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男人猛地抽了口冷气,茎身就射了出来,似乎受了不小的惊吓。
钟鸣嘴角扯出了一抹笑,随即那笑容就消失于唇边,换成了一脸惊慌:“我……我不是故意的!”
凌志刚惊魂未定,看着钟鸣手里头只剩下半截的香蕉。
“我真不是故意的,要不我换一根,你也重新来……”
男人抓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扯到了沙发上,一把将他的头摁到了胯下,把那稍显疲软的茎身碰到他的脸颊立即又硬了起来,雄壮威武,气势和他的主人一样凶狠勇猛。钟鸣被那一股腥甜的味道冲的本能后退,可是却被男人按住了脖子:“既然你不老实,咱们就用实物练练。”
“你不怕我像咬断那根香蕉一样咬断你的……呜……”
他的话没有说完,嘴里就被塞进去了那个火热的物件,他并没有完全含进去,一个龟|头已经将他的嘴巴撑到了极致,他睁大了眼睛,却看见男人浓密的毛发中,那巨物涨得紫红,布满了怒张的青筋。他挣扎着得到了一丝喘息,惊慌地喊道:“太粗了!”
“够粗够长才能干的你爽翻天。”
事实证明对于钟鸣这样的生手来说,够粗够长带给他的只有痛苦,他被折磨的满头大汗,差一点连刚吃的面包都吐了出来。男人射在他嘴里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爬起来就朝厕所冲,干呕了好长时间,弄的口水一把泪一把。只因为欺负了一条狗,他竟然得到了这样的惩罚,钟鸣心里头除了不甘心就是愤怒,一脚就踹在了墙上。
可是生气归生气,钟鸣出来的时候还是一脸平静,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男人一副酒足饭饱的模样,大喇喇地躺在沙发上系上腰带,嘴里还吐着恶言恶语:“别以为我会一直让你做口活。我是个性欲很旺盛的人,天天都得来两炮,你做个思想准备,平时也多锻炼锻炼,别弄一回就得歇几天。”
钟鸣的牙齿咬的咯咯响,面上却无动于衷,低声哦了一句。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说:“收拾收拾沙发,该清洗的清洗清洗,愿意的话,拿着香蕉继续练习。”
凌志刚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等他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竟然看见钟鸣真的在客厅里面练口活,边看《金瓶梅》,边在那儿吞吐手里的香蕉。
这种香艳场面让凌志刚差一点把持不住直接扑上去了,可是他想了想,觉得钟鸣这么努力勤奋,再“欺负”他似乎有点过分,忍耐了一会儿,就没有打扰他。
冬天的白日来的晚去的却早,傍晚的时候,凌志刚打算出去遛狗。黑子是他的宝贝,他只要有时间,天气又允许,基本上每天都会领着它出去转转。钟鸣看见黑子似乎有些躲避,说:“我就不出去了,外头太冷,我留在家里头做饭。”
“晚上不用你做饭,咱们出去吃。”凌志刚把他的围巾和帽子扔给他:“戴上。”
接触了这几天,钟鸣基本上已经摸清了男人的脾气,知道自己不能够反抗,即便反抗也没有什么用,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他已经决意要听从张江和给他的建议,做一个温顺到没有脾气的男人,顺便花点小心思,搞点小暧昧。
他戴上帽子,围好围巾,只露出了半截鼻梁和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凌志刚换好衣裳出来,又扔给他一双手套,说:“把这个也戴上。”
钟鸣穿了那么多,出去竟然还是冻得有点哆嗦,今天一整天都是阴沉沉的,又刮北风,外头的温度非常低。小区里头几乎没有什么人,黑子却很欢快,估计是在房子里头憋坏了,一出门就欢快地在前头跑来跑去,到这个地方闻闻,到那个地方嗅嗅。钟鸣哆嗦着直跺脚,说:“外头这么冷,除了咱们俩,都没有别人出来。”
“我记得你是南方人?”
钟鸣点点头,说:“我是浙江人,我家在浙江和福建的交汇处。”
“怪不得怕冷,你们那儿的冬天没有这么冷吧?”
