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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无言之爱 番外完结 (谢亦)



薛珩没有发现,闭着眼的女人眼角尽是红肿。

一年又一年,薛母的身体每况愈下,作为医生,薛珩可悲地清醒,他知道她的时间不多了。可,他连她最后的一点心愿都不能满足。

父母从不贪心,只不过想要一个孙子罢了。

薛珩懦弱地逃避着,薛太太也沉默着,她还是那个体贴的女人。至于那一晚是怎么发生的,薛珩事后知道了,却不能责备妻子,错的只是自己而已。他不敢让应远征知道,借口陪母亲,在医院躲了他三天才敢见他。

他怕他察觉蜘丝马迹,他的身体对对方没有一点能够隐瞒的实力。

应远征知道的时候,薛太太已经验出有孕。女人为了那一晚做了太多的准备,计算着时机,喂了薛珩适量的安眠药,如她计划中的结果一样受孕。

“我只是想要一个寄托而已。”爱情从来不属于她,她那个年代的女人却从来只学到了要怎样忠贞,怨恨却不知该怎么做。但现在看着这个愤怒的男人,她心里非常快意,“我知道你不敢,如果你对我怎么样,你这辈子就别想让他还跟你。”

女人有这样的自信,对于丈夫的品性她还是了解的,只可惜她不爱自己,却爱着这个男人。

他们当局者迷,她又怎么看不出来呢?

如果不是愿意,任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由着另一个男人对自己做那种事,更何况是那么优秀,那么清傲的薛珩?

九个月后,应惟雪出生。薛太太最终还是没能得到自己的女儿,应远征什么手段?之前若不是看她安分守己,还有薛珩的态度,怎么可能容下她的存在?她生下的,只可能姓应,是他应远征法律上的女儿,拥有薛珩血脉的只属于他们的孩子。

“舅舅!”

应惟雪在父亲面前从来毕恭毕敬,只有对薛珩才有女儿家的活泼,尽管感受到父亲十分不满的情绪,她还是惊喜地扑到了出国参加研讨会的舅舅的怀里。她其实更像抱父亲,可她知道父亲不喜欢,她不想也不敢做他不喜欢的事。

教养女儿的事情薛珩亲力亲为,自应远征带他去见识过一次他童年呆的环境之后,他是死也不肯让他把女儿教育成一个统领黑道的女土匪的。

应惟雪没什么同伴,除了舅舅,这个家里唯一能说话撒娇的就是一窝小藏獒了,那是应老爹那狗儿子的后代,它们父母在应老爹去世后不久也寿终正寝了。

薛珩在女儿身上倾注的爱,教应远征十分吃味,除了爱人所珍视的工作外,他又多了一个争宠的对象。生活对于应远征来说已是非常美满,女儿大了,发现了薛珩小心翼翼要躲藏的关系,他一点也不在意,是时候放女儿独立了,想他当年,可是十三岁就离了家。

可惜,他高估了应惟雪的能力。她是在万千宠爱的温室中成长起来的,太过柔弱,不堪一击。

应远征对此很平淡,不是他对这个女儿没有感情,他对她还有信心,更何况因为她闹脾气,薛珩的病情越发严重,他分不出心力去理会她这点情绪。

小外孙的到来,让薛珩十分高兴。

应远征便将孩子接回家陪他,薛珩的精力远不如前,这么多年的手术生涯对他身体造成了极大的负担,常常抱着孩子说话说着就会睡着。他不担心孩子的安全,有应远征陪着身边,不会让他摔了。

太阳西下,应远征俯身,带庭院中晒太阳的爱人回屋,薛珩心情很好地逗着外孙,忽道“远征,他长得和小雪小时候一模一样。”

“随你。”

薛珩笑起来,“你看他的眼睛。”

“长得倒和你一样,”薛珩叹了声,“我真担心他的脾气随了你。”

应远征专注了看了看孩子的眉眼,伸手摸了摸孩子的脸,他的枪茧磨得孩子皱着鼻子吭气,薛珩大笑起来,应远征也笑,轻声说:

“他,是我应远征的外孙,当然像我。”

这一句,是承诺。

薛珩红了眼睛,就算他不在了,他知道应远征也会好好护着这个孩子。他走得很安心,最后依稀听见应远征说:“你乖乖睡一觉,我会陪着你。”

即便是死亡。

他们在最轻狂的年纪相遇,幸运的是,他拥有了他一生的执著,不曾错过。

作者有话要说:日更一万!!!!有木有!!!!给自己点赞!!!【飞吻【飞吻【飞吻~~~

第121章 番外(四)

