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总过分偏执 (池墨要多笑)
- 类型:GL百合
- 作者:池墨要多笑
- 入库:04.09
看见上面的卡片的字,她的脸冷了下来。
[恭喜你当上副总。]
字迹娟秀,如人有几分收敛,不露锋芒。是南归的字迹,花也是她送来的。
还真是俗套。
江云初把毫不犹豫地将花扔进垃圾桶里,继续埋头工作,好半天才进入状态。
中午,小江总收到花的消息就在公司传开了,每个公司都不缺乏八卦,特别是刚刚上任的江云初,无论是外表还是实力都很出众,是近期公司讨论的对象。
江沉也有闻,身为哥哥他是直接杀到了江云初的办公室,结果看见娇嫩的鲜花被遗弃在垃圾桶里。
送花的人定是江云初所讨厌的,就算是陌生人的一份心意,她也绝不会毫不留情地扔进垃圾桶里。
“哥,你来的正好,这份文件需要你签字。”江云初抬眸看见江沉就笑了,哪里还有副总的模样,声音清甜,能甜到人心里。
江沉只好走过去先给她签了文件,这才问:“花谁送的?”
江云初眉头一皱,消息传的这么快的吗?公司里盯着她的人可真不少,不过是束花就传成这样。
“南归送的。”江云初实话实说。
“她对你还有念想?”江沉蹙眉。
江云初站了起来,拍了一下他的肩:“放心,她不会再对公司做不利的事情了。”
“哥是不放心你。”和南归掰了后,江云初出了国,说是学习他也知道有逃避的成分在里面,而过了这么久,他妹身边也没个人。
追她的不缺乏优秀外表条件好的,可她就是说没感觉,如今她回国,南归又缠上了她,他怕江云初还有所留恋,怕她再次受到伤害,更担心的是重蹈覆侧。
“我没什么可担心的。”江云初的视线落在垃圾桶里的花上,忽然就笑了,“我对她的感情就像这束花一样,早就被我遗弃了。”
第三十八章
连续一周同样的时间段,江云初每天都收到不同的花束,每天的卡片也不同,毫无例外全被她扔了。
南归可真是没有新颖,就这?
“小江总,今天南归竟然没有送花过来诶。”蒋映也来上班几天了,没想到南归对她这么执着,每次看见江云初扔花,她都有种莫名的爽感。
南归是天之骄子又如何,还不是有追不到的人。
“没有吗?”江云初有点意外,“没有更好。”
“为什么不跟前台直接说拒收,这样她以后送花都不会烦到你了。”蒋映有点搞不明白,既然江云初不待见南归,却每次又都签收了。
江云初敛眸,长睫落下一小片阴影:“那就麻烦你跟前台说一声好了。”
“没问题。”
公司的下班时间在下午五点,江云初习惯了加班,吃完助理带来的晚饭继续沉浸在工作中,再次抬眼看时间发现已经晚上八点了,落地窗外霓虹灯在闪烁。
冬天黑的早,夜生活也早就开始了。
江云初关了电脑,伸了一个懒腰走出办公室,看见总裁办公室的灯还是亮着的,门缝里冒出微弱的光芒,哥也还在忙啊。
也对,要是江沉干完手头上的活,看见她还没走,肯定要催促她的。
江云初敲门而入,喊了声:“哥。”
“初初,你怎么还没走?”
“就准备走了,看你没走,那我跟你一起回家吧。”江云初坐在沙发上,一副要等他的架势。
江沉还要弄得很晚,自然是不可能要江云初留下来陪她的:“女孩子熬夜多了皮肤会变差的,我还得花费些时间,你先回家休息。”
一听熬夜皮肤会变差,江云初也不打算逗留了,她现在也二十四岁了,可不是之前的花季少女,怎么熬夜都不害怕:“那我下楼给你买点夜宵就走。”
“行。”江沉感觉肚子空空的,倒也没拒绝。
江云初露出了笑容,下楼给江沉买夜宵。
整栋写字楼亮着的灯屈指可数,大家都差不多回家了,静悄悄的,乘坐电梯的时候江云初还有点害怕,但出了写字楼面对喧嚣的城市,那种感觉就消失了。
意外的是,她看见了南归。
大冷天的,她穿的很单薄,一袭长裙外面套着黑色的大衣外套,真是要风度不要温度,管她冷不冷,与她无关。
南归打听了他们公司下班的时间,五点就在写字楼下蹲着了,捧着花的模样引来了很多人的注目,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只是一直没看见江云初有点失落。
便一直在楼下等,若是等不到也没关系,幸运的是,她等到了。
“初初。”南归迈着大长腿,两三步就走到了她面前。
江云初偏头看她:“南总,你的称呼未免太热络了,这么晚了堵在别人公司门口不好吧。”
江云初对她的态度依旧冷漠,南归微微上扬的唇角也抿成了直线,轻声道:“这花给你,等的有点久了,上面的水珠都没了。”
难怪今天没有送花的人来,原来是改成亲自送了,江云初看着她手里的百合花,被冷风吹刮的都没那么好看了,花瓣也不再娇嫩,像是被摧残过的。
再看向南归,她小巧的鼻尖冻红了,皮肤本就白,现在更有点像惨白。
江云初没有收花,而是淡淡询问:“找我有事吗?”
