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晓天眉头动了动,环视了一眼众人,心里觉得十分好笑,面前这些笑容可掬的人,一定没有想到,被他们欺负了十几年的顾晓天,忽然就咸鱼翻身了吧。
佣人们赞美起人来,越说越起劲,谁都没有注意到,顾恒就站在游廊的拐角处,把他们那赞美的话听得一清二楚。他前天才挨了老爷子打,昨天又从别人出得知顾晓天的近况,今天一早起来又见到佣人众星捧月般对这人,一张脸气得惨白,指甲都快把手掌抓破了。
☆、谈判准备
和往常一样,即使是周末,顾琛也忙得很,今天依旧只陪着老爷子吃了顿午饭,就早早地带回来了。
一回家,顾晓天和顾琛打了声招呼就急匆匆地钻进了自己屋里。马上就要开学了,他得抓紧时间把和小说有关的事情都处理完,小说最后一部分稿子已经送到顾念那里去了,只等着对方修完,小说就全部写完了,他现在要做的是实现对自己的宣传。
昨天晚上,他睡觉时研究了很久,联系到现在的情况,心里已经有了几个模糊的想法。但是宣传自己毕竟要和很多东西相关,以他现在的身份,还不够格说列一个计划就有无数人替他去执行。人心最难把握,偏偏要合作的对象他又说不上熟悉,所以这一切不像最开始写小说那么简单,能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顾晓天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顾琛本想把礼物的事情告诉他,只是看到他匆忙的背影话都收了回去,心里想着就等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好了。
顾晓天坐在书桌前,找来了一支笔和一个笔记本,仔细地回忆昨晚的想法,慢慢地在纸上涂写着。从小说连载开始,他能够深刻地体会到民众对《飞羽传奇》关注度的变化,如果说第一天的时候有更多人是冲着那头条新闻才去看的,那么越到后面,就越有人是冲着这小说来买《时代日报》的。
根据顾琛不经意透露给他的数据,顾晓天清楚地知道,《飞羽传奇》对《时代日报》销量的影响,他知道,这还只是故事刚刚连载的前几天,发表的总字数不过一万多字,就能有这样的影响力,可以想象得到,等文章字数更多的时候,读者会是怎样的疯狂。所以,他是有资格和对方谈条件的,而且这一次,作为有一定基础的作者,他的待遇也一定不会像刚带着稿件去投稿时那么差。
顾晓天想要自我宣传,是因为时代在小说发表后确实有做大力地推广,但这对冲着名气来写作的顾晓天来说,还远远不够,时代的侧重点在小说故事上,对他本人的宣传太少,除开最初的那个头条新闻,就再也没有后续了。再加上各大报社对他的攻击,他在民众心里的影响力十分微薄,他还无法成为一个传奇的存在,他头顶的光环还太过微薄,关于他的话题,也只是单纯地停留在小说层面上。本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原则,顾晓天这才想要整理出一份推广方案和对方谈谈。
约莫一个多小时过去了,笔记本翻开的那一页也被涂涂画画填满了,看着面前的笔记本,顾晓天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长长地嘘了口气。
如果这时候旁边有一个懂得宣传推广的人,看见了这笔记本里的内容,一定会为此惊叹,因为顾晓天所用到的宣传手法实在是太先进了。尽管天朝有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传承,但新文化的涌入不过是最近这些年的事,此前的信息流通并不像现在这样快速,新闻人所用到的宣传手法也十分简单,人们还无法想象出这样的先进宣传手法。
所以,从未来世界穿越过来的顾晓天,比起平行世界的其他人要占优势得多,他拥有属于未来世界的经验,再加上他本人此前一直是从事文娱行业,对于这些炒作手法的使用可以说是炉火纯青。
又花了很长时间,顾晓天将纸上凌乱的记录整理了一下,做成了一份字迹清秀工整的文档。他细细地将手里头的东西读了一遍,原本微微上扬的嘴角弧度越来越小,到最后变成平平的一条直线。
顾晓天沮丧地停了下来,心里些微有些难过,到底还是他太天真了,以为自己拥有了属于未来的记忆,做什么都是容易的,都没想清楚就开始动作。
嘴里咬着圆珠笔,顾晓天一手撑着头,目光在纸上移动。就拿着这东西去和他们谈?那九成九的结果是对方不接受自己的提议,可是要他就这么放弃,他心里有点不乐意,这是他穿越以来做的第一件事,怎么样也要成功。
顾晓天盯着书桌上的笔记本,突然一下站了起来,口里的笔也被他吐到了桌上。他为什么不能说服对方?那是因为他出于以前的职业习惯,写下这些东西的时候,完全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从自己的立场来看问题的,可如果自己把表达方式转换,从对方的立场来阐述这样做的好处,只要说得合理,对方为什么不接受呢?
