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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声嚣尘上 完结+番外 (YY的劣迹)



  于成功出事了,他捅伤了人,他要被退学了。很可能,以后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太阳穴突突地跳着,严欢头疼无比。

  怎么会这样,明明一个礼拜前他们还在一起比赛,还笑得那么开心,还心怀期盼地畅想着乐队的未来。怎么就一个晚上的时间,这个世界就变了个模样呢?

  怎么能够呢?

  他心里诞生的梦想,还没来得及走出一步啊!

  JOHN悄悄叹息。严欢还是太年轻,年轻到不明白,有时候世界就是那么残酷。

  它只是轻轻一挥手,就能将你所有的梦捏碎。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地下乐手没有正职,平时他们就在乐器行打打工,在各个酒吧流窜,仅仅抱着一个梦想。

  在北京,这样的北漂人士就有很多,北京郊外还有一个村子,里面住的都是各地来的摇滚乐手,他们时不时自娱自乐在村里空地办个小型秀,真是即快乐又辛酸。

  其实玩摇滚的乐队,大多避免不了四处流传表演,常常是一辆小货车,就上路各地行走去了。

  《上车走人》是曾经著名乐队黑旗的乐手亨利·罗林斯,所著的一本书,记载了他们在各地的演出,热心的粉丝,被追赶的落魄以及穷困潦倒的路程,可以说很生动地揭示了一个乐队想要存活下来的艰辛。

  真是够朋克式的生活啊,严欢想走这条路,我当然不会让他顺风顺水,总要经历磨难是吧。

☆、第一首歌

  该死的!

  按门铃许久,没有人回应。

  严欢气得重重一拳打在墙上。不是说要一起发展乐队吗?昨天逃跑的时候,这小子不还是扯皮说要胜利会师么?

  怎么现在,就这样不见人影了!

  严欢无力地靠在墙上,翻着手机上刚刚收到的一条短信。

  【严欢,这次的事我揽下来了,黄毛的事情你不用再担心。

  好好练吉他,等着你超过我!

  我走了,别惦记。】

  赶来的时候,于成功家里已经人去楼空。不知道是什么逼得他们这么急,一个晚上的时间全家都搬走了。这么快的速度,这样的不留痕迹,仿佛追逐在他们身后的是什么洪水野兽。

  那个黄毛背后的势力真的有那么恐怖吗?而于成功又是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才将这些恶果一个人全都扛下来,他扛得住吗?

  严欢不敢再想象,慢慢地从墙上划下,抱着头,蹲在墙边。

  不知过了多久,日头正高,他的肚子也发出了咕咕的声音。

  “回去吃饭?”

  一直默不作声的JOHN出声问。

  “不想吃。”严欢声音闷闷的,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就在昨天,他还和于成功在一个学校,还开心地结识了向宽,并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乐手。而今天,现实狠狠地给了他一击。

  于成功就这么走了,不回来了。那夜影乐队,也会就这么散了吧。

  比起这些烦心事,吃饭算什么,吃饭有什么意思,吃吃吃吃吃,就等着把人喂肥一刀宰了么!

  严欢烦躁地一拳又一拳击在墙上,感受着那顿顿的痛感,似乎这些疼痛可以缓解他心里的烦闷。

  “你不想再练吉他,就继续打。”JOHN冷冷的声音响起,“打到你的手皮开肉绽,打断你自己的骨头。那样你就永远不会有烦恼,也没有机会再去烦恼。你会变成一个毫无本事,还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话冷酷无情,却一下子惊醒了严欢。

  他收回自己的手,这是弹吉他的手,这是他梦想的承载——不能因一时的出气而毁坏它。

  “JOHN……”严欢呢喃,“我只是不服气。我们明明只是想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只是想要有自己的音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阻碍?”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时都会有很多阻碍。你才遇到一个而已。”JOHN道:“而且摇滚,没有磕磕盼盼,没有挫折,算什么摇滚乐?”

  JOHN的声音最后带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碍眼的,踢翻那些拦路石,才算是摇滚。”

  你屈服吗?你气馁吗?你害怕了

  那么,便不要来玩摇滚。

  这是勇敢者才敢挑战的游戏,这是永不妥协者发出的呐喊,这是对不公世界的抗议与嘶吼。没有这份勇气,就不要踏进这世界。

  严欢从墙角站了起来,最后看了眼短信,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饿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说,于成功不在了,夜影乐队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后不就要独自一个人混了?”

