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我们还有一会儿,我们先去旁边那家点心店,他们家的甜汤味道真的真的很不错,还有糕饼也好吃,我一定要买几斤回去。”刘佩佩指了指隔壁一家门前坐这个小男孩的点心店说道。
绅士的男人都应该满足女士的小要求,于是四人就去了那家点心店。那家店很小,甚至连个店名都没有,店面只有不到二十坪,整齐的摆着六七张小桌子,店面门口是一个食品柜,里面放着做好的几种小糕点,样子看起来一般,不过闻起来却很香。
刘佩佩走过去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问道:“天天,你爷爷呢?”
刘佩佩肯定经常来这里,那个小男孩明显认得她,说道:“爷爷去办喜宴的人家帮忙做点心了,今天我看店。佩佩姐姐,你要吃什么?”
“我们要四碗红豆汤,然后你帮姐姐称四斤小点心,你知道我喜欢的种类。”刘佩佩掏出一百块钱放进食品柜上摆着的零钱盒子里,一边自己找了零钱,一边指点已经走进店里的高森和张华文让他们自己拿碗去贴着红豆汤标签的大锅里盛红豆汤。
罗之夏眯着眼睛站在店门口,如果他没有感觉错的话,这家店里似乎待着一个不该存在的东西,正在散发着一阵阵微弱的妖气。罗之夏仔细辨别了一下妖气的源点,发现那东西就躲在冰箱后面,便装作去冰箱边上的水池洗手的样子走了过去。
躲在冰箱后面的小东西突然感觉到了一阵莫名的威胁,害怕的叫了起来:“唔…呜呜。”
叫天天的小男孩听到这小小的叫声,忙把称好了的点心递给刘佩佩,自己跑到冰箱这边,然后从冰箱后头抱出了一只巴掌大的小狗来。
“小六,你怎么了,是不是做恶梦了?”天天一手把小狗抱在怀里,一手轻轻的抚摸了着小狗的脑袋,试图安抚这个不停叫唤的小家伙。
“天天,哪里来的小狗啊?让我看看,长的真可爱哎!”刘佩佩看到小狗就来了兴致,立刻凑到了天天的身边去看。
天天往上托了托怀里的小六,好让刘佩佩更清楚的看到它,说道:“它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名字叫小六,我已经养了它十几天了。”
“我看看。”张华文也凑了过来,看了看小六后说道:“哪里捡的啊这狗,看起来好像是纯种的京巴呢,现在买一只好点的起码都要小一万呢!”
“真的假的啊,张老师,你懂不懂狗啊,谁好端端的把小一万扔垃圾堆里去啊!”刘佩佩说道。
“小六长的不好,他们不要的。”天天说道,一手抓着小六的颈皮把它拎起来一点,给几人看它的肚子,“小六长了六条腿,别人都说它是怪物。但是爷爷说它只是有点残疾而已,不是怪物。”
小六被拎起来就把肉呼呼的肚子露了出来,果然在腹部中间多了两只腿,和正常的前肢一模一样,看起来特别的怪异。
罗之夏走到天天边上,盯着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呜呜叫着卖萌的小六看了一眼,小六的大杏仁样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更水灵了,看起来简直可怜极了,满脸都是我很无辜别伤害我的意思。罗之夏真没想到出来逛个街就能遇到这么稀少的妖怪呢。
这种样子长的像是有六条腿的小狗的妖怪其实是一种吉兽,在古代很受皇宫贵族们的喜欢,因为它们经常会发出“从从,从从”的叫声,还被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叫从从。从从的大小还有模样都和哈巴狗差不多,那些皇宫贵族们最喜欢把它带在身边,特别是在唐朝的时候,那时人们的服饰风格偏向华丽张扬,衣袖尤其的大,很多皇宫贵族就会把从从塞在袖袋里随身带着,期望能够随时得到好运。
现在像这种吉兽已经非常少见了,不过就算是吉兽也是妖怪,也是有妖力的,所以罗之夏看着小六隐含深意的说道:“小六,你可一定要乖啊!”
小六冲着罗之夏呜呜叫了两声,似乎为了保证自己一定会很乖,甚至还点了点小脑袋。
☆、第九章
四人边吃边聊,等到进理发店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多小时以后了,之前坐在店里的客人基本都已经离开了,四人一进门就有一个理发师傅和刘佩佩打了个招呼,走上来问他们是要理发还是烫发。
刘佩佩指了指罗之夏说道:“他什么都不做,我们三个都要理一下发。李奇,萍萍姐在不在,我想让她帮我卷一下头发。”
“在的,萍萍姐在楼上休息,你们先去洗头,我去楼上帮你喊她下来。”叫李奇的理发师说着就上了旁边的一个小楼梯去找刘佩佩说的那个萍萍姐。
正在给人剪头发的老板张百龄看到刘佩佩过来就分神和她打了个招呼,笑着说道:“佩佩小美女,你有一个多月没来我们这里了,今天终于想起我们来了!”