顾晓天捡起桌上的笔,重新找来一份稿纸,对着面前的笔记本,一条一条列出这些可能会给对方带来的好处,而操作的思路以及方法,早已经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仔细地回忆着上一世公司经常争取的东西,顾晓天终于得出了一份新的文案。
这实在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将这份文件研读了一遍,仔细分析可能存在的不足,并删除对方可能会抓住的错漏,考虑到每一个可能会被提问的细节,顾晓天飞速地整理出了一份完美的文案。将面前的文字细细地读了一遍,顾晓天嘴角也带着些许笑意,他有预感,用不了多久,他就会以一种强势而完美的姿态,正式进入人们的视线里。
等他把这一切做完,看看时间已经到傍晚了,顾琛最近在家吃饭的次数比起以前要稍微多一些了,顾晓天一回来就忙着自己的事,也不知对方今天在不在家。顾晓天带着轻松的心情打开门,正打算去问一问,才一打开房门,就被摞在门口附近的两个大箱子吓了一跳。
大约是听到了他开门的动静,顾琛很快就从书房走了出来,抬了抬下巴对他道,“陆寻有朋友前些天去了趟国外,给我带了台电脑和打印机回来,你应该用得着,过会儿我让人帮你装起来。”
顾晓天听到他这话,立刻露出了满脸的笑容,他自然知道这东西不是人家送的,哪有赶得这么巧的,一定是顾琛见他写文特地让人买来的,现如今计算机在国内并不普及,想要买个好的更不容易,不然他也不会拖到现在还不买。
走到顾琛面前,顾晓天笑着说,“谢谢干爹,啊……你怎么来了。”只见顾晓天尖叫一声,就好像现在站的位置脚底下是刀剑一般,直接跳了起来,嗖地一下跳开了好远。
见顾晓天那惊慌失措的样子,顾琛不满地看了身后突然冒出的陆寻一眼,这家伙上次做得太过,把人给吓坏了。
陆寻和顾琛认识多年,那可是穿一条裤子的交情,还是第一次见他这么护着人,想起对方还特地让他帮忙从国外弄了套最新款的电脑,微微挑了挑眉,满脸戏谑地从顾琛身后走了出来,径直走到沙发前坐下。懒懒地靠在沙发上,上下打量了顾晓天一眼,这才笑眯眯地说,“哟,小天天原来你在家呀,我给你送电脑来,阿琛就给我喝了瓶汽水,你现在是要去替我泡茶吗?唔,算了,还是先做晚饭吧,我午饭都没怎么吃,现在好饿。”
顾晓天知道陆寻的身份,陆寻的家世比顾琛还要好,他父亲是天朝的几大元勋之一,现如今他大哥已官至中央高层,家里堂表兄弟也出息得很,整个家族势力十分庞大,而与各大家族的联姻更是让他们在帝都城的关系盘根错杂,放眼整个天朝,如陆家这么显赫的家族也找不出几个。
如果顾晓天没记错,再过几年陆寻他大哥就要成为第一元首了,何况他还是顾琛打小长大的铁哥们,这样一个人顾晓天哪里敢得罪。顾晓天知道,男人成熟的表现,就是不管怎样在心里竖起中指说他妈的,嘴上也会笑着说好的。
于是顾晓天笑着道,“好的,陆叔叔您等会儿。”说完顺从地转身去厨房泡茶做饭,假装没有看见陆寻因为那句叔叔而变得难看的脸色。
“饿了就去百居味吃。”顾琛倒是丝毫不给对方面子,直接开口赶人。
听见顾琛这话,陆寻痞痞一笑,“我可是百居味的老板,得为自家饭店的前途着想,要是我天天去那吃,吃破产了怎么办?还是来你这蹭饭划算,又好吃又不要钱。”
顾晓天来送水时刚好听见了那句“又好吃又不要钱”,忍不住白了这人一眼,这言行举止哪里像个富家公子,分明就是地痞流氓,想到素来严肃的顾琛,居然和这人是好朋友,真的是无法想象。
顾晓天很快就做好了几个菜,见到顾晓天将饭菜端上桌,陆寻立马扔了手里的遥控器,饶有兴致地说道,“好香啊,小天天,你真是越来越能干了,还长得这么美,跟大爷我回家吧,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
“陆寻。”顾琛沉声打断了陆寻的话,面色变得有点难看,冷冷地看向陆寻道,“你是走,还是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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