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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节操呢? (简树)



程意见状忍俊不禁,懒得理会,干脆走到另一个衣架,手指轻轻地划过一排衬衣,然挑中里面一件粉红色的衬衫。

男人穿粉色衬衣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这得要求穿的人够白而且样貌够好,但不知道为什么程意看到这件衬衫的第一眼,就觉得这孩子适合这件衣服,粉色能让杨小溪这孩子看起来更加柔软美好。

而在另一头,店员听到杨小溪的话不禁嘴角抽了抽:“小弟弟,那件衣服是适合二十五岁到三十岁的成熟男人穿的,我瞧着您大概就十六七八岁,应该穿点符合您这个年龄……”

“老子今年十八岁成年人了好么?!”杨小溪感觉自己已经被轻视,他那铁骨铮铮的爷们尊严竟然就这么被践踏了,义愤填膺说,“老子不穿成熟一点的衣服难道还要被别人当成幼儿园的小p孩么?!”

店员心说单凭您那粉嫩嫩的小皮肤加一双水润润的大眼睛加一副清瘦矮小的身材,这不是标准正太还是什么?!十八岁,忽悠人呢吧!不过店员还是有职业素养的,既然客人想试衣服,她也不能强行阻止。

店员脸上仍旧热情洋溢的笑容,说:“好,我去给您找最小号的衣服出来试试。”说着,就往仓库走了。

杨小溪盯着店员的背影直到她转入门口后面,然而他仍感觉到内心一股无名怒火在熊熊燃烧,而且浑身上下竖起来的毛也无法抚顺。

——次奥!凭毛老大一进店店员就热情地恭维说那件衣服适合老大,而他想试穿那件衣服的时候却被赤果果地无视了?!小爷现在虽然是穷逼屌丝,但以后只要跟着老大混,迟早有一天也能变身土豪的好么?!

小爷一定会屌丝逆袭,走在路上装逼气场全开啊啊啊啊啊!!!!!

杨小溪羞愤得恨不能冲上去咬死店员,然而就在这时候,程意含笑着对他招招手:“杨小溪,过来。”

杨小溪听到饲主召唤,虽然气哼哼的,但还是扭头翘着尾巴奔向程意。

“乖,没必要为这种小事大动肝火,”程意把杨小溪搂到怀里,一边揉揉脑袋一边顺毛道,“对了,你去试试这件衬衣,应该很适合你。”

“粉色的?!”杨小溪囧了,“老大,娘炮才穿粉色的衬衣!”

程意:“……”

“老大……”杨小溪进而泪眼汪汪,觉得今天出来买衣服根本就是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他竟然先被人当成正太而后又被人当成娘炮,而且其中还包括他一直崇拜和敬重的老大!杨小溪耷拉着脑袋说,“老大要不我们走吧,我感觉我脆弱的小心肝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我感觉好累感觉再也不会爱了嘤嘤!”

“……”程意默默放下手中的粉红衬衫,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小东西。

其实程意心里很同意店员的看法,觉得连帽衫很适合杨小溪。这个年纪的少年穿连帽衫是最适合不过的,看起来青涩又干净,程意单只是想想就有种想要把杨小溪拉进怀里恶狠狠地揉脑袋的冲动。

“老大我们走!”杨小溪想也没想就拉着程意的手往外走,他发誓再也不进这家店,尼玛这太有阴影了!

“你不想试试那件黑色长风衣?”程意眼角的余光已经瞥见店员捧着一套黑色风衣向他们走来,“你先试试,你那么喜欢不试穿到身上实在太可惜了。”

话音刚落,杨小溪就听到他身后响起(可恶又找打的)店员热情洋溢的声音:“小弟弟,衣服已经拿过来了,我带你去试衣服。”

杨小溪扭头看见店员手里的衣服,顿时有些跃跃欲试。虽然店员是可恶的,但衣服没有得罪他。杨小溪心想自己没必要跟个小店员一般计较,哼哼两声拿起衣服往试衣间走了。

“程老大您看……”店员见杨小溪走了,于是犹豫地想问程意的意见。

“把你刚刚说的那件连帽衫包起来,再挑几件合适的衬衣包起来,”程意沉吟了一下,补充说,“衬衣不要粉红色的。”

“好的。”店员得到指令,连忙去给程意找衣服。

第二十一章 快给教父揉脑袋

不一会儿,杨小溪就穿好衣服走出来了,但是衣服穿在身上他总觉得有神马怪怪的。

他走到巨大的镜子前面,然后就看到镜子中的少年身上披着一件过于宽大的黑色风衣,而且袖口太长,杨小溪穿上去能明显看到衣服里面都是空荡荡的,而且衣领口子还老滑下肩膀。

明明是一件做工精良的欧美简约风格的黑色长风衣,可杨小溪看着自己的时候愣是觉得这根本是黑魔法师身上极其不合体的黑色斗篷。

杨小溪泪奔了,这打击甚至比刚刚被店员无视还要大!

