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这两个字在遇到张凯曦前从没出现在他的字典中过。可他终究是个凡人,抵抗不了花花世界的种种诱惑。张公子深情、多金,长相更是一等一地出众,即使明知道这种人不过是玩玩而已,没多少真心在里面,他还是不管不顾地栽了进去。
然后他陷进去了,那个人却开始不耐烦了。其实这样的结局是他早就料到了的,没什么稀奇,只是他没料到的是,那个人却和他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的谭宇越走越近。
这种感觉,大概和发现自己当做狗尾巴草的东西却被人当成珍宝一样捧在手心时差不多吧,嫉妒,酸涩,还有些说不出的膈应。
可谭宇那个傻逼,还什么都不知道的,巴巴地追在他后面。
这个人有什么好呢,其貌不扬,空长了一米八的个子,性格却有些温吞和软弱,认死理,较真,这种人放到社会上被人潜规则了都不知道。怎么就入了张凯曦的眼呢?
沈牧心里难受,说不出的难受。那天是他生日,他却一点过生日的心情都没有,那个人没来,连最后的慰藉都不肯施舍给他。谭宇跟在他后面,提着一袋啤酒,他当时无意中偏头,看到高大的男生那个呆楞的样子,有点想笑。
其实他俩都是傻逼,谁也不比谁聪明。
那晚后来的事他就有些模糊了,只记得自己喝了很多酒,浑浑噩噩的,连什么时候和谭宇滚到床上的都不记清了。这个傻逼竟然没有推开他,也不反抗,他掰开他的腿顶进去的时候,连自己都觉得下面被夹得生疼,那个人却只是咬着牙,一声不吭。后面他就失控了,欲望的闸门一旦被打开,便一发不可收拾。就着血液和精液的润滑,他毫无理智地压着他蛮干了大半个晚上,最后还是酒意褪去,体力又消耗到极致,他才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想来也确实嘲讽,他抱着那个人的时候,心里期待的却是另一个人的面孔。也许这就是人性吧,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被宠爱的,永远有恃无恐。
再次清醒的时候,房间里一片狼藉,他差点没被发狂的张凯曦掐死,而谭宇,进了医院。
后来的很多个晚上,那幕场景都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惨白的日光灯,散落一地的衣服和书本,张凯曦扭曲的俊脸,还有他从来没有注意过的,那晚以后每次回忆起来都心如刀割的,谭宇的眼睛。灰色的,绝望到极致的眼睛。
他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他,他以前可能不喜欢他,还有点烦他,但他真的从来没想过要伤害他。还是以这种方式。
酒精,还有他的妄念,毁掉了一切。
他消沉了很多天,好几次在谭宇的病房门口止步,想进去看他,又觉得自己没资格,只会碍别人的眼。那段时间他留在学校帮教授做实验,天天精神恍惚,有次差点没把加热的高锰酸钾泼在实验服上。听说谭宇出院,回学校了,他只敢在楼道口远远地看着,不敢接近。可谭宇还是发现了他,喊他的名字,语气平静而温和,好像是在喊一个路人的名字。
那是他出院后第一次光明正大地看着谭宇,他觉得自己以前从来没好好看过这个人,其实谭宇长得很清爽,短短的黑发,轮廓硬朗,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牙齿。可是他再也不会对着他笑了,那种明亮的发自肺腑的笑容,在谭宇脸上消失了。他在他眼底看到一滩波澜不惊的死水,他终于醒悟,这个曾经他以为会一直巴巴地追在他身后的人,再也不爱他了。
为什么一定要在发生这么多不可挽回的事情之后,他的心才有所波动呢。还是人都是这样,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他坐在回家的火车上,一遍又遍地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想到脑袋都快炸掉,眼前一片血红。他想人生要是能重来该多好,他再也不会那么自私,再也不会对谭宇那么冷漠,再也不会以爱的名义肆意伤害他。可生活不是小说,想重生就重生,想穿越就穿越。该面对,该承受的,走到哪里也逃不掉。
他以为谭宇再也不会想见到他了。可隔天到家,他就看到了他,和谭悦一起。他说不清见到他时是种什么感觉,好像整间屋子都亮堂起来。谭悦还是那么活泼开朗,和她哥一点都不像。他们三个坐在一起,他总忍不住会把视线落在谭宇身上,男生比以前更沉默了,微微垂着头,抿着嘴角。可能是迫于无奈才来的吧,他在心中苦笑。
答应给谭悦补习,其实有私心在里面。想多见见谭宇。他回家的前一天,张凯曦就打过电话给他了,说他们俩再也没有瓜葛,还警告他,敢再碰谭宇一根手指头,就废了他。呵呵,这人还是这么幼稚。好,他不碰谭宇,看看总可以吧。
他知道谭宇原谅他了。这个人好像就没记过仇。寒假在谭家的那段时间,他觉得心里的包袱都卸下来了。他站在厨房门口看男生切菜,佝偻的脊背,认真的侧脸,看得他失了神。谭悦在饭桌上开玩笑,说他哥贤惠,他们坐在一起的样子像一家三口,那时他正给谭宇舀完汤,听了这话心里不知怎么地就有些酸涩。是啊,这个人明明就这么好,怎么以前就一直没发现呢?
