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跟自己说,是好多年没回来西临市看看了,所以才来的。是来捧段宴和苏瑾的场的。
陆臻写小说那么多年,却只有四部作品。其中,《换璧》最受欢迎,也是写的时间最长的,大家都会认为《换璧》是倾注陆臻最大心血,最爱的一部作品。
其实不是。
相反,《换璧》是陆臻写的最艰难的一部作品,写到一半的时候,甚至停更了许久。在这之前,他写过《寻路人》、《寻路》,只有他自己知道,那都是有原型的,写的中途,他早已将自己代入,是投入了最真实最真实情感的。
有谁知道,如今这么功成名就的他,曾经是一个被家人抛弃的孩子呢。
虽然小的时候,孤儿院的院长格外照顾他,却也是因为这份格外照顾,让他被其他的孩子欺负。直到,那一天,在墙角,遇到了那个叫路柬的小男孩。
相比较下来,《换璧》这部没有人物原型的作品,反而在情感上,显的有些单薄,可他没想到,读者喜欢的竟然是这一部。
《换璧》写完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有开新的文。直到,在三亚与凌飒的重逢。他忽然就想起了,原来曾经,他也有那么随意过。为了这个相交甚浅的男孩(还是男人?)破了很多的例。
于是有了这部《笔尖》。
你的笔尖画下的却不失我的名字——当时,陆臻想也没想,就敲下了这句话,作为文案,连他自己也觉得惊讶,就像是在脑海里早已存在的东西,当你想用的时候,一下子就蹦了出来。
写作的过程,也很流畅……一幕幕地写下来,就像自己由将过去的那段岁月重温了一遍。这或许也是他写文的初衷。
他发现比起虚构一个故事,他更喜欢将最真实的事情,写下来。
凌飒用眼神安抚了一下,对陆臻充满敌意的凌书复,还是决定和陆臻单独聊聊。
和陆臻相交其实并不算太深,不过凌飒对陆臻的感觉,更像是故人。遇到,然后聊聊,然后吃饭,每一个动作,都可以那么随意,每一句话都那么简单,可是凌飒喜欢这样的相处模式。甚至会想,似乎自己和凌书复在一起的时候,也没那么舒服过。
凌书复的占有欲太强,有时候会强烈的让凌飒有些接受不了。就像这次的事情,他们之所以会吵架,凌书复的个性,也是一个原因吧。
不过,凌飒在昨晚和凌书复说清楚,谈明白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他是喜欢凌书复,喜欢他,就应该包容接受他的一切。
有时候,凌书复强势的性格,也是他鲜明的特征啊。若是没了这个特征,凌书复就不完整了。
凌飒陪着陆臻走了一段路,两人似乎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对望了一眼,结果两人一阵轻笑。
最后,还是凌飒先开口,“那个新闻的事,谢谢你……其实我知道你不太喜欢在媒体上露面,没必要这么做的。”
“其实我也是为了自己啊……莫名其妙地就被安上这样一个名声,又没有真的抱得美人归。再不解释清楚,那我不是亏大了!”陆臻略带轻松地道。
果然,还是和陆臻谈话的时候,气氛都轻松许多。
又是静了一会儿,“对了,画展结束了吧。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是留在本市,还是……”
“当然是出去走走了。你也知道我就喜欢世界各地到处走,采采风。要是一直让我呆在一个地方……”陆臻顿了顿,看向凌飒的目光闪了闪,随后一笑,“我可受不了。还是天南海北四处为家,才乐的自在。”
凌飒也笑了,“我猜也是。什么时候再回来,再约吧。”
陆臻点点头,突然想到了什么,“对了,差点忘了,现在全国的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徒弟,有空的时候记得练习练习,说不定有机会会用到,到时候,可别丢了我的人!”
“知道了!师傅!”
凌飒和陆臻谈了半个多小时,凌书复在那边等了半个多小时,手里拿着剧本,却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看刚刚凌飒让他安心的眼神,凌书复知道凌飒这是要和陆臻说清楚,可是每次一想到原来他的身边一直埋伏着那么强大的对手,他就焦躁了。
直到看到熟悉的身影回来,凌飒的身边没有再跟着陆臻的影子,凌书复才安心下来。
“谈完了?”
凌飒点头,“我就说是你想多了,人明天就要离开去世界各地采风了……”
“那不是有备无患么,没有就最好!”凌书复反驳。
“凌飒哥!秦暮大神走了哇!”
