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他握着我的手缓缓上移,移到我的脸颊上。
他在笑,一直在笑。
我呆呆地看着他,眼泪忍不住从我眼中落下,突然觉得胸口很痛,明明胸口中枪的是他,我却觉得我的心好痛,痛得好像像在用刀割一样,痛得像是要窒息了。
上官云咳嗽起来,更多的血液从他口中咳了出来。
“包子……”他又唤了声,他吃力地睁着眼睛看着我,不知道想说什么。
他缓缓地抬起手,像是还想要触摸我的脸,只是他的手还没抚上我的脸,又重重地垂下,漂亮的眼睛也闭了起来,不再睁开。
他怎么了?为什么睡在这里?很丢脸哎,怎么可以睡在地板上,为什么所有人都在哭?很吵啊。
从我眼中流下来的液体又是什么?咸咸的,是眼泪么?我也哭了吗?
死了,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他走了?再也回不来了,一个人,就像泡面一样消失了,对吗?
他死了,为什么会死?今天是我们订婚的日子,我们说好了一起去荷兰,他怎么可以死!
“包子——”
我好似,还能听到他在叫我。
他好听的声音还萦绕在耳边,那些被我压抑住的记忆一下子都被激发出来,过往的一幕幕浮现在我眼前。
那个旖旎疯狂的夜晚,我们一次次拥有彼此,他却告诉我,他不爱我。
我们分手,我离开他,却告诉他,我也不爱他。
我强自压抑住自己,想忘记他,我成功了,我忘了,可我还是记得了,记得我们在医院相遇,记得他的霸道,记得他的体贴,记得他的温柔,我还是全部都想起来了。
为什么我记得了,他却不在了呢。
我从来没想过他会突然丢下我,离开这个世界,没有他,我该怎么办?
我握住他的手,泪水和他的血水混在一起,将他的手覆在我的脸上,不计较他满手的血污会把我的脸弄脏,他的手好冰,记忆中他的手一直是很温暖的。
“你怪我对不对?”我定定地看着他紧闭的眼睛,“怪我把你忘了,所以就丢下我来报复我是不是?你想要永远睡着,再也不和我说话了是吗?”
我拨了拨他的刘海,不想让那些碎发挡住他好看的额头。
我再也忍不住痛哭,将他抱在怀里,用力地抱紧,只怕他会消失掉。
“我可以失去你,可以和你分手,允许你和别人恋爱,允许你娶别人,甚至可以和你成为永远的陌生人,我不怕自己一个人面对未来,可我宁可和你无法和你在一起,也不要你死!”
我怕,十年,二十年以后,我会忘了你,我会不记得你的样子,我会忘记你的脸,忘记你我之间发生的那些事,甚至忘记你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你怎么可以那么残忍,怎么可以丢下我!
“哥……”皓风想将我扶起来,被我反手推开。
我抓住上官云的肩膀,拼命地摇晃着,“你给我起来,你以为死就能解决一切吗?我记得了,我真的记得了,我什么都想起来了……”
任凭我怎么用力地摇,上官云始终没有半点反应,我将头埋进他的胸膛,感受他仅有的温度。
他真的走了吗?不会回来了吗?
