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看着手机里的记事本点点头,“是哦,不过我觉得他有事吧!反正和平时不太一样。”
庞远彬便是北站小店的那第一位客人,被老杜吓跑的客人。可后来唐悉和老板开总店,他也没少出谋划策,尤其那出食物中毒事件,让唐悉真正的知道,什么才是朋友。
庞远彬自己开了个户外用品的店,喜欢钓鱼,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淡季的时候,还会让唐悉找个人帮他看店,自己跑到云南、长白山等,那些大山腹地去钓鱼。
和老板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唐悉也有了一个习惯,那就是聆听。
每个人都有故事,说出来都能写个一本几本的书。无论环卫工,还是千万富豪,唐悉喜欢聆听他们的故事,不是八卦的窥探人家的秘密,他只是一位听众,一位让人觉得自己还活着的听众。
而唐悉虽和庞远彬认识好些年了,但是却从未真正的了解过这个人。
庞远彬从不说自己的事,也没什么亲戚朋友,更别说女友,独来独往的,身上难免有一种落寞的感觉。
唐悉总是对朋友很好,自然不希望庞远彬这么下去。他也努力过,可最终得到的是庞远彬心里有个很深的结,这个结让庞远彬将自己包裹得严实,旁人再没办法窥探一二。
突然的,庞远彬说约个时间见面,要是让唐悉帮忙,直接知会一声即可,而见面,就意味着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楚的,这件事不简单。
唐悉突然来了兴趣,是什么事,能让这位自我封闭的帅哥要见个面谈?
第二天,唐悉就把中午的时间给腾了出来,只是见面的时候出了点岔子。原本不该出现的人,出现了。
唐悉看着对面的关旭,道:“木子都和你说了吧!你没去东城的开张仪式?”
关旭摇摇头,回:“我让木子去了。”
“那你……”唐悉正要说,就见庞远彬从不远处走来。
几年的时间过去,这个男人一点没有改变,就连那催人的岁月,也没有在那张分明的脸上留下任何痕迹。
唐悉立马迎了过去,将面前的男人凉在了一边。
见唐悉双眼睁大,热情的就跟见到喜欢的人一般,关旭觉得很不是滋味,只是再抬起眼时,又换上那张面无表情或者可以说温和的脸。
两人聊着朝唐悉事先让人准备好的包间走去。
路过关旭时,庞远彬看了人一眼,转而打招呼般点点头。
待走过人,庞远彬道:“那就是你以前喜欢的那个人?”
唐悉惊讶,“你怎么看出来的?”给老板讲自己的故事时,碰巧庞远彬也在。可他从没形容过关旭这个人,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也许是他的眼神吧!”庞远彬笑了一下。
唐悉不明白,“眼神?”
“能看出目光都在你身上,却又无法直视你。”
“哦,我倒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
庞远彬继续微笑。
两人来到包间,桌上摆着下酒菜。
唐悉正要开啤酒,庞远彬摆摆手,“我们还来这一套。坐下说会儿话吧!”
唐悉放下啤酒,在旁边坐了下来。
庞远彬一手扶着椅背,面对唐悉道:“我从未说过自己的事吧!”
