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能力,怎么在看文的时候,就丧失了呢。
是网文就是用来看着玩玩的,还是我写得让你们觉得不值得琢磨呢?
小说的魅力,小说之所以能够在多媒体的时代仍然存活,原因就是小说是给人留了想象空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林黛玉,也有一千部红楼梦,智者见智,仁者见仁。
我也一直想写出这样的小说。
好了,扯远了。
回到这篇文。
喜欢齐楚的人站在齐楚的角度,肯定会宽容齐楚,喜欢大叔的人站在大叔的角度,自然会痛骂渣渣。
就好像生活一样,很多人都只从自己角度考虑,才会有争吵怨怼不满。
119、温和
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我仍然在大学,像是要毕业了,梦见我大学老师,苦口婆心抓我去办公室念,说他给我找好了研究生导师,让我去读研。
都说世上没有后悔药。
但是人在梦里的时候,很容易忘了现实中的事,梦见大学,便以为自己真的还是大学生,二十来岁,人生才刚刚开头,方兴未艾,什么都来得及。
也梦见齐楚。
梦里并没有那么多的深情和波折,反而心静如水,梦见大雨天,我们在学校里走,走着走着,停下来安静地接吻。
醒来的时候忽然想起来,我们一起生活了七年,却是没有接过吻的。
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大恸之后,反而很难有情绪波动了,像是虚脱了。就像早上起来的时候手握不成拳头一样,乏力的感觉。
醒来第一眼就看见赵黎。
他就坐在我床边,靠在床头睡觉,一只手还按在我手上,大概是怕我睡着了挣扎影响输液,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窗帘是放下来的,室内又开着灯。
还好,我只抬了抬手,他就醒了。
“你醒了?”他顺手拿起手机来看了下:“现在已经是晚上了,我刚到不久,你饿不饿,我让人送饭过来……”
我看了看自己手上插着的点滴针头。
“什么情况,要弄到打点滴……”我有点自嘲地笑。
“这话该我问你。”赵黎不太高兴的样子,伸手调节了一下点滴的速度:“打完这瓶就行了,别着急,这是在长老教会医院,叶绮要我跟你说她都安置好了,让你不用担心。”
叶绮是小叶全名。
看来赵黎是不知道凌浩汤的事了。
估计米林她也能照顾好,还好,没出什么大事。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想从床上坐起来,赵黎连忙给我递枕头,我靠在枕头上,只是觉得有点头晕,其余四肢健全,没什么大碍,开始审他:“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刚好在美国办事……”
“少来。”我毫不客气打断他话:“你这时候应该在国内,金熊奖的蛋糕还没分完,你跑这里来干什么。”
赵黎笑了起来。
“其实是国内有点乱,我又找不到你,问了我爸,他说你来了这边,我就跟了过来,本来是想打电话问问你在哪里,结果你电话没说完就挂了,我一顿好找,还好查到你入住的酒店。”
他说得轻描淡写。
先不说赵易当初给我安排飞机的时候一副恨不得我死在国外别回来的态度,就防着我再和赵黎搞到一起,他从赵易那里套出消息有多困难可想而知。也不用说他打个电话给我,结果我中途晕过去,他受到多大惊吓,纽约这么大,查一个人有多难,他却在这这么短时间里找到我晕倒在哪里。
光是他现在语气这样温和,不过问我为什么来这里,也不过问我为什么会晕倒在酒店的地板上,就已经太难得。
-
病房里灯光明亮,我坐在病床上吃饭。
一看就知道不是医院的食物,清淡美味的汤,炖菜,一个炒菜还是半荤半素,我一看就没了胃口,赵黎却笑得和蔼,坐在一旁看着我吃。
我不知道是受伤康复过程里他性格变温和了,还是因为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所以他也不再装成纨绔公子样了,总之他这样温文尔雅的样子我很不习惯。
忽然想起那次我去疗养院看他,回来的路上,我说他喜欢吃辣,结果赵易当场黑脸。
他从来不喜欢吃辣。
就好像他骨子里从来不是多么轻浮浪荡的人。
他只是知道我不习惯别人莫名其妙地对我太好,所以扮成玩世不恭样子,让我以为,他所给与的关心和保护,都是不那么认真的,让我不那么有压力。
这世上最让人难以承受的,从来不是伪装成深情的玩笑,而是伪装成玩笑的深情。
“你别这么看着我,我吃不习惯。”我拿勺子划拉碗里的粥。
“那我背过去?”他好脾气地开玩笑。
“你回去吧,赵黎。”
“你说什么?”赵黎疑惑地看着我。
“你回去吧。”我低着头看盘子里的菜:“回国内也好,回你家也好,不要在这里陪着我。我的事我自己能解决的,你不用把我当成病人来照看。”
房间里沉默了下来。
许久,我才听见他的声音。
“我发现你的时候,你正躺在地板上,昏迷不醒,连胃液都吐出来。你现在要我不要把你当成病人来看待?”
