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走了,赵肃还在整理脑子里的消息。
“等会儿我就做完了,你再等等。”余光看见左溢走过来,赵肃以为他是才催自己的。在大坪困了好多天,看左溢的样子应该是想要好好玩的。
“没,我只是想问你个问题。”左溢看着赵肃,好像才看清他长什么模样。
“什么问题?”赵肃头也不抬,笔尖快速在笔记本上划动,把之前脑子里记下的东西列在上面。很多东西多看几遍就能看出端倪,他阅历不够,一眼看不出来问题就只能多看几遍,再把结论和报纸杂志上的东西合起来对照,得到的结果八九不离十。
我想问,你还需要帮手吗?话到嗓子眼,左溢硬生生憋了回去。他不会甘于人下,这种话说出来跟放屁样的,把赵肃利用完了迟早两人得成仇人。他清清嗓子,“你这么能干,你家那个小家伙知道吗?”
叶承安知道吗?
当然是知道的。当初的本钱还是两个人偷偷摸摸出来卖人参的钱呢。
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的小伙伴竟然能把本钱滚到现在的地步。
赵肃瞥了眼左溢,低头继续写,“有时间问这个,你不如想想什么时候走。”他要走了,最好走的时候能把左溢一块打包带出来。他就不信都快小半个月了左溢还没能和自己的人联系上,摆明了是想赖在这里躲风头。他倒是躲了,万一后面算账的人找到宋家去怎么办?
特别是承安,整天围着左溢打转,看着他的眼神还特别奇怪。让最开始看着还挺顺眼的左溢越来越面!目!狰!狞!
左溢莫名其妙被嫌弃了,想了半天没想到究竟那句话惹到人,不过他要回去还真要点时间,至少现在是不行的。
见左溢不说话,赵肃脸色更黑。还真打算长住了么?
不,其实左溢一开始只是打算问你还缺不缺腿部挂件的。
☆、第27章 二七离家
“你真的不能跟去。”叶承安半弯着腰,希望让叼了骨头准备一起上路的野玫瑰明白这次出去没有它的行动名额。
前天刚回家就被外公一脸高深莫测的叫过去,心里还有点小忐忑,以为前段时间做的某件事情被发现了,结果紧张了半天,竟然是让他和赵肃一起出去。说到实践这个问题,叶承安其实也很苦恼。现在不是古时候,只有中医大夫可以选择,而且那个时候十来岁就结婚生子,师傅在后面坐镇,大多病人还是愿意让年轻人试试手的。
现在呢?
“承安,你外公呢?乖,别闹了,去帮忙看着煎药,等你大了再找你看病啊!”
“还是算了,我去卫生所拿点西药,这两天还有事情做,等不了慢慢调理。”
“宋医生,你外孙又调皮了。好不容易放假了承安你去玩吧。”
诸如此类还是说得委婉的,不客气一点的干脆看见他迎上去就扭头走,顺带还要埋怨叶外公一番。这还是当面,不知道背后怎么说呢。
外公学医的时候师傅很有名气,还开了药铺,当时直接甩手给叶外公自己在一边喝茶,开好的药方过目一下就算完。就算这样,在后来叶外公也同样当了很久的游方医生,走了许多地方。大坪这地方人不多,镇上的人很多都去看西医,还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老医生在前面挡着,叶承安想要有动手实践的机会,也只能往更远的地方走。
总有人愿意相信十二岁的孩子能帮人看病。十个人里面碰不到那就去一百个人里面碰,一百个人里面要是还没有就去一千个人里面碰。口碑对医生来说很重要,比起拿证书的西医,中医就更看重它了。毕竟世上的草药成千上万种,有益补身的和另外某种滋补的放在一起就变成要人命的毒物,丝毫马虎不得。这个过程,除了锻炼积累,还有就是积攒口碑。
叶外公交代的话没几句,重点放在注意安全上,倒是外婆看着他收拾东西的时候絮絮叨叨的很多。
赵肃不在宋家住,这次出去的时间又长,最重要的事情自然是要把野玫瑰交代好,让它在宋家好好的待着,家里现在是两个老人,经不起它的活力四射。晚上也不许玩到很晚回来,宋家的围墙比他那边要高,就算这家伙平时上树翻墙都非常拿手,那墙头上还有亮闪闪的酒瓶碎片呢。
交代的时候野玫瑰蹲坐在地上眼神很认真,表情憨厚。
哪想到今天一出门就看见这家伙带着几根不知道什么时候留下的大骨蹲在门口,一副我行李已经打包好了现在可以起驾的样子。
几年相处下来叶承安已经充分确定野玫瑰这家伙脑子聪明得很,能听懂他说话。苦口婆心的想要劝它好好留在家里——要是没说服了,指不定就会顺着气味追过来。看看现在皮毛油光水滑的野玫瑰,再脑补了下长途奔袭之后可能会有的皮毛凌乱瘦得皮包骨的模样,叶承安心疼。虽然野玫瑰的狗脸总是说变就变,压根没有节操可言,还总是喜欢给他添乱,细数起来这些年养成的毛病一大堆,但还是心疼。
“真的没你的位置。”说了半天,只见狗爪子在骨头上拍了拍,狗脸满满的诚挚,叶承安差点跪下,“大爷你别装听不懂,这骨头带出去干什么?别说你要吃骨头,大前天你偷我排骨吃的时候还吐骨头别以为我没看见。再说了,你要知道,车上人很多,根本没位置。”
拍拍野玫瑰的头,“最重要的是,虽然你自己不觉得,但是我们之间种族始终是不同的,那个车不载汪星人你懂吗?”
