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叶司故事,已经是在他们认识快要一年之后了。很俗套的家庭惨剧,五年前他跟随父母移民澳洲,可是不到一年,父亲的生意就出了问题。之后因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他们家的房子被收走了,父亲也因诈骗罪被批入狱。母亲在那之后跟别的男人跑了,他一下子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那年,他才刚刚十五岁。
“不同情一下我吗?一般人听到这种人间惨剧都会深表同情吧。”那时候他已经不那么彷徨了,也能嘻笑着说出那一段如坠地狱般的日子。
“你说我要是真的编一个这样的故事出来,那些金主们会不会更怜惜我。说不定我早就发财了。”
“那你为什么不说?”光希反问他。
“不知道,可能连自己都觉得太恶俗了吧。”叶司耸耸肩,却把脸转向了窗外。
光希后来问他,那为什么又要告诉自己这些。毕竟在这之前,他们都很少聊到彼此的事。两个人都像是怀揣秘密的蜗牛,背着沉重的外壳踽踽独行。
“当然是为了想要引起你的同情和注意啊。”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叶司狡黠的笑倒在了光希怀里。
自那之后,叶司去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多。光希知道他没什么朋友,高中都没念完就辍学了,之后完全过上了这种出卖青春的奢靡生活。那些下了床就不认识彼此的人,不过都是他的赖以生存的工具
很奇怪,明明以前并不是那种超会念书的学霸,可是大四的下学期,光希却通过了研究生的考试。叶司最后一次来找他是在一个月前,因为忙着准备考试,光希也没过多在意他最近为什么没有来找他。直到放暑假的前一个星期,光希才在自己的公寓楼下捡到了浑身是伤的叶司。
“这回又是惹上什么麻烦了?”他皱着眉给他处理脸上的伤口。
“没事,遇到个BT。我都说不要了,他偏要玩什么S/M。我要走,他就叫人揍了我一顿。”他其实一向不跟钱过不去的,但只有这个,给再多的钱他也不愿意。
“现在的女客人都这么重口味了?”
“是男的!”叶司擦了擦破裂的唇角,无所谓的答道。
光希举着棉花棒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给他的伤口消毒。
“你以后还是别做了,仔细找找总会有适合的工作的,总好过这样老是受伤。”
“像我这种人,一没学历二没技能,连做苦力人家都嫌我不够力气。不做这个你养我啊?”叶司突然挑起嘴角挑衅般的看着他。
光希那时候已经找到了一分助教的工作,再加上偶尔也能接到一两个公司的外包case,他已经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一天打好几份工了。
“我可养不起你这种大少爷。”
叶司身上穿的大都是名牌,随便一件风衣都能抵他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虽然大部分都是金主给他买的,但他的确过得比光希滋润。只是外表再光鲜,内里始终都透不进阳光,遇到盛光希,算是一个意外。
盛光希这个人,有时候外表看起来挺冷淡的,但其实还算得上是个好人。以前不管他是喝到醉死在路边,还是被人揍晕扔在旮旯角,从来没人管过他。这么多年了,盛光希是第一个将他捡回了家的人,还给他包扎伤口。不过这人无情起来的时候还真是不讲情面,等他一醒就把他赶出了公寓。
“我其实很好养的,我不挑食,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叶司又凑近了些,眼睛亮亮的看着他,像条努力讨好主人的哈巴狗。
“你再不挑食我也养不起你。”光希拧好消毒酒精的盖子,把用过的棉花棒扔进垃圾桶里。为了省钱,他学会了自己做饭。叶司尝过几次他的手艺之后,就经常跑过来蹭。
“你知道我为什么当初要做这个吗?”
“为什么?”
“我们家的房子被收走后,我就被社区的福利院带走了。有一天我偷跑了出来想去找我爸,可是后来我迷路了。我不敢找警察,怕他们又把我送回去。”
光希找不到OK绷,只好暂时拿了卷纱布代替。他抓过叶司的手,将他手背上被蹭破皮的地方都缠起来。
“后来我就流落到了街头。我记得我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真的好饿。就在我快饿晕的时候,有个穿得很体面的中年男人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很饿。我当然点头,他说他可以给我吃的,问我愿不愿意跟他走。”
光希听到这里已经基本猜到了后面的故事情节发展。
“我从来不知道男人的屁/眼除了拉屎原来还可以干那档子事。”叶司突然笑起来,可是光希从他脸上看到了嫌恶。
“我跟了他三个月。他其实对我还算好,我要什么他就给我买什么,除了喜欢在床上虐待我之外。他总是喜欢用绳子捆住我的手脚,然后用皮鞭狠狠抽打我。他说听着我的哭喊声,会让他很兴奋。啊,疼,你小心一点。”叶司抽回手,光希一不小心用力过了头,他蹭破皮的地方又出血了。
“对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所以心疼我了?”这点疼算什么,比这更疼的他都挺过来了。叶司突然起身跨坐到光希腿上,脸凑到他跟前。光希猝不及防被他贴得这么近,想逃开已经来不及了。他别扭的别开脸,不敢看叶司的眼睛。
“为什么不敢看我?盛光希,你是吧?”
