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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山水不相逢 (白鹿)


花斐君怔忪的看着怒气勃发的花逸,伸长手臂勾住他的脖子,看花逸的表情由怒气变为惊讶,将他僵硬的身体拉回自己的身旁,按进怀里,“别折腾了啊花逸,小叔好累。”
他没有回答花逸的问题,他选择了逃避,可是他疲惫到沙哑的声音,确实是让花逸憋回去了那一股怒气,不是花逸不想责问他的谎言,只是在花斐君说累的那一刻,花逸发觉了自己的不舍。
那天早上,只有莫尧一个人起来吃了早餐,他叼着油条在客厅逛了一圈,最后停在挂着花斐君外套的衣架前,在油条香喷喷的气味之外,清晰而准确的找到了一种叫做男士香水的味道,他塞进最后一口油条,允了允手指,歪着脑袋露出不解的表情。
晚归,香水,这要是个姑娘,无疑就是出轨啊!
三个人在星期天的下午,再一次吃了一锅花斐君煮的面条粥才分开。花斐君逆着风与花逸和莫尧挥手,连衣帽被大风兜起,扣在他的后脑勺,“别忘了擦药啊!别再跑去天台了,周末我来接你!”斐一花晚浆。
花逸顶着风,眯着眼睛看着花斐君爬上公交,他挥挥手,还没来得及说话,便被莫尧推上了车。
花逸再次在莫尧的面前上演了活人大变,这一度让莫尧以为,花逸现在是花斐君附体,并且有愈演愈厉的趋势,他白天看书晚上看书,吃饭看书,走路看书,就连去蹲厕所也会夹着一本书,只要俩眼一睁,就是盯着书,没有花斐君给他收拾书桌,他的书本被堆的乱七八糟,到处是演算过的草纸和写满单词的废纸,哪个学生路过他的书桌不小心撞了桌角,就能听见书本夹着中性笔噼里啪啦落地的声响,等到莫尧实在看不进去的时候,才会帮他整理整理。
莫要说,你能不能利索一点,你还真当自己生活不能自理啊,收拾个书桌能多废功夫,再说你就不能把东西从哪里拿来放回哪里去吗?
花逸手里的笔顿了顿,抬起眼皮,“你就当我不能自理吧,反正你也不学习,收拾一下东西也不耽误你什么,我很忙。”
莫尧细细品味一番这句话,怎么想都觉得“我很忙”这句话在花逸的嘴里说出来有强烈的违和感。
以前花逸不去自己收拾那些东西,是因为有花斐君,他潇洒自如的和玉皇大帝一样,现在他不去收拾那些东西,是他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无用的事物上,他要学习,并且深信着时间就像汝沟一样,挤一挤总会有,他不仅仅需要挤时间,而是需要在这高三仅剩的半年里将时间挤了再挤,巴不得一天翻倍成72小时过。从前的他每每躺在有花斐君的床上,都会感叹着,真幸福啊,又熬过一天,该睡觉了,真是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可是现在的花逸,每每等到熄灯之后才会提着脸盆去洗脸,洗完了脸还要搬着板凳裹着羽绒服坐在走廊上看书背题,让他痛苦的不是书本和寒冷,而是走廊上的灯,是声控的,每次灯光暗下来,他都要用身体的各个部位,比如嘴巴,比如巴掌,比如脚丫,在走廊里制造声响。
莫尧一个人趴在床上望着走廊透进来的鹅黄暖光,不住感叹着,总有一天连癌症都会有药可医,可永远都不会有后悔药这种东西存在,早知现在,我们何必当初。
花斐君一直觉得,用光怪陆离,纸醉金迷来形容西雅图,显得这个地方特别俗,虽然这个地方真的是特别俗。他已经能很坦然的钻进一个又一个陌生男人的车里,并且在阿杰那里学会了他一直很羞于做的事情,就是露出他洁白整齐如贝壳一样的牙齿,弯着眼睛对每个陌生人笑,阿杰夹着香烟的手指带着男子特有的性感捏了捏花斐君的下巴说道:白夜,我发现,你眼睛里有个勾,尤其你笑的时候,就算不好你这口的人,也会像被勾住了肉一样,不得不正视放勾的人,让人想看看,你究竟要做什么,好像你往这里一站,就化身成为一个惑人心神的迷。
花斐君露出牙齿笑着,学着阿杰的模样,捏起阿杰的下巴,说:我的终极目标是修炼的和阿杰哥哥你一样,迷惑西雅图的客人可不行,我要迷惑众生,让所有喜欢进夜场的人都知道,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地方叫做西雅图,西雅图里有一个男人叫做白夜。
阿杰拍掉花斐君的手,吸了口烟,含着烟雾对花斐君勾勾手指,花斐君顺从的笑着靠近,阿杰勾着他的下巴亲了过去,花斐君的睫毛的微微颤抖,最后慢慢的闭上,他微启着嘴唇,任阿杰将烟雾在两人嘴角之间吐出,然后在眉目紧闭的黑暗里感受着淡薄烟雾的袅袅与缭绕。
花斐君舔咬着阿杰的嘴角,直到阿杰笑着推开他,“你倒是挺会顺杆爬。”
花斐君也笑,“阿杰哥哥教的好。”
阿杰在烟灰缸里掐灭了烟,斜着嘴角露出他的招牌微笑道:“你那点小心思,没有我看不明白的,我就是从你那个时候过来的,我们是一样的人,不过呢,阿夜,我失去初衷了,当初我也是为钱才不得不踏进这一行,可后来我已经不再需要很多的钱,因为我一直拼命赚钱想要救活的人死了,从此以后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可我还是留在西雅图,你知道为什么吗?
