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 完结+番外 (YY的劣迹)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YY的劣迹
- 入库:04.10
热血上涌,他一边恼火一边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不对!应该是戳瞎那对光天化日之下宣淫的狗男女的眼睛!公共场合,知不知道什么是公共场合,他们究竟在搞什么?
严欢飞快地走了两步,怒火冲天。他又突然想起来,厕所里那对厮混的男女中的那个男人似乎有点眼熟。
等等,那冰冷看人的态度,那斜四十五度角俯视人的目光,不正是刚才台上夜鹰的吉他手?
“JOHN!你们摇滚乐手都是这么没节操吗?”
“男欢女爱,难道不是人之常情?”JOHN用新学的成语反驳他,“你要知道,摇滚乐手是很受欢迎的,有很多女人为了和乐手们睡一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我们那时候俗称她们为‘骨肉皮’。”
“恰当!果真只有一副骨肉和皮囊。”
“你生什么气?放心,等你成了知名乐手后,也会有很多女孩来找你玩乐。”
“我才——不需要!”严欢怒吼他,气势汹汹地跑到外面,一走近舞台,冲天的乐声就响彻耳膜。但严欢现在心情极差,只觉得这些声音烦人。他在人群中找了半天,逮着李波,就勒着他的后衣领把他拽了出去。
“你干什么?我还没玩够呢!”李波挣扎。
严欢回头看他一眼,李波立马就不敢说话了。他看得出来,自己这个朋友现在心情不佳,还是少招惹为好。
两人离开演艺吧没多久,厕所门推开,一脸面无表情的青年整了整衣服,神色淡然地离开。
“付声!”身后的女人哀怨地看着他,却没有换来吉他手丝毫的怜悯。
他走进光影纷杂的灯火。他的世界,是摇滚和吉他。
第二天,严欢对着镜子扑了好几次冷水,才确定不会被人看出自己睡眠不足。他和李波昨晚凌晨两三点才回来,而严欢更由于脑中一直摆脱不了那些音乐,直到天亮都没睡着。
他有些浑浑噩噩地走在去上课的路上。
路边落下的梧桐叶,铺成厚厚的一层。而那些循规蹈矩的学生们,也都一个个从他身边经过。看着这一如往常的画面,严欢心里突然涌上一股烦躁。
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影子,和那些学生们的影子毫无二样。背着苛重的书包,走在没有分叉的这一条路上。
有那么一刻,他真想撕破这束缚人的牢笼!
像昨晚那样,无拘无束。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今天潜聊一下摇滚的种类,有耐心地朋友请继续往下看吧。
给摇滚分类,很多人认为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摇滚乐的种类每时每刻都在更新发展,要一一数尽各个流派的不同,还真是一个头疼的事情啊。
那我们就只说一说两大最常见的类型,金属与朋克。
金属:从名字上来看,就有一种沉重和硬朗,仿佛都能嗅到那股铁锈味。坚硬与强烈,就是金属乐的代名词。当然金属也细分成很多种,本章节提到的死亡与旋律就是其中之一。
朋克:PUNK,这个词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形容小流氓混混街头妓女那种类型的人,后来朋克被延伸为一种精神,随意,邋遢。它往往不太讲究技巧,而是一种思想的释放和宣泄。
金属和朋克,就像一个高富帅和屌丝,彼此也有间隙。说一件有趣的事情,国内有一家朋克摇滚酒吧,门口挂着的招牌,上面写着:金属党和XXX不准入内!哈哈。
其实我觉得这两个算是腹黑攻和别扭健气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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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技巧性的,厚重的,有力度。
朋克:不重视技巧,狂放,非主流的。
(非资深见解,有高手有建议请尽管提出)
☆、上路
这是严欢第三次放下吉他,忍耐着脑中某老鬼涛涛不绝的啰嗦。
终于实在忍无可忍,他一把将吉他抛到床上,大声道:“够了,JOHN!你还要再说多少遍?”
“直到你学会这首曲子为止。”JOHN回答。
“那你能不能用更温和、宽容的态度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教我?而不是一直在耳边咕哝我有多笨!”
“你的确很笨。”
“……”
“好吧,和一般人比起来你是有那么点天分。但是在我接触的人里面,你的确是学吉他天赋最差的一个。你要放弃吗?”
