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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精分情人 (精分柚子茶)



少校的早餐早点有专人专门送过来,季言填饱肚子之后乐得清闲,常常是大腿翘二腿的靠在沙发上浏览着最新的都市晨报,从来懒得管傅安,所以既然这个“母亲”不负责,作为父亲的傅恒默总是要费心照料着自己的儿子。

从孩子出生到现在,喂奶粉,换尿布,拍奶嗝,半夜哄着孩子入睡,教他走路,说话,认字……

一个再如何糟糕的性子也会被磨平,更何况是原本就沉着冷静的傅恒默,如今他的容忍度极强,也因此很能包容嘴巴超臭,脾气暴躁,没有人情味,集万千缺点于一身的季言了。

傅安,即“福安”,季言几乎没给过这孩子什么关爱,独独在生下他之后,近乎虚脱的取了这个名字。

傅恒默觉得念得顺口,轻笑而过,算是应允了这个名字。

但往后傅安的人生还很长,傅恒默想着要是季言再这样不理不睬,不管不顾,自己该考虑找个听话一点的情人,又或是一个女人,当名义上贤惠明理,懂得分寸知进退的老婆。

至于这个交身不交心的季言……

“季言,如果我哪天死了,你会不会为我哭?”

今天一早醒来,傅恒默就有些不安,这次又要去执行危险任务,也说不明是出于什么心理,在门口的他顿住了,回头远远望着季言。

季言愣了愣,然后立马垂下头,似乎不想对他对视,碎碎的刘海盖下来,遮住了季言漂亮的眉目,他拿出红酒倒了一杯,这个年代,法国进口的红酒还比较贵,可有钱有势的傅少校买得起。

“你发什么神经?言情剧看多了?我不记得你有这方面的兴趣。”背对着傅恒默,季言随意晃了晃杯中的红色液体,眸光凝在上面,有些出了神。

而后季言转念一想,又想到了什么:“放心,祸害活千年,像你这种高级别的大军官命大得很,危险来了,多是牺牲下属的。”

傅恒默皱眉,走过来一把夺过了酒杯,一饮而尽,只一瞬,季言的眼里掠过一丝不可抑制的震惊……

傅恒默觉得奇怪,倒也没多想,淡淡道:“一大早喝什么酒,你酒量不好,酒品更是……算了,这次行动我除掉了你的名字,你就乖乖在家里看着小安。”

“……”季言难得没有开口反驳,傅恒默心情一下子愉悦许多,临走时又亲了亲自己的小情人。

有时候,季言不开口说话,倒是挺可爱。

这一去,傅恒默没想到自己会真的回不来了,而且回不来的最大原因是季言。

侦察兵和狙击手全部撤离,其他士兵和支援的警官们也护着几大军官到了安全区,一片火海之中,杂物倾塌,只剩下暂时被困住的傅恒默和季言,不过,火势之大,只能活一人。

“你疯了!”

傅恒默很生气,紧紧搂着季言,根本没想到季言会不服从命令,私自行动。

季言一把推开了傅恒默,用力之大,好像是用尽了一生的力气,他的声音也是冰冷而绝望的:“我是疯了,如果不是遇见你,我的人生也不会这样……”

被重重推开的傅恒默,倒了下去,全身突然无法动弹,四肢逐渐麻痹,傅恒默怀疑自己是被人事先下了肌肉麻痹之类的药物,再结合这么碰巧出现在这里的季言,他想到了那杯红酒,顿时恍然大悟。

“是不是……只有…只有你死了,我才能解脱啊?”

傅恒默看着季言充满恨意的眼,一瞬间,心头闷痛难当。

已经没有力气开口,傅恒默艰难的动着唇瓣,心里面很想问他一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

从季言是新兵蛋蛋时,自己就格外留心照顾他,也不怕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后来正式确认了情人关系,季言的衣食住行自己也全权负责,像这个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普遍低下,若不是靠着自己,季言顶多只能在军中混吃混喝几年,然后退伍回家种田去了。

可是为了自保,为了让自己死,这个人居然头也不回的跑了……

呵,傅恒默自嘲的笑笑,现在想想,自己真是自以为是过头了。

原来这一辈子,季言从未回头看过自己一眼,直到死亡。

翌日,都市晨报上的军事新闻占了头条,黑色大字的标题格外醒目:特种部队傅恒默少校光荣殉职。

养军千日,用军一时,每一位士兵在执行任务之前,都会留下早已备好的遗书,傅恒默傅少校也不例外。

军官们查阅他的遗书内容时,一字一句写得谨慎详细,为国家为父母为并肩作战的战友都交代了许多,唯有最后一行,寥寥几言——

季言不愿当军人,不想养傅安,更不爱我,所以放他走吧。

第2章 军人少校重生为农家少年

远离喧闹市区的城郊东山弄里,蓝天白云,环境宜人,根本没什么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就是新路还在建造,交通有些不便。