  “不过我觉得总有一天,还能再和他见面。”

  只要他们俩都还走在这条路上,都还醉心于摇滚这魔鬼般的音乐,那么,终有重逢日。

  对着思绪飞远的严欢,JOHN提醒道:“我认为,你应该先想想回去怎么解释今天旷课的事。”

  这样莫名其妙的逃课,严欢回家一定难逃一顿暴揍。

  “……JOHN,我还是离家出走算了。”

  回到家的严欢,不出意外地又被教训了一顿,他老爸的铁拳可是越来越有力道了。

  若是以往,挨揍后的严欢会默默躲到房间里,精神萎靡消沉一下午。可是现在,满脸青肿的他却坐在房间的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琴弦。

  他想了很多。

  自己第一次弹吉他,和于成功他们第一次组乐队,第一次比赛,第一次登台。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他都献给了摇滚。这音乐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它以这样深的力度在严欢心里留下烙痕。

  被黄毛追堵时的狂奔,在乐器行里偶遇向宽,以及之后突如其来的一切。像一道浓墨,在心底画了深深的一笔。

  严欢闭上眼,似乎还能感受到那天傍晚奔跑时的气喘,与向宽交谈时的快乐,还有得知于成功离开后的震惊与失落。这就是他的生活。

  有意外,有惊喜,有挫折,并不美满,但却是真是的,实实在在的,是他选择的一条路!

  他自己的日子!

  手指不受控制地在弦上拨动着,严欢微闭着眼,弹出一串简短的曲调。随即,又是几道音符跃出。他本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种玄妙的状态,直到十分钟后,JOHN略带欣喜的声音惊醒了他。

  “恭喜你。”

  对于JOHN的道贺,严欢不知其所以然,“恭喜什么?”

  “你的第一首自创曲,虽然还很粗糙,却是只属于你的。”

  真正玩乐队爱摇滚的人,都不会一味地跟在他人脚步后,唱出只属于自己的歌曲才是一个乐队的活的灵魂!一个乐队的歌曲创作,不仅能反映他们的风格,有时候更是作曲人精神意志的体现。这就使得这些歌曲在艺术价值背后,又增添了许多其他魅力,

  一些绝佳的作品,往往能历经半个世纪而不减风采。

  这就是属于摇滚乐手们的音乐,独一无二的,标志性的,唯我的。

  严欢愣了一下,“创作?什么时候?我还没有准备好啊!”

  “这种事情不需要刻意准备,只看气氛和情绪。”JOHN道:“看你样子,自己刚刚弹了些什么是一点都没有记下来吧?”

  “我只是随便地拨弄两下,哪有去记!”严欢急了,按JOHN所说,这是他的处女作,怎么能就这样弹奏一遍后就消失无痕了呢?

  “哈,我就知道你会这样。”JOHN笑了,“所以我帮你记着了,一会再弹一遍给你听,不用太感谢我。”

  虽然JOHN的语气很有些欠扁,但是严欢还是第一次感谢有这么一个老鬼附在他身上,真是多功能的乐手必备幽灵啊!

  这是属于他的第一首歌,青涩稚嫩,却带着火热的脉动。

  “取个名字吧。”老鬼道。

  “还没有填好歌词,怎么取名?”

  “按你心里想的取。”

  严欢闭上眼,映入脑海中的是微醺的晚霞,奔跑时的狂风,被磨灭而又重新生长出来的斗志,以及更多的对于未来的期盼。再次睁开眼时,他道:

  “就叫《奔跑》。”

  在这条一去不回的摇滚之路上,严欢决定拼命地奔跑下去,永远!

  就在于成功一家离开的第二天,正如严欢所预料的,夜影乐队解散了。失去了于成功这个带头人,再加上这次的黄毛事件,乐队的其他几个人似乎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兴致和勇气。当他们来找严欢,委婉地说出解散乐队的要求时,出乎他们意料的严欢竟然很快就接受了。

  “这几个礼拜我很开心。”严欢对着夜影乐队剩下的队员们说:“和你们在一起,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摇滚,什么才是真正的乐队,上过舞台,打过架,做的都是自己想去做的事情。我很快乐,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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