“想请你吃饭。”南归不知道怎么追人,在网上搜了很多攻略,说是要慢慢地接近她,一点点渗透她的生活,最重要的是要主动,不能坐以待毙。
“吃饭?”江云初桃花眼微弯,波光潋滟,勾的南归心痒痒的,很快她的笑就收了起来,“南总凭什么认为我会跟你吃饭?”
从来都是别人请她吃饭,求她吃饭,被江云初问到这样的问题,她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不愿意的话,也没关系。”南归好半天才木木地说道。
此刻南归依然面无表情却和之前不太一样,之前是气势凌云,现在懵懂的像个恋爱白痴,江云初真信了南归在这方面跟小白无异。
就算她这方面有缺陷,可她之前做错的事情是永远也不能弥补的。
“我不愿意,南总请回吧。”江云初客气道。
南归做过那样伤透心的事情,她还能心平气和地和她说话已经是对她仁义了。都说一报还一报,她可以选择肆意地去玩弄南归的感情。
可她没有,何必做那样没有意义的事情,如果真那样做了,她就不是江云初了。
“花。”南归把手里的花又往她怀里递了递。
“南总还是这么喜欢做强人所难的事情。”江云初笑了,眼底却没半分笑意。
南归动作一僵,墨色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受伤,声线清冷:“我没有,只是以为女孩收到花会喜欢,你若不喜欢我以后都不送了,你说的那些我都改了,以后我不会那样了。”
“是会喜欢,得看送的人,南总,请回吧。”江云初眼神冷漠。
“我更喜欢你喊我的名字。”
江云初没有跟她计较,她喊她小名她屡次强调,这人还不是没改:“南归,这样可以了吧。”
南归突然打了一个喷嚏,鼻尖更红了,凤眼湿润了些许,就像蒙了一层雾,很快她调整过来,一双眼眸恢复清明,眼神冷淡了不少,试图挽回形象。
真是个傻子,这么笨追人也没谁了。江云初莫名看不惯南归此刻的样子。
黑夜里的她身姿挺立,神色淡漠的模样好像什么也入不了她的眼,清冷孤傲,是朵高岭之花。
这朵高岭之花冻的快不行了呢,却还维持着自己形象,好似一点都不冷的样子。
江云初没有再看她,转身走了,她若不走,某人可不会动的。
南归依旧在原地,静静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才上车离开。
花虽没送出去,至少称呼变了,江云初喊她名字了。
江云初去粥铺里买了碗热粥,回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南归的车了,看来是已经回去了。
她哈了口气,白气在空中消散,冷风往领口里钻,真不知道那人是怎么坚持下去的。
江云初乘坐电梯上楼,推开总裁办公室门,刚好通过落地窗看见对面的写字楼很多灯是亮着的,映出特别俗气的三个字“我爱你”。
“是有人在告白或者求婚吗?”
江沉也看见了,笑道:“怎么,你是不是觉得很浪漫。”
“没有,只是觉得钱没地方使,浪费在这个上面,可以进口很多原材料了。”江云初把粥放他桌上。
“我妹怎么往工作狂魔方面发展了,这应该是网上说的直女吧,一点浪漫都不懂。”江沉笑着打开盖子,粥冒着热腾腾的热气,还挺热的,尝了口,不烫刚刚好。
“我才没有呢!”江云初炸毛,她才不是直女,弯的好好的,她又往落地窗外看了眼,三个大字不见了变成了一个爱心。
是挺浪漫的,那个女孩肯定会心动不已吧。
“好,你不是不是。”江沉很敷衍地回应。
“再这样别喝粥了。”
“我不说话行了吧。”
-
南归回到别墅,张妈给她熬了姜汤,她喝了,冰冷的身子还暖和些。
今天她提前把手头上的事做完回家换了身衣服才去了江云初的公司,她是想和她共进晚餐的,没想到等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