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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声嚣尘上 完结+番外 (YY的劣迹)



  即使被烈阳炙烤,即使被风雨追赶,却始终坚定地沿着这条路前行,奔跑!

  “听,天空在嘲笑,

  听,大地在戏谑,

  这长而无尽的路,

  我一直奔走,

  我一直迈步,

  它永不停驻。”

  唱到这里的时候,严欢心中仿佛有火山在喷发。他想起自己偷偷摸摸在家里练习吉他时的情景,他想起被迫接受第一次的分离时,那无奈又不甘的心情。

  他想起那个夜晚,自己控住不住从家里跑出来。那一夜的寒风,至今还会从睡梦中将他惊醒。那一夜天上明亮的星星,也总是会将他抚慰。

  这不是一条平坦的道路,但却是他自己所选择的。

  这条漫漫长路啊,究竟还会使尽怎样的手段刁难追逐他的人们?然而所有的痛苦都是甘之如饴,所有的伤痕都可以当做勋章。因为这是挣脱牢笼,挣脱束缚,是自己所想要怒吼的地方,是心甘情愿去追逐的恶魔。

  “梦中,

  一条长而无尽的路。”

  在这条只属于自己的路上,永远奔跑着。

  作者有话要说:  【修错字!】

  完整版歌词:

  我总在做一个梦。

  梦中,

  有一条长直无尽的路。

  即使阳光落满枯叶,

  即使雨水冲刷灰尘,

  这长长的路依旧在前方,

  在我脚下。

  我被烈阳炙烤,

  我被风雨追赶,

  我迈出脚步,

  踏上这条长路,

  于是开始奔跑,

  奔跑!

  听,天空在嘲笑,

  听,大地在戏谑,

  这长而无尽的路,

  我一直奔走,

  我一直迈步,

  它永不停驻。

  这长而无尽的路,

  我一直奔走,

  我一直迈步,

  它永不停驻。

  这就是我的梦。

  梦中,

  一条长直无尽的路。

  -------------------

  第一次献丑了……请将就着看吧~捂脸

☆、悼亡者

  “嘀——!”

  一声拉长的汽车喇叭声,刺得路人耳朵生疼。

  在这条拥挤的马路上,许多下班回家的白领正开着车堵在路上动弹不得,倒是一旁步行道的路人的速度比他们快了很多。堵车已经有快十分钟了,相信此时等的急躁的各位司机,都巴不得自己有一双飞毛腿吧。

  而堵车中心点的路旁广告牌上,正挂着一张吸引人的超大型海报。

  黑色打底,银金色衬托的海报,给人一种厚重的金属感,而海报上朋克装扮的年轻人,则是带着一股年轻的气息扑面而来。

  草莓音乐节的宣传广告!

  恐怕这有在这样一副海报里,朋克党和金属党才会如此和谐地共处吧。

  今年草莓音乐节的举办地之一,正是这座临海一线城市。赶巧的是,草莓音乐节的举办时间和另一个超大型音乐节迷笛相撞了。

  恰巧都是在开春后的四月末至五月初,两个音乐节主办人如此安排时间,也不只是有意还是无意。迷笛音乐节有“中国的伍迪斯托克”之称,背后还有中国地下摇滚发源地迷笛音乐学校做底牌,底子不可谓不厚。

  但是同样,支撑着草莓音乐节的摩登天空公司也是有十几年的举办音乐节的历史。两雄相争,鹿死谁手还未知。

  迷笛口碑略比草莓好一点,这是不争的事实。草莓也曾暗地里阴过迷笛一把,这也是老乐迷都知道的。这两大国内音乐节还真是二虎相斗必有一伤,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今年草莓在举办地如此早地就开始宣传,还出动大批人手搜罗表演乐队,也是想有于迷笛一争高下的涵义在内吧。

  熟知国内地下摇滚内情的人,只通过那一副宣传海报便可以看出地下的诸多暗涌,例如正坐在车里的这一位。

  将视线从海报上收回来,副驾驶上的墨镜男将手伸出窗外,掸了掸烟灰。

  “摩登天空那些家伙,每次都喜欢搞这些小花招。”他所指的,正是草莓音乐节幕后的主办方。看起来,说话的墨镜男对他们并不存有好感。

  “实力不如人嘛,难免喜欢多使一些小手段,你也要谅解他们。”开车的是个三十出头的男人,长得不算帅,却有一种特殊的魅力。他下巴处有一道刀疤,不过伴着一脸的笑容,看起来却并不显得恐怖。

  “等到时候,就知道实力高下了。”

  “哼。”墨镜男看向窗外。“我讨厌背后耍阴的家伙。”

  “嘿嘿,你还在计较那年的事情?别放心里去,耍阴谋我们没有搞过他们,这也算是失败。要勇于承认失败,才能知耻而后勇啊,少年!”开车的男人伸出手用力拍打着墨镜男的肩膀,猝不及防之下,墨镜男被他的大力打得一个踉跄,连连咳嗽,连墨镜都掉了下来。

  在黑色的墨镜之下,掩饰的是一张冷峻的面容。按吸引力来算,绝对不比那些一线男星差。对于认识他的摇滚乐迷来说,这张面孔则是有着更大吸引力!

