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前的那个晚上,父亲也曾承诺他做完手术送他出国读书。能够读书某种程度上似乎已经是他的一种执念,可是想到王淑秀的辛苦,陆凌西就不再想这个念头了。其实读不读书都一样,他反正也没怎么上过学,真要重回学校未必能适应。再说他现在这样也挺好。陆凌西都想好了,等他出院了,就找一个园艺店的工作。既能发挥面板的作用照顾花花草草又能收集植物之心,同时还能赚钱养活自己,让王淑秀不用这么辛苦。
听陆凌西的口吻不打算上学,田姐忍不住劝道:“小陆你还小,不知道这个社会是什么样。你不上学能找什么工作?和你上学出来完全是不一样的,你可千万别糊涂。”
陆凌西知道田姐是好心,但他心里已经打定了注意,只是笑笑不说话。
田姐心中叹息一声,没再劝陆凌西,但却是想着待会要劝劝王淑秀,可别耽误了孩子。
没一会的功夫,走廊里面就响起了王淑秀的脚步声。因着陆凌西要出院,王淑秀特意在医院门口买了不少的水果。这段时间病房里面的人没少照顾陆凌西,尤其是田姐,王淑秀就想着尽点心意。
“来来,吃水果。”王淑秀左右两手拎着好几个袋子,一床给放了一袋。
“妹子你这是干嘛!”田姐拉着她的手不让放。
王淑秀坚持要放,“小西要出院了,我也没别的东西能送,一点水果不值什么,这段时间谢谢大家了。”
她的神情真挚,田姐推了两把没推掉也就收下了水果。趁着陆凌西去洗漱室洗苹果不在,田姐跟王淑秀提起了陆凌西上学的事。
一听田姐说能找人让陆凌西重新上高一,王淑秀立刻高兴起来。她和陆一水都没什么文化,全部希望都寄托在陆凌西的身上。可陆凌西以前不爱学习,打也打了骂也骂了,实在没办法她只能同意陆凌西早早辍学。现在有这么一个重新上学的机会,王淑秀想想陆凌西出事后的改变,干脆道:“上,必须上。”
田姐提醒她,“小陆怕是不愿意上。”
王淑秀一挥手,“小王八蛋还想翻天了,这件事他得听我的。”要是以前,王淑秀是没信心能管住陆凌西,可这次陆凌西出事后表现的太听话了,王淑秀自觉这件事她还是能拿主意的,直接答应了下来。
☆、冲突
陆凌西出院的时候把养着的吊兰留给了田姐。这盆吊兰被他养的太好,枝叶舒展青翠欲滴,用田姐的话来讲看一眼就觉得心情好。田姐喜欢,陆凌西也高兴。这盆吊兰是他养的第一盆绿植,作为帮着他发现白色面板的重大功臣,这盆吊兰在陆凌西的心中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要不是他零碎的东西太多,就靠他和王淑秀两人带着东西再抱着吊兰实在拿不回去,陆凌西也舍不得把它留下。
看着陆凌西对吊兰不舍的神情,田姐笑着打趣:“小陆放心,这盆吊兰田姐先帮你养着,保证养的精精神神,哪天你来医院再把它带回去。”
田姐这样一说,陆凌西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
告别了田姐和病房内的众人,陆凌西跟着王淑秀离开了医院。两人招了一辆车,王淑秀报了地址,又特意对陆凌西重复了一边,让他记住小区的名字。陆凌西点点头,视线透过车窗看向了外面。
凤城位于华国的北部,地理位置距离华国的首都中京不远,是一座规模颇大的重工业城市。因着是夏天,街上十分热闹,车水马龙人流不息,男女老少或步伐匆忙或神情闲适,整个城市生机勃勃,陆凌西一时看的入了神。过去在陆家他很少出门,即使出门多数也是去医院,在当时那种压抑和紧张的氛围下,他根本没有心情打量外面的世界。这还是他第一次认真的观察一个城市,如此的鲜活,不是通过视频和文字,而是他自己的眼睛。
出租车遇到红灯停了下来,旁边不远的人行道上,一只白色的小奶狗正挣扎着要从主人的怀抱中出来。主人似乎是受不了小奶狗的折腾,蹲下把它放在了地上,同时伸出手仔细的护在了周围。小奶狗睁着湿漉漉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四周,试探的伸出了前爪迈了一步。没有危险。小奶狗正要迈出第二步,一个小姑娘正好从旁经过,看到它惊喜的叫了一声。小奶狗被叫声吓到,跌跌撞撞的转身扑到了主人的怀里,再也不肯出来了。
陆凌西看着这一幕忍不住笑了起来,笑过之后却又觉得他现在的心情和小奶狗有些相似。也许是过去被关在一方小天地太久,陆凌西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可当他真的可以走出来时,他又隐隐有些害怕。他什么都不懂,完全没有任何社会生活的经验,他能适应全新的生活吗?这个问题盘旋在陆凌西的脑海,取代了他刚出院的喜悦,生出了一丝对未知生活的忐忑。小奶狗会有主人带着它认识这个世界,害怕了还可以扑回主人的怀抱,他呢?
