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铭晨轻轻抬眉,任由骨子里的那种傲人魄力肆意挥发。
“太帅了!”女客人忍不住捶桌,压抑着不断上涌的沸腾血液,刚止住的鼻血瞬间又流下来了,她认为,她今天很可能死在这里,理由是失血过多,而罪魁祸首的这个男人显然不知道他差点引发一桩命案。
“可以这么说。”咖啡的主要成分是水、脂肪、纤维与咖啡因,浓度过高的咖啡因可以引起阵发性惊厥和骨骼震颤,过量吸食甚至可以致死。花希越缓缓收起笑容,歪着头看向叶铭晨,“但是人们依然爱它。”
咖啡的起源很古老,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九世纪甚至更早。由于内涵咖啡因的缘故,它早早地就被打上了‘容易上瘾’和‘有害健康’的标签。但这依然不妨碍它的流行,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前,咖啡在美洲以及中美洲被当做奢侈品,只有当地的贵族或者牧师、医生才可以享用。
目前全球年产量为900万-1,000万吨,中国咖啡年消费量大约是3万-3。5万吨,并且以每年15%-20%的大幅度增长着。任何理由都无法阻止它以侵略性的速度风靡全球。
有些东西就像一些人,你知道他有害,你知道会上瘾,还是忍不住要去品尝。
店门口的酒瓶子很快就堆积如山,因为花希越和叶铭晨的坐镇,周围的气氛简直热烈到让人怀疑现在是不是半夜十二点,而且完全没有打住的趋势,仿佛所有人都越吃越饿一样,新老客人都追加了不少内容。
今晚真是要赚翻了,店老板安叔笑得合不拢嘴,他从刚才到现在手就没停过,边捏着竹签尾端给肉串翻个,还不忘从身后的箱子里提出两瓶啤酒,放到他们桌上,“阿越,今晚的酒,叔请。”
两瓶啤酒下肚,适当地消除了药性,叶铭晨拿着起子开酒,心里暗忖着阿越这个名字,店老板对他的称呼透出一股若有似无的亲切,说明他要么是常客,要么就住在这附近一带。
叶铭晨的目光一沉,抬起的瞬间眼里多了几分醉意,直接问,“你心里有没有忘不了的人?”
“这个问题太过隐私了。”花希越觉得古怪,怎么会有人上来先问这个,难道是喝多了?看男人的样子也不像是酒量不好。
叶铭晨当然没有喝醉,他不过是想让花希越以为他醉了,因为喝醉的人最不容易产生威胁,能轻易卸下人的警惕心。起了兴致的当然不止花希越,叶铭晨不仅想看看对方要怎么收拾这个残局,更好奇面前的男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我有。”叶铭晨说着灌下一大口酒,就像真正喝醉在胡言乱语的人那样,他趴在桌上,小声地咕哝,“三年了,我还是忘不了她,我还想她。”
突兀的转变很难不让人生疑,真醉假醉暂且不论,花希越只是单纯被那个‘三年’吸引了,因为三年前的某件事是他心头的伤疤。慢慢咽下口中的酒,丰富的气泡刺激着口腔内膜,花希越点了支烟问他,“发生了什么,三年前?”
这个问题有试探的意味,喝醉的人不会对陌生人事无巨细地交代事件的详情,叶铭晨很清楚这一点,他觉得有趣,这个男人身边似乎有无形的墙壁,时刻防备着接近他的所有人。
“被甩了,仅此而已。”摆摆手,叶铭晨长出一口气,拿起酒瓶猛灌了半瓶酒下去。
店里常会有些嗜酒的客人登场,因此花希越可以说自己非常了解酒鬼,喝醉的人总会想要喝得更多,也许叶铭晨真的是喝多了,又或者,这只是他的演技?
看对方的样子,似乎确实是不太愉快的回忆,但花希越对这句话仍然不置可否。说自己被甩博取同情是男人的惯用伎俩,事情真相如何,只有当事人心底最清楚。
有一些时候,演技太逼真了,反而会引来怀疑,但今天,一切不论是真是假,花希越都打算奉陪到底,对他而言,心理较量是最有趣的游戏,对手越高明,游戏越刺激,“因为酒量不好所以被甩吗?”