那年樱花落得很美,我和他相遇,这一天,花早就不在了,我们各自彼岸。
☆后记(结局了,吼吼)
上官云并没有死,在人心脏旁边有一个小小的位置,那个位置虽然离心脏很近,可是那里受伤并不会死,上官云的伤就在那里,只是哪里有那么准,真的丝毫不差,终究还是伤到了,他一直昏睡着,一年,两年,都没有醒来。
上官伯伯对我说,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醒来了,我很想把他接到我家里来照顾,可是他身上插着一堆仪器,不能离开医院。
为了让他得到更好的治疗,上官伯伯和沈曼阿姨带着他出了国,虽然即使这样他醒过来的机会也不会很大,可是有希望总是好的。
算起来,我已经快一年没见过他了。
他睡了这么久,我想,他的梦中一定有我。
自从他离开以后,我养成了望着天空发呆的习惯,看着天空中的朵朵白云,我常常在想,上官云会不会就在这其中,每天陪着我。
会吧,他一定会一直守护着我。
我考上了普通的大学,转眼大三就要结束了,这些年没有上官云的日子,很平凡,每天都重复着相同的事,没有例外。
薛欣苑的死对薛子昂打击很大,皓风成了上官伯伯的义子,替他打理他的公司,薛子昂的公司在皓风的连番打击之下,半年前宣布破产。
皓风和上官云的性格很像,为预防刘佳佳大学以后接触的男生更多,所以刘佳佳刚毕业就被皓风拉进了礼堂,现在已经怀有了六个月的身孕。
我们岳家的后人。
好在我有一个弟弟,岳家不至于绝后。
有时候我很嫉妒薛欣苑,因为她可以留下一个上官云的孩子,而我不能,我无法留下一个我们爱情的结晶,我想,如果有个孩子陪我,未来的几十年才不会太难熬。
我想着等我毕业之后,一定要去孤儿院领养一个,没别的要求,最好长得像他,或者姓上官,或者名字里有个云字。
好吧,其实要求挺多的。
少寒和晓泽也已经订婚了,贺奇帆在商业有精明的头脑,现在在公司里已经是总经理了,皓风现在是准爸爸,较之当年,他稳重了许多。
今年暑假,我选择回老家渡过,又是晚樱飘落的季节,古朴的小镇格外亲切,我没有外出打工,而是去了趟荷兰,什么也不做,只是去那走走看看,终究是不适应,回来之后还是觉得祖国好,这熟悉的汽车尾气啊~
我闲在家里,只要把怀孕的佳佳照顾好就够了,因为乡下空气好,所以皓风也带佳佳一起回了老家。
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了,可我还是将家里打理得很好,现在的我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盐碱不分的二货了,现在我的厨艺绝对不比上官云逊色,只可惜,我们没机会PK一下。
隔壁王奶奶说,吃鱼很补脑,所以现在我正在为我未出生的小侄子或小侄女熬牛奶鱼汤,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经常头晕咳嗽,应嘎是着凉了吧,我看了看鱼汤,该转小火了。
“咳咳……”
“哥,”皓风走近厨房扶住我,“你又咳嗽了。”
我瞥他一眼,“一个大男人,咳嗽两声怕什么。”
皓风伸出手探上我的额头,“还说没事,你在发烧啊!别熬汤了,快去医院。”
“我真的没事,鱼汤快好了,别浪费了。”我开始倒牛奶。
“不行!必须听我的,马上去医院。”皓风强行解下我的围裙,将我往外推。
“好好好,我怕了你了,三分钟以后把汤端下来,我去医院。”我把围裙接下来丢给他,在死缠烂打方面,他一点都没变。
“你一个人可以吗?”皓风不放心地看着我。
我现在已经不只是翻白眼了,“我在这里长大,全镇只有一家医院,瞎了我也能找到。”
暗笑他多余的担心,我换好鞋子去医院。
轻微有些发烧,点滴是最快的办法,我没有要床位,而是坐在长椅上,因为我怕会睡着,这是三年来我养成的习惯,不是完全安全的地方,必须将警惕提到最高,因为我不相信,不相信任何人,只能依赖自己。
因为发烧有些脱水,我的嘴唇干裂了些,可我却只能摇头叹息,因为再也没有上官云用湿棉签为我蘸湿嘴唇了。
一个多小时后,盐水终于输完了,我没有叫护士,自己拔了针离开,可以自己做的事,绝不用其他人插手。
经过那间我和上官云相遇的病房,我习惯性地停下脚步。
物是人非。
门并没有锁,里面竟有说话的声音,那人似乎在打电话,而且很生气。
“我说过,不见到他,我不会回去的!”
这声音,太过熟悉。
“过去了这么久,我很想他,别的都不重要,我……很想念他。”
我轻轻地推开房门,白衣少年打着手机站在窗前背对着门口,消瘦的身体,他的头发长了许多,可以披在肩上,柔软的发丝在风中飞舞,夕阳的光芒将他的全身染成了金黄色。
“大学?见不到他,大学也就不必上了。”他气冲冲地挂断电话,猛地转身看到我,傻傻地怔住。
我们相视而笑。
微风拂过,万千花瓣被吹进房间,随着微风漫天飞舞,樱花的花瓣落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空气中夹杂着樱花的香气,湛蓝的天空中漂浮着几朵白云。
而我的云,飘回了我的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唔,这是我最快完结的一本了,好开心啊,这是我第一次写耽美,可能文笔太生疏,大家不太满意,不过还是希望大家喜欢,我的下一本文是现言的,目前起名叫《叔叔,重生回来爱你》,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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