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一路交换着骑回了家,路上有认识的人看见三轮车里有东西问起来,周文阳和周成就笑笑打个马虎眼快速的骑过去。
到了家,周成把衣服布片扛进了屋,就跑到自家的厨房,从灶头的汤罐里舀了一些温水喝了几大口。“哎呦,累死我了,骑三轮车可比骑自行车难多了,我腿蹬的酸死了。”
“等我们以后有钱了,就买摩托车,让那些自行车三轮车见鬼去!”周文阳走过去揉了揉周成的腿,这一路上大半都是周成骑的,他又骑得飞快,怪不得要腿酸。
“你就做梦吧,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有钱买得起摩托车啊,就算买得起大人也不会让我们骑的。”周成笑着说。
☆、第八章
周文阳走到缝纫机旁拉掉了上面盖着的红布,里面的缝纫机还很新,看得出来周成妈之前一直都很爱护。周文阳听说过这台缝纫机的事情,七十年代结婚彩礼流行送四大件“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和手表”,可是周成爸家当时穷的叮当响,结婚的时候周成爸爸只买得起一套搪瓷碗碟和两个搪瓷脸盆。周成爸觉得这样对不起周成妈,去工地上拼命的给人搬砖头,又去镇上医院卖了一点的血才凑够了钱买了这台缝纫机,是当时彩礼里面最体面的东西,周成妈宝贝的不得了。
“快来帮我把缝纫机搬你屋里去,我一个人扛不起。”周文阳指了指缝纫机说。
“扛我屋里干什么,这里不挺好的吗?”周成很不解。
“你家围墙又不高,这缝纫机又是对着院子窗户的,别人往里一看就知道我们在干什么了,搬你屋里别人看不到,又能挡住一点声音。”周文阳说道。
“就你心眼多。”周成撇撇嘴,一蹲马步使了使力就一个人把缝纫机抗进了自己的屋子。周文阳舔着麦芽糖,提着脚炉跟在后面进了屋。
这批衣服是最简单的款式,对周文阳来说完全没有难度,只稍微适应了一下这种旧式的脚踏式缝纫机就开始干活了。周成坐在自己的床边听着缝纫机的声音看三国演义的连环画小人书,半本翻完抬头一看,嚯,他的书桌上已经放了七八件做好的衣服了。
“阳阳,你吓我了吧,我妈都没你踩的快啊!”周成走过去拿着几件衣服检查了一下,又在自己身上比划了比划,“你这缝的也好,怪不得你要用这赚钱呢,我说你以后要是念不出书,就去做裁缝,这可是天生的才能啊!”
“谁做裁缝啊,要做也做设计师,这个钱倒是赚的多。”周文阳手脚不停,脑子里却想着这说不得倒也是一条出路,同、性恋里做受的向来更加关注穿着打扮,周文阳对衣服款式还是很了解的,又在那种会员制的高级酒吧干过活,眼界也高,脑子里倒也真是有一些好的衣服款式。
“啥叫设计师啊?”周成问。
“就是给电视里那些在窄台子上走来走去的模特做衣服的人就叫做设计师。”
“说来说去还不就是个裁缝。”周成撇嘴。
周文阳翻白眼,不愿意跟他多唠叨,对这个之前他差点遗忘了的小朋友产生了一些担忧,照这个粗糙的性格以后要怎么才能适应广州那个开放的地方啊,那里的十来岁的年轻人可都是非常时尚的,周成转学过去的话不知道能不能进入那里孩子的圈子。
周成的妈妈最近一直操心着周成舅舅的亲事,每天早上做好了一天的饭菜后就出门,每晚天黑了才回家,周文阳就一天从早到晚的待在周成家,谎称是和周成一起复习。实际上周文阳一到周成家就会埋头踩缝纫机,而周成不是坐在客厅看电视,就是待在自己房间翘着个二郎腿看小人书。
用了两天的时间,周文阳终于做好了一百件衣服,他松了口气一般伸了个懒腰,站起来准备活动一下,就看到周成斜靠在床头睡着了,手里还拿着半个烘山芋。
周文阳嫉妒的抢过周成手里的烘山芋,不客气的一脚踢在周成屁股上,喊道:“周成,你妈给你买了猪头肉,快起来吃!”
周成被周文阳一脚踢翻在了床上,原本不悦的皱着眉头,听周文阳这么一喊,一下坐了起来,“我妈回来了,真给我买了猪头肉啊?”
“买个头啊,我衣服做好了,快点帮我一起折一下。明天一早你再去借个三轮车,我们去把活交了赶紧的再拿几十件,回来我就给你买猪头肉吃。”周文阳剥了山芋皮,三两口把那半个还热乎着的山芋吃了,拍拍手上的灰指挥道。
周成看着堆在自己衣柜里的那些衬衫,感到十分的自豪,他拍了拍周文阳的肩膀,说道:“阳阳,真是看不出来啊,这才两天,你就赚了三十块,比你小姑厉害多了,你小姑她还没有做好呢吧?”
