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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此货必瘦 (汐馨月)


就在我以为连戈会输的时候,老九猛地一个趔趄,突然绊倒在地。原来他被之前倒在地上的同伴给绊倒了,瞬息间失去平衡猛地栽到了地上。连戈乘机用力踹了他几下,老九终于惨叫一声,与此同时,连戈狠狠地一拳打在老九脸上,“怦—————”的巨响,血雾猛的喷散在他的脸上,身上,迎风散来一阵惺气……
天……好狠……
李东霖说得狠,但身手应当不怎么样,在看到连戈满脸血\腥地站起身时,我感觉到了身后的他在颤抖。
“别过来!!”李东霖这才拿起一把刀,架在我脖子上。
得……这家伙原来有刀啊!
“我不过来,你把他放了。”连戈低声道。
“做梦!!”李东霖当然不会答应。
“你究竟想要什么?”
“我要……我要……”李东霖激动道:“我要世人承认,我才是最好的CV!”
这家伙脑子有毛病吧?因为这个把我绑起来,还闹出血光之灾,不带这么偏激的啊!
“你表现得很好。”出乎意料,智商捉急的连渣渣没有直接顶回来,而是顺着李东霖的话说。
“表现得好有什么用!!我再听话!再乖!也不过是个替身!就算是引以为傲的声音!也不是人们公认的第一!”他突地说道。
诶?这话……莫非这才是导致他精神不正常的原因?
“能不能跟我详细说说?谁把你当替身了?”看着李东霖的精神有些不对头,连戈决定一口气逼出他身后的那人。
“还有谁?!该死的林集殷!”李东霖激动地说道:“把我当成夏痕的替身!没胆的孬种!”
天哪!林集殷?那不是艺鼎文化的老总么?!
我说我怎么觉得李东霖给我一种熟悉的感觉!这么一看,他确实跟二十岁左右时的老哥长得很像啊!当然,跟我也有几分相像。但我和老哥的气质不同,平时穿衣打扮风格也完全不一样,所以乍一看也不会给人我们是兄弟的印象。可李东霖不是,他和那时候的老哥一样,有种邪气。加上声音上的天赋,如果刻意模仿,除身高不够外,他简直可以和十五六年前的老哥一摸一样!
这么说,林集殷喜欢我哥?!
或许是被我们触到了伤处,李东霖的情绪更加不稳定了,他开始挥舞手上的小刀,嘴里念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看得我浑身上下紧张得要命,就怕他一不小心把我的大动脉给伤到了。
不行!我得自救!
乘着他再一次举起刀的时候,我猛地往前一冲,暂时脱离了他。
就在我庆幸自己逃出魔爪之时,李东霖举起小刀,用力向我刺了过来。
我瞪大眼睛,跌坐在地上。
完了完了!难道我要命丧与此?!
在混乱中,所有人都静止了。我猛得打了个寒颤。全部场景复由静止变为运动………就像是见不得阳光的幽灵,一下子被太阳映照住,所有的妖魔鬼怪在一瞬间……从人间消散退却。
鲜红的血顺着刀剑流到我脸上,我终于回过神,就看见连戈用右手狠狠地握住了刀。
刚才李东霖的力道很足,连戈究竟要用多少力气,才能握住刀?
别说是我了,就是李东霖也傻愣在当地。片刻,他尖叫一声,放下刀。可那刀还深深地陷在连戈的指根,我很害怕,如果那力道再足一点,连戈的手指会不会就这样被切掉了?
“愣着做什么?赶紧逃啊!”连戈皱了皱眉,用左手把刀猛地拔出,地上瞬间出现了一大摊血迹。
他把绑着我的绳子解开,拉紧我,逃离了这间屋子。
我感到脸上汗津津的,还是心有余悸吧?我跟着他,快步跑出这房子,出了房子我才发现,这里离会场不远,隔着一个围墙,就能看到比赛会场。回过神来,才发觉自己的冷汗已经湿透了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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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章预告:
右手废了的人,还能弹钢琴么?

第一百四十一章:世界渐渐被染为红色,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我们一路往外跑着,围墙这边的世界跟会场那边完全不同,两边多是旧北京的老墙,高大红墙青瓦,是典型的北方建筑风格。
此时,雪还悠悠地飘着,将天地渲染成白茫茫的一片。落在脸上,冰冷冰冷的……
连戈拖着我,直到跑过拐弯的地方,才站住喘了口气,靠着巨大的法国梧桐树,我有一种死里逃生的感觉。
“你真是厉害了,竟惹到了这么一个不怕死的角色。”连戈一开口就是责备我的话。
“怎么是我惹到的?你没听到么?是李东霖那个家伙自己想不开!还有,我根本不知道艺鼎文化总裁喜欢我哥啊!”