“嗯,我们那儿很少下雪,记忆当中都很少,所以大一的时候,每天冻得都不敢出门。”
黑子渐渐有点不听话了,每次都跑很远,要凌志刚叫它它才肯回来。他们已经出了小区,来到了外头的街道上,街上行人不断,车辆也多,凌志刚就把黑子唤了回来,在黑子的脖子上套了个绳,伸手交给钟鸣。
钟鸣有点意外,说:“你也知道……我跟它关系不好。”
“就是因为你们关系不好,才要你来遛它。黑子很懂事,只要你们熟悉了,不欺负它,它以后不会再咬你。拿着。”
钟鸣只好接了过来,黑子原本一直在往前走,他接过绳子的时候,它似乎也有了察觉,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幽幽闪闪。
钟鸣挤出了一抹笑,冲着黑子咂巴了一下嘴。
可是黑子立即就把头给扭过去了,自顾自地走它的路,似乎异常嫌弃他。
钟鸣大窘,凌志刚却轻声笑了出来。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脖子上也围了围巾,看起来风度翩翩。
真的是风度翩翩。高大挺拔,气度沉稳,除了老派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连钟鸣都有了一刹那的恍神,因为他面前衣冠楚楚的凌志刚,真的很难把他跟不久前还强迫他口交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块,他看起来那么君子。
台面上绅士君子,私下里禽兽不如,这就是凌志刚。钟鸣放眼往前头看,路灯还没有亮,只有车水马龙,那些车的灯竟然也好像连成了一条线,组成了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男人在他后头走着,忽然开口说:“今天中午的事儿,或许有点委屈你了。”
钟鸣回过头,想停下来仔细听凌志刚说话,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头却回着,看着注视着他的男人。
“我不该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多年,有感情,我见它受伤一时冲动,你又冲我发脾气,我才对你说了难听的话。”
“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钟鸣被黑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凌志刚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多么精明的男人,尽管钟鸣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钟鸣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男人看着他,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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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说凌禽兽。凌禽兽我是作为重点来写的,比小受要出彩,给他两种身份,其实是说他的两种性格,亦禽兽亦君子,男人魅力几乎到了极致。我觉得小说名《霸占》就已经很明显,凌志刚作为歌笔下第一个黑道攻,我觉得我已经把他写的相当善良了。按照一般现实来说,一个有能力有色胆的男人想要另一个人,而且单单是冲着肉欲,我觉得能给钟鸣一段时间适应已经是很退让了,要是在现实生活中,肯定第一天就强上了的。大家可能看攻宠受那种甜文看多了,所以觉得凌志刚有点渣。我想写的现实一点,理智一点,凌志刚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他应该是一个有匪气又很精明的男人,无情的时候很无情,深情的时候很深情。我也一直拿捏他在流氓和正经之间的游移,但他无疑是歌笔下最下流也最凶狠的一个攻。我已经收敛着写了,凌志刚在前期应该更禽兽滴,他又不爱钟鸣,一味宠着他也说不过去,可能只是大家看的很舒服,但是我觉得把感情往真实了写,越往后才会越美好,韵味会比较醇厚绵长。而且凌禽兽会付出代价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最后,这个还是号召一下收藏,收藏上不去,《霸占》就算参赛第一,也会降到第二名。说过很多次啦,以后不再提啦,反正各种感谢,第二也不容易啦!!然后,后面近十章都是最近写的,很好看,涩涩的色色的,还有点小幽默小励志!
☆、048 男人的温柔 (2127字)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一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一种残留。强硬凶狠的凌志刚,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就像钟鸣这样。
张江和欺骗了钟鸣,把他送向了不归路。
钟鸣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一条,跟黑子差不多,也是条大狗。”
他撒了一点谎,他是养过一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一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他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钟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这时候钟鸣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就挂了,凌志刚问:“谁的电话?”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电话问我现在还做不做了。”钟鸣把手机放进兜里面,朝四周看了一眼:“天都黑了,要不咱们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