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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be的故事 完结+番外 (逃跑的方糖)



这会她已经明白为什么方健总是对张栋牵肠挂肚,除了喜欢,还有不舍。这当然与张栋悲惨的身世有关。

有人说过,悲剧才隽永。

真的,悲剧容易引发观众的同情心,获得眼泪。

而眼泪,因为量少,往往比笑容珍贵。

25第二十四章

「嘿,还记得他吗?我和你提过的那个男生。对,就是他,和你同名同姓的那个男生,他也叫刘镝。

可是神奇的是,我从来不会把你和他混淆。

继续说说我和他的事吧。

人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很容易出现不适,有个专有名词,称之为水土不服。不知道我的不适在不在此列,来到长沙之后,我霉运连连。

这天,我清晨被噩梦吓醒,乘公车时又下错站,交上去的策划被主编撤了,现在又多了一位不速之客:忽然从天而降的雷阵雨。

更糟糕的是,我忘记带伞了。

公司处于步行街,附近有沃尔玛超市,我小跑着过去,连同雨伞,还买了一大堆生活用品和食物。我推着车在超市里面四处游荡,郁结的情绪起码消了一半。

难怪那么多女人喜欢购物,这绝对是本世纪最佳减压的法子之一。

咦,那是谁?

是好久不见的刘镝。

他穿一件白色T恤,蓝色七分裤,配一双白色球鞋,头发湿漉漉的,显然淋了雨。也不买东西,只是闲逛,想来是躲进来避雨的。

刚想避开,他已经看到我,朝我招招手,“嘿,季良!”

我客套地同他寒暄:“是你?好久不见。”

他拨一拨黏在一起的头发,摸一摸鼻子,说道:“你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是不是交了新朋友?”

有心理学家说过,摸鼻子是心虚的表现。

我有点迷惘,我的企图那么明显,他是真不懂,还是装糊涂。

哪个男人会三番两次约一个偶然认识的同性?

当然是因为喜欢对方。

“你怎么会在这?避雨?”我问。

“是啊。”他笑笑,“真巧,在这里碰到你。”

“真巧。”我敷衍地附和。

我们常常指望不要碰到谁谁谁,或者遇见谁谁谁,可是这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每天不知道有多少人上演错过和重逢的戏码。

自从爬山事件后,我就不想再和刘镝见面了。

见面做什么呢?徒增尴尬和难堪。

但这是一个人挤人的城市,除非不出门,否则总会碰得见。要么在咖啡馆、电影院、马路,要么在一家超市、一个小吃摊。

“你买这么多东西,卷纸、雨伞、洗发水、泡面、薯片……唔,还有新鲜的排骨,青菜,”刘镝像是发现新大6,惊讶地问:“你会做饭?”

我点点头,客套地说:“会一些家常菜,有机会你可以来我家试一下。”

岂料他当真了,“不用改天了,就今天吧。”他念念有词,“再买点蔬菜和丸子,明天可以煮火锅。”

什么?还有明天?

这又是什么戏码?

我十分不解地望着他。

他眨眨眼,“今晚我可不可以在你家借宿?”

我面露犹疑之色。

刘镝又问:“不方便吗?就算是睡客厅也可以的。”

这样低眉顺目,再拒绝他,倒显得我不近人情,何况我租的房子是两室一厅,多住一个人绰绰有余。

“没有。我牙疼。”我边说着,边做了一个龇牙咧嘴的动作。

刘镝拍拍我的脑袋,“巧克力吃多了吧。”

我有刹那的失神。

随即又释然,不论怎样,至少我没有告白,就算他拆穿我,大不了当回无赖,打死不肯承认我喜欢他。

反正是他自己靠过来的,如果出了什么意外,也不怪我。

晚上,当我把三菜一汤端上桌的时候,刘镝惊得目瞪口呆。

他不顾烫,尝了一块排骨,竖起大拇指,“没想到你一个大老爷们居然会下厨。”

我说:“身在异乡,总不能天天吃外卖。”

心里不是不得意的。

菜式很简单,红烧排骨、清炒小白菜、番茄炒蛋,加一个三鲜汤,口感偏清淡,并没有多美味可口,但是干净健康。

饭后泡了一壶普洱茶,有助消化。

刘镝窝在沙发上看电视,半点没有客人应有的样子,广告时分,他翻了翻冰箱,而后失望地问:“怎么啤酒和零食,一样都没有?”