花斐君摇摇头。
”因为我发现,这世上没有什么工作比两腿一张的方法来钱更快更便捷,我已经名声在外,来西雅图的大部分GAY,都是奔着我阿杰的名字来,很有钱的人,可以和我睡一觉,没有钱的,只为来见我一面,哪怕只是见我一个微笑。金钱,虚荣,欲望,贪婪,you惑,懒惰,就是这些,让我留在这里,可能永远留在这里,直到我老到没有再看得上我,没人愿意上我。“
花斐君点点头,盯着烟蒂上浮起的最后一缕余烟,若有所思的说到,”虚荣,贪婪,和懒惰,是人性灰暗的本质,谁都有欲望,没有人不爱钱,只是有些人对于金钱的欲望来自于享受数字的增长,而有些人,只是为了活着,为了活的更好。我们都是为了生活,只是选择与阳光背道而驰的生长方向,这是选择的权利,不过,这不是堕落的借口。其实你说的对,两腿一张确实是让金钱来的便捷,可也不见得是随便哪个人张开大腿,都有人愿意往他的两腿之间送钱,对吗?阿杰哥哥。
阿杰笑笑,轻佻的在花斐君下巴摸了一把,转身离开。
他早就对红茶说过,白夜这个小孩,和别人不一样,他的高傲是骨子里的,这种人,不会轻易为人低头,向人妥协,可也是种人,较真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段感情,能把自己的姿态低到脚底下,埋到泥土里,他能埋没自己的芬芳,只为成全他认准的人和事。
花斐君对着洗手间的巨大菱形镜面整理自己的领结,白天他是孤独冷傲的纯白少年,夜晚,穿上这身衣服,他是西雅图的优质服务生,脱了这身衣服,他是一丝/不挂只谈金钱不谈感情的一也情人。
他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模式,可是同时也在为巨额的债务慌张。
几乎很少的时间,他会在西雅图遇见何念西,尽管他每日都来,但是花斐君实在是腾不出时间去给自己做戏,安排一场又一场偶遇,更何况他看得出何念西很担心红茶吃醋,他比谁都知道十几年的感情意味着什么。
至于红茶,阿杰说他是个妖孽。花斐君看不出红茶妖孽在哪里,于是阿杰说,他能维系住何念西那样的优质男人10年情感,他不是妖孽他是什么?他是名副其实的练就了好一手迷魂大法!
花斐君缩着脖子夹紧无论怎么捂不严实的羽绒服从西雅图出来,走在刚刚停了雪的夜路下,身侧有白色轿车飞快驶过,在一百米以外的地方,轿车停了下来,并且开始倒车,车窗被放下,花斐君眯起眼睛,在轿车慢慢靠近自己直到他可以从路灯下的倒车镜里看见何念西那张带成熟魅力的英俊脸庞时,他开始小跑起来,起跑的瞬间,扣在头顶的连衣帽被风掀掉,连带着他额前柔软的碎发一起翻飞,他打开车门,带着一股寒气自然无比的坐进副驾驶,将右手放在徐徐不断传送着热风的空调口上,然后转头,牙齿整齐洁白眉眼微弯的对着何念西笑起来,左手伸到何念西的面前,轻叹道:“好冷啊……”
何念西微笑,握住他伸过来的手,从身后的倒车镜里看向漫长而空荡的长街,升上车窗。


☆、100:何必当初不信时光2 ☆
何念西一路单手扶着方向盘,另一只手始终握着花斐君的左手,直到到了小公寓的楼下。他刚要松开手,花斐君却反手握住他的手。
“握着手怎么下车?是我从副驾驶爬出去,还是你从我这里爬出去?”他温柔的笑着说。
花斐君闭上眼睛将身体放松在座椅里,唯独手上的力度不肯松懈,“那就不出去了,这么睡吧,挺暖的。”
何念西低笑出声,“你几岁了?”
“十八。”花斐君闭着眼回答。
“噢,十八,你要不说我会以为你八岁,在这里睡怎么行,上楼去。”
花斐君手上的力度微微加重,侧过脸微微眯着眼看他,“那你上去么?”
何念西心想,我为什么要和你上去?我可怜过你帮过你但是不想从此就沾上你这个麻烦,你需要的是钱,不是我,你接近我的一切原因不过是知道了我尚算半个大款,并且我尚不算一个欺骗感情的BT,用钱去收买一个男人的心这辈子就我干一次就够了,不能每一次,都让我的爱情以金钱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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