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机递给黎轩,季青笑着说:“喏,这给你买的,上次你发烧在屋里睡着,我还以为你走丢了,想跟你联系,才发现你连手机都没有。”
黎轩接过手机,也多多少少新奇了一下,“这是什么?”
“手机,打电话发短信用的,当然里面还有好多功能,你得自己学这种。”
“打电话?”
“是,就是这样。”季青拿出自己的手机输入了黎轩的电话号码,点了拨号,就拨了出去。
几秒钟后,黎轩手中的手机震动带响铃,还是神曲《套马杆》。季青正想乐这铃声挺带感啊,就见黎轩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小叮当之势,把手机摔到了地上。
对,是摔!
摔得手机在地上做了三个后空翻,后面跟着一个七百二十度的托马斯回旋,最后做匀减速直线运动,在门口处停了下来。
“……”
季青吓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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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苦逼男】季青成功升级为【终极苦逼男】。
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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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出门遇星探
“你说我跟店员说手机拿回家就非人为地变成了这个样子,他信么?”季青看着快碎成渣渣的手机,觉得自己的心也快碎成渣渣了。
黎轩默然不语。
“你别不说话啊,这手机一千多买的呢,你别拿钱不当钱啊!!!”季青泪流满面地看着黎轩。
话说你一脸高贵冷艳无所谓的表情是闹哪样啊,明明做了错事却一点歉意都没有这就是你的素养么?
季青生气了。尽管因为钱的事情生气有些蠢,但他毕竟是花了一千多块钱给对方买了个手机,对方毫无感激或者不屑一顾都没关系,但请不要这样摔掉吧?就算由于某种原因你把它摔掉了,也请不要这样漠然以对好像你他妈全是对的一样吧?
默默地去捡起四分五裂的手机,季青一言不发地拿起外套出门了。
这是什么感觉呢?继续用前面的比喻,那就是人家给他的女朋友,他舍不得享用,把女朋友送给了黎轩,结果黎轩却把人杀了……
季青叹了口气,这他妈是什么神发展啊?
十一月的尾巴还来不及细细品味,日子便已跋山涉水地走进了十二月。
眼看着街上的张灯结彩,季青不由裹紧了外套,往年的冬天可没这么冷啊。
季青出门也不是漫无目的的,他又回到了刚才买手机的地方。
当他把机盖分离屏幕破碎的手机拿给卖手机的小店员的时候,小店员捂着嘴看着他:“同志,你你你你对它做了什么?”简直惨不忍睹啊!
季青尴尬地扯了扯嘴角,“如果我说我不小心把它掉地上了,绝对非人为故意的原因,你信么?”
“信!信你个大头鬼啊!不行,你这行为实在是太丧心病狂禽兽不如了,小同志,我要批判你,好歹也是个一千来块钱的手机,就算它并不像爱疯或者三星Note和Galaxy那样外形优美配置高端,你也不能这么对待它吧?”
季青欲哭无泪地看着小店员,“我怎么可能跟自己的钱过不去啊!你要相信我啊,这真是非故意行为,你给我换个新的吧,不是说七天包退换么?”
小店员:“你开玩笑吧,都照你这样丧狂,丧狂完了还让我们花钱给你退换,我们店儿还赚钱么?小同志你要理解我们做生意也不容易啊。”
季青心道我理解你们啊,我怎么不理解了,可有人他不理解我啊!
“那你看我刚买的手机就这样了,咋整?”
“要不你去隔壁中关村看看?中关村各种高手卧虎藏龙的,没准就能华佗在世把你这手机起死回生。”
“那不也得要钱?我哪有那么多闲钱啊……”
“你没有这么多闲钱你还学人家高富帅扔手机玩?”
“我哪扔了啊……”
“喏……”店员朝着他手中的手机努了努嘴,“同志啊,做人要诚实。”
“……”哎,季青没耐了,人卖东西的也不可能给他当冤大头。想了想,季青问,“你们这儿最便宜的手机多钱?”
“一百多的都有……”
“你觉得我这个机子搁中关村修,得多钱?”