“是什么?”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他贴得那么近,吞吐间温热的气息直扑他的脖颈。
“是又怎么样,难道你也是吗?”光希突然生起气来,他转过脸狠盯着叶司。他讨厌别人总是逼他承认自己是这件事。
“你是,我就是。”还带着腥甜血腥气的嘴巴突然贴了上来,把他压倒在了沙发上。
他们真正开始交往,实在光希大四那年的暑假。因为光希不喜欢,叶司真的没有再出去接过客。他换了电话,和以前的那些人都断了联系,又在光希的介绍下去他以前工作过的咖啡馆找了个服务生的工作。虽然薪水远远不能和他出去接客的时候比,但叶司觉得这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在真正的生活着。
恋爱的日子,总是有很多新奇而又大胆的想法蹦进他们的脑子里。两个人干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把他们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去租了一辆车,然后花了一整个暑假的时间环岛自驾游。年轻的身体总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们在初升的太阳下教缠身体,在落日的余晖中疯狂掠夺。长长的沿海公路看不到尽头,到处都是他们激情过的痕迹。
他是真的爱过叶司的,光希到现在也不会否认这个事实。对当时已经二十四岁的光希来说,不管是初遇时五岁的孩童夏天也好,还是他离开时十三岁的少年夏天也好,都被时光和距离模糊了容颜,变成了他青春年少回忆里一抹逐渐灰暗下去的色彩。
离开的时间越长,光希就越没有勇气回去。他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周围的环境也不会让他感觉到压抑,还有一个勉强算得上及格的恋人。
纵然彼此身上都会有些小毛病,但因为相爱,这些小瑕疵也都被爱包容了。交往一年后,他们终于决定同居。光希现在的公寓两个人住太小,而且叶司一直都有工作也有了一些结余,于是他们去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租了一间大一点的房子,然后搬了进去。
帮他收拾行李的时候,叶司从光希的箱子里发现一块很漂亮的琥珀。不过还是原始形态,要是做成手链或者是项链一定很好看。结果等光希下课回来,叶司跟他说起这个的时候,光希很反常的板起了脸——
“你以后不要动这块琥珀。”
叶司当时还满不在乎,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块破琥珀么。但那之后叶司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块琥珀,不知道被光希藏到哪里去了。
那一年的圣诞节,光希第一次把叶司带回了悉尼的农场。光希也是后来才知道其实早在自己出国前,盛明锦就已经知道了他喜欢男人的事实。而且她自己也曾经有过一个跟他一样的儿子,只可惜已经过世很多年了。这也省了光希对她坦白,盛明锦甚至鼓励他主动去教男朋友。光希觉得自己骨子里还是那种很传统的人,即便没办法娶妻生子,他也还是想要有个家。于是和叶司的关系稳定下来之后,他就带他回去见了盛明锦。
盛明锦现在已经是两个大农场的主人了,之后又收购了几家毛纺织厂,自产自销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叶司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光希还有个这么有钱的姑姑,认识他这么多年,总是看他奔波于各种场合打工,还以为他真的只是个穷学生呢。
只不过盛明锦似乎不太喜欢他,但碍于光希的面子也没有多为难他。盛明锦没有孩子,不出意外的话,她现在的这些身家以后都是要让光希来继承的,对于出现在他身边的人自然都是要摸清底细。叶司的家庭背景不好,有个坐牢的父亲,还有个出轨的母亲,他自己又有个那么肮脏的过去,盛明锦还让他进了门,已经表现得相当有教养了。
也许是继承了盛明辉的好性子,光希不喜欢和人吵架。偶尔叶司会跟他闹脾气,他也总是能很快就把人哄回来,交往两年多,两个人从来没有真正的红过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