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了扶挎包,我加快了脚步,顺带在内心嘲笑自己的敏感。
来到工作的地方,我感到很奇怪,因为公司居然一个人都没来。我刷了卡进去,感觉往常热热闹闹甚至有些嘈杂的办公室透着一股令人胆寒的气息。
我坐在自己的办工作前,开了电脑开始处理一些堆积的工作,就算同事没来,自己该做的还是得做。这样一直持续到正点八点三十分,我的同事们终于来了。他们像是昨晚齐齐去聚了餐,睡在同一个地方,然后坐同一辆车来的一般同时出现在门口,刷卡进来。最重要的是,我注意到他们进来之后居然没有任何交流。在我的印象中,维多利亚每次上班最先打开的并不是她的办公电脑,而是她的化妆盒;萨米喜欢在早晨泡一杯又苦又浓的咖啡提神;而卡卡则热衷于追求同事萝丝,每天必须爱心早餐奉上。而今天,他们一样都没有做,而是快速地走到属于他们的办公桌前,坐下,然后开始工作。一直到中午十一点半下班,没有任何人擅自使用工作时间干工作以外的东西。下午依旧是这样。一到十七点下班时间,所有人不管是在干什么,都立刻停下了动作,关掉机器,刷卡下班,就连加班狂人里茨也是这样。
我觉得匪夷所思,联系到今早起来后的那些事,又想到在街上看到的那些面无表情毫无人气的路人,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我不知道究竟是哪里出了错。而这样的境况居然一直持续了一周的时间,并且没有要结束的迹象。
广告公司需要的是活力和创意,而在这里,除了头儿的问话,大家都不聊天,我觉得自己快要憋疯了。我感到无比的焦虑和恐慌,根本无法全神贯注地工作。终于,我搞砸了我手里的项目。头儿把我叫到办公室非常严厉地教训了我一顿,我在他毫不客气的语句里只能懊恼地一直道歉。
一切都乱套了,自从那一天睁眼开始。
后来有一天,我最好的朋友洛文敲响了我的房门。我快要忍受不住这样的精神折磨,而洛文拯救了我。
我打开房门,洛文便站在门外,笔挺而正直。他一直都是个值得人夸耀的男人,英俊、风趣、体贴。不管谁都围着他团团转。
“洛文,我的朋友,你怎么来了。”我站在门内,高兴地说,说完却又面露难色,我怕洛文也变成了我的同事那般的人。于是我又小心翼翼地去观察洛文的眼珠,青灰色的。顿时,我感到冰冷的绝望。洛文和眼睛和那些人的眼睛并没有什么区别,而我记得,洛文以前的眼睛是很漂亮的翠绿色。
“我来看看你,亚利,我听说你最近好像不是很精神,出了什么事吗?”洛文微微笑了一下,又说:“怎么不让我进去,难道你舍得让我站在外头和你说话?”
熟悉的说话调调让我一瞬间红了眼眶,我抓紧了门,抿着嘴请洛文进屋。他很不客气地在冰箱里找了一瓶啤酒出来,他知道我不喝酒,但是会为朋友备着啤酒。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说,我有时候很怯懦,是的,我一直都不是什么胆大的人。我坐在洛文对面,沉默不语,只是双手紧张地背在了身后,抓紧了双手手指。我小心地偷看他,在他把目光转过来时又飞快躲开。但洛文是个很聪明的人,我的小把戏从来没在他面前成功过。他果然又开始笑,喝一口啤酒后却忽然面无表情。他站起身,反着这个房子里的装饰物,很快又回来了。
“听着,亚利,我现在跟你说的话也许你会觉得很奇幻,但请相信我,我的朋友,我最真挚的朋友,我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你很疑惑是吗,你觉得突然之间大家都变了,是吗。”
洛文的眼神凌厉非常,我感到心悸,机械一般点头。洛文拉着我的手去摸他的胸口,我觉得很奇怪,想要挣扎,却根本挣脱不开,洛文的力气出奇的大。我的手掌心贴近他的胸口,但是我完全感觉不到他心脏的跳动。我惊恐地抬头,更加用力在他身上按,我不信,居然没有心跳!可洛文真真切切地坐在这里,还在冲他微笑。
我觉得我一定是在做一个奇妙地梦,梦里洛文居然是个没有心跳的活人。
“亚利,你知道……”
“不不,不要说!”我惊慌地站起身,在大厅里慌张地乱转。我直觉洛文接下来的话会完完全全破坏我的生活,我不想听。
“你无法逃避,亚利。”洛文说着,从茶几上反手握了水果刀,很缓慢地一颗一颗解开自己西服扣子,然后是衬衣扣子,露出一片小麦色的胸肌和腹肌。刀尖对准了自己的胸膛。