“秦暮大神?”凌飒疑惑地眨了眨眼,想起秦暮是《换璧》的作者,“他什么时候来了?”
米洛一拍脑门,“你瞧我迷糊的,还以为你早就知道陆先生就是秦暮大神的事呢!”
“你说什么?!!”凌飒一愣,觉得自己肯定是听错了。
秦暮=陆臻?怎么可能!
结果米洛眨眨眼,还以为凌飒没有听清,便又重复道,“我说我刚刚才发现原来陆先生就是秦暮大神啊……很惊讶是不是?我也觉得不可思议!”
米洛说着,没有发现凌飒变化的脸色。
65章
陆臻=秦暮的消息,凌飒一直从白天,消化到晚上。
对于陆臻,凌飒将他视作是良师益友。而秦暮,对他的意义却更加不同,确切地说,应该是对于路柬,意义非凡。
如果说,路柬的童年被黑暗覆盖,那么秦暮就是唯一一个给他一丝阳光的人。
而自从上次无意中看了秦暮的《寻路》之后,凌飒已经清楚,这个秦暮就是他认识的那个秦暮。可是如今,他已经不再是路柬,所以也没想过再和秦暮碰面。只是当他得知陆臻就是秦暮,秦暮就是陆臻的时候,凌飒一时之间真的难以反应过来。难道说这就是缘分么?
前世后来再也没机会碰面的两人,竟然会在凌飒莫名其妙得来的第二世中,以这样的方式相识。
“在想什么?”
凌飒懊恼于自己想事情的出神,竟然没察觉到凌书复进了他的房间,摇摇头,“没什么。”
凌书复皱眉,总觉得今天凌飒一天下来都很不对劲,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好像是……和陆臻谈完?难道凌飒还是对陆臻有所不同么?
只是,凌书复心里也清楚,自己莫名其妙的质问,凌飒心里肯定会不好受。自上一次吵架以后,凌书复已经是努力地收敛自己的个性了。
想了想,还是不继续这个话题,“好吧,我来给你上药,腰上的伤好点了么?”
凌书复提到腰,凌飒才反应过来,“没事,淤青过两天就会散的。”
“淤青要多揉揉才会散的。把上衣脱了,我都带药过来了。”凌书复打开药瓶,凌飒便闻到了一股不一样的味道,似乎和普通的药味不太一样。
“你上次不是也伤在腰上么,上次钟意的那个药还挺有效,我就让他专门送过来的。”
钟意?凌飒愣了一下,才想起来是那个不靠谱的心理医生。
“其实,真的没事啊,让人特意跑过来一趟不好吧。”凌飒已经想到钟意那跳脚的模样了。不过,看凌书复已经把药打开了,他也配合着将身上的衣服撩了起来,劲瘦的细腰□在空气中,接触空气的一霎那,凌飒还是被冷的抖了一下。
凌飒想了想,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和姿势,直接趴到了床上,“快点啊,有点冷。”
等了十几秒钟,也没见凌书复有什么动作,凌飒的脑袋向后转,“还不开始么?”
就见凌书复直愣愣地看着自己,凌飒还有些摸不着头脑,“哥?”
凌飒又叫了一声,凌书复才回过神,坐到床沿上,一条腿挨在床上曲起,另一条腿挂在床沿上踩着地。挑起两指药膏,在凌飒的腰间抹匀,然后慢慢地加大手掌的力度。
凌飒感觉到一丝丝凉意沁了进去,刚刚开始还舒服地舒展了眉头,随着凌书复力道地加大,“哥,轻点儿,疼……”
“就是要使点劲儿才能把淤青揉散,小飒忍忍。”
凌飒忽然就想起了在拍《峭壁》时,腰间受伤,凌书复给他上药时,脸色极黑,手上没轻没重的情景。那个时候谁能想到凌书复还能有那么温柔说话的样子,更想不到,他们还会成为恋人。
当时凌书复和莫颜夕站在一起的时候,凌飒还以为他们之间是恋人。似乎还想过,像凌书复这样的男人,对女朋友会不会有温柔的一面这样的问题。
他想,他亲自体会到了。
虽然,凌书复有时候会有些强势,有很强的占有欲。可是这或许也是他在意的表达方式吧。
沉浸在回忆和自己思想里的凌飒没有意识到,某人的手,已经开始不老实地朝别的方向游移了。
直到身上被“重物”压上,凌飒转过头,还没反应过来,嘴巴已经被人堵住。
睁大了眼睛看着刚刚还很正直地在帮他上药的男人,此刻已经完全压在自己身上作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