难怪林集殷看老哥的表情这么奇怪,原来他一直都喜欢我哥啊!我要不要跟老哥说一下呢?让他有个准备也好。
但老哥现在跟老情人竹越熏打得火热,应该不会在意林集殷吧?
“呵……”连戈粗粗地喘着气,左手放开了我的右手。我回过头,这才反应过来,现在的连渣渣可是伤员啊!
“把你的手给我看看!”我蹲下身,对着他道。
“不用你管!”连戈皱了一下眉头。
“真不用我管就别来救我嘛!”反正连渣渣就是这种口是心非的家伙,我不在意他任性的话语,直接把他的右手拎起来。
刚才没有注意,现在一看……
天哪……连戈右手的食指到小指的指根处有一条深深的刀痕,鲜血还在不住地往外流着。
我压制住自己紧张的情绪,沉声道:“看来得先止血。”
“别瞎动,你又不是医生!”
“不是医生不代表我不会包扎呀!”
“哈,山寨医生!”
“你这个伤员给我安静点!我是为了我们的安全着想!一看这一地的血,万一他们追来怎么办?”我瞪了他一眼。
连戈再没别的话了。
雪的赤白,和着连戈血的腥红,触目惊心。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我琢磨着该怎么包扎。看这出血量,如果不去医院的话,连戈搞不好会昏过去的。
更别提那只手……
我深吸一口气,努力地去撕了自己的保暖内衣。冬天的衣服普遍比较厚,羽绒服是没办法撕的,里面穿的毛衣也无法用做止血,为今之计,只有用最里面的衣服了。
垂首,我用刚撕下来的布条将他的右手包扎了起来。
“很温暖。”冷不丁地,连戈来了这么一句。
“温暖什么?”
“你的温度还在布条上呢。”连戈笑道。
我没接话。
“以前高中的时候,我打篮球受伤,也是你帮我包扎的吧?”
跟很多帅哥一样,连戈也是个篮球好手。他最喜欢的动漫人物就是《灌篮高手》里的三井寿,为此,他苦练三分球技能,最终成了高中时校队的主力球员。
也因此,他常常要去比赛,而我总是傻兮兮地跟着他,帮他递水,万一遇到他受伤的时候,也是我去帮他包扎。
那是我生活在虚伪幸福中的时光……他使我的思想永远沉论在虚假的满足中,一天又一天地,我的心一点点堕落下去。习惯了一早帮他买早饭,习惯了帮他拿东西,习惯了为他加油呐喊。我卑微地站在他的身后,如影随形,却没有自己的地位………那届的人,基本上都知道连戈,因为他是那么耀眼。而我……许多人也知道我……因为我是那个跟屁虫。
对此,我毫无怨言。老实的承认自己才能有限并不是什么无法忍受的事情。守着他,战战兢兢地混完下半辈子,就是那时候的我最大的梦想。在能人辈出的高中里,我根本就不是能挤破头出人头地的人,就算是玩网配,也只是我的兴趣而已。“不求闻达于诸侯”,这就是我的生活状态。
可谁知,越不去想,反而还越会落到你头上。
现在思来,那时候的他,对我总是冷冰冰的,我还以为是性格使然,其实……是厌恶吧?
想到了这里,我手一抽,他压低声音叫了一声:“轻点!”
“知道痛就闭嘴。”我低声道。
他呼着白气,仰头看了看白茫茫的天空“凌迹,还下着雪呢……你说,如果我们就在这里,会不会被雪埋了啊?”
我没理他,只埋头包扎。
“好了,我们现在去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包扎完毕,我站起身,对着还坐在梧桐树下的他道。
“别去医院。”他摇头。
“你还想不想弹钢琴啊?!”就算我不懂医,也明白,指根的部位伤成那个样子,如果不赶紧就医的话,很有可能留下后遗症的!
“不是不去……只是……先要把你送到安全的地方。”似乎是觉得说这句话太过于暧昧,所以,连戈扭过了头。
“不行,我先跟你去医院!”我赶忙道。
“我一个人去医院,还能说是自己不小心。你去?你为什么陪我去?理由呢?你还嫌你傍\大\款的绯闻不够多么?”他仰着头看着我,但气势却仍旧比我强。
“你自己去……我不安心啊!”无法,我只得说出实话。
“如果你只是要求一个安心的话,没事!就算我不是北京人,我想,要找一个医院,绝对不难!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叫救护车!”突地,连戈的话又尖锐了起来。
我又哪里说错了?连渣渣为啥又突然发火了?
“做什么突然发火?我有说错什么么?”不想让他继续嚣张下去,我顶了一句。
“安心……哈……原来,你所做的这一切,只是为了安心啊!”连戈讽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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