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车子一个急刹,猛地停了下来,刺耳的刹车声随着惯性让人忍不住向前冲,还好我的前面有皮质的车座拦着,而前座的两人都系着安全带——不然,可就有的乐子瞧了。
“怎么了?”雷菁不满地问道。
“自己看吧。”凌志并不看她,只是满脸严肃地盯着车子前方,冷意沉凝。
透过玻璃看去,我才发现,在我们近百米之处,有一群蹒跚而行的丧尸,在那群丧尸不远,是一辆银白色的跑车,跑车停在原处不动,引擎盖似乎冒出袅袅白烟,大概是抛锚了。
看这阵势,车里一定有人。
那群丧尸行进不算快,但是再过十几秒便能将那跑车团团包围,只怕车里的人凶多吉少。
我们的路虎车很结实,后座也宽敞,再坐个四五人也不在话下……只是,要救么?
而且,能做决定的人,显然轮不到战斗力最弱的我。
凌志只是沉默地观望着,雷菁也若有所思地盯着那辆跑车,却都没有出手相救的意思,我皱了皱眉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只是与他们一起看向那辆车——我总觉得这辆奢华跑车有些眼熟,而那车子透出一股莫名的气势,可见车里的人不是什么简单角色。
再等等吧……也许人家并不需要我们多管闲事呢?
我这样安慰自己,却忍不住紧紧抓住了身侧的把手,屏住了呼吸。
当那群丧尸离跑车还有十多米的时候,车门打开了。
首先从驾驶座处迈出一双修长笔直的腿,光是那双腿就足以叫人浮想联翩。
腿的主人是一名看不出年纪的女人,她的外貌很年轻,那双眼睛却浩淼如海,沉淀着岁月的沧桑,深不见底,难以捉摸。
她有着一头长及后腰的黑发,白璧无瑕的肌肤,虽然穿着现代的服饰,却让人觉得像是从江南水墨画中走出来的仕女,浑然天成,美不胜收。
然而这样一位佳人,偏又带着一身凌然雍容的气度,教人不敢直视,不敢肖想,仿佛多看一眼都是对她的亵渎。
若单从容貌而言,却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了——当然,在我心里,什么人都比不上萧。
只见她回身对着车里微微一笑,合上车门,慢慢走到一侧,很是从容不迫,而随着她的走动,手中也倏然亮出了兵器——竟是一把银光湛湛的软剑,也不知道她将这把剑藏在了哪里。
教我们三人都震惊不已的却是,那把轻飘飘的软剑在她轻抖手腕后,陡地立直,变得坚硬而锋锐,若有似无间,甚至听见了一声剑鸣。
——武林高手!
我忽然想起了许多武侠小说中的描写,莫非这个世界上真有内力一说?
想来也是,就连异能都出现了,其他唯心的存在又有什么不可能呢?
说服自己不要那么大惊小怪,就见更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也不知她使了什么手段,分明与最近的丧尸还有几米的距离,那把剑轻扫过后,我似乎看到剑外笼着一道白芒虚影,而就是那道虚影,轻而易举地将一排丧尸枭首,就好像是切豆腐一般。
在我目瞪口呆之际,她又随意挥了几剑,连步子都没有改变一下,那群丧尸便再也没有能动弹得了。
然后便见她甩了甩滴血不沾的软剑,随手缠回了腰间——原来是当作腰带用的?
我正在为她的奇思妙想感叹,就见她转过身子,定定地朝着我们的方向看过来,虽然不言不语,隔得也不近,我却能感觉扑面而来的气势,像是被锁定了灵魂,紧张但又生不起反抗的念头。
凌志发动了车子,缓缓滑行到了跑车附近,我们三个都自觉地下了车,却不约而同看着那个女人,警惕她骤起发难——但我也清楚地意识到,如果她真要对我们不利,倾我们三人之力,怕也不是她的对手。
“载我们一程,这些脑晶便当作车费,如何?”她的声音柔美动听,神情温雅恬淡,纵使口吻透着颐指气使的骄矜,却并不教人反感,反而生出几分就该如此的笃定——真是奇怪。
直到她与她的同伴,一个看起来比她更年轻的女孩——毫不留恋地将那辆价值不菲的跑车抛弃,坐上了我们的路虎后,我还是有一种不真实感,只觉得与她们仿若来自两个时空。
“不知两位怎么称呼?”雷菁小心地从后视镜里打量着,与面对我时是截然不同的态度。
“我姓顾,她姓骆。”坐在我身侧的白衣女子淡淡地瞥了一眼后视镜,曼声说道,疏离的神色让雷菁有一瞬间的尴尬,只是车上所有人都故做不知,恍若无事。
“我们的目的地是b市,不知道两位……”雷菁毫不气馁,又问道。
“顺路。”这位姓顾的小姐冷冷地打断她,随后将身边的女孩揽进怀里,闭目养神起来,周身的气势写满了“闲事勿扰”四字,噎得雷菁脸色一变,却是讪讪地住了口。
——这位顾小姐,真有个性啊。
释放寒气的时候,与萧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
唔,好想她。
不知道,此刻她在什么地方,又在做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开外挂的存在出现了,不过她只是来打酱油的→_→
美貌度又上升的顾老师,好想抱回家嘤嘤嘤……
猜猜这时候咩咩君在干啥捏?
