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夏不太情愿地解衣服扣子:“去哪儿啊,班长?”
丁成松说:“指导员给我派了个任务,让我出去采买点物资,你们给我去挡搬运工。”
可以外出!张贤放下书,喜得从床上一跳,就下来了:“是,班长!”士兵外出的假是不容易请的,就算是出去,也只能在营区内活动。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青藏高原最美丽的季节,这对一群被关了数个月之久的新兵蛋子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
季夏换上衣服,跟着丁成松出去了。
五月的青藏高原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白云如弹松了的棉花,从湛蓝的天际中抖落下来,为雪山笼上一层厚厚的飘忽不定的白纱,山上的皑皑积雪开始融化,在日光下,水汽蒸腾,与白云连成一片,分不清哪是白云,哪是山岚。
山腰间的苍柏开始焕发新颜,苍翠中点染着新绿,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再往下是连绵的草甸,如茵的草坂上点缀着不知名的各色小花,如地毯一般柔软,蜂蝶飞舞,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如一幅浓墨重彩的图画,怎么看都看不厌。但对这群兵来说,这美好的风光却不容易亲近。
丁成松领了两个小兵出了营房。
张贤性格开朗,话多:“班长,我们去买什么?”
丁成松说:“端午节有个茶话会,指导员让我去买些茶点。”
季夏心说,端午节还有半个月呢,急什么,而且这活儿不是后勤处干的么,怎么让他们来跑腿。
他没问,张贤倒是替他问了:“可是班长,那不是后勤处的事吗?怎么让咱们来买啊?”
丁成松抬起手来拍了一下张贤的后脑勺:“你个木头脑袋,我好不容易争取到这肥差,你还不乐意是不?”
张贤连忙跳开:“不,不,班长,您误会我了。我是说您怎么这么神通广大,争取到这么好的任务,您看,我也跟着沾光,可以出来放风。”
丁成松抬腿给了他屁股一脚:“不会说话别说,没人把你当哑巴,什么叫放风,那是坐牢的人专用名词,合辙你把当兵当坐牢呢?不爱当就滚蛋,我一脚给你踹回姥姥家去!”
“班长,您饶了我吧,您知道我不是那意思,我嘴笨,不会说话,您大人大量,别跟我计较了。”张贤越描越黑,脸都皱成了一个苦瓜样。
季夏转过脸去,憋得十分辛苦。
丁成松这才哼了一声,转头去季夏说:“一会儿我们去镇上租几匹马,我带你们去牧民家里买东西。你们会骑马不?”
季夏点点头:“会。”
张贤面露难色:“我不会。”
丁成松没好脸色地说:“学一学就知道了。”他们侦察连的兵,不可能还被马摔。
自从来到林芝,季夏还没有出过营地,部队里一应俱全,什么都有,根本就用不着出去采购日常用品。而林芝这地方,简直就是鸟不拉屎的典型,十几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十几万,可想而知人口多么稀少。
他们部队的营地已经尽可能地靠近县城修建了,但就是这个县城,总人口还不到两万,县政府就在镇上,镇上常住人口大概就是几千人。这地方的人们长期以来都没有买卖的概念,需要什么东西,都是以物易物的,后来随着汉人的带动,才逐渐有了交易的意识。因为地广人稀,集会不太容易,通常一个月只有一两次集会的日子。
这天并不是赶集日,镇上几乎没什么人。丁成松租了三匹马,一人分了一匹。他和季夏二话没说就骑上去了。张贤牵着马缰绳,面带窘色,不知如何是好。
租马的老板是个藏民,汉话非常生硬:“你上去啊,我马很好的,很温和。”说着拍拍马鞍子,鼓励张贤上马。
季夏也安慰他:“藏马很温和,不会乱跑,上来吧,没事。”
张贤将信将疑,在老板的帮助下跨上了马背。季夏又交代了几句骑马的要领,这会儿丁成松已经拍马跑出去了,季夏和张贤骑着马,远远地缀在后面。
马儿在五月的风里小跑起来,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和野花的香味,春风和煦,马背上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直到这一刻,季夏的心才开始放松起来,自从变故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真正的放松和释怀。这之前,他几乎是以苦行僧式的方式在折磨自己,说不清为什么,到底是在努力改变这个新身份,还是留恋过去那并没多少值得留恋的人生。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季夏与谷宇,他还是更愿意选择做谷宇,不是因为更熟悉谷宇一些,而是因为谷宇的灰暗人生中,有一抹叫做罗建飞的亮色,那曾经是触手可及的阳光。而今,却只能在记忆中反复回放,所幸,如今他还有机会去努力够着这个梦想,即使如泡沫一般虚无飘渺。
“啊?什么?”季夏被丁成松的声音从思绪中惊醒,他没听清楚对方跟他说了什么,却惊觉到自己已经追上丁成松了。事实上,是丁成松放慢了速度,等他赶了上来。
丁成松也没有着恼,继续重复了一遍:“你在哪里学的骑马?”
