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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庸风雅录 [出版书] (阿堵)


  一群暑假中的无聊小孩,原本在另一边河滩玩耍,看见有人翻铁门进了林场,鬼鬼祟祟商量一阵,前后脚翻了进来。铁门不太高,也没有矛头尖刺之类。三个成年人看了看,没理他们,找片草地坐下来休息。
  孩子们放肆起来,不知道玩的什么游戏,在野花野草间疯跑打闹,林场夯实的平地成了他们的最佳游乐场。清脆的笑声传出老远,连阳光和微风也仿佛被那单纯的快乐感染,格外和煦温柔。
  沉重的往事,浓烈的悲伤,都在孩子们的笑声中变得遥远。
  瞧着方思慎唇边的微笑,洪鑫垚心里痒痒的。瞅一眼那群野孩子,问:“哥,你小时候也这样?”问完了才想起来,自己其实知道他小时候什么样。只是时间隔得太久,差点给忘了。
  正忐忑不安,就听他轻声道:“我小时候,也常常像他们这样,在河滩上玩得开心。虽然没有伙伴,但是并不觉得孤单。树上的鸟,河里的鱼,岸边的花,林子里的松鼠、兔子、猞猁、马鹿……现在想起来,真是一个热闹的世界。烦恼当然也有,比如被别的小孩子欺负,羡慕他们和我不一样的生活,担心妈妈犯病……但总的说来,生活非常充实。帮大人干些力所能及的活,得空跟养父学习古文字和西语,听他讲稀奇古怪的故事——每天总有事做,并没有太多工夫花在烦恼上。越到后来,从生活中感受到的乐趣就越多。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养父去世。”
  方思慎淡淡地笑了笑:“不过这个时候,我也长大了。”
  洪鑫垚望着他的脸,心中涌起强烈的想要亲吻的冲动。在外边不敢造次,慢慢压下悸动的心情,道:“叫你这么一说,听得我都嫉妒了。依我看,就因为你小时候过得跟别人都不一样,后来做学问才这么厉害。你要跟人一样去上学,没准早让老师教裂巴了。”
  方思慎乐了:“我偶尔也会这样想。”
  第二天一早,驱车前往芒干道。天气好,路况也好,两个小时抵达阿赫拉。洪鑫垚让方思慎留在车里,自己带着小刘进了镇上那栋两层的灰白色政务府办公楼。不一会儿就出来了,方思慎看他脸色凝重,心里不由得有些发紧。
  “你说的那位于叔,已经不在这儿干了。他们说他女儿女婿在外地,接了他出去养老,不会回来了。”
  “啊……”方思慎一时茫然。
  洪鑫垚坐进车里:“政务府的头头全换了。我手里拿的是州府的介绍信,他们不敢蒙我。刘哥到镇子里打听去了,看能不能多问出些消息。”
  等了一阵,小刘回来,不等方思慎开口,先冲两人摇头。
  “都说是被女儿女婿接走,一年多了。也有说是去带外孙的。只知道在雍州那边,具体什么地方却说不上来。”
  方思慎道:“火山,辛苦你了。就这样吧,知道老人家过得不错,也是好消息。”
  汽车继续往芒干道行驶,穿过林场,停在护林队平房前。再往里,就完全没路了。冬天可以坐爬犁走河道,夏天只能老老实实穿林子。小刘拎着一条烟、两瓶酒,带司机进屋跟护林员打招呼,说好让司机和车子在这里等半天。守林寂寞,那护林员高兴还来不及,嚷一嗓子“别抽烟别生火”,拉着司机坐下打扑克。
  林场宿舍区比三年前更显破败,凡是能拆能卸的都让人弄走了。门窗断梁可以当柴烧,砖石瓦砾可以做建材,只剩下冻裂的油布毡子胡乱扔在地上,踩上去立刻一片粉碎。
  很快到了宿舍区尽头墓地边上,方思慎脚下顿了顿,指着左边坍塌的废墟:“我们家以前就住在那儿。”
  洪鑫垚点点头:“我上次来,到过这里。”
  两人站了片刻,都没说话。
  方思慎忽然看看时间,道:“咱们走快些,抄近路进去,争取五点前能出来。”说罢,一马当先,在前边带路。背包里放着连富海的骨灰,他执意自己拿,另外两人也不跟他争。
  多少年不曾走过的路,双脚却仿佛自己认得似的,自然知道下一步该踏在何处。大树都砍光了,补种的新树苗既不粗壮也不高大,行进间反而比过去更容易。两个小时后,终于走出幼林,一大片野灌木丛横在眼前。
  三个人坐下歇了歇,洪鑫垚学着另两人的样子扎紧裤腿,找了根长棍子当路杖。方思慎替他放下袖子,把袖口也扣上:“别嫌热,万一被枝条树叶划破胳膊,你不习惯,怕感染。”
  正是二十来度最惬意的气温,然而三个人疾行这么久,无不汗流浃背。
  这回换小刘开道,方思慎紧跟着指路,洪大少随在最后。有了刘火山刘大侠清理路障,行进速度一点也不比先前慢。差不多一个小时,就找到了连富海当初搭帐篷的地方。
  帐篷早已倒塌,方思慎慢慢走过去,掀开肮脏的油布,底下一堆乱七八糟的树桩子,几样黑乎乎的生活用具,了无生气。
  小刘问:“方少要找什么东西?我来。”
  方思慎摇摇头。连富海不在了,母亲的骨灰被他迁移到了何处,只怕再无线索。猜想应该不会太远,然而四面莽林,时间紧迫,却又从哪里找起?
