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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照着剧本来啊! (正品皮蛋)



子墨觉得有些不对劲,一低头,地上堆着刘小远的衣服,一个毛茸茸的小玩意儿正呆愣着看他。

通体白色,蓬松的大尾巴正在无意识的摇着,两个尖尖的小耳朵,加上一双乌黑溜圆的大眼睛……

“腓腓?!刘小远?!”子墨吓了一跳,他虽然知道刘小远的本体是腓腓,却从来不知道腓腓是长成这个样子的,而且……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了?

刘小远也回过神了,蹲在自己的衣服上,尾巴狠狠一甩,“快把我抱上去!愚蠢的人类!”

咳,这句话现在说的真有底气。

子墨把刘小远抱上饭桌,心里有些微妙,腓腓的样子略萌啊,软乎乎那么一小点,加上刘小远的傲娇神态,纯粹就是一副欠虐的样子!子墨忍不住小心地伸手,把刘小远团进手掌中,轻轻揉摸他的毛。

“哼!”刘小远略纠结,他莫名其妙的就变成这个样子,简直不能更坑爹!四个小短腿在子墨手上用力地踩了踩,软绵绵的小肉垫却被子墨捏在手里,玩的起劲。“你给我吃了什么!”刘小远很愤怒!他之前从来就没变过这个样子,怎么今天突然就——

子墨蹙起眉,手里却还是捏着他的小肉垫,严肃地回想,“是不是……糟了,那些黄鱼沾了鸡蛋才去炸的,会不会是过敏?”

“卧槽我怎么知道!你这个恶毒的男银啊!谋杀亲夫!”刘小远悲愤!那毛茸茸的尾巴努力抽打着子墨的手指!

子墨也有些后悔,刚刚气氛正好,突然变成这个样子,子墨尝试着别开尾巴,看了一下腓腓的小屁股,又沉默了,好小……果然是不作死就不会死!他特么的怎么手贱的忘了不能放鸡蛋了!

压倒刘小远之路……还遥遥无期。



61、凤夕荣归

凤夕觉得自己一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救了荣归。

对,是救了荣归,而不是离开她,导致她被辱。

凤夕的身份让他很清楚,如何用最小的可能为自己谋求最大的希望。他喜欢荣归,这一点谁也无法否定,但是,他更爱的,是他自己。

凤夕对修仙可以说近乎疯狂的执念。登上皇位又如何,多也不过百年的荣华,可是修成仙道,才是永世的荣耀!

修仙,是比皇储之争更让他疯狂的事情。

兵临城下的时候,虽然知道副官有多荒淫好色,父皇给他的部下又有多残虐,如果进城之后,没有他的看管,会发生什么事情,凤夕心里比谁都清楚。可是……凤夕冷笑起来,当初会请命出战不过是听说了附近出现了风狸——

南中有兽名风狸,如狙,眉长,好羞,见人辄低头。其溺能理风疾。最重要的是,凤夕听说服下风狸内丹,可寿五百。不管是不是真的,凤夕都不打算让这个机会和自己擦身而过。

于是,凤夕义无反顾地抛下大军,转身寻找风狸的踪迹。当他在树上找到那小巧如貂的小东西时,凤夕心中的狂喜无法言说!

他终于,可以踏出了第一步!

而在他重新回到城中,看着士兵已然屠城,而荣归,已经被糟蹋了。

凤夕的心头涌上愤怒,那是一种自己的所有物被其他人占有的愤怒,他抱着眼中满是麻木绝望的荣归,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陈旭。”凤夕冷冷地喊了一句。

副官腆着脸到了凤夕面前,身上满是杀戮和满足。

拔刀,一剑封喉。凤夕看着他错愕的目光,心口的愤怒难平。他不认为这种局面和他有什么关系,错的……从来就不是他!

凤夕将所有的士兵都炼成了鬼兵。

不止是因为愤怒,也算是抽取灵体的练习。既然他们伤害了荣归,那就让他们永世都只能以这种形态存在好了。

他给荣归戴上了那块‘血石’,那是他偶然得来了,只是觉得血色的石头中那黑色翻滚的雾气有些诡异,权当是瞧瞧效果好了,凤夕这么对自己说。

荣归成功地被救活了,凤夕有些欣喜,只是看着眼前的情形,他又有些犹豫。若是要作为皇子妃,荣归已经脏了,她已经失去了这个资格。

皇室不会允许,父皇不会允许,而凤夕,自己也慢慢地生出了一些奇特的反感。

被弄脏了的东西,不是完全属于自己了的,凤夕是不会去再去碰的,同样的,虽然他的确是很喜欢荣归,可是荣归已经不能完全属于他了。所以,凤夕没有再多考虑,将荣归抛在鬼庄,自己走了。

