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焰并不嚣张,但冷淡透骨,宛如一股冰原的仙气迎面而来,不知不觉中淋透每个毛孔,让人情不自禁地,就自惭形秽了。
古策每次坐在马路边,就忍不住盯着那个男人看。
虽然只隔着一条马路,一道花栏杆,但古策觉得好像隔了整个世界,隔得越远,他越想看清。越集中目力,把那男人的脸看清楚,古策就越觉得,那男的真漂亮。
这样想,真的对不起爸爸。
第 9 章
但是,那男人真的比爸爸好看多了,不仅仅是好看,还有他身上有一种古策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感觉到的东西。
很多年后,古策一遍又一遍在回忆里试图理清当时自己在想什么。
那大概,是缥缈动人的气质?
总之,古策很喜欢爸爸带他过去骂街,爸爸忙着挥舞酒瓶,把妈妈和她的新丈夫骂得狗血淋头,这样,古策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坐在马路边,抱着膝盖,一个劲地盯着妈妈的新丈夫看了。
大概那小房子里的佣人有打电话报警,每次没多久,警察就会来把爸爸赶走。偶尔妈妈会轻轻地叫古策,隔着花栏杆给他递几张钞票,问他吃了饭没有?
古策据实回答,有时候说吃过了,有时候说没有吃,就算给出不同的答案,结果分别不大,最多是妈妈塞到他小手掌里的钞票会多两张。
反正,妈妈再也不会给他煮又香又软的面条了。
妈妈给他钱的时候,她的新丈夫就坐在花园里,有一次还侧过头,淡漠地看了一眼。他知道妈妈有给古策钱,不过没什么反应,仿佛这样一件小事不值得放在心上。
古策拿了钱回家,把钱交给爸爸。
虽然觉得这钱上沾着耻辱的味道,但钱毕竟是钱,爸爸会生气地接过钱,然后生气地花掉。
在古策心中,这样的日子其实也不算太糟糕。
有爸爸带着他,可以看见妈妈,可以看见妈妈那个温文尔雅、俊逸不凡的新丈夫,还有钱吃饱。
不过这样的日子很快出现了变化。
妈妈生了一个小弟弟。
那真是一个干净漂亮得叫人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小家伙,又乖又安静,安静得简直就不像一个小婴儿。
那阵子爸爸忙着混江湖,古策常常溜到马路边坐着,监视那栋小房子,偷窥那片小小的精致的后花园,摆在那里的太阳桌、太阳椅,是那一家三口悠闲享受的地方。
小弟弟开始要抱着,后来学着走路。
看得出来,小弟弟很受宠,妈妈总是花不少心思给他打扮。
小弟弟穿着帅气的小西装,还打着小领带,活脱脱一个小绅士,围着妈妈的大腿蹒跚学步。
古策在马路上沉默地看着,说不出心底那种柠檬汁一样,很酸很酸的感觉到底是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也许会一直这样每天每天地偷窥下去。
不过后来事情又有变化了。
爸爸混江湖,把性命混没了,古策还在发懵时,就被送到了他唯一能去的地方——孤儿院。
孤儿院的那些日子,就不用多说了,反正古策不是孤儿院最喜欢的那种乖孩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古策待了三年后,孤儿院来了一个乖孩子。
世人的喜好大多数是雷同的,不吵不闹的乖孩子在哪里都受欢迎。这个乖孩子不但不吵不闹,而且出奇的安静。
也出奇的干净,漂亮。
小脸上,五官精致得像个洋娃娃,漆黑的眼眸,长长的睫毛,粉红的嘴唇。
雪白的,吹弹可破的肌肤。
长得漂亮乖巧,在哪里都能占便宜,乖孩子一出现在孤儿院,立即征服了那些铁石心肠的阿姨们。
“哎呀,好可爱的宝宝。”
“几岁了?”
