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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追夫 (亦且)



等到程一宁上五年级的时候,村里的学校已经没有五年级了,乡村的五年级都合并到镇里了,只剩下四个年级了,程一宁就需要到镇上去上学了。可是问题就在于程一宁一直都没有学习过骑自行车,所以在这个暑假的时候程一宁就多了一个行程,那就是学习骑自行车。

自行车是程乐仁和于晓洁结婚时买的,相比现在的自行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他是十分的重,可能是学习的有些晚了,程一宁是废了很大的尽才学会骑自行车,而且还是那种直接上去就蹬的那种,反正无论如何程一宁是学会了骑自行车了,所以就和四年级时的同学一起去上下学,每天骑着自行车大概一个小时的路程到学校。

新的校园对于程一宁来说还是十分的稀奇的,要做操,还一定要系红领巾,最开始程一宁不会系红领巾,于是就乱乱的系在脖子上,后来还是于晓洁叫儿子怎样系之后才能够板正一些的挂在脖子上,只是有时候就忘了拿,所以程一宁的书包中装一个,书桌里放一个,当然家里也是有一个。主要是学校外面有卖的,有布制的,有丝质的,程一宁在老师强烈的叨念下买了三条,这样子就不用担心没有红领巾的情况了。

可能是缘分的关系,程一宁三年级的老师又被调回了镇里,重新成为了程一宁的老师,不过镇里的学校班级有四个班,而且每个班级都是40多个人,所以老师也多了,这个老师就变成了只教语文的老师,程一宁又多了很多新的老师,像是从前都没有接触过的音乐,美术,生物之类的,对于程一宁来说都是新鲜的,还有英语。只是新鲜的尽头没有过多久,程一宁就发现自己有很多不会的。

就像是音乐课就是程一宁十分讨厌的,因为程一宁发现自己总是被老师说是不在调上,开始时还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自己是唱歌跑调,所以对于自己不会的课程程一宁就不喜欢了。

还有就是美术老师,程一宁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就有尺子,为什么偏偏不让用尺子画直线,而且老师长得十分的凶,程一宁很是不喜欢。

对于新接触一门外国语言才是程一宁最为为难的事情,因为真的是很难学,程一宁问爸爸妈妈,可是程乐仁和于晓洁只上到初中,而且当时学习的是俄语而不是英语,所以程一宁只能是靠着自己学习了。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学习英语就变成了兴趣小组了,说是兴趣小组可是老师都是挑了班级中学习好的同学去的,像程一宁这样子的就没有进去。

程一宁报了一个书法兴趣小组,还特意买了毛笔和墨水,很是像样子,当学习完点和横之后,程一宁就被英语老师选中了,原因是程一宁的英语有一次考了56分,英语老师就把程一宁从书法兴趣小组转移到了英语兴趣小组,最开始的时候程一宁是十分的开心的,可是后来发现和大家的差距真的很大,别人都是考90多分的,甚至100分,可是自己只有60多分,虽然书上已经标记了很多的汉字了,可是成绩还是很差,程一宁甚至是想要放弃了,可是最后都被英语老师拉回去了。老师鼓励着一宁,回答问题之后还会有小粘贴,外面是买不到的,因为上面的图案都是书上的卡通人物,还附有“good”“verygood”之类的称赞,别人的书上已经粘满了,可是程一宁的书上还是空着很多。其实很多镇里的小孩子都是三年级就开始接触英语了,所以一宁的英语还算的上是可以的了。

一宁是在冬天的时候开始了第一次的住宿生活,因为冬天比较寒冷,程乐仁和于晓洁也比较担心儿子的安全,所以干脆就花钱让儿子住宿了。程一宁是第一次就这样的离开家,所以住宿的第二天晚上就自己跑回家了,冬天的天黑的比较的早,所以当时程乐仁夫妇已经闭灯看电视了,看到突然赶回来的儿子不惊讶都是不可能的,程一宁就说是想家,后来还是程乐仁给住宿的地方打了一个电话,当时家里只有父亲一个人有手机,还是那种只能发短信,打电话的黑白的诺基亚,里面也就只有贪吃蛇还算得上是好玩一些。

看到自己的儿子,虽然生气儿子就这样子的跑了回来,但是看到儿子已经冻的发红的脸颊还是关心的问道是否吃饭了,结果·是还没有吃饭就自己跑回来了,程乐仁又下地去给儿子热的饭,看到儿子是已经饿了,让儿子坐在炕上,跟儿子说以后不要再这样子了,天这么黑,以免发生什么意外。程一宁自己也是十分的害怕的,可是最后还是一鼓作气的跑回了家。

第二天程乐仁亲自骑着摩托车送程一宁去上的学,临走之前再三嘱咐一定要听话,放假了就会接他回家了,还有三天就可以回家了,程一宁答应了自己的爸爸,等程乐仁走了之后程一宁抹了一下自己的眼泪。

程一宁还是喜欢数学,所以连带着也是喜欢自己的数学老师,总是喜欢问自己数学老师问题,对于这个小孩,老师们都是细心的对待着,谁叫那么的可爱呢!