“鸟叔你又不是不知道每逢放寒暑假就是我们这些做高中老师最累的时候,为了给那些孩子临时抱抱佛脚,我这一个多月都在加夜班批作业,手都要断掉了。你看我的脸是不是很憔悴?”刘佩佩十分熟络的对张百龄抱怨道。
张百龄听了认真的看了看刘佩佩的圆乎乎的脸,点点头说道:“脸色是有点差,还有一点黑眼圈,放假了你可要多睡几次美容觉才行。”
张百龄的名字和百灵同音,所以别人就给他起了个小名叫做鸟叔,虽然听起来和那个整天跳着骑马舞,模样最好只能用呆萌来形容的棒子国大叔一样,但是张百龄实际上相貌十分的文雅俊俏,拿着剪刀理发的架势比起那些拿着毛笔舞文弄墨的文人也不遑多让。而且他明明都是三四十的人了,看起来却和二三十的人一样年轻,还穿着一套英伦风的衣服,简直帅的不得了。刘佩佩被她一看,脸就有些红,连忙装作不经意的样子扭过头去给张百龄介绍罗之夏三人。
罗之夏随便点了点头,眼睛就看向了刚才那个李奇上去的楼梯。站在理发店外面的时候他没有感觉到什么异样,但是走进来之后他就闻到了这家店里有一种绝不该在普通人的地方存在的古怪气味,虽然这种气味混杂在烫染发剂发出的刺激气味以及各类洗护发用品的香味里头变得非常的稀薄,但是罗之夏对这种味道十分熟悉,所以绝对不会出错。
刘佩佩见罗之夏不说话,就把他领到了一边的沙发那坐下,又塞了一本杂志到罗之夏的手里,说道:“罗老师就坐在这边等一等吧,我们很快的,保证半小时搞定。我给你倒杯茶,这边的花茶也是很不错的。”
“刘老师不用忙,我坐着看会儿杂志就好。”罗之夏说道。
“我把你带到这来,总不能让你干等着吧!”刘佩佩十分自来熟的开了角落的冰箱,从里面拿了一些干花给罗之夏简单的泡了一杯茶。
孙萍萍是一个苗族姑娘,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贵州山区里一个小小的苗族村落中,她父母早亡,但是爷爷是村子里的大巫,奶奶是村里的药师,都十分的受人尊敬,所以在那个小村中她的生活还算是如意。孙萍萍一直以为自己会和村里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平平淡淡的过完一辈子,但是在她二十岁那年一切全都变了。
近年来各地旅游业开发的越来越好,许多保留着古老历史文化风俗的地方都十分的吸引游客,在三年前孙萍萍住的小山村也被当地开发成了一个旅游场所,每个月都要接到十来个旅游团。因为大山里出入困难,所以每次旅游团的人都会在村里住上一两天,把周围的山谷都逛了一遍才会离开。
孙萍萍记得那时十月的最后一天,她的爷爷奶奶去隔壁村庄看望生病的亲戚,她一个人白天在村里组织的织布房里织了一天的布,傍晚回家的时候发现家里的柴火不够了,就去村外的树林里头捡了一些干柴。等她回去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她想快点回家,就走了一条小路,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三个喝醉的游客。那三个男人说自己迷路了,问她回旅馆的路怎么走,孙萍萍好心的想要带他们出去,没想到走了几步那三个人就捂住她的嘴把她拖进了边上的玉米田里。
孙萍萍拼命的挣扎,但那三个人却死死的把她按在地上,并且撕开了她的衣服。孙萍萍为了挣脱用力的咬了一口那只捂着她嘴巴的手,她想要呼救,但还没来得及发出声音就被另一个人狠狠的在脑袋上打了一拳,打的她头晕目眩,根本再无力反抗。孙萍萍当时真的要绝望了,这条小路就算是在白天走的人也不多,更何况是傍晚,每个人都在家里吃晚饭,没有人会来救他的。
孙萍萍很快就感觉到自己的裤子被撕掉了,她感觉到有几只手开始开始抚摸她的大腿,她的心里涌上一阵阵的怒火,恨不得杀了这三个畜生,她觉得自己浑身都被怒火燃烧了,烧的她浑身开始发烫,意识开始模糊,昏迷之前她的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一定要杀了这三个畜生。
等孙萍萍清醒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她安稳的躺在自己的床上,穿着自己的睡衣,看不出一点被伤害的痕迹。一开始她以为刚才那一切只是自己做的一个噩梦,但是很快她就看到了床下堆着自己白天时穿的衣服,那几件衣服已经被完全扯破了,上面还沾满了鲜血。孙萍萍害怕极了,缩在床脚不停的发着抖,睁着眼睛一直到第二天她的爷爷奶奶从隔壁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