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be的故事 完结+番外 (逃跑的方糖)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逃跑的方糖
- 入库:04.10
这会她已经明白为什么方健总是对张栋牵肠挂肚,除了喜欢,还有不舍。这当然与张栋悲惨的身世有关。
有人说过,悲剧才隽永。
真的,悲剧容易引发观众的同情心,获得眼泪。
而眼泪,因为量少,往往比笑容珍贵。
25第二十四章
「嘿,还记得他吗?我和你提过的那个男生。对,就是他,和你同名同姓的那个男生,他也叫刘镝。
可是神奇的是,我从来不会把你和他混淆。
继续说说我和他的事吧。
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很容易出现不适,有个专有名词,称之为水土不服。不知道我的不适在不在此列,来到长沙之后,我霉运连连。
这天,我清晨被噩梦吓醒,乘公车时又下错站,交上去的策划被主编撤了,现在又多了一位不速之客:忽然从天而降的雷阵雨。
更糟糕的是,我忘记带伞了。
公司处于步行街,附近有沃尔玛超市,我小跑着过去,连同雨伞,还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和食物。我推着车在超市里面四处游荡,郁结的情绪起码消了一半。
难怪那么多女人喜欢购物,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佳减压的法子之一。
咦,那是谁?
是好久不见的刘镝。
他穿一件白色T恤,蓝色七分裤,配一双白色球鞋,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淋了雨。也不买东西,只是闲逛,想来是躲进来避雨的。
刚想避开,他已经看到我,朝我招招手,“嘿,季良!”
我客套地同他寒暄:“是你?好久不见。”
他拨一拨黏在一起的头发,摸一摸鼻子,说道:“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交了新朋友?”
有心理学家说过,摸鼻子是心虚的表现。
我有点迷惘,我的企图那么明显,他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哪个男人会三番两次约一个偶然认识的同性?
当然是因为喜欢对方。
“你怎么会在这?避雨?”我问。
“是啊。”他笑笑,“真巧,在这里碰到你。”
“真巧。”我敷衍地附和。
我们常常指望不要碰到谁谁谁,或者遇见谁谁谁,可是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上演错过和重逢的戏码。
自从爬山事件后,我就不想再和刘镝见面了。
见面做什么呢?徒增尴尬和难堪。
但这是一个人挤人的城市,除非不出门,否则总会碰得见。要么在咖啡馆、电影院、马路,要么在一家超市、一个小吃摊。
“你买这么多东西,卷纸、雨伞、洗发水、泡面、薯片……唔,还有新鲜的排骨,青菜,”刘镝像是发现新大6,惊讶地问:“你会做饭?”
我点点头,客套地说:“会一些家常菜,有机会你可以来我家试一下。”
岂料他当真了,“不用改天了,就今天吧。”他念念有词,“再买点蔬菜和丸子,明天可以煮火锅。”
什么?还有明天?
这又是什么戏码?
我十分不解地望着他。
他眨眨眼,“今晚我可不可以在你家借宿?”
我面露犹疑之色。
刘镝又问:“不方便吗?就算是睡客厅也可以的。”
这样低眉顺目,再拒绝他,倒显得我不近人情,何况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多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没有。我牙疼。”我边说着,边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动作。
刘镝拍拍我的脑袋,“巧克力吃多了吧。”
我有刹那的失神。
随即又释然,不论怎样,至少我没有告白,就算他拆穿我,大不了当回无赖,打死不肯承认我喜欢他。
反正是他自己靠过来的,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怪我。
晚上,当我把三菜一汤端上桌的时候,刘镝惊得目瞪口呆。
他不顾烫,尝了一块排骨,竖起大拇指,“没想到你一个大老爷们居然会下厨。”
我说:“身在异乡,总不能天天吃外卖。”
心里不是不得意的。
菜式很简单,红烧排骨、清炒小白菜、番茄炒蛋,加一个三鲜汤,口感偏清淡,并没有多美味可口,但是干净健康。
饭后泡了一壶普洱茶,有助消化。
刘镝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半点没有客人应有的样子,广告时分,他翻了翻冰箱,而后失望地问:“怎么啤酒和零食,一样都没有?”