“快四岁了。”一个阿姨翻看了一眼档案,“家里火灾,父母双亡。没有亲戚愿意当他的监护人。”
“太可怜了。这么漂亮的孩子,看这小手,雪一样的白,一点瑕疵也没有。一定是家境优渥人家的小少爷。”
“这么喜欢,你领回家好了。”
阿姨们嬉笑着,弯腰逗着可爱安静的小男孩。
小男孩无辜单纯地看着这些陌生人,偶尔扇一下又黑又长的睫毛,把手里的小熊攥得紧紧的。
已经八岁的古策站在墙角,远远看着。
古策几乎是以一种本能认出了他,然后,又用他手上攥紧的那只巴掌大的毛绒小熊,确定了他。
曾经,古策隔着白色栏杆,看过那个很好看,很吸引人的男人,把这只小熊递到小弟弟手里。
受尽宠爱的小弟弟有很多玩具,但是三年后,他只紧紧攥着这只小熊。
古策下意识地想,这只小熊对这个漂亮得像小王子一样的小弟弟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古策几乎不用思考,就决定了一件事。
古策的行动力一向惊人,这在他小时候就已经有所体现,当他决定后,当晚就实行了自己的想法。
在孤儿院混了三年,古策已经是这里让阿姨们最头疼的对象,他机灵、敏捷、反应快、力气大,但却很顽劣,而且能想出各种令人瞠目结舌的方式突破孤儿院的各种规矩和桎梏。
第 10 章
孤儿院晚上是不许到处溜达的,可古策视孤儿院的规矩如无物。当晚,古策就凭借着一身本事,偷偷溜进了小弟弟的寝室。那间寝室里睡了八个孩子,古策的动作又轻又快,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走到小弟弟的床前,看了那熟睡的精致小脸一眼。
小弟弟在睡梦里还攥着那只小熊,古策花了一点工夫,才在没惊醒他的情况下完成了任务。
以前你在花园里玩,有妈妈帮你穿衣服。
现在,你也不过像我一样,是个孤儿。
把小熊拿走的那一刻,古策觉得心里涌上莫名其妙的快感,仿佛他帮谁报了仇。
帮谁报仇呢?
爸爸?还是古策自己?
或者这和仇恨无关,古策一直没感到太多的恨,他一生觊觎过的最美好的东西,大概就是那个坐在后花园里,目若朗星,磊落清俊的男人。
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有点不甘心,为什么自己的爸爸是个叫人瞧不起的小混混,而这小子的爸爸,却那么完美。
偷走小熊的第二天,古策很老实地坐在教室里看书,等着小弟弟的哭声响起,或者阿姨们发现失窃的惊叫声。
结果,那一天什么都没发生。
事情发生在好几天后,和小熊无关,只是那个新来的漂亮孩子病了,听说病得很重,被送到医院去了。
古策知道后,猛然难受起来。
他偷走了小熊。
所以,小熊病了。
小熊……古策在心里叫他,小熊。因为他总是那么安静地攥着那只小熊。
那时候的古策还是个善良的孩子。
他决定等小熊回来,把小熊还回去,也许可以趁着晚上,把小熊放回床边。
古策以为去了医院的小熊,病好了就会回来,但是小熊再也没回来。
也许被领养了吧。
长得漂亮就有这种好处,又乖又听话又可爱,很快就会有好心的夫妇愿意领养。
像古策这种狂野不羁的类型,大概……就只适合孤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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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饭桌旁的古策英气逼人,双目如潭,盯在杜云轩背上。
杜云轩个头算高,只是骨架没有古策那么大,也许正因为这一点,他浑身总透出一股淡泊优雅的气息。
身材也很好,匀称得无可挑剔。
即使只是一个背影,曲线也让人赏心悦目。
面条已经吃完,杜云轩默默地收拾碗筷,站在水槽前面洗碗。
这些事其实不需要杜云轩做,别墅里有钟点工会来处理,但是杜云轩宁愿洗碗,也好过坐在古策对面,被古策充满侵略性的目光扫视。
“下午,我要回公司。”杜云轩没有回过头地说。
“我开车送你。”
“不用麻烦。”
“你现在开车不方便。”古策说的是昨晚弄出来的伤。
感觉到身后传来的压迫感,杜云轩脊背绷紧。
古策已经走到他后面,双手环上他的腰,“而且,我也是顺便。刚好要去莱亚珠宝行一趟。”
杜云轩身体僵得更硬了,冷冷地说,“你答应过,不会干扰我的正常工作。”
“不是要干扰你。我本来就是莱亚珠宝行的贵宾级客户,忘了吗?”古策邪气的笑声轻轻震动耳膜,“我第一次见到你就是在那里,莱亚珠宝行可以说是我们的媒人。我这人一向知恩图报,当然要不时让他们賺点钱。”
有古策在的地方,永远是古策做主。
不管杜云轩同意不同意,午饭后,古策没开红色跑车,而是把杜云轩带上了另一辆路虎。发觉杜云轩坐在副驾驶座上,垂下的手臂有些许紧绷,古策莫名其妙地就生出一种不踏实的感觉,似乎这只一直不肯领情的小熊,随时会跳下车逃走。
他把心里的不踏实掩饰得很好,没有露出一丝,从驾驶座上侧过身往杜云轩探过去。杜云轩不知道他想干什么,下意识地避开他的靠近,脊背紧紧压在椅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