可能是五年级的人比较多,程一宁的成绩就只能排到40多名了,因为只有数学好是不可能排上前面的,虽然程一宁对此十分的伤心,但是程乐仁觉得还可以了,有时候会逗着程一宁说道:“你要是考不了正数第一,就考倒数第一吧,这样子老师都会认识你。”

程一宁也是被程乐仁逗笑了,于晓洁就在旁边说不能教给孩子好些的。程一宁的书都是由程乐仁用报纸包好封面的,有时候就用程一宁的美术书,看着还美观一些。

程一宁知道每次放假回到家的时候爸爸总是会给自己做好吃的,当然是肉了,虽然程乐仁和于晓洁都会做饭,但是程一宁还是喜欢吃爸爸做的,总感觉爸爸做的更加的好吃。爸爸的手艺都是源自有一次出门打工没有赚到很多的钱,但是赚到了一手的厨艺,有的时候还能帮厨师打下手,赚一点钱。

在程一宁的眼里,父亲程乐仁简直就是一个全能的存在,高大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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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点评啊

☆、少年成长之痛

五年级之后,一宁就顺利的升上了初中,无论成绩怎样都是可以直接上到当地的初中的,当时还没有六年级,所以一宁又少了一年的学习时间。这一直是一宁十分庆幸的事情。

初中多了很多的学科,可是一宁是一个比较懒惰的人,所以对于政治、历史之类的,一宁一直都是喜欢听课不喜欢用下课的时间来记忆的,感觉十分费力又没有意思。而应该感谢五年级是英语老师一直的督促,一宁发现原来初中的英语和初中的几乎都是相同的,没有多少陌生的单词,所以一宁的英语成绩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是班级中数一数二的,而数学依旧是一宁最喜欢的学科。

语文也是一宁比较不喜欢的,特别是有一次,语文老师让班级中的同学将文言文的翻译抄下来,可是一宁认为自己是有翻译书的,再抄一遍是费体力、费时间的事情,所以第二天一宁和少数的几个人一起罚站,一宁一直不认为自己是有错的,对于语文老师这样一个不讲理的存在,一宁干脆上课就睡觉了,虽然和程乐仁聊过,可是一宁的固执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化解的,就连程乐仁也是没有办法改变一宁内心的真实想法。

到了初中是青少年的青春期时间,很多小孩子都是叛逆期,而且谈恋爱、送情书、为了那个女生或是男生大打一架的事情都是常有的,可是一宁要比他们小至少两岁,而且身高也是班级中比较矮一些的,长得也是属于比较可爱型的,皮肤白嫩的比一般的女生都好,很多男生、女生都起了青春痘,可是一宁依旧是那个白皙的皮肤。班级中的人都将一宁作为一个小弟弟看待,女生那时候都是比较喜欢有些痞气的男生,或是打篮球的男生,对于一宁这样可爱的形象,女生一般都喜欢,但是不是处对象般的喜欢,而一宁也是喜欢和大家一起玩,所以对于处对象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想过。所以整个初中下来就没有谈过恋爱。

农村的家庭都是以务农为主要工作,恰好一宁上初二的时候家里赶上了干旱,所以庄稼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一宁的家中也没有幸免,这一年一宁家里的生活就比较拮据,一宁有一次在图书馆借书,然后放到了班任那里10元钱,后期不看书的时候班任一直都没有把钱退给一宁。虽然只有10元钱,但是也可以买很多的卷心菜回家吃了,一宁没有办法给自己鼓足了尽跟老师要了那10元钱,一直感觉不好意思。

到了初三的时候,一宁也没有将初三作为多么重要的一个转折点,和平时都是一样的对待,主要就是一宁从来就没有将这个比较重要的概念放到心里,所以就没有什么感觉。初三的时候有几个同学已经有了手机,但是一宁没有,一宁也只是羡慕有手机的可以玩里面的游戏。因为一宁的二叔不再和一宁一起玩游戏了,好像是二叔家了没有多少钱,所以就让二叔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做别人家的女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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