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追过去,转过一个街角,看见米林站在那里,和陆赫吵架。
我从没见过米林这一面。
米林最为人诟病的就是冷漠,当年他红得不行,却拿不到一个影帝,多少影评讽刺他是“冰美人”“移动的雕塑”,他连在电影里,大多数时候都是安静的、冷冰冰的、一个侧脸一个慢镜头就成了史诗。
但是现在他在吵架。
像一幅画忽然鲜活了起来,浓墨重彩,活色生香,愤怒的眼神,高挑的眉毛。
我走过的时候,只听见零零碎碎几个字:“别跟着我……恶心……滚……”
然后他转身就走。
陆赫继续跟。
然后米林和路边水果店的人在说着什么,我以为他要买东西,结果他接过了老板给他的一根棍子还是什么,转身一棍子就抽在了陆赫头上。
我被这暴力画面吓得怔住了。
惨白路灯下,米林只穿了一件白色衬衫,黑西裤,脚上还穿着酒店的拖鞋,一张脸漂亮得成了妖孽,他手上挥舞着一根甘蔗,面无表情地,像对待一个厌恶至极的陌生人一样,狠狠地抽着倒在地上的陆赫。
我冲上去抱住了米林。
他手上有血,温热的,一直淌到我手上来。
“别打了,别打了……”我死死抱住他,路灯照得他一张脸雪白,嘴唇却冻得通红,冷漠得像高高在上的神祗,他眼睛死死盯住地上的陆赫,眼里满是刻骨的恨意。我从来不知道他的力气这样大,挣扎得我抱都抱不动,我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要是我今天没有赶过来的话,他今天也许会把陆赫活活打死。
还好涂遥赶了过来,帮我拖住了米林。
陆赫躺在地上。他没有闪躲,也没有护住要害,他就这样穿着他的阿玛尼大衣躺在地上,眼睛里一片灰败。
我不敢看他的眼睛。
在我心目中,陆赫一直是一个永远高高在上的,用眼角看着所有人的,衣冠楚楚的、优越到让人咬牙切齿的独裁暴君。
我以为,看到他落难,我会很开心。
原来不是。
不过是一个情字而已,或早或晚,谁都要过这一关,伤筋动骨,血肉模糊,谁又有资格来评判是非,谁又有资格怜悯谁?
我带着米林,沿着街道慢慢地往回走。
外面太冷,我把衣服脱给米林穿,涂遥把外套拉开,把我包在里面,勾着我肩膀往回走。
我怕米林跑了,一直抓着他的手。
灯光惨白,我只能看见他的侧脸,完美得像许愿池边的石雕,我不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我知道我不会让他一个人面对以后的事,我不会让他饿着渴着冻着,我不会让人辜负他,欺负他,也不会让媒体来黑他,如果他想演电影,我就给他找电影演,如果他不想,我不会让任何人打扰他。
这世界并不温暖,相反的,对成年人来说,它太过严苛。我并不是多厉害的人,但是如果我够努力,还是能让我在乎的人过得好一点。
凌蓝秋已经死了。
他是我的责任。
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孤岛
“大叔。”
“怎么了?”
“陆赫到底犯了什么错?”
“小孩子不要问这么多。”
……
“如果有天我犯了这么重的错,大叔可以打我,可以骂我,想做什么都可以,但是千万不要不理我……”
“……涂遥。”
“嗯?”
“你的意思是你以后也会像陆赫一样出轨吗?”
—
凌浩汤可以出院的那天,我决定带他搬到涂遥的那个岛上去。
虽然那些天涂遥在不停地劝说,但我自己也认真衡量过,这是最好的打算。
金熊奖的事之后,我短时间之内不能回国,现在国内的狗仔队见着我简直就像蚊子见了血一样。在国外的话,又不能让景天翔知道凌浩汤的存在,再加上陆赫又常常过来找米林,我问过米林,他也默许我的想法,愿意去涂遥那里躲一阵子。
走的那天是个大晴天,天气很好,街道两边堆着未化的雪,我带着一帮人,去接凌浩汤小少爷。
小少爷被医院养得白白嫩嫩的,眼睛也睁开了,乌溜溜的像两颗葡萄,我们都围在它床边,小东西就转着眼珠,一会看下这个,一会看下那个,涂遥和小叶也像小孩子一样,争着说它看的是自己,争了半天。
我替它穿好贴身的纯棉小衣服,穿好毛衣,用毛茸茸的毯子裹着它,像一只软软的小团子。米林在一边看着,屏着呼吸,大气也不敢出。
我笑着把小团子抱到他面前:“米林,要不要抱一抱?”