“大哥,我正在减肥。”我洗好碗筷,用毛巾擦一擦手。
刘镝仔细地看了看我,欠扁地笑了:“减肥?真没看出来。”
我拍了下肚皮,放弃和他辩驳的机会。
手机铃声嗡嗡作响,是主编,估计是说栏目的事情,这个电话要讲很久,我做个手势,躲到房间去接电话。
半个多小时后,我挂断电话。
而刘镝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唉,放这么大一个诱惑在我面前,我情不自禁伸出手,想要触碰他的肌肤,又觉不妥,万一被发现呢?
后果不堪设想。
手在空中打了个转,落在刘镝的手臂上,“醒醒,洗个澡再睡。”
他眯蒙着睁开眼睛,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抱歉,我这样失态。”
是是,他上衣卷起来一角,腹肌隐约可见,皮带也揭开了,松垮垮挂在腰间,诱人想要看到更多更深的地方。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美色当前,不仅是一种诱惑,而且是罪恶的源头。
“呃,我没有带衣服。”刘镝有点难以启齿。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没事,我有备用的衣服。”我说。
从衣柜找出新的内裤和T恤,暗暗庆幸,多亏有备份的衣物,否则不知如何是好。
爱上一个不可能的对象,原来是这么煎熬的一件事。
越是接近对方,内心越是暗潮涌动。
可是不能有任何逾越的举动。
常常想,为什么不晚一点遇到他呢?等我瘦身成功,如愿变成一个长相不错的人,到那时,我就有足够的勇气向他表白,他也许会接受我也说不定。
他不爱我,相貌平庸也成为一条退路。
浴室传来流水声,刘镝正在淋浴,我定住心神,合上房门,戴上耳机在书桌前赶制明天上班要交给主编的策划案。
一坐就是两三个钟头。
做完策划案,我锤锤泛酸的肩膀,摘下耳机,舒了舒筋骨,要命,每次坐在电脑前工作都是一次折磨。
这时刘镝前来敲门,他问:“你要不要一起看球赛?今晚有欧锦赛,法国大战德国。”
我惊奇,“你不是很困?还有精力看球赛?”
话是这么说,人却跟着他来到客厅。
“你支持哪个队?”他问。
“法国队。”我说,“这才小组赛,怎么两个宿敌队伍就对上了?”
他一愣,意外于我居然对球赛也有所涉猎。
“你去买了冰啤酒?”我指指茶几。
“是的,”刘镝拉开一罐啤酒,没头没脑地说,“我支持德国队。”
这一场球赛,踢得并不精彩,法国队失误连连,惨败收场,几名球队成员掩面而泣,有些球迷也跟着哭了出来。
刘镝得意洋洋:“怎么样?我赢了吧。”
我心情不佳,没好气地说:“别傻了,我们又没有打赌,别搞得好像你是人生赢家。”
刘镝沮丧着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扫兴?我好不容易才振作一点点。”
“你怎么了?又跟女朋友吵架了?”
“别提了,一堆烦心事。”
我敢打包票,要是我置之不理,他会活活气死。
又打开两罐啤酒,放在他手边,听他倒苦水,说他的心事。
“我最近快倒霉死了。”他呷一口啤酒。
咦,这和我的开场白一样。
也许人人诉苦都是这番开场白,先声夺人,故事还没说出口,就摆出一张苦大仇深的脸,让人不好意思不捧场。
“怎么了?”我问。
刘镝说:“我女朋友又跟我闹别扭,她怪我上个周末放她鸽子,本来答应去看她的,结果临时因为辅导员找我有事而爽约。”
我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枉费我白白担心。
他接着又说:“那个丢了钱包的室友发神经,非一口咬定是我害他弄丢了钱包,要我赔偿他。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虽然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但是我的的确确锁了门,而且也没人可以证明他一定是宿舍丢的东西。”
说到动怒处,他还重重地拍了一下茶几。
难怪他冒着被我占便宜的风险也要来我家借宿。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先住着呗,反正最近几天都在放假。”
“你们快期末考试了吧?”
“对,我暑假还得苦命地去工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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