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 完结+番外 (YY的劣迹)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YY的劣迹
- 入库:04.10
开门声响起,眼看着门就要关上,严欢控制不住地大喊一声。
“阳光!”
带着委屈不甘,伤心难过,还有一丝丝的期盼,十八岁的少年所有的情绪都藏在这一声呼喊中。
然而阳光这一次没有停一下,他关上了门。
真的走了。
那一瞬间,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走,严欢无力地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地板,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也不想去想。空气中,似乎还回荡着刚才阳光演奏的那曲卡农,然而那个弹奏的人,却已经不在这里。
……
付声他们回来的时候,找了好一阵,才在钢琴房找到严欢。一推开门,付声就看到蹲在墙角的严欢。
“他走了。”
感觉到有人向自己走来,严欢头埋在双臂里,闷闷地道。
“阳光走了,我想阻止他,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
“我找不到理由留他下。我明明知道他心里也很难过,但是我却不知道他为什么难过,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走,我留不下他。”
“他要我好好练习,要我千万不要放弃摇滚。可是他人都走了,还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他为什么就不能留下来?”
听着严欢有些语无伦次的话语,付声静默,轻轻地蹲下身,蹲在严欢身旁,将他的头轻靠到自己胸前。
“我很难过。”
“恩。”
“我也很伤心。”
“我知道。”
“我更生气!我气我自己找不到阳光离开的原因,我气我竟然就在面前让他走了,我气竟然连他为什么难过,为什么要走的理由都找不到!我为什么这么没用!”
直到阳光下定主意要离开的那一刻,严欢才明白。他根本一点都不了解自己这位贝斯手,不知道他心里的伤口,不明白他心中的包袱,所以,更加找不到挽留的理由。
因为阳光自己,早就做好了面对一切的准备。
“我这么没用!连一点办法都想不到!我帮不到他,帮不到他。”语调带着哭腔,严欢深埋在付声怀里轻轻颤抖。
听着他愤怒的控诉,付声只是一遍又一遍地轻拍着严欢的肩膀。
他的视线越过怀中少年的肩头,看到阳光放在钢琴架上的那张红色CD。
良久,他的声音才在屋内响起。
“你可以慢慢长大,从现在开始。”
从现在开始,你要面对摇滚带来的喜与悲之外,这个世界给予你的更多的东西——苦难,悲伤,泪水,离别,不得已,不得不,别无选择。
你要学会成长,学会接受分离。
从今天起,不能再做一个只受人宠爱的孩子了,严欢。
——悼亡者成立的第二百六十九天,乐队失去了他们的贝斯手。
作者有话要说:
听伴奏,味更佳,建议循环。——BY,亲妈阿歪。
B站的这个音效稍好:)。
☆、摇滚
严欢坐在咖啡厅,手指不时触碰着杯沿。
他现在非常紧张,比从前付声带他去见老爸还紧张。同样的,对于严欢而言,今天的会面不比当日的重要性地。付声和他父亲的一番谈话,让他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到摇滚的路上。而今天的这番谈话,则会决定他未来的命运,甚至是悼亡者的命运。
“抱歉,让你久等了。”
就在严欢紧张地不断用手指画圈圈的时候,胡克终于来了。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个老外。
说实话,外国人在严欢眼中一直都是长一个模样,除了高矮胖瘦外,他很难分清他们的容貌。就连相处了几年的贝维尔,严欢也没觉得他哪里帅了,这个事实总让贝维尔倍受打击。
不过今天的这一个,似乎有些不一样。
不是容貌,是气质。在这个老外身上,严欢感觉到了一股属于JOHN才独有的气质。自信,足以压倒任何人的自信。这种自信沉淀为一种内在气魄,让任何人见到他的人都不由地为之侧目。
一句话来说,就是气场强大。
“让我来介绍一下。诺曼先生,这位就是我看中的乐手严欢。严欢,这位是HOUSE的主要决策者,威布尔·诺曼。”
严欢连忙伸出手。“你好,诺曼先生。”
“你好。”诺曼伸出手,与他握了一下,声音冷静沉稳,看不出喜乐。
这人也是乐手。严欢在摸到他手上的老茧的时候就察觉出来了。不仅是乐手,应该还是个贝斯手。贝斯属于指弹乐器,乐手指尖也会产生老茧,这一点和吉他不太一样。
一发现这个不爱说话的外国大叔是个贝斯手,严欢对他沉默寡言的倾向也就比较能理解了。最开始认识阳光的时候,他也很不爱说话。贝斯手大多数都挺沉默的,理解。
威布尔发现意外的一点,这个年轻人对于他的冷漠,不像其他人一样露出受打击的失落或者是怒火,反而兴致勃勃。这让他对于这次见面,稍微多了一些期待。
希望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开始吧。威布尔想,然后主动开始了谈话。
“听说你是来自中国的吉他手。”
“是的。”
“我知道在你们国家没有多少人真正了解摇滚乐。那么你以为你就真的解摇滚吗,而不是拿着麦克风装一装摇滚歌手?”