“你干什么!你疯啦!”我抓狂地冲过去要制止洛文的疯狂行径,那水果刀刺进洛文的胸口却一滴血没有冒出来。顿时,我一双脚都仿佛被钉在了地板上,无法挪动丝毫。
洛文一点一点用水果刀剖开了自己的心,我紧闭了眼睛偏过头去,不愿意看那血淋淋的画面。
“请看我,亚利。”
“我,不……”
洛文一下跨到我面前,板住我的脸强迫我睁开眼睛,我的视线立马对上了他的胸口,但却根本没有看到所谓鲜血淋淋,但那画面却更加让我手脚冰凉。
从剥落的血肉里显露出来的并不是跳动的心脏,而是一块微型芯片在不停转动,无数传导线虬杂。
那一刻,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感觉到一股仿佛从极地传来的寒气灌注了全身。
作者有话要说:我今天也去剪头发了!!跟我家阿西一样。
下一章节电影的剧情比重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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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谢扔雷的亲
第七十六章
【婚礼】
自从得知坎普斯的真相后,我一直无法在夜里入睡,每当我闭起眼睛,我的脑海里就立马浮现洛文在我面前剖心的一幕,我不敢睡。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多久,很快身体就虚弱得不行。早上我在卫生间的镜子面前看自己,就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那人脸颊消瘦,嘴唇干裂,双眼无神,像个病入膏肓的瘾君子。以前的亚利·马洛不会这样。
我开始躲在阴暗的角落里抽烟,我一度不敢再出门。我抖抖索索地夹着烟,颤抖着去点火,那橘色的火苗在黑暗中幻化出一个嘲讽的鬼怪面孔,我的手一抖,那火苗差一点烧着了我的手指。只差那么一点而已,我吓得立马把打火机扔得老远。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就连想借着尼古丁发泄都办不到。
洛文经常来看我,但是我完全不想见到他。我执拗地觉得,是洛文破坏了一切,是他告诉了我真相,所以我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来。如果他什么都不说,如果他不要用那么粗暴的手段让我知道,我想我还能和缓地再度过一段时光。但是这个渺小的愿望都被洛文的自大和无知给毁了,我恨他!我对他疾言遽色,我不再拿他当朋友,我把冰箱里的啤酒全倒进了马桶,我不让他进门。
渐渐的,洛文便不再过来了。我每次都在窗户里偷看他离开的背影,有点痛快的同时又有点失落,我觉得我潜意识里是希望洛文再坚持一点的,再强硬一点的。后来,当洛文不再来的时候,我就有点坐不住了。我总是坐在客厅盼望着有人来敲门,然后我就会飞快地跑过去在猫眼里看到衣装革履的洛文,再然后我隔着门痛斥他,他就温声细语的和我说话。但是我总也等不到,我再一次产生了被抛弃的感觉。
我像个机器人一样去上班,不再期待和别人有交流,按时完成头儿布置下来的任务,头儿很高兴我恢复了正常。是啊,我恢复了正常。
同事萝丝要结婚了,给我发了请柬。大红色镶金边的请柬在我灰色的生活里增添了一丝喜气和颜色,我甚至没有去看请柬的内容就好似活过来了一般重新振作精神。距离婚礼已经不太远,我要在这段时间里找回以前的亚利·马洛。我还在盘算要送一份怎样的礼物,就算卡卡这个家伙没有像当初承诺过的一样让我给他当伴郎。
我重新拿起了健身卡,早起还会练一练歌,心想说不定婚礼上还得表演一下。我高兴得就好像即将结婚的是我自己,我甚至一度在挑选礼物的时候逛去了珠宝店挑戒指,我真是蠢透了。我承认自己很蠢,但我很高兴。
萝丝婚礼那天,我打扮好我自己,揣着我的礼物去举办婚礼的地点,我心里想着这种地方不会是卡卡喜欢的,那恐怕是萝丝挑的,卡卡一向是以萝丝的喜好为喜好。可是,直到我见到新郎时,我才觉得我是真蠢,无可救药了,我就是个天真的大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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