“白痴才会放弃!”严欢重新拿回吉他,抱进怀里。“我学吉他只是为了自己开心,又不是为了去和别的什么人较劲。”
“难道你不想弹得更好?”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能练得可以听就行。”
“真是没追求。”
严欢忍了忍头上的青筋。“JOHN,我跟你说,像你上回表扬的那个很厉害的吉他手,我可是一点都不喜欢!技术好有什么用,弹自己喜欢的音乐才是快乐的事情吧!”
JOHN沉默了,“你这句话,很久以前我也这么想。”
“是吧,我就说。”严欢忍不住得意。
“但是后来发现,只顾自娱自乐的音乐,用你们的成语来说就是闭门造车,一点意义都没有。摇滚就是要让许多人一起听才有趣,而为了让其他人乐意听你的音乐,就必须练好技术。”
“我又不要去当什么摇滚歌星,只是自己练一练琴而已。”严欢抱着吉他,轻轻抚了一把。
“是吗?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
“混到毕业,然后随便找个工作呗,反正我这个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大学。”
“找到工作以后呢?”
“遇到个顺心的就结婚。”
“然后呢?”
“生孩……”严欢说到这里,兀地止住了,有些羞恼道:“你不要下套让我钻!”
“这不是我给你下套,是你自己说的,欢。”JOHN正色道:“像这样过日复一日被安排好的生活,你觉得活得和牲畜没有两样。难道你现在就打算认命了吗?”
“我可没这么说。”严欢咕哝着。
“但你也和其他人一样,在这条路上一直走着。”
“够了!”
严欢突然大喝一声,“不然还能有什么办法!去街头当小混混?或者现在洗心革面当个好学生?我没那天分!我除了照他们规定的路走下去,浑浑噩噩不清不楚地过一辈子,还能干什么?”
意识里,JOHN寂静了好久。发了一通大火的严欢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好像不知不觉把JOHN当成出气筒,来发泄平日里的压抑和不满了。
“抱歉,JOHN,我……”
“组个乐队吧。”
“啊?”
“组个乐队,欢。然后找出自己心里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在JOHN说出那番话的几天后,严欢虽然当时没当一回事,其实脑海里一直忘不掉那个念头。
这天,便在学校里神不知鬼不觉地对李波说出来了。
“你说,要是组个乐队会怎样?”
“你说什么!组乐队?”李波一脸兴奋,“好啊,千万要带上我一个,这可是泡妞神器!到时候往台上一站,多少姑娘冲我们抛媚眼,嘿嘿。”
严欢烦躁道:“谁说组乐队就是为了泡妞?”
“不然还能有什么?”
“比如找出自己的理想,寻找生命的意义……什么的。”
严欢一句话没说完,那边李波已经捧着肚子大笑起来。“哎呦喂!大哥,你别逗我了!你个小屁孩想这些干什么呀?”
严欢恼羞成怒,狞笑着狠狠一拳打在他肚子上,直把李波打得脸色泛青。
“我不是在开玩笑,跟你说真的。”
“唔!咳咳,我懂,我理解,别动手!”李波捂着肚子,“这下手真狠,都快把我打出内伤了。严欢,我问你,怎么突然想到要组乐队?”
“没什么,就是突然觉得每天过这日子很无聊。想要是组一个乐队的话,会变成什么样?”严欢撑着头看着窗外,“会不会发生一些改变?”
“那就试一试。”李波道:“你有空在这里想那么多,还不如放手干一番。到时候你就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
“……”
“怎、怎么?干嘛这样盯着我看?”
“没,我只是想,偶尔你也能说出一两句人话。”
就这样,在吉他上还是一只初生牛犊的严欢,开始组建乐队。
首先,他们在学校认识的人中散步这个消息。没想到,学校会玩摇滚的人竟然比预料中得还多。在这个被束缚得几乎不能呼吸的高中校园里,有那么一群人,拥有不一样的自由。
艺术班,学生们习惯称他们为“那边的人”,而老师则是将他们看成彻头彻尾被放弃的废物。和一般学生比起来,艺术班里的“混混们”拥有更多的自由和时间。
所以当得知他们中也有几个人玩乐队的时候,严欢倒没有李波那么惊讶。
光是严欢这个年纪的艺术班,就有三四个男生在玩乐队。当严欢找上门向他们告知自己的想法时,先是被狠狠嘲笑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