显然他在试图激怒他,委婉的试探瞬间变为了单刀直入的刺探,说明花希越的手段和戒备都升级了。叶铭晨的目光渐渐变得沉重,轻轻摇头,“不想再提这个了。”
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别人越不想提起的事,往往就越会招致好奇。意料之外的是,花希越不但没有继续追问,反倒叹息了一声,“不瞒你说,三年前的今天,也是我心里一道解不开的结。”
无奈的轻叹声似乎能触到人的心底,花希越完全没有发觉,旁边有好几位女性客人同时用手捂住心窝,为他伤心的样子感到心碎。
叶铭晨忽然感觉到一阵紧迫,这个男人的所言所语不像是虚假的,如果这是演技,那他的技巧未免太好。对方平静中流露的不经意的悲伤,确实能触到人的心底,让人跟着他一起难过,但叶铭晨没有表现出动容,他很清楚,在这场他设下的局里,谁先被对方打动,卸下心防,谁就是输掉的那个人。
“很多事,回头看你才觉得后悔。”浅褐色的眼底涌起一抹暗色,花希越注视着眼前的酒瓶,思绪却飘到了几年之前,他无意识地皱起眉,“但现在去说这些,都没有意义了。”
垂下眼睑遮挡了瞳仁,也隔绝了从双眼中窥见他情绪的可能。叶铭晨轻轻按上花希越的肩,语声渐渐从模糊变得清晰,“不堪回首的往事,就不要回首。”
“也许这样做才是最好的。”花希越笑了笑,但是笑容转瞬即逝。
如果叶铭晨想赢,他就不该安慰他,他的安慰暴露了他的伪装。
看到对面的男人脸上的红潮已经完全褪尽,花希越这才猛地想起叶铭晨留下的原因。强力的春`药药效消退的时候会令人全身乏力,或许他不是喝醉了,只是没有多余的力气,想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等待体力恢复罢了,“我家就在附近,要去我家吗?我一个人住。”
叶铭晨的体力确实已经恢复了,但花希越的话仍然让他感到惊讶,这个男人,按说应该十分聪明谨慎,却带一个不知底细的人去自己家……他不动声色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有一方忽然亮起白旗,象征着心理较量的结束,花希越走过去将他扶起,叶铭晨知道这一局是他赢了。
他明明赢了,却一点都不觉得高兴,虽然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但花希越一定识破了他的演技。只不过,对方没有选择将这个游戏进行下去。
这不是他想要的胜利,他不需要别人拱手让出的胜利。
☆、Love 04 因为插队 (3139字)
document.write(' 烤肉架散发出阵阵烟雾,炭火在风中忽明忽暗,花希越掏出钱包要结帐,就听店老板安叔问,“阿越,今天这么早回去啊?”
叶铭晨眯着眼,目光扫过花希越的手,浅灰单色软皮钱包,也许价格不贵,但款式、格局都十分简约好看,就像钱包的主人一样,只看一眼就能引来好感。现在流行这个吗?他明天是不是也该去买一个?
“嗯,明天要去新公司报道。”接过安叔的找零,花希越不以为然地说着。
“你也不看看都几点了?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回去早些休息。”安叔看着没戴手表的手腕回道,然后他督了一眼被花希越架在肩上的叶铭晨,放低声音说,“叔我阅人无数,从没错过,那小子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知道你心眼好,但你今天帮了他,他明天只会反咬你一口。”
“知道了,谢谢安叔提醒。”花希越笑容可掬地向老板表达谢意,至于叶铭晨是个什么样的人,尽管今天才第一次见面,但他或许比这里的每个人都更清楚。
叶铭晨认为店老板是真的为花希越好,或许不只是因为他讨人喜欢的外貌,花希越这样的男人,会以绅士友好的态度对待周边每一个人,没有谁会平白无故讨厌这样的男人。
他们迈开步子,刚要离开,背后骤然一声脆响,哗啦啦的酒瓶碎片飞向四周,也落在花希越和叶铭晨的脚下。几乎是条件反射,人在危机情况下产生的本能使他们在声音响起的第一时间同时转身。
阴沉的夜空布满了乌云,迎面轰袭而来的阵风肆意撩拨着头发向后翻飞,叶铭晨和花希越互相督了彼此一眼。
尖嘴猴腮的削瘦男人坐在板凳上,摇晃着手中的半截啤酒瓶,他的脸色惨白到病态,歪着嘴冲店老板大喊,“安叔,交税啊!”
交税,一般就是指经营小本生意的店家交给区域帮派保护费,以求平安的意思。
“混混?”收回视线,叶铭晨开口问身边的男人。
“他的外号叫‘三六’,可能是小学语文老师死得早,说话的智商也比较低。”花希越摸了摸下巴,看向三六的目光中有种若有似无的嘲讽。
“不是上星期刚交过么……”安叔的语气变得唯唯诺诺的。在这里开店的就没有不怕这些混混的,他们随随便便砸了场子,吓跑客人不说,辛苦劳碌一天的收入也会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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