换做一般人被问这种话早就气得火冒三丈了,这面为也太不尊重人了吧。但是严欢哪里是一般人,一听到这个提问,他心里就乐了。
“你简直是问到我心坎里了!诺曼先生。”严欢眨着眼睛道:“说实话,你说得挺对,我的国家的确算是个摇滚荒漠。但是就在这样的摇滚荒漠里,我却遇到了我的队友,他们都热爱摇滚,个个都是天才,正是因为有他们我才走上了这条路。”
他笑道:“你若要问我摇滚是什么?我回答不出来。曾经我认识的一个吉他手对我说,摇滚就是他的生命。而对我来说——”严欢顿了顿,道:“它是一个奇迹。”
“化一切不可能为可能,让梦想能够变为现实。我不擅言谈,诺曼先生,但是我却知道一点,摇滚,能让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与众不同。如果说出色的乐手能够成为一颗闪亮的恒星,那么,摇滚就是整个宇宙。”
“它是开始,也是一切。”
摇滚是如同宇宙爆发般的奇迹,正是它,让严欢重获新生。每个人来到这世上都有自己的意义,以前的严欢就像是在泥垢里挣扎的蚕,他找不到方向,不明白自己降生的使命,以为自己一辈子浑浑噩噩也就是条爬虫。然而带给他摇滚的那个人,却让他化蛹成蝶。
这就是奇迹。
威布尔静静地听完。
“你爱它吗?”
严欢笑了,脑中一瞬间闪过诸多画面,最后,停留在付声的面容上。
“是的。”他轻声道:“我想我爱上了。”
从听到吉他鸣奏的一瞬间,就已经命中注定。
这番谈话持续了很长时间,严欢和威布尔·诺曼相谈甚欢,甚至出乎胡克的意料。
“希望下次在录音室见到你的时候,你不这么狼狈。”离别之际,威布尔笑着拍了拍严欢便离开了。
“很狼狈吗?”严欢揪着自己的衣领。“这件衣服还是最新的,不过是两个月前才买的啊。”
胡克无奈,他此时心情复杂。看着穿着件朴素的T恤,浑然不知道威布尔刚才那句话意味着什么的严欢,他心里哭笑不得。这个年轻人的确是值得打磨的原石,简直超出他的想象。但是有些时候他也同样太脱线,让人无奈。
“你明白诺曼先生刚才的意思么?”胡克道:“他……”
“他答应帮我出唱片,我知道。”严欢抬起头,微笑。“不是为了这个,我干嘛坐在这里呢?”
胡克吃惊地看着他。“你早就料到他会答应?”
这个威布尔·诺曼,可不是那么好搞定的人物。
“不。”严欢摇了摇头。“我只是告诉自己,我必须要让他答应。”年轻的眼里,是孤注一掷的新年。除此之外,他想不到更好的途径。
胡克很喜欢他的这种求胜欲,他喜欢有冲劲的人。
“好吧!既然你超乎我想象,在这么短时间内就搞定了老大难。那么,我们也该开始准备正式的工作了。”
“什么?”
胡克微笑。“先签约,然后,准备让你震惊整个美国。”
严欢只是微微一愣,随后和他击掌。“没问题!”
“喂喂,这么有自信啊?”
“老胡,我都快二十了,老大不小了。”
“恩?”
“这个时候再不红,就没有机会了。”
“哈哈,你小子!”胡克笑着揉乱他的头发。
其实,严欢藏在心里没有说出的那句话是——即使他还等得及,他心里的那个人也等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