“汪!”不懂。野玫瑰把骨头留在原地,转身奔出去。
叶承安直起腰,以为自己终于把它给说通了,打算就在门口等着赵肃过来。反正下去都要从门口过,他收拾的东西虽然不多,好歹也装满了一个背包。
没想到的是赵肃没等到,等到了去而复返的野玫瑰。
“你嘴里是什么。”叶承安好奇的凑近,接过野玫瑰递过来的东西。
一个满是被狗牙折磨痕迹的铁皮盒子。
“哟,还有私房钱呢。”打趣地看了眼野玫瑰,仔细想了想,问道,“里面不是你吃剩下的骨头饭菜之类的东西吧?”
野玫瑰鄙视地把爪子搭上铁皮盒子,做了个抠开的样子,端坐旁边太高下巴示意叶承安打开。果然还是自家主人聪明一点,难道不能用人类一点的想法来想问题吗?谁会把剩下的骨头放在盒子里。
骨头是该埋在树底下的!
迟疑片刻,叶承安还是决定相信野玫瑰的狗品。
=皿=!
“过来!”猛地盖上盒子,叶承安走到墙角冲野玫瑰招手。他心中现在生机盎然,漫山遍野的绿草勃勃生长。
又怎么了,大惊小怪的。身为本大爷的同伴,就不能高贵淡定一点吗?和人类脑电波不同的越来越蛇精病的野玫瑰在叶承安招了好几次手之后终于不耐烦的起身走过去。
说话之前叶承安还小心的看了看四周,“这些钱你从哪儿来的!”
上辈子看新闻说有人训练自己的宠物当贼偷别人的东西他还不相信,结果自己面前就有这么个高智商还动手能力强的逆天存在。一盒子的钱呐!
要是他没灵泉可以种药材拿去卖,或者说身边没有赵肃这个非常会赚钱的钱耙子,就算一直都把零花钱存着爷不会有盒子里多。
里面面额最大竟然有五十的,伸手翻了两下,竟然还有亮闪闪的银元!
你的名字真的是叫野玫瑰不是叫哮天犬么……
“呜呜……”野玫瑰喉咙里呜呜有声,狗脸转向路边。身为同类,应该能听明白他的意思。想到这个野玫瑰就有点忧伤,他家主人总是威武雄壮,可惜就是有时候不理解他。
叶承安连猜带蒙,一边翻看盒子里的钱,一边问:“你是说是别人掉了你捡回来的?”
果然不愧是本王承认的同类。爪子搭上叶承安的脚背,在鞋子上留下一个灰秋秋的爪印。
看看野玫瑰,再看看盒子。大概估算了一下盒子里的钱,叶承安不得不承认,全国所有人掉的钱加起来的确能够造就亿万富翁。野玫瑰这盒子里虽然大多是一分两分五分还有一毛两毛五毛居多,可是十块五十的也不少,除了钱之外,还有一个银元,一个像是金子打的观音,放在手里沉甸甸的,上面还有尖尖的牙印,应该是真的。
“你绝对是整个大坪,不对,全国最有钱的狗了。”就算有钱人家舍得给自己的狗花钱,也绝对不会给狗零花钱的。
“呜呜呜。”那本王可以跟着一起去了吗?
刚刚感慨完还在想要不要把盒子里面的钱给野玫瑰收好,叶承安突然反应过来。这家伙这是在给路费呢!
这次是真的跪了。
野玫瑰蹲坐在地上高度比较折磨人,得半弯着腰,多一会儿就累得站不直。而蹲下的话就比野玫瑰矮,要说话还得抬头,只能单膝跪在地上严肃的和某只狗精谈判。
“要坐车是要买票的你知道的对吧,”把铁皮盒子掀开摆在中间,指着里面的钱,“这些钱还不够车票。先别急,我们再说这个。”再拿起里面的银元和金观音,“这两个确实值钱,卖掉之后够来回的路费,但是你要知道,这些东西就是在这地界捡回来的。之前主人没来找你麻烦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是被你捡了,要是拿去卖,肯定会被认出来。这个时候问题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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