  国内曾经数一数二的摇滚主唱,蓝翔!

  第一次听到他名字的人只会有一个反应——愣个几秒,然后弯腰拍掌大笑。没办法,谁让这位帅哥和某个国际知名学校重名了呢?不过,凡是听过他的歌声的人,都会把他给牢牢记在心底。这可是中国当年仅有的几个摇滚好嗓子。

  然而这一切,都是当年的事情了。

  翔哥现在已经不能唱歌,他的嗓子坏了。当时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比起伤心欲绝的乐迷,他本人却无动于衷。不能唱歌并不意味着他的摇滚生涯结束,蓝翔现在依旧是一位摇滚人。

  “我讨厌这些勾心斗角的玩意。”索性摘下墨镜,蓝翔看着车窗外的天空。“连最后一点能让人自由呼吸的地方都不给!草莓与其说是音乐节,还不如说是糜烂的夜店狂欢,摇滚?”

  他鼻子里发出一声不屑的低哼,对于这种连汽车广告都能大肆地登上舞台的音乐节,所有老牌的摇滚乐迷都和他一样,认为草莓从根本就没有摇滚精神,只是一个哗众取宠的时髦产物!就连草莓的听众们自己都说,吸引他们的更多的是那边轻松的气氛,恋爱,打屁,搭讪,摆摊,玩乐,而不是音乐。

  然而在这个社会,迷笛正一天天的被人斥责为老旧,而以时尚搏位的草莓却一点点地攀升上来。

  纯粹的精神遭人嘲笑,商业化的却更容易成功!这是什么道理?

  似乎也是想到了这点,蓝翔狠狠一拳击打在车窗上。

  “狗娘养的!”

  是在骂谁,不得而知。

  “哎哎,小心我的车子!这可是新的!”

  在身旁人心痛的呼喊声中,蓝翔悻悻地收回了手。几分钟后,车流开始缓缓向前移动,这辆载着两位摇滚人的车子也渐渐地消失在车流中。

  不过就算是被老牌乐迷嗤之以鼻的草莓音乐节,也有很多默默无名的小乐队,在为登上它的舞台而卖命地拼搏着。就比如——严欢他们。

  而此刻,这帮新鲜的摇滚血液正在思考一个问题。

  “你究竟准备取一个什么名字?”

  在结束了原创曲的排练后,紧随而来的是乐队的命名问题。这些问题一个接着一个,将严欢逼得走投无路。没办法,谁让他是这支乐队名义上的队长呢?

  “我……我……”当着三双火一般的眼睛,严欢不好意思说自己还没开始想,只能委婉道:“我还没决定好。”

  “决定?说起个后背的来听听。”付声一句话,就差点把严欢打回原形。

  还好,向宽这时候赶来救场。

  “既然没决定好,那就一起来想吧,正好我们也参谋参谋。”

  严欢心虚地抹了一把汗,这年头,谎不好撒啊,差点就被当场揭穿了。他对着向宽连连点头,“人多力量大,集思广益!一起想。”

  付声怀疑地打量着他。

  “你不会是根本没开始想吧?”

  “哪有?哪有!是想的名字太多了,纠结着不知选哪一个好。”严欢笑着,背后却悄悄流下几滴冷汗。

  果然,付声这个家伙才是最不好忽悠的。

  “要我来说的话。”阳光道:“不如就叫j□j好了。”

  “……”

  万籁俱寂。

  所有人都盯着他,那眼神简直就像是在看什么奇葩物品。

  “不对吗?”阳光歪头,“正好四个人,不就是j□j吗?”

  “四个人,你怎么不叫披头四呢!”向宽讽刺,“去这个名字,你是想被请去局子里吗?恕不奉陪。”

  “披头四是什么?”严欢莫名觉得这个名字有点耳熟。

  “上世纪一个英国乐队。”付声道:“披头四只是音译,香港那边的翻译。我们这边叫披头士,或者是甲壳虫,原名The Beat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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