“少说三百吧,”店员拿过季青手中的手机,屏幕非常给面子地又掉了一块,他不由抽搐了一下,道,“技术含量太高。”
于是教主买了个一百多的手机回去。
尽管又买了台手机回去,季青却并没有消气。
有名言说了,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而教主大人,知错不认,后半句,季青曰,不如去死。
所以当晚,教主饿肚子了。因为季青在家门口三块钱买了套大饼夹一切饱腹,回家就进屋念书去了。至于教主吃什么,还有教主的药,季青曰,玩蛋去。
但教主很明显不是那种你叫他玩蛋他就会玩蛋的人,所以季青才看了五分钟书,就被破门而入,“饿了。”
季青眉毛抬了抬,你丫还好意思来跟我说饿了?熊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是吧!不认错就别想吃饭,季青愤怒地内心OS。
“自己弄饭……”所以你那一脸“快给本座做饭,本座饿得心情很不爽”的表情是要闹哪样?不作死就不会死的道理你就不明白么?
季青更加不爽,但黎轩只是盯着他看了半分钟,而后冷冷道:“嗯。”
“嗯”你妹夫啊!你丫还真去厨房弄饭啊,我靠快住手,别把房子炸了,这可是公物啊,还有这个公寓楼可住着成百个X医大的高材生啊,你把他们炸死了不是还要我负责么?
然后季青就跑到黎轩前面给他弄饭去了。
于是这次的冷战,总持续时间两个小时零五分四十八秒,季青同志双手举白旗投降。
话说随着天气的逐渐变冷,教主的身板越来越硬朗。喝了秦教授的汤药,黎轩越发的神清气朗。季青看着黎轩的脸色一天天变好,心里也十分开心。
黎轩的抗痛能力必然是非常人能比拟的,再加上他有内功护体,因此之前季青看来,只觉得对方身体健康,面色与常人无异。可现在,季青不由郁闷,说着老天待人不公,同样是男人,人家怎就面色红润万人迷,而自己努力半天也只跟白字沾了点边儿?
总而言之,黎轩的气色非常非常好,好到了让季青后悔给他治病的地步,因为两人站在一起,更显得他矮矬穷了。
说起来,季青发现教主最近都不太去上班,于是问,“黎轩,最近怎么没见你上班?”
黎轩道:“辞了。”
“哈?”季青惊讶地从厨房跑了出来,“为啥辞了,怎么回事儿?”
“无趣。”
“……”废话啊,世界上有哪种工作能称得上是有趣的么,虽然保安确实无聊了些。
“那你的工资呢?”所以说穷比季青最关心的还是钱。
“我去拿。”
之后季青握着六千五百块钱(保安一千五,没上够一个月,《周边时尚》杂志模特五千)傻笑了半小时,正式决定原谅黎轩。
黎轩是没所谓,反正从前他也不曾自己管钱,教中的账务确实也是交由季青管理的。反之,他倒觉得先下这种情况非常完美,简直跟从前没差。
教主的六千五百块钱被握在季青手里,季青相当满足,于是决定小小的奢侈一把。
“黎轩,咱们今天出去吃吧。”
“吃什么?”
“你喜欢吃什么?川菜湘菜粤菜,火锅西餐自助餐……有很多啊,我去收拾一下,咱们去吃好的。”于是季青就回厨房把切了一半的菜用保鲜膜包了起来。
黎轩坐在餐桌旁的椅子上,看着他忙里忙外的样子,不由勾了勾嘴角。即便只是这样普通的生活,即便对方忽然开始为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事跟他起争执,他也可以毫不犹豫地说,他喜欢这样的生活。
两人走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黎轩尚是初次见识夜晚北京城的繁华喧嚣,不由啧啧称奇。
季青走在他旁边拉着他的手说,“天越来越冷了,你穿这种薄夹克容易感冒发烧,晚点我们还是去买一件防寒服穿吧。”
黎轩道:“无妨,我有内功御寒。”
季青噗的笑了,“别扯了,就算你的内功能让你冬暖夏凉,那也是费劲儿,多穿点比什么都强。”
黎轩只好颔首,不再跟他纠缠穿多穿少的问题。
夜晚天凉灯暗,两人踏着一路的繁华,来到了商业街,找了家挺小资的港式餐厅进去了。
两人饭量都不大,随意点了三两个菜,也就算是改善生活了。
菜端上来的时候,季青见黎轩的头发散了下来,不由伸手接住那把头发,小心翼翼地为他挽在耳后,免得头发染了饭菜的味道。动作中,有他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熟稔温柔。
算算时间也是快月末了,季青想想,觉得再不说实习的事儿,就没机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