可现在发现了又怎么样呢,他们再没有可能了。
是他,亲手把谭宇推向了那个人的怀抱。
大三下学期,忙,忙得什么都顾不上想。只是有时看着寝室门,还是会莫名其妙地恍神,好像下一刻就会有个高大挺拔的男生站在门外,探头进来,笑着问,“沈牧在么,找他有点事”
室友说,“怎么都不见小宇子来咱们寝室串门了,还怪想他的。”
他摇头,说我也不知道,然后继续埋头,攻克又一份实验报告。
在篮球场再次见到张凯曦,他有一瞬的怔楞。他对这个人的感情曾经很复杂,爱慕,钦羡,又夹杂着些微的不屑。也许是阶级差异吧,他想,他们这种普通人,和张凯曦这种官二代,是怎么都合不到一起的。外表的迷惑都是短暂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可笑他竟然还自以为是地沉溺在爱情的假象中。
那晚,他们在水榭旁打了一架。张凯曦忍他很久了,他也忍他很久了。这个人活得太嚣张,太肆意,什么都手到擒来。他想狠狠挫一次他的锐气。可看到他捂着下体疼得五官都扭曲的样子,他又觉得没劲,报复有意思么。他自己也怀着阴暗的心思,不想他和谭宇最后走到一起。谁又比谁高尚呢。
所以他走了,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句话,他不指望那个人能听懂。那句话,其实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我是个永远不会回头看的人,谭宇也是,我比你了解他。”
他告诉自己,不能回头看了。再也不能回头看了。
和谭宇的过往像泥泞的沼泽,只会把他拖在原地,深陷其中,不能移动半步。他必须走出去,再难也要走出去。
他最不想看到的那天还是来了。在家乐福,谭宇和那个人推着购物车,姿态自然地走在一起,不用任何动作,两人神情的亲昵几乎是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的。谭宇甚至都没注意到他,直到拐弯的购物车撞到他,谭宇才反应过来。
“沈牧”对面的人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借用狗血剧里的桥段,挂着僵硬的假笑,说着虚伪的祝福。
原来,他的自私从来就没有变过。
只能逃了,他们的幸福让他自惭形秽,无所遁形。老天好像在拼命告诉他一条真理,你曾经不屑的东西,总有一天会你会因为抛掉它而追悔莫及。
这个世界这么大,但愿还有他的容身之处吧。
归国
谭宇走出公司大楼的时候,刚下过一场雨的天空正好放了晴,江城的夏天,重新陷入了沉闷的燥热里。
“谭宇!”一个轻快的声音从街角停靠的一辆路虎敞开的车窗里传出来。
“诶”谭宇应了声,快步走过去,公文包夹在腋下,弯腰拉开车门时不着痕迹地对着后视镜整了整衬衣领口。
“老三已经到机场了,凯曦四点从上海转机,差不多一个小时能到江城。”
“嗯”谭宇坐在副驾驶座,望着窗外掠过的和三年前孑然不同的街景,熙攘的车辆和匆忙的行人,一时有种不真实的恍惚感。
三年了,这一天的情景他想象过无数次,只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时,他脑袋里却空茫一片,什么都没有了。
手机嗡嗡地一阵震动。谭宇低头,一看信息,顿时生出几分愧疚感。
——哥,这周末我不去你那边了,最近在国美找了兼职做。下周你来我们学校哈,我请你吃烧鹅饭。
他升大四那一年,谭悦考上了师大,离他工作的地方也就几站路。兄妹俩便时常见面,谭悦当年人流那件事给谭宇多少还是留下了点阴影。担心她在大学又找个不负责任的男孩子谈恋爱,谭宇每周都要“盯梢”一次,两人见个面,一起吃个饭,谭悦谈谈空虚迷惘的大学生活,谭宇在一旁指导几句。兄妹关系这几年越发和睦。
只是今天他完全把谭悦这个星期本该要过来的事忘在脑后了。他现在胸口里乱糟糟地塞了太多东西,期待,忐忑,紧张,希冀,不一而足。空气无端地变得令人窒息,好像每呼吸一次都是漫长的折磨。
心神不宁地回了谭悦的信息,谭宇重新把头转向窗外。陈鸥大概也意识到了他的焦灼,腾出一只手,伸过来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