范养刁了胃了翟老大,离开了小范你还能活吗?
“等等。”
“嗯?”
“冰淇淋留下。”
“……”刘特助在心里骂娘,我要在小范那里投诉你只吃雪糕不吃饭!
关门的时候刘特助想,如果小范会做冰淇淋的话,翟总还会执着于明治的雪糕吗?我怎么突然觉得我这个特助一点用都没有?好悲怆,我还是去准备下午开会的资料吧。
混蛋金毛,我又没做什么,连饭都不做了,说什么要帮教授整理资料,一听就是借口,打了我一拳连个电话都没有。
翟晓天面无表情地吃着雪糕,感觉胃凉凉的,有点不舒服,还是一勺一勺地吃着刘特助买回来的雪糕,实在感觉到不太舒服,就把吃到一半的雪糕和另外一盒没开过的都扔进了垃圾桶。
唉,以前工作忙起来饭都没得吃也没今天感觉那么凄凉,翟晓天只觉得自己头晕晕的,胃又不太舒服,拨了个内线给刘特助。
“刘二,我有点不舒服,去房间躺一下,下午开会之前准备好资料,提前三十分钟叫我起来。”
“翟总你怎么了?要不要找个医生来看看?还是推迟会议?”
“不用了就那样吧,没睡好,休息一下就行了。”
“好的,不行的话可以推迟的,下午的会不是很紧急,可以推到明天开的。”
“嗯知道了,不行的话再叫你吧。”
总裁办公室里面有一个房间,总裁加班的时候可以住在这里,每天都会有人打扫以防总裁加班的时候要睡,可是翟晓天躺上去的时候总觉得没有家里干净,翻来覆去地总是睡不着。
那只金毛到底是怎么把那四房两厅给打扫得那么干净的?
书房的书随便抽一本出来都一点灰没有。
前几天手机掉到床底了伸手进去拿也没有一点灰。
窗和镜子每天都会反光。
衣服除了第一天是干洗的之后都不是,还更香更舒服了。
连家里的窗帘都是香的。
客厅的花也会每天换。
还可以每天做三餐饭,而且都那么合胃口,汤也很好喝。
放洗澡水也是,温度刚刚好,还从来没忘记过要滴古龙水精油。
每次打开冰箱的时候看到的都是我喜欢的冰淇淋,明明就是除了我吃就没人吃了。
……
翟晓天想着想着,手搭在眼睛上,看着包扎过的手指。想起昨晚范启文一着急把手指包得跟个球一样差点把整个手都包了,嘴角勾了一下。
想起他急得平时强装面瘫的脸都忘记装了,噼里啪啦地先骂完自己又开始自责。
想起他软软的嘴唇的温度。
想起他因为震惊而瞬间绯红的脸颊。
明明眼眶都红了还嘴硬说自己没有哭。
早上看到的挂在客厅的金毛素描是他画的吗?
居然还真的画了金毛……狗。
想起解扣子和扣扣子都抖得不行的手。
一个男生为什么可以天天把家务做得比家政公司还好,
手还那么细长漂亮呢。
想起他因为自己bo///起而挥过来的拳头。
……
为什么一个看起来那么瘦的人打人那么痛!
真是的明明我什么都没有做!
翟晓天乱七八糟地想着,他觉得自己自那个人死了之后就没有想过那么多有的没的了,每天每天都在加班,每天每天失眠,每天每天把自己交给工作,对付那些老头子,也没注意到自己就这么几天,就开始习惯了那么多东西。
唉,这是被惯坏了吗?
如果被惯坏了,还真的好想就这么被惯着,宠着。
翟晓天脑袋昏昏的,思维又开始跳到自己小时候,带着自己四处搬家的妈妈,
“儿子,给你爸爸那边的人抓到的话我们就要分开了,妈妈舍不得你,你辛苦一点,跟着妈妈搬家好吗?”
“嗯好。”小小的翟晓天不懂为什么别人都是爸爸妈妈好好在一起的,我的妈妈却要带着我逃开爸爸,“妈妈,爸爸不疼晓天吗?”
妈妈紧紧地抱住小小的晓天“爸爸当然疼晓天啦,晓天以后还是要回到爸爸身边的,只是爸爸身边有些人想害晓天,晓天先跟着妈妈好不好,妈妈教你保护自己。”
“嗯好。”
……
“妈妈,妈妈……你怎么了……好多血……”小小的翟晓天从来没有哭过,却在妈妈为了保护自己而被枪射中的时候哭得稀里哗啦的。
“儿子,不哭,乖,妈妈的宝贝不哭,妈妈,咳,妈妈可能快离开了,你,你要活着去找你的爷爷,他会保护你的,在,在那之前,答应妈妈,保,保护好自己。”妈妈颤抖地递给翟晓天一把□□,眼泪和鲜血交错,翟晓天不知道该用手止住妈妈的血,还是该擦去妈妈的眼泪“妈妈,妈妈爱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小小的翟晓天咬咬牙一狠心,拿着枪一枪一个干掉了想要杀掉自己的人,逃跑的过程中还是中了枪,他只能忍着恶臭躲到某个垃圾桶里面,等着追杀自己的人走。
他听到有脚步声接近他的时候浑身都颤抖了,垃圾桶的盖子被打开之后翟晓天飞速地举着没有子弹的枪对着面前的人,面前看起来比自己小的小孩迅速地闪了一下,表情愕然之后又很快地淡定了下来,他把一袋垃圾塞到翟晓天的手里,盖上了盖子跑走了,翟晓天抱着一袋垃圾浑身颤抖,听到有人喊“叔叔叔叔!刚刚有个哥哥往那边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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