第102章 萧·同类
乔子墨说,安然以为我去了b市,所以她的出行方向也是往b处而去;基地外的车库里那辆属于我们的路虎已经不见了,同样消失的还有紫魃分队的两名成员。
值守基地正门的维安队员揉着红肿的脖颈,向我抱怨着那两个下手颇重的在逃人员,从他的描述来看,应该是雷菁和凌志。不管是受乔子墨所托还是应我的要求,有他们的陪同,至少我的担忧可以减少几分。
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弄清楚安然选择的路线,或者说她认为我所走的路线——翻了翻地图,从基地到b市只有一条大路,但是在到达高速公路的加油站以前,有两条不同的小路。左边的路崎岖而短,右边的路平坦而长,如果我是安然,驾车的情况下,很大几率会选后者,想要追上她,只能选择抄小路。
不过,有什么能比驾车的速度更快呢?
我看了看因为体积太大而不再被扔进空间的二宝,微微一笑:“能跑的过车么?”
——若是连车子都比不过,要你何用。
想来它是看懂了我的眼神,尾巴使劲甩着,小声呜咽了几句,像是在为自己鸣不平,却还是不甘不愿地矮身俯下,形成一个便于我跨腿的高度。
虽说曾经学过骑术,但是这毕竟与骑马还是有些差距的——没有马鞍也没有马镫,就连二宝的毛也没有长到可以替代缰绳的程度,光是平衡住身体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想到一会儿还要它加速奔跑,我顿时有了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感觉。
只是,时间紧张不容我退缩,身为它的主人,难道还不能驾驭它么?
我叹了口气,半伏在它背上,拍了拍它的头,示意它启程——下一秒,风猎猎地拂过我的头发,满天飞沙扑面而来,而它毫无节奏的起伏跳跃也差点将我颠了下来。
若不是感觉到正以不逊跑车的高速朝着前方行进,我一定会将这只胆敢戏耍主人的蠢狗大卸八块。
在坚持了十多分钟以后,我终于败下阵来,使劲拍了拍它的脑袋,示意它停下,若不是最后一下用上了真劲拍得它疼了,想必它还以为我是在鼓励它继续加速前进吧……一阵天旋地转,我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从它背后跃下,双腿软得几乎站立不住,勉力扶住边上的树干,只觉得恶心反胃。
说来可笑:我不晕机不晕船不晕车……竟然晕狗么?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莫不是与某种生物相处久了,智商也会被拉至同一水平线?
一脚踹开它凑过来邀功的大脑袋,却发现我的手脚都软绵绵地使不上力气,本来足以将它踢出几米开外的一脚却只能将它的头移偏几分,而这也让它误以为是我在与它玩耍,对它前番的表现赞赏有加,顿时更加得寸进尺地将脑袋往我身上拱。
怒气值不断攀升,我一掌推开它的脑袋,冷声喝道:“够了!”它这才不甘不愿地收回了将将要舔上来的舌头,哀怨地趴在一边,瞪着眼睛看向我,尾巴一摇一晃。
我深深压下了屠狗的冲动,只觉得头更晕了——尽管承认了它是我的宠物,但它总有本事让我恨不能回到过去将那个妥协承认它的自己痛打一顿。
休息了一会儿,感觉那股恶心劲儿缓过不少,力气也回复了小半,我站直了身体,慢慢朝着前面走去——因为我选择的是崎岖的捷径,路况实在糟糕,不说茂密的灌木植被,时不时从地表泥土中蹿出的岩石与根茎总是让我不得不分出一半的心思注意脚下的陷阱。
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我冷冷地瞥了一眼跟在身边颠着小碎步却如履平地的二宝,见它撒欢地摇着尾巴,耸着鼻子轻嗅空气中的味道,时而眼前一亮吐着舌头流口水,倒是与我的艰难大相径庭——我回过头,不断在心里告诫自己冷静下来,不要同它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