孟池朗的女人缘一向很好,觊觎者众,以赵凌宇的小心眼程度,这些年却从未因此和孟池朗红过脸。他大度了?非也,这人若是当面见着孟池朗对哪个人,男女不论,多露出个笑脸,也能面无表情地闷闷不乐上一阵。

孟池朗对此十分有分寸,有时逗他玩或是赌赌气下下他的威风,也不过是对女士绅士一些,让他郁闷上一阵自己心里舒坦了,回头搂着对方的腰撒一句逞凶斗恶的‘娇’,赵凌宇立即就能雨过天晴。

常诚对此羡慕不已,这两年他同上司大人也和家里摊了牌,现下还处于有家不能回的放逐状态,按理说这两人的火候不比他们差些,可还是三句一斗嘴五天一大闹的,可劲折腾。

孟池朗听了,辛酸泪也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吞,谁乐意在崇拜自己的人面前揭短?

他和赵凌宇又怎么可能一点摩擦也没有,以赵凌宇对他的纵容,能让他动怒的事情确实少之又少,可单一件,屡屡让赵凌宇恨不得掐死他。

还是因为孟池朗爱车成瘾这癖好。

他现在自己有这样的经济实力了,逢年过节或是他生日或是赵凌宇生日的时候,亲朋好友投其所好,送的大多数车。

据粗略统计,孟池朗现在所有的车,开个车博会都够数了。

赵凌宇怒,自然不是因为他败家,以他的家当,这点爱好真不算什么,可坏就坏在,这个人爱车不是拿车当摆设的,上手一辆就手痒,几回莽莽撞撞的,差点没伤了自己,赵凌宇最怕的不就是这点么?怎能不和孟池朗急眼?

孟池朗觉得他小题大做,他有分寸得很,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这些年方向盘自己握得少了,兴致上来就停不住。

他享受这种驰骋的感觉,而这种时候,他并不喜欢赵凌宇在身边。那人坐在副驾上,俨然是驾校的教练盯着初次上路笨手笨脚的学徒一样,毫无乐趣可言。孟池朗不愿这难得的时候,还被他这样管束着。

这天,孟池朗便受邀来参加一个爱车俱乐部的开业典礼。

俱乐部的所有人是白承安的一个朋友,邀请孟池朗来的也正是白承安,他和那朋友交情不错,特意和孟池朗招呼了要他从车库里挑一辆最好的车来撑场面。

这开业典礼不一般,本就不是为盈利而存在的俱乐部,更多的,是为海城圈内的年轻子弟消遣,彼此社交之用。所谓典礼,在晚上举办,孟池朗去时,俱乐部前的豪华停车场上已经停了不少车,还有不少美女倚在车上,聚着群个性不已的有为青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在开车展呢。

“凌宇没跟着来?”这可稀罕,白承安有些担心。他是知道赵凌宇不喜欢孟池朗玩车的,今晚还有那活动……

“家里有点事,晚点过来。”

孟池朗没细说,不过他现在还能出来玩儿,想来也不是什么大事。白承安本想问赵凌宇什么时间能来,不过一想赵凌宇向来不爱参合他们这样的活动,拘着孟池朗这祖宗待会儿肯定冷落了气氛,晚些来正好!

孟池朗原本以为今天是个豪车攀比会,各家拿出自己的坐骑显摆,分出个胜负,得几句奉承,给主人家捧了场也就过了,没想到还有后招。

比了车,主家说话了,在场的车随意挑选,然后到后场道上溜溜。

孟池朗挑了挑眉。这附近的车道他是知道的,因为路段不平整,几段W型的坡,开车的时候特有感觉。

果然,道已经被清出来了,几人挑了车,跃跃欲试。

白承安看了眼孟池朗有些犹豫,婚后的他丢开以前那些糟心的玩法,却也不大安分,喜欢刺激。但比起孟池朗,他可算本分多了,别看孟池朗这几年越发儒雅斯文,可亲近他的人都知道,他性子比当年更嚣张,他从不做什么越界的事表露他的张扬,但真要玩起来,白承安都得向他拜师。

孟池朗在国外留学的时候,也曾经香车美人地在公路上飚过车,阔别许多年,更能征服他的,是速度。

他悠然地开了一段,前面有几个年纪轻的载着衣着暴露的美女,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扯着嗓子胡闹,他单手撑着车门看了一阵,笑意深深。

踩下油门,车子呼啸而过,远远将这些声音甩开,孟池朗在车灯辟出的一段夜色中享受久违的速度和心跳。

回了俱乐部,他是第一个,计时人员大声地宣布了他的战绩,用了无数修辞将他的车速夸耀了一番,毫无眼色。孟池朗一点也英雄不起来,等在那儿的,除了这些兴奋的观众,还有一脸铁青的赵凌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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