唐悉点点头。
庞远彬惯有的温和的笑,“那是因为说了也没有,说了也帮我挽回不了他。”
62
令唐悉意外的是,庞远彬这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人,竟也深陷所谓的爱情泥淖。
庞远彬的爱情始于踏进大学大门的那一刻。
大学前,庞远彬从未谈过恋爱,所以对那个男人一见钟情,后每天同进同出时,也是努力的隐藏掩饰那异样的情感。
而被他喜欢的男人,是一个男人女人缘都极好的人,喜欢运动,也擅长,长相帅气又阳光爱笑。大一就进了学生会,大二便任学生会副主席,大三升正。上进,有思想,又会演讲,极具领导者风范,几乎是那个时代学校的标志性人物。
不过正是这个男人,也对庞远彬诉说了爱意,然后两人走到了一起。
“你肯定无法想象,能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是一件多少令人兴奋和骄傲的事。可是我很清楚,对于他,我喜欢的不是他的才能,也不是他未来能挣多少钱,我只是喜欢他,一个名叫唐航的男人,从我们一起踏进校园的那一刻,在我不知道他会变成那么出众的男人前。”庞远彬说着时,脸上流露出些许的美好。
唐悉知道那种想到过往美好的回忆就觉得幸福的感觉,可正是这样的美好后面,往往跟着灭顶的痛苦。
庞远彬继续道:“我们在一起很快乐,不管做什么,只要我能在他身边,我就满足了。就算他以后会结婚,会有家庭、孩子,只要我能继续在他身边,我就满足了。”说到这庞远彬苦笑着沉默了。
唐悉明白,接下来的事会将庞远彬那愈合的伤疤再次揭开,便也只能跟着沉默,等到对方想说的时候再说。
庞远彬又露出温和的微笑,今天的他,比以往什么时候笑容都要多。
“可惜事情总是不会像我们想的那样。我们在一起两年,他亲吻抚摸过我无数次,却从来不肯再继续下去。有的同志一辈子都不会有肌肤之亲,所以我以为我们也是这样。直到毕业,也就是我们分手的时候,他才对我说,他之所以不碰我,就是知道我们没有未来。他的家培养他,是为了继承家业,他终究会和女人在一起,我不过是他年少轻狂的追求而已。”
“那之后你们分手了?”唐悉终于忍不住了。以往听别人的故事,他是不会发表意见的,因为那是别人的人生,他只是个听众。可庞远彬的感受,他太清楚了,也知道这是时间都无法抚平的伤痛。不过是爱了一个人,为什么就这么困难痛苦呢?
庞远彬点点头,“如大家所想,他的未来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毕业后他就出了国。虽然我们没有再联系,但是彼此有共同的朋友,所以他的事我几乎都知道。他有了位混血的女友,留学完便进了一家跨国公司,后来越爬越高。不过他们说他变了,就算有女友,也会到处沾花惹草,变得极度的轻浮,所以他的女友总是换。”
“你呢?”
庞远彬摇摇头,“就像我和你说过的,我上过两年的班。我的心中总是无法忘记他,所以我的人生停滞不前,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连上班,也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般。我觉得太对不起关心我的人和当时应聘我的老板,便主动辞了职。为了分散注意力,辞职后我便开始到处旅行,也是在那段时光,我忘记了悲伤和自怜,喜欢上了无拘无束的生活。之后便开了那家店。”
唐悉也笑了,能忘记或者不再想起,其实是很幸福的事。“那现在你和我说这些,是要告诉我什么呢?”
“就在前两天,他回来了,来找我了。”庞远彬静静地看着唐悉。
唐悉也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庞远彬垂下眼。
唐悉心里一顿,他心爱的男人回来了,为什么还是这么一副表情。庞远彬不像他,他是对关旭绝望了,甚至自杀过,所以再见到关旭,也知道两人是不可能的。而庞远彬和那个男人要比他们好很多吧!
庞远彬仰起头,双眼看着天花板,眨了眨,嘴角扯出一个浅浅的笑,道:“他是回来了,还说这辈子爱过的人只有我。还说从我们分手到现在,他无时无刻想的都是我。想见我,想拥抱我,抚摸我。”
突然庞远彬又沉默了起来,接着他舒了口气,道:“小悉,你能理解那种感受吧!当初是他抛弃我的,现在他又回来找我了,并说最爱的是我,也只爱过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我。这是多么令我高兴的话,听到时,我都哭了。”
唐悉点点头,就像当初关旭来找他和好一样,原本心底已经变成一潭死水,却在瞬间,变得惊涛骇浪。
“可是当我知道他为什么回来时,我也只能哭笑不得了,或是觉得上天是真的存在的吧!人作孽多了,是会得到报应的。”
难道说对方也被别人欺骗了感情?回来找他寻求安慰?
唐悉准备好安慰的话,以便安抚人,然后就听见庞远彬轻柔的声音道:“他得了艾滋,是不是报应!”
唐悉不敢置信的睁大眼。艾滋??
庞远彬还是微笑着,“去年检查出来的。起初他十分的消极,自暴自弃,甚至自杀过。那么骄傲和有前途的一个人,遇到这样的事,换做任何一个人,也只有想死的份。”
“他回来是为了赎罪?”
“算是吧!他说他是因为想到了我,所以有了继续活下来的勇气,然后一边接受治疗,一边回了国,找到了我。”
“那你就这么打算原谅他?”
庞远彬摇摇头,“我之所以在学校附近开了家店,主要的原因是怕他回心转意时找不到我。我能真实的感受到,他是爱我的,我们深爱着对方。可是我没想到等来的是这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