  洪鑫垚道:“要不……就把连叔葬在这儿?”
  方思慎正犹豫,就听小刘一声呵斥:“出来!”
  一个灰黑的影子应声而动,蹿出去老远,又停下,回身望着这边,仿佛试探般“汪汪”叫了两声。
  方思慎一瞬间心如擂鼓,他猛地记起了连富海这只爱犬的名字:“大花!”
  那狗听见这声呼唤,飞快地扑了过来,临到跟前止住势头,围着方思慎转圈摇尾巴,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方思慎蹲下来,伸出手。见它吐着舌头来舔,才道:“大花,你知道连叔常去的地方在哪里吗?”
  洪鑫垚看得心酸,又有些好笑:“你真当它是人哪?”
  方思慎抬头:“我记得小时候,连叔就养过一条这样的狗,什么都懂。我妈埋在哪里,它肯定知道。”
  想了想,站起来,试着往一个方向走。果然,那大狗汪汪叫着不肯挪步。方思慎停下来朝它走过去,大狗转身跑出几步,回头看看,见他跟了上来,越跑越快,跑出一段停下来等等,再接着往前跑。
  洪鑫垚跟小刘心中暗暗称奇,赶紧跟了上去。
  三个人万分辛苦地穿过一片密集的矮林,看见小小一块空地被一圈杜鹃花树团团围住,明显带着人工种植的痕迹。此时花期已近尾声,自然风干的花朵挂在枝头,还保留着盛开时鲜艳的颜色。
  花树当中三年无人打理,杂草长得齐腰深。
  洪鑫垚问:“先收拾收拾?”
  方思慎缓缓摇头:“算了。咱们不可能常来,而且再过两年,这边很可能也会变成幼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无论如何,芒干道都是最美丽最干净的地方,我想,没必要把妈妈带走。有连叔在这里陪着,她应该也不会寂寞。”
  小刘从背包里掏出几样东西,拼接一番,拼出三把铁锹。戴上手套,利用锋利的边缘一顿切割,很快清理出一方空间。三个人一齐动手,挖个深坑,掩埋了连富海的骨灰。那大狗好似也知道埋的是谁,围着墓穴呜呜叫唤,音调凄恻。
  方思慎拉着洪鑫垚的手站在花树丛中:“妈妈,这是阿尧,我带他来给您看看。连叔非常爱您,我做主请他留在这里,希望您不会生气。”心想:与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永远比跟不爱自己的人在一起更幸福。
  返回时以下坡为主,速度比来时快不少。方思慎一路蹦蹦跳跳,简直回到昔日青葱少年时。洪鑫垚看他一会儿勾勾树枝,一会儿扯扯树叶,一会儿弯腰去寻杂草丛中的小花,一会儿跳起来去够灌木枝头的野果,在后边默默咧着嘴笑。
  “呀,水葡萄!”一串青红相间的透明小果子递到唇边,“你尝尝,这个不酸。”
  一张嘴,连果子带手指都咬住。
  方思慎抽了一下,没抽动,脸渐渐红了。水葡萄消失,手指却还被舌头卷着,又湿又热,简直像根正在融化的棒棒糖。
  洪鑫垚一手握住他手腕,一手压住后腰,紧贴到自己身前。
  “别……”方思慎偏过脸,“火山在前面。”
  洪大少哼一声:“他不敢回头。”
  方思慎轻轻挣扎:“还有……大花在后面。”
  洪鑫垚调转脑袋。果然,那只大狗就在三五米外,睁着炯炯有神的眼睛朝这边看。
  被两只狗眼盯着,即便洪大少这样的脸皮素质,也有点儿不适应。
  “靠!它居然一直跟着。”
  方思慎笑了:“它大概是想送送咱们。”
  回到护林队,天色已经变暗。三个人准备上车,那大狗忽然汪汪叫着冲上来,咬住方思慎的衣角不松口。
  方思慎犯了难。想起它三年来在森林中的孤寂等待,心里很不是滋味。
  “阿尧,有没有办法,带它一起走?”
  洪鑫垚想了想:“要不……先放我二姐夫那,等下回方便的时候,再弄到京里。晚月河的房子快好了,正好安置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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