“大哥,我正在减肥。”我洗好碗筷,用毛巾擦一擦手。

刘镝仔细地看了看我,欠扁地笑了:“减肥?真没看出来。”

我拍了下肚皮,放弃和他辩驳的机会。

手机铃声嗡嗡作响,是主编,估计是说栏目的事情,这个电话要讲很久,我做个手势,躲到房间去接电话。

半个多小时后,我挂断电话。

而刘镝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唉,放这么大一个诱惑在我面前,我情不自禁伸出手,想要触碰他的肌肤,又觉不妥,万一被发现呢?

后果不堪设想。

手在空中打了个转,落在刘镝的手臂上,“醒醒,洗个澡再睡。”

他眯蒙着睁开眼睛,看见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抱歉,我这样失态。”

是是,他上衣卷起来一角,腹肌隐约可见,皮带也揭开了,松垮垮挂在腰间,诱人想要看到更多更深的地方。

我总算明白为什么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这话不是没有道理。美色当前,不仅是一种诱惑,而且是罪恶的源头。

“呃,我没有带衣服。”刘镝有点难以启齿。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没事,我有备用的衣服。”我说。

从衣柜找出新的内裤和T恤,暗暗庆幸,多亏有备份的衣物,否则不知如何是好。

爱上一个不可能的对象,原来是这么煎熬的一件事。

越是接近对方,内心越是暗潮涌动。

可是不能有任何逾越的举动。

常常想,为什么不晚一点遇到他呢?等我瘦身成功,如愿变成一个长相不错的人,到那时,我就有足够的勇气向他表白,他也许会接受我也说不定。

他不爱我,相貌平庸也成为一条退路。

浴室传来流水声,刘镝正在淋浴,我定住心神,合上房门,戴上耳机在书桌前赶制明天上班要交给主编的策划案。

一坐就是两三个钟头。

做完策划案,我锤锤泛酸的肩膀,摘下耳机,舒了舒筋骨,要命,每次坐在电脑前工作都是一次折磨。

这时刘镝前来敲门,他问:“你要不要一起看球赛?今晚有欧锦赛,法国大战德国。”

我惊奇,“你不是很困?还有精力看球赛?”

话是这么说,人却跟着他来到客厅。

“你支持哪个队?”他问。

“法国队。”我说,“这才小组赛,怎么两个宿敌队伍就对上了?”

他一愣,意外于我居然对球赛也有所涉猎。

“你去买了冰啤酒?”我指指茶几。

“是的,”刘镝拉开一罐啤酒,没头没脑地说,“我支持德国队。”

这一场球赛,踢得并不精彩,法国队失误连连,惨败收场,几名球队成员掩面而泣,有些球迷也跟着哭了出来。

刘镝得意洋洋:“怎么样?我赢了吧。”

我心情不佳,没好气地说:“别傻了,我们又没有打赌,别搞得好像你是人生赢家。”

刘镝沮丧着说:“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扫兴?我好不容易才振作一点点。”

“你怎么了?又跟女朋友吵架了?”

“别提了,一堆烦心事。”

我敢打包票,要是我置之不理,他会活活气死。

又打开两罐啤酒,放在他手边,听他倒苦水,说他的心事。

“我最近快倒霉死了。”他呷一口啤酒。

咦,这和我的开场白一样。

也许人人诉苦都是这番开场白,先声夺人,故事还没说出口,就摆出一张苦大仇深的脸,让人不好意思不捧场。

“怎么了?”我问。

刘镝说:“我女朋友又跟我闹别扭,她怪我上个周末放她鸽子,本来答应去看她的,结果临时因为辅导员找我有事而爽约。”

我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枉费我白白担心。

他接着又说:“那个丢了钱包的室友发神经,非一口咬定是我害他弄丢了钱包,要我赔偿他。可是跟我有什么关系,虽然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宿舍,但是我的的确确锁了门,而且也没人可以证明他一定是宿舍丢的东西。”

说到动怒处,他还重重地拍了一下茶几。

难怪他冒着被我占便宜的风险也要来我家借宿。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先住着呗,反正最近几天都在放假。”

“你们快期末考试了吧?”

“对,我暑假还得苦命地去工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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