“我小姑又不是只做衣服不干其他的活了,我一天到晚窝在你家光踩缝纫机了,能不快吗!快点帮我打包好,明天领了钱我给你买两块钱猪头肉吃。”
“那可是你说的啊,明天我可等着吃的。”周成一听有吃的立刻笑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两人在周成妈走了之后就去了镇上,服装厂门前坐着的还是上次那个戴眼镜的男人,此刻正无聊的打着呵欠,见到周文阳他们过去立刻站起来接过两人手里的衣服,放到门前的桌子上一件件快速的检查起来。
“叔叔,活还有吗?我们再拿一百件。”周文阳问道。
“有的有的,你们可做的真快啊,衣服也做的不错。”那男人几分钟检查了一百件衣服,看每件都不错直接从抽屉里拿了一沓钱出来,抽了三张十块的递给周文阳,一边又向里喊着让人再送一百件的衣服布料来。
周文阳领了钱,喜滋滋的和周成去了镇上的农贸市场,在一个卖熟肉的摊子上买了两块钱的卤猪头肉,又问老板要了一小袋子的卤汁,高高兴兴的回了家。这年头好的猪肉也才一块多钱一斤,猪头肉不值钱,两块钱就是一大海碗的份量,周文阳和周成一路上时不时吃几块,回了周成家还剩下一半碗,够吃一顿饭的。
中午的时候周成把他妈做好的饭菜放锅里热了热,又热了猪头肉和卤汁,两个人拌着卤汁汤,愣是多吃了一碗饭。
周文阳有了钱心里舒坦,这还是他这辈子第一次拿钱呢!这会儿用的还是第二套人民币,那两张黑乎乎的十元钞票在周文阳眼里却比后来的红色老人头漂亮的多了,当然现在钱是用分做最低单位的,十块钱足够乡下人一家子用上好几天的,而后世的一百元不过是普通饭馆里的一顿饭钱罢了。
周文阳吃了饭正准备开始做衣服,没想到他的小姑板着脸找了过来。原来周淑华昨晚上做了大半晚,今天早上也去交了活,周文阳刚走她就过去了,人家一问她名字就说你家人不是刚刚才交了五十件活吗,怎么这么快就又来交。那个年代乡下人里女孩子的名字不是什么红就是什么花,周淑华这个名字在小镇上还真没有重名的。所以周淑华打听了一下,一听对方描述就知道了交衣服的是周文阳和周成,可是她也知道周成妈最近基本不在家,哪里有功夫做衣服,所以一回家就找了过来。
“小姑,你怎么来了?”周文阳看着周淑华脸色不好,便猜着她可能是发现了他做衣服的事情,其实周文阳一开始就没打算瞒着家里人,只不过他担心自己没有做出衣服之前周淑华不会答应他碰缝纫机,所以才瞒了一下。
“我问你交衣服的事是怎么回事,这衣服是谁做的?”周淑华看了眼周文阳问道。
“我做的。”周文阳直接就承认了,还拉着周淑华进了周成屋子看他早上做好的几件衣服。
“你做了这个干什么,小小年纪的做这个干什么?钱呢,放哪里了?”周淑华看着几件缝的很好的衣服,心里也不知道是什么滋味,现在还有几家的孩子会干活的啊,周文阳还是个男孩子呢,就想着接活赚钱了。
“小姑,这钱我不能给你,我想让周成舅舅带着一起去广州看看,这是我的路费钱。”周文阳捂着自己的裤子口袋,表情可怜兮兮的看着周淑华说道。
“你想去广州干什么?”周淑华看侄子一脸的可怜相,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看她,火气便小了一些,只是不解的问道。
“之前我们年级作文比赛题目叫做‘我去过的最美的地方’,老师说我们班我的文笔最好,可是我除了镇上什么地方都没有去过,我们班班长写的还不如成子好,但是他是镇长家的孩子,他写了去看天安门的事情,老师就把他的作文评了最好作文。我想以后如果考高中的时候也写这种题目,我要是什么地方都没去过,写的再好也得不到高分的。”周文阳早就找好了借口,虽然听着很蹩脚,不过谁让他现在还是天真的小孩子呢!
不过这件事情倒是确实发生过,周书言是学历史的,家里都是些唐诗宋词、野史杂谈什么的,周文阳小时候没有小人书看,看的都是这些书,上学一直偏文科,写起作文来是很好。可惜那次他的文笔再好也比不过人家对天安门磅礴气派的描述,为此周文阳小的时候很是记恨了一段时间。因为当时周文阳用的一直是李文斌用剩下的生锈了的铅笔盒,而作文比赛第一名就可以得到一个漂亮的印着卡通图案的铁质铅笔盒,还有八支一小捆的铅笔,周文阳那时候特别的稀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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