每一年的新春之际,和村委会的老支书颇有交情的司机孙师傅,总会叫来几个兄弟帮忙,一起把几辆长途大巴开到顾家村,算是免费的义务劳动,他们会把顾家村的村民载进城里,还有的人要去别的省市,孙师傅也会很热情将他们送到火车站,码头等地。

顾家村分了四个大队,放眼全是一排排土坯房,七绕八拐的才能到顾家四村的村口,村口有一户人家,这是顾璇十几年来的家。

“小璇,你还收拾好啦?我们要出发了,可不能让一车子的乡亲等我们一家啊。”

顾父在一旁把行李大包小包的扛上肩,顾母则是拉扯着嗓子,往里屋唤着自家的儿子。

“好,我马上就来。”

十二三岁的少年正处于变声期,要从清脆嘹亮的童声变为浑厚低沉,不过现在有点像公鸭子,让顾璇自己听着都不习惯。

背上书包,最后照了照嵌在衣橱柜子里的全身镜,他对现在的自己都很陌生,脸也好身体也好,都是青涩,不衣食无忧的过个几年,恐怕长不成高大精壮的男子,他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好好锻炼这具身体。

傅恒默的身体不在了,可是灵魂还在,并且在一个叫顾璇的少年身体里,这种感觉很奇妙。

这一次,顾璇是要随父母去往x市的,顾爷爷辛辛苦苦一辈子都是在田里劳作,是个典型的老农民,顾父好一点,人高马大,除了会种地还有一门瓦匠手艺,经常上房揭瓦,没事儿就替别人家的房子修修补补的,顾母更是个文化人,一直都是镇上的民办教师,不过光看长相,却是个大大咧咧的爽快妇女。

他们家里的独子顾璇很争气,光凭文化课成绩就考上了市区的重点一中,本来欢欢喜喜的去城里上学也好,但是顾母在x市的叔父突然去世,几个堂兄堂姐闹着要分家分财产,这可是个大事,顾母不得不回去一趟,正巧通过熟人介绍,也可以安排顾父在那里的一家私人小公司转行做保安,那工资可就多了。

夫妻俩思前想后,觉得凭借顾璇聪明的脑袋瓜子无论到哪里上学,肯定都是一根人见人爱的祖国好苗子,完全不必过多担心,所以一家三口决定拿着老房子的地契,去x市谋生。

刚下长途大巴,他们拿着火车票就匆匆上了火车,农村人手头上的积蓄少,常年省吃俭用,才能坐上几回22b型或25b型的绿皮火车,顾璇靠窗坐下,一声冲天的轰鸣,火车开了,他意识到这将是一个长达一周多的漫长行程。

今年的倒春寒来得格外迅猛,丝毫没有预兆,两天前分明还是天朗气清,和风暖暖的,可是这一连三四天都是寒风瑟瑟,阴雨绵绵,夜里还常常飘雪,傍晚赶路的人们被从天而降的冰渣子割得脸上一阵阵的生疼,当然,带着傅安的季言也是一样。

不过,路上的行人走得疾走得快,是朝着路前方的一个温暖的家,至少还有个归宿,而季言没有这个归宿,用眼角余光瞥了瞥那些缩在墙角,躲在纸箱子里,身上盖着草席子的流浪汉们,季言觉得自己和他们也许都一样。

“阿言,我们今晚住哪儿?”

望着面前薄情的背影,四岁大的小孩子小心翼翼的跟在季言的屁股后面,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唯恐跟丢了如今这个唯一的亲人,季言不让傅安喊他“妈妈”“爸爸”之类的称呼,傅安试探了好几次,记得夜深人静时,曾经听过傅恒默在季言耳边,轻轻的一声“阿言”,于是小家伙总算是找到了合适的称呼。

“别吵,老子会想办法的。”天越来越黑了,雪也没有消停的样子,季言的心情很烦躁。

“哦……”小傅安嘟囔一声,没敢再主动说话。

用冻得发紫的小手,拢了拢自己身上裁剪过的绿色军大衣,把小脑袋稍微往衣领里面缩了一点,傅安的心里很凉很涩,不由的怀念起爸爸傅恒默宽阔温暖的怀抱,这样想着,这才感受到一点点的温度。

小傅安这一系列的小小举动,其实季言都看在眼里。

夜深了,掏了掏口袋里的零钱,只剩下几张皱巴巴的纸票子和一些硬币,根本没钱住旅馆,万般无奈之下,季言只好带着傅安来到了k市就近的火车站,勉强在这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睡一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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