这个鬼地方,让荣归和他们一起留下吧。

凤夕是一个自私的人,这一点,凤夕非常清楚。

可是凤夕又觉得总是有哪里不对劲,当他忍不住重新回到鬼庄,看见朱雀和青龙站在鬼庄前头,商量着如何完全破毁荣归的灵体时,凤夕的心一紧,他也说不上这是什么心情,只是在翌日偷偷地将荣归封进鬼庄中,并将鬼庄重新封印了。

凤夕觉得自己是病了。

他越来越不像他自己了。

凤夕没有回宫,他在外头努力寻找着他所认为可以帮助他修仙的各种珍奇异兽,走遍千山万水。

“公子,你这是要到哪儿去?”店小二热心地问,大堂内空空荡荡的,只剩下凤夕一个人独酌。

“雪山。”凤夕抿了抿唇,冷淡地说。

店小二拿着布巾在柜台上蹭了蹭,闲着无事,又问:“雪山那可不好走,公子可是去寻雪莲来了?”

凤夕摇摇头。

“哟,既是如此,公子不妨先住下,找着能和您说道说道上雪山的人也不迟啊。”

凤夕想了想,也在理,他一人对雪山也不了解,便同意了。

“公子尊姓大名?”小二看见他猛地皱起的眉头,慌忙解释道:“这不是宫里一个皇子丢了么,官府说了,让我们这些客栈都得记了名儿。”

凤夕没多问,也不打算和他纠缠:“凤……凤归。”

“哎!”店小二也晓得这大约是化名,可不是么,都是出外游玩的,谁愿意将姓名上报了。店小二大约也是习惯了,没多问下去。

凤夕,凤归,凤夕荣归。

凤夕觉得自己定是病了,这么心烦意乱,每每想起荣归都让他一阵焦躁不安。

定是病了!凤夕皱着眉头,上了雪山。

雪山的日子很平静。

凤夕慢慢的不再去追寻那些珍奇异兽,安静的住在他的小木屋中,心中的那些烦躁都慢慢的沉淀了。

果然是因为病了啊,休息下来就好了。凤夕松了口气,可是没等他欢喜多久,却发现——梦魇。

荣归永远在他身边,不管是去了哪里,他都能看见荣归那双漂亮的眼睛,在紧紧盯着他,质问着他那时候为什么就不能跟着大军进城,为什么要任由他们屠城,又为什么……不能保护好她。

凤夕无言以对。他被心里翻涌起的烦躁淹没了。

凤夕说不上那是什么感觉,就是莫名其妙地烦躁不安,他总是会想起荣归,不管在什么时候。

荣归,荣归!

凤夕像是疯了,他不止一次地想重新来过一次,重新回到那个时候,看着大军,不,或许不是回到那个时候,他根本就不应该向父皇请命的!根本就不应该!如果他没有请命出战攻城,这一切根本都不会发生!

凤夕被心里涌出的一阵阵绝望搅得心烦意乱。他获得了五百寿命,获得了容貌的延迟,却总是处在纠结之中。

被荣归缠着,和忽然万籁俱静沉淀下的孤寂,交缠着,共同侵袭着凤夕。

或许是因为只有一个人,所以觉得孤单了。凤夕这么想着,虽然剑圣也跟着他搬到了雪山上,可是剑圣很少同他交谈,所以凤夕认定,就是因为一直只有他一个人,所以才会这样。

于是凤夕下了一次雪山,偷了一个孩子。

小小的,软绵绵的婴孩还在襁褓中,凤夕的心也随之变得柔软。

真是不可思议,这比他寻找到修仙的方子更让他满足!凤夕觉得自己终于做对了一次,他抱着这个孩子,在屋子里头坐了一个下午,直到小东西开始因为饥饿而啼哭。

剑圣循着声音赶来,看着凤夕手中的孩子,一向冰冷的脸终于龟裂了。

凤夕像是得到了什么神奇的东西,捧着那个小小的肉团子,欣喜地望着剑圣:“你看!这是我去找来的!”

剑圣厉声问:“你从哪里找到的?!”

凤夕一皱眉,将孩子重新抱回怀中,“这是我的。”

不用回答了,剑圣已经清楚这个孩子的来历。一向骄纵蛮横的凤夕,从来都不会考虑其他人的感受,这个孩子,多半是他偷来或者抢来的。

凤夕不顾剑圣反对,执意留下孩子,却不知道要怎么照顾他,可是一整天不停的忙碌让他暂时忘记了荣归,忘记了那种糟糕的感觉。

快乐的日子没有多久,那个小东西还是不适应雪山的环境,加上凤夕对照顾孩子一点都不在行,没多久就夭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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