而程意慢慢地走到杨小溪身后,看到镜子中杨小溪穿着宽大不合身的衣服,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今天傍晚回家的时候,他看到杨小溪身上穿着他的衬衣。

萨白说的没错,受君穿上攻君宽大不合身的衬衣做睡衣的时候,总有种难以言喻的性感和诱惑。只是单单想象杨小溪从里到外都散发着属于他的气味,甚至连每一寸毛孔都刻下属于他的烙印,就让程意不禁下腹一热。

程意发觉自己的确忍不住了,可他也怕自己万一对杨小溪用强,这孩子以后见到他就会害怕,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在他面前淘气又好玩。

杨小溪哭丧着脸:“老大……”

我勒个去!老子再也不相信真爱了!泥煤屌丝逆袭个毛啊,连件黑色风衣都hold不住,哥要真的穿黑色长风衣出去不是屌丝逆袭而是屌丝成傻逼好么?!

“乖,”程意笑容无奈地揉揉杨小溪的脑袋,尽管他这时候更希望的是用亲吻的方式来安慰这小东西,“快去换衣服,我们换另一家。”

杨小溪唉声叹气,走回试衣间换回自己的衣服了。

然而就在他刚刚换好衣服,手搭在试衣间门柄的时候却仿佛想到什么似的,忽然愣住。

他刚刚想到的是程老大揉他脑袋安慰他的样子,他直觉有什么不对,这种相处模式有点像主人安慰自家小宠物,而他在那一刻非但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在那一刻对程老大产生一种微妙的依赖和安心,还有一种全身的毛都被抚顺了的错觉。

——卧槽!哥这是肿么了?以前跟黄哥混的时候,跟大哥的相处模式不是彼此见面狠狠揍一拳么,还有兄弟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豪迈日子……为毛哥一到程老大这边就变成这么诡异?!

杨小溪很想不通,但是又不敢让程老大等他太久,只好把这种奇怪的念头抛之脑后,跑出来跟程意身后走了。

男人逛街买衣服跟女人不一样:女人逛个街走两个小时都未必看得上一件衣服,而且穿着高跟鞋走了那么远的路都不带喘的;而男人逛街买衣服就简单多了,来来回回也就那几家店,而且差不多就行了,男人买衣服没有女人挑剔。

杨小溪和程意只用了半个小时,就把杨小溪平时穿的t恤牛仔裤以及睡衣等等都买齐了。而且,自从杨小溪放弃装逼的黑色风衣后,他买衣服就顺利多了。尤其是t恤衬衣一类的,他几乎不挑任何款式和颜色。

买了简单的家居服后,程意便让人开车去芒城一家专门做西装的高级定制店。

程意的意思是:毕竟有一些特殊的场合需要穿西装,而他也不想带杨小溪出席那种场合的时候,杨小溪身上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

他们在高级定制店测量好三围后,就慢慢地走出来。

杨小溪有些倦怠了,其实比起买衣服,他更喜欢窝在家里打打游戏吹吹牛。于是期待地转头问程意:“老大,我们现在要回家了么?”

程意眉梢一挑,心说要是他俩回家滚床单的话,他倒是非常乐意。然而当话说出口的时候,却变成——

“我们接下来去酒吧。”程意微笑,“现在才是酒吧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你不是老抱怨我不带你出来看场子吗?”

“真的?!”杨小溪眼前一亮,一扫刚刚买衣服大受打击后的颓唐气息,“老大你不要骗我!”

吼吼!哥终于要跨出历史性的一大步了有木有?!哥要镇场子扑倒美人混**了,以后道上的人见到哥,也得尊称哥一声杨哥有木有?!

程意忍俊不禁,这两天不知道为什么,只要看到杨小溪这么雄纠纠气昂昂的小傻样儿,他的心情就十分愉悦,而且越看越觉得好玩。

或许他真的可以跟杨小溪慢慢来,程意心想,反正他有的是时间,而杨小溪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第二十二章 纯爷们就喝伏加特

程意名下产业最多的当属酒吧,可以毫不客气地说芒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酒吧都刻上了程家的烙印。像酒吧这种人流量和现金流都十分巨大的娱乐场所,是绝佳的洗钱以及黑市交易之地。不过酒吧的这一层用途却极少人知晓,比如杨小溪,他如此跃跃欲试地奔向酒吧也只是为了当个打手镇镇场子而已。

不过程意却没打算带杨小溪去那些鱼龙混杂的场所,这孩子太干净了,程意喜欢这孩子的心无城府,自然不愿意让外面世界把杨小溪染上别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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