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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宠翻天 (沐清流)


  白大哥笑着把我拥进怀里,在我的头发上吻了下,“笨蛋……回家后要好好照顾自己,我等你回来。”
  “嗯。”
  虽然还想和白大哥再腻歪一会儿,但万淇那边催得紧,我只好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路上我还忍不住和万淇抱怨,“不是坐家里的私人飞机么,就算晚点也没事吧。”
  万淇却摇了摇头,“今天不坐家里的专机,大哥不知道为什么,给少爷定的是客机的特等舱。”
  这倒是让我有些意外了,甚至忍不住脑补起来,难道是家里出现财政危机了?
  不过这种想法只玩笑似的在脑中晃了一下就被踹了出去,不说父亲和大哥手中掌握的资产,就连我手中那些仍旧在翻倍增长的资本,也绝对不可能出现连私人飞机都卖掉来补贴财政的状况。
  想不明白索性就不去想了,大不了见到大哥的时候直接问就是了。
  我们到达机场的时候,B市的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马上就要到新年了,地处北方的B市已经下了好几场雪,空气冰冷干燥,迎面吹来的风打在脸上的时候甚至有些疼。
  所以即使我在出门时再次被万淇裹成了一颗球,也没有丝毫不满,甚至在进了机场后,都没摘下头上的帽子和蒙在脸上的口罩。
  “告白门”和《沉浮》的热度虽然已经消退了不少,但难保会有人认出我这张脸来。为了避免麻烦,我还是低调些比较好。
  万淇吩咐随行的一位保镖去给我们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我坐在候机大厅里,有些兴奋地看着机场内迎来送往的人们。
  B市是天朝的行政文化娱乐中心,每天从这里来来去去的明星大腕数不胜数,所以接机口还有特殊通道处经常能看到一堆疯狂追星的男男女女。
  今天显然也是,这群活力旺盛的追星族们,显然刚刚送走一位H国明星。从她们此起彼伏的“欧巴”声中就能听出来。
  反正还得在这里等一会儿,我索性有一搭没一搭地听起她们聊天来。
  这一听,才发现原来这群女孩子们竟然发生了些争执。
  原因则是在把她们的“欧巴”送走后,埋伏在特殊通道口企图“捡漏”到其他明星的几个女孩子,还真捡到了个极品。
  “真的真的!不骗你们!那人绝对是个超级巨星!只可惜我对欧美的明星没什么研究!但那身形,那气质!那金灿灿的头发!男蓝宝石一样性感的眼睛!还有那简直要让人闪瞎眼的一大排保镖!!就算不是明星也一定不是普通人!!”
  “‘欧巴’!我的身和心永远都追随着‘欧巴’!但请允许我短暂地对那个欧罗巴大帅哥发一会儿花痴吧(ˉ﹃ˉ)口水……因为真的,真太特么帅了有木有!!”
  除了那几个看到极品的女孩子外的其他人,则坚定地抨击了那几个因为一个陌生猩猩男,就背叛了之前发誓要永远只爱“欧巴”誓言的几个女孩子。
  于是她们的争执一路从接机口蔓延到候机大厅,也就是离我不远的地方。
  “女孩子真是一种令人费解的生物。”坐在我身边,同样听完全程的万淇老气横秋地感叹。
  我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早晚有一天,你也会把这种奇怪的生物娶回家供着的。”
  万淇摇了摇头,语气坚定地说道:“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为什么?”我有些好奇。
  万淇侧首对我眨了眨眼睛,“因为,我和少爷是同一种人啊。”
  ……Σ(▼□▼)!!
  我勒个去!同一种人的意思难道是说……这家伙也喜欢男人?!
  