季夏想了想:“在骑马俱乐部。”当初季夏学着别人赶时髦,和一群狐朋狗友去俱乐部学骑马,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你家是北京的?”丁成松是青海人,家境清贫,一辈子没进过大城市,更何况是北京,对北京很是向往。
季夏点点头:“是的。”
丁成松流露出向往的神色:“北京——很漂亮吧?”
北京漂亮吗?也许吧。季夏笑了笑:“还可以吧。班长以后要是去北京,只管来找我,我做东,请你吃烤鸭。”这点眼力价他还是有的,况且丁成松确实还算个不错的班长。
丁成松爽快地笑起来:“这可是你说的啊,别到时候装作不认识。”
季夏也被这爽朗的笑声感染了,心情也开朗起来:“班长,我要是装不认你,你只管揍我就是了。”以前那个爱说笑的谷宇似乎回来了。
张贤骑着马从后面赶上来:“班长你们说什么呢?”
“说以后我去北京,季夏请我吃烤鸭。”
张贤也来了兴致:“班长你要是以后去北京,顺便来我们秦皇岛啊,我带你去看海,吃海鲜!”
“行啊,正好我还从来没看过海呢。我去看看,海水是不是比我们青海湖的水还咸。”
三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出了镇子,丁成松带着他们往镇子西面的山地奔去,山脚下有几户牧民,他们要去牧民家买些牦牛肉干和酥油,这些东西镇上也是有卖的,不过指导员认识那家牧民,据说他家的牦牛肉干做得最地道,故每回都会专门去那家买。
脚下是柔软的草地,没有路径,马蹄踏上去一点声响都没有。草甸如音符一样上下绵延起伏,人也如在碧波中上下沉浮,草甸上稀稀拉拉散落着吃草的牛羊,并未见放牧的人。
“怎么不见人,这牛羊在外头放着不怕招狼吗?”张贤问。
丁成松说:“白天狼很少出来活动,再说还有狗看着呢。”
季夏双眼放光:“藏獒吗?”
正说着,就听见一声长长的狼嗷,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犬吠,似乎离他们还挺近,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10、第十章 藏獒多吉
季夏双腿一夹马肚子,赶紧往声音来源处跑去,丁成松和张贤只好赶紧跟上。爬过两道山坡,坡底下,一头金黄色的藏獒正和五六头狼斗得难分难解,旁边还有一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羊。
虽然近些年盛传一獒顶十狼的说法,但季夏认为这绝对是夸张了的说法,藏獒是很凶猛,但到底还是驯服了的狗,对付一两只狼也许不成问题,但是对付五六只狼,是很难占优势的。所以他没有多想,大声呼喝着纵马往狼群冲过去。
狼群见到人来,不再恋战,头狼招呼一声,带着受伤的同伴迅速撤离了。藏獒并没有去追,而是站在原地对着离去的狼群狂吠,然后回过头来,用嘴巴拱了拱趴在地上不动的羊。
季夏从马上下来,那只藏獒惊觉起来,转过头来对着季夏呲了呲牙,并从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低吼声。藏獒是认主的动物,它一生只忠于一个主人,其余的人对他来说就相当于敌人,所以尽管季夏帮它赶跑了狼群,它也不怎么领情。
季夏深谙藏獒的习性,他站在原地不动,表示自己并没有敌意。藏獒这才重新转头去看羊。季夏这才发现,那只羊并没有死,还在发出低微的叫声,但是脖子上被撕开了,正汩汩地淌着血,它的身下也淌着血。看样子受伤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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