“那是我自己的问题,我能处理的,”我有点艰涩地开口:“就让我们回到以前的相处方式不行吗?一个月见几次面,有时间出来喝酒,不介入彼此生活……”
“你要我装成不喜欢你?”他看着我眼睛:“还是你要装成不知道我喜欢你。”
他继承了赵易的桃花眼,沉下脸来的时候,让人不敢和他对视。
“我只是不想谈恋爱而已。”我向来不会对他说谎话:“我不是适合谈恋爱的人,我们以前做朋友也做了很久,也没有过不下去。但是我不会谈恋爱,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但我不准备谈恋爱了,因为看起来再好的人,一旦和我谈了恋爱,就会变得不可收拾……我不希望有一天和你老死不相往来。”有一个齐楚,就已经够了。
凌蓝秋说得很对,我太没有分寸,和人相处的到底是对等,不论是付出还是收获都要对等,这样才不会有人被骄纵,也不会有人不甘心。谈恋爱更是。但是我从来学不会。
在工作上再复杂的帐我都算得清。
但是一牵扯到感情,我就没了分寸,别人对我好一分,我就还他十分,没理由的姑息,无止境的纵容。
我认识齐楚的时候,他虽然冷漠,却够仗义,甚至到了今天,他身边的人除了我,都在说他好。
因为他对不起的只有我。
是我亲手把齐楚惯成今天这样子。
我也快把涂遥惯出来了。
我不想再在赵黎身上重复一遍。
他是我最后的净土,无论到了什么时候,什么境地,我总可以叫他出来,和我喝一场酒,不醉不归。
越看重,越不敢。
凌蓝秋已经死了,我只剩赵黎了。
-
“你不信我?”赵黎眼神平静地问我。
我鸵鸟一样摇头。
“那你为什么怕我?”他追问我:“你准备一辈子就跟我维持君子之交?”
我点头。
“为什么你愿意追齐楚,也愿意和涂遥谈恋爱,就是不愿意和我试一试。”他仍然不肯放弃:“只是试一试,都不可以?”
因为齐楚没了,还有涂遥,涂遥没了,我一个人孤独终老也没关系。
因为我可以喜欢齐楚,可以喜欢涂遥,也可以谁都不喜欢。
但是喜欢我的赵黎只有一个。
绝无仅有的一个。
浪费了,就没有了。
我自知不是精英,皮相也不够好看,我知道有个像样的人喜欢我,还对我好有多难。齐楚他说他喜欢我,但他对我不好。涂遥对我好,但他不喜欢我。
我宁愿就这样维持现状下去,我是朱砂痣也好,蚊子血也好,等到我老了的时候,身边空无一人的时候,还可以打个电话,叫你出来喝点酒,一起笑着说点当年的事。
房间里沉默了很久。
赵黎却忽然开口了。
他说:“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是那次你帮我找了吉他手,我和你出去喝酒的时候。”
“你喝醉了,我背你回去,你趴在我背上,一直不停地傻笑,你说:‘小流氓,你对我真好,你是这世上最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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