米林小心翼翼地看着小团子,像是用了莫大的克制力一样,依依不舍地摇了摇头。
小东西却对他来了兴趣,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米林,伸出手就抓他的脸。
米林被抓得怔了一下,半晌才说:“它的手好软……”
“是啊,”涂遥握着小东西的手感慨:“好像个糯米团子啊。”
“嗯,糯米团子,倒是蛮贴切的。”我看着小东西怔怔看着涂遥的样子,笑了起来:“就叫你糯糯好了。”
“糯糥好,”涂遥用一根手指,惦着糯糥握着他手指的小手,笑着逗它:“糯糥,糯糥……”
—
这一次人多,岛上派了船过来接,糯糥还小,不能吹风,我抱着它坐在舷窗边,看外面的碧海蓝天,小东西在瞌睡,头一点一点的。
涂遥跑到甲板上站了半分钟,又风风火火地跑进来:“大叔,外面好漂亮,我们去看海。”
我被他拖着,只能把糯糥交给小叶,小叶受宠若惊,盯着糯糥,声音都有点结巴了:“我,我抱着……”
涂遥不管,一路拖着我上了甲板。
天很蓝,很高,云淡风轻,海面上没有一点浪花,安静得像一幅画,朝阳刚刚出来,水面上浮着金子一样的光,我忽然想起自己的毕业论文,本来是准备写宋朝文人,范希文的岳阳楼记里写: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浮光跃金,静影沉璧。
记忆里的字一个个跳到了眼前来,目光所及,每一抹颜色,每一束阳光,都是以我的词汇无法形容的美景。
这些天来郁结的情绪,都好像在这样广阔的风景之间消散了。
涂遥从身后抱住了我,手臂上酸软的肌肉被捏住,算不上娴熟地按揉着,我整个人都想往后倒。
“刚开始抱小孩,还不习惯,以后就好了。”我轻声和他解释。
他难得这样安静,下巴枕在我肩膀上,按了一会,捏过我下巴,悄无声息地和我接吻。
阳光洒在他肩膀上,呢子大衣被晒得有了点温度,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本嚣张的少年也有了不算单薄的肩膀。
客舱里小叶在小声哼着歌,米林在低声问她:“它睡了这么久,会不会饿?”
不知道是风景太好,还是他动作太温柔,我忽然有点想落泪。
情绪一点点沉淀下来,疲倦感肆无忌惮蔓延,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心里说:就这样吧,都过去了,现在你该安安静静地过一点属于自己的日子了。
前方的岛屿已经若隐若现。
—
小叶很喜欢这个岛屿。
可惜她不能留下来。
我让她跟着涂遥当助理,华天新派了经纪人过来,不出所料,是周子翔的经纪人Reid。
其实涂遥现在已经不能完全算华天的人了,有聂寅之撑腰,他在外面弄了个工作室,签了两个演员,现在上节目,主持人都开玩笑叫他老板。
我带着糯糥,不能脱身,只能远程看着,好在Reid是个经验丰富的经纪人,而且周子翔走的风格和涂遥也相近,出不了什么大篓子。
米林倒是慢慢和我混熟了。
米林其实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
他在人际关系上,几乎是迟钝与笨拙的,但是他并不讨厌人群,涂遥和小叶回来的时候,我们一堆人围坐在桌边,吃着饭喝着酒聊天,他就安静看着,而且认真听我们说话,只是不插嘴。
我想他喜欢热闹。
他还很喜欢糯糥。
基因是很强大的东西,我看着糯糥一天天长大,眉目渐渐长开,五官就有了凌蓝秋的样子。
有天下午,我在洗奶瓶,米林抱着糯糥,拿手指摸着他脸逗着他笑,我转过头去看,糯糥晓得眼弯弯。
他眼睛的轮廓和凌蓝秋一模一样。
我瞬间就湿了眼眶。
—
涂遥还是很任性。他现在很高调,行程排得满满,两部戏同时在拍,乐子佼请了他去做男一号,还有JK的代言,各种综艺节目和宣传,一个月剩不了几天。
但他一到月底就飞回来。
哪怕只能呆一晚上,他都要飞回来。
我经常半夜醒过来,被一个澡都没洗的家伙熊抱住,蒙头在我脸上乱啃,气得我拎着他一顿暴揍。
—
我不知道这岛上有什么东西吸引他。明明半年前还畏如蛇蝎,<<吕不韦>>拍完他闲了三天,天天趴在客厅沙发上,米林带着糯糥在地毯上玩,糯糥刚学会爬,很开心地到处爬来爬去,他最近好像要长牙,抓到什么咬什么,涂遥在客厅沙发上趴着,忽然一声惨叫:“大叔,他咬我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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