第80章 宠翻天

  虽然对万淇话中透露出来的意思有些好奇,但我还是没有追根问底,这种事完全属于他的隐私,他想说的话我自然乐意听,不想说我也没权利穷追猛打。
  登机手续很快就办好了,等我和万淇还有一众保镖们乘着飞机飞往荷兰的时候,身下这座城市已经快要开始沉睡。
  我们的目的地,是位于荷兰西部的首都城市阿姆斯特丹。
  实际上陆家的祖宅并不在这里,只是因为母亲喜欢这里宜人的气候,父亲才在与母亲结婚后,把家安在这里。
  而在父亲从祖父手里接过家主之位后,这里自然就成了这代陆家本家的所在地。
  当初得知这件事情的时候,我还疑惑过是不是每代家主都会如此。
  只是之后从万淇和万厉甚至陆明昭口中,听过父亲的一众令人惊讶的事迹后,我才明白,原来我这位在家主之位上坐了近二十年的父亲,也是个十足任性的人物。
  父亲并非祖父的独子,只是他的几个兄弟,不是从小就体弱多病,生怕养不活,就是醉心于其他事情,对接手家主这件事并没有太大兴趣,所以家主之位最后才落在了父亲头上。
  母亲同样出身于传承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方家,身为方家嫡系最小的女孩,自然从小深受宠爱。
  据说当初父亲为了娶到母亲,似乎被方家那一众难为了好久,毕竟母亲光是亲哥哥就有五个之多。
  这些有关于父母的八卦,万厉给我的资料中自然不会写得太过详细,全是我闲着无聊和万淇还有陆明昭聊天时,断断续续总结出来的。
  至于方家后来为什么会松口,答应把母亲嫁给父亲,这件事虽然大家都没说,但从父亲母亲的结婚日期和大哥的生日就能推测出来,父亲明显玩了生米煮成熟饭的那一套,这才顺利地抱得美人归。
  时至今日,他们两人的感情仍旧很好,这点,从之前妈妈来探望我时,提起父亲在家等她吃饭时眉眼间掩盖不住的温柔就能看得出来。
  虽然对父亲的事情听说了不少,但因为从失忆到现在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所以难免有些好奇和紧张。
  拉下眼罩在飞机上狠狠睡了一觉,十一个小时后,我终于踩在了这块我曾经生活了十几年的土地上。
  这里和天朝的有六个小时的时差,所以我落地的时候,天还没有亮。
  虽然是冬季,但这里明显比B市要温暖得多,夜风柔和绵软,我虽然只套了件羊绒大衣,却丝毫不觉得冷。
  从机场出来后,我和万淇坐在家里派来的车上,终于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两个小时之后。
  阿姆斯特丹是座三面环海一面绕山的城市,山脚下是一大片人工培植的森林,父亲当年为母亲精心打造的属于他们两人的家,则在这座森林的深处。
  而在有了我和大哥后,这里就成为了我们从小成长的地方。
  终于结束了颠簸的旅途,当我终于站在这片土地上时,即使记忆中对这里没有丝毫印象,去仍旧从心底最深处生出一股难以言喻的安心感。
  这里是我曾经生活过许久的地方,连风都似乎充满了陌生而又熟悉的气息。
  天边的第一缕金光,拉开了破晓的序幕。
  我进门的时候,父亲母亲还有大哥还在睡着,毕竟离太阳升起还有段时间。
  因为在飞机上已经睡了很久,所以我并没有什么睡意。
  在管家把我领到房间后,我示意房间可以不用留其他人在,而后拿了套衣服,泡了个热水澡好好解了解乏。
  洗完澡后,我抹去落地镜上沾染的水汽,这才背过身打量起自己的身后。
  短短一天内发生的事情太多,被泼硫酸,进医院,乘飞机跨越大半个地球,直到站在这里,竟然让我完全没有时间好好看看自己背后因为沾染硫酸而留下的痕迹。
  现在这么一看,顿时让我有些脸红。不知怎么,忽然想起来之前万淇看到我背后时半晌没有出声的事情。
  要是早知道背后是这么一副引人遐思的暧昧模样,我绝对不会那么轻易就把后背露给万淇看的!!
  都怪白大哥,没事儿留下那么多吻痕干嘛o(╯□╰)o!!
  我还以为顶多就一两个呢OTL!!
  换成谁现在看到我的后背,第一个注意到的都绝对是那漫天绽放的蔷薇般红艳艳的吻痕,反而忽略了沿着脊背延伸的那一条红线吧……
  毕竟连我自己都愣了半天,才想起来我这么站在镜子前到底是要干什么。
  努力忽略那些让人忍不住面红耳赤的吻痕,我这才观察起身后硫酸留下的痕迹,看着看着,竟然发现那形状似乎更像是一棵树啊……
  蝴蝶骨附近是当时最先接触到硫酸的部位,面积比较大,有点像是树冠,而后硫酸向下流淌的时候,就在脊背处形成了一条比肤色略深的粉红色线条。
  视线顺着脊背向下,红线尽头再往下三寸,就是昨天被白大哥触碰过的位置。
  一想到这里,我就又是囧又是后怕又是不好意思,却又忍不住庆幸,还好当时反应快赶忙脱衣服把硫酸擦了……要是再往下流……
  快打住!!
  这么囧的事情不能再想了!!
  捧住脑袋晃了晃,穿上柔软的浴袍裹住身体,我琢磨着,看来在背后的吻痕消失之前,绝对不能再让别人看到我的后背!
  就……就算是大哥要看也不行!!
  从浴室出来后,我看时间还早,就又缩进被窝眯了会儿,直到佣人在门外叫我去吃早餐,才起身穿好衣服,前往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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