“在看什么?”
王淑秀凑了过来,出租车正好走开,王淑秀没有看到外面的小狗,倒是看到了不远处的一座街心广场,当即指给陆凌西看。
“看到没?你妈我就在那里上班,世达广场,记住了。”
“嗯。”
之后的路程,王淑秀兴致勃勃的指着窗外的建筑给陆凌西介绍起来。也许是快要到家了,周围的一片基本都是以前陆凌西的活动范围。他常去的地方,他以前上学的地方,他上次打架出事的公园。到了最后,王淑秀一拍陆凌西的脑袋,总结道:“这些地方你能想起来就想,想不起来也不要紧,就当是新到了一个地方。你妈我当年从乡下来凤城的时候字都不认识几个,还不是在这里活的好好的。这几天没事,让易航那个小子陪你转转,熟悉熟悉周围的情况。”
“嗯。”陆凌西心中的忐忑被王淑秀一巴掌拍没了,随着王淑秀的介绍,整颗心逐渐安定了下来。
出租车在马路上东拐西拐,很快停在了凤城靠近市中心的一座老旧的小区面前。
“到了。”王淑秀一边拎着东西下车,一边给陆凌西指着路。
陆凌西跟在她身后下了车,第一眼看到的是小区门口一排歪歪斜斜搭建的小棚子,和小棚子里面正对他们指指点点的身影。
“王小花你带谁回来了,看着不像你儿子啊?”
一句略带调侃的话从小棚子内传出,里面的人顿时纷纷笑了起来。
王小花是王淑秀的原名,王淑秀出生的时候,父母家里穷,又没有什么文化,那个年代闺女也不值钱,随便就给她起了一个小花的名字。等到王淑秀后来离开家乡闯荡,见识了世面之后就觉得小花这个名字土的厉害,自己给自己改了名字叫王淑秀。
王淑秀嫁给陆一水搬到这个小区的时候,已经是改过名字之后了。本来没人知道她原名叫王小花,但某次她和陆一水打架,陆一水情急之下叫出了这个名字,正好被闲得无聊围观的邻居们听到。从此以后,众人有事没事就喜欢拿她的名字开开玩笑。
王淑秀听了他们的调侃,冷笑一声,泼辣的回应道:“我带谁回来管你毛事,怎么不像我儿子像你儿子啊,好啊,你拿钱来养啊。”
陆凌西:“……”
王淑秀一句话顶回去,之前说话的人顿时不敢再说话了。
隐隐的听到有人笑着骂道:“马老三你行不行,是不是真是你儿子?”
“滚!老子儿子能长成这样还用愁娶不到媳妇。”
“诶呦喂,说起来陆凌西以前长什么样来?我怎么完全不记得了。”
“你看易航那小崽子就行了,完全一个样。”
小棚子里面的人似乎对陆凌西充满了兴趣,他们已经听说了陆凌西失忆的事。对于这种常出现在电视里面的情节出现在身边,众人在好奇之余更多的是一种看热闹的心态。
王淑秀撇撇嘴,懒得再搭理他们,拉着陆凌西进了小区。
这座小区差不多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经过数十年的风雨洗礼再加上维护不善,整个小区看着十分的破旧。有些对外的墙面已经开始剥落,更多的是墙面发黑,布满了青苔。小区的里面虽然有花也有草,但给人的感觉却是十分的杂乱无章。走两步随处可见垃圾堆积,更多的是居民胡乱搭建的小棚子。
这些都是陆凌西以前从没见过的,他有点不适应的跟在了王淑秀的身后。王淑秀对周围的一切视若无睹,不停的给陆凌西指着路过的是几号楼。
他们的家在小区的最里面,三号楼三门101。
“马上就要到了。”
拐了一个弯,王淑秀扭头示意陆凌西就在前面。陆凌西看着前方突然愣了一下,眼中闪过了一丝疑惑。
“那些人是?”
王淑秀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猛地扔了手中的东西就冲了上去。
“陆一水,你个王八蛋,你要干什么?”
前面不远处,陆一水头上缠着绷带,一条胳膊吊在胸前,正指挥着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从101里面往外搬着东西。一辆绿色的皮卡停在了101的外面,一名身材精瘦的男人坐在皮卡的后面,懒洋洋的叼着一根烟,时不时的喊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