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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影后又忘了谈恋爱 (何处繁华笙箫默)


  ——沈漫卿的宣传片才投放到网络,便有人说她BGM抄袭……
  似乎沈漫卿每做一件事情,都会被人横刀拦劫。
  那么,这背后到底是谁在争对沈漫卿呢?而这么费心费力的针对沈漫卿,目的又是什么呢?
  是爱?是恨?
  还是为了爱恨情仇之外的目的?
  苏锦词想来想去,也没能想出个头绪来,特别是当她想到那个黑衣的人时候,更是觉得诡异至极。
  是的,诡异。
  那个黑衣人不但知道她还没写出的小说,甚至还说,她应该早就凉了……会不会,那个黑衣人真的能够预知未来呢?


第89章
  过去, 现在,未来。
  是组成人生的三个重要时刻,少了任何一个都不算是完整的一生……可若是多了任何一个, 却是件相当恐怖的事情。
  苏锦词多了一段属于君欣卓的过去, 所以她变成了重生者。
  假如那个黑衣人多了一段未来……那么, 她有没可能是来自未来的穿越者呢?
  作为一个重生者, 苏锦词并不觉得这自己这个设想很荒唐,她甚至怀疑,那个黑衣人有可能会是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只是, 原主人为什么还要向自己买版权呢?她直接把自己还没写的那些大纲,提前写出来不就完事了吗?
  苏锦词想来想去, 怎么想都觉得自己这个推论并不符合逻辑, 只好放弃胡思乱想,安静等着沈漫卿回来。
  没一会儿, 就见沈漫卿带着口罩和帽子, 竖着衣领推着辆自行车出来。
  苏锦词之所以认出沈漫卿,除了是因为她直接停在面前之外, 还因为她的声音:“小苏,我们可以走了。”
  “去哪里?干什么?”
  看着沈漫卿这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苏锦词简直想逃, 她完全有理由相信, 沈漫卿有可能是想拐带她去开车——比如手扶拖拉机车。
  “去广场,我们去当流浪歌手。”沈漫卿拍拍自行车后座上捆着的大黑袋子:“我把音响和你的乐器都带来了。”
  “……”
  见苏锦词不为所动,沈漫卿掏出多余的口罩帮她带上, 然后打开自行车前的车篓, 兴致勃勃道:“你看,我把二花也带出来了, 如果我们歌唱得不好,没人给钱,就把二花放到收钱的鞋盒子里面去,让它打滚卖萌……”
  所以,沈漫卿,你一定对这事蓄谋已久,早就想出去这么干了吧?
  摊上这个么个跳脱的女朋友,除了宠着之外,还能怎么办呢?
  苏锦词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然后心疼地抱起二花,往广场方向走去。
  她知道,沈漫卿这是在以自己的方式博她开心,她喜欢被沈漫卿记挂和关心的感觉,也不想拂了沈漫卿的意,更不想打击沈漫卿在这段感情里才开始萌芽的激积性。
  两人并肩走着,苏锦词抱着猫,沈漫卿推着车,间或说着话,两人没多久便来到了距离别墅最近的广场。
  广场上有人在跳舞,音乐节奏十分强劲,男女老少随着音乐摇摆,形成了一道亮丽风景。
  广场的对面是商业街,大大小小的各类店铺多不胜数,人来人往川流不息,车声人声混在一起,喧嚣而又鲜活。
  苏锦词和沈漫卿找了个比较安静,灯光也偏暗的地方,摆开音响和架式,然后开始调试话筒。
  看着沈漫卿这熟练的模样,苏锦词忍不住问道:“沈老师,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苏锦词直截了当地问出心中疑惑:“你以前,是不是也经常这样祸害广大听众的耳朵?”
  “……”就这么直接被拆穿,沈漫卿感觉相当心痛:“其实,放在普通人民群众当中,我唱歌,应该还是比较可以的。”
  “是么?”苏锦词毫不留情地打击她:“我怎么感觉沈老师你会拉低整个‘普通人民群众’的唱歌水平呢?”
  沈漫卿难过道:“……扎心了,心好痛!”
  “要不要我帮你揉揉?”苏锦词‘好心’问道。
  “……”
  沈漫卿顿时僵在原地,然后左右瞄了几眼,见周围没什么人注意到她这边,立刻就摘下口罩,捧住苏锦词,掀开她的口罩,快速地亲了一口,然后小声警告道:“苏总,下次再这么调戏我,我就……”
  “就继续亲我吗?”苏锦词唇角微翘:“如果沈老师再亲我一口,我的心情可能会好一些。”
  “亲了你要唱歌给我听。”
  “好。”
  快速碰了碰苏锦词的唇角,沈漫卿从挂在自行车后面的袋子里掏出两条黑围巾,给自己和苏锦词都围住,直到挡住了小半张脸,这才满意退开。
  将麦克风递给苏锦词,沈漫卿搬来小凳子,抱起二花,坐到旁边,开始充当起听众来:“苏总,请开始你的表演!”
  苏锦词抱起吉他,面对自己的唯一听众,问道:“沈老板想听什么歌?”
  “随便什么歌都行。”
  “好,那我就随便唱了。”
  苏锦词架好麦克风,拔动吉他,轻轻唱道:
  都说生命很漫长
  我却害怕是梦一场
  害怕没有你的地方
  害怕梦醒太凄凉
  ……
  只要有你在身旁
  我会顽强地成长
  即使再多风浪
  我也不怕受伤
  ……
  苏锦词温柔地唱,沈漫卿默默地听,然后轻轻地鼓掌。
  听着听着,沈漫卿终于明白,比起直播、比起写文、比起游戏、经营公司……等等而言,苏锦词是真的爱音乐,因为,她在唱歌的时候,眉上有笑,眼里有光。
  沈漫卿知道,一个人,只在面对自己最喜欢的事物时,才会坦露这种最真实的情绪,最无保留的喜欢——就像苏锦词在看着她的时候,她能在苏锦词的双眸中,感觉到‘爱’的存在。
  不必刻意地说‘我爱你’,但她知道,苏锦词肯定很爱她!
  沈漫卿觉得,自己也许应该为这份爱,为这个爱着自己的人,做点什么。
  趁着苏锦词一曲临末低头调弦的时候,沈漫卿拿出手机,登陆了一个网站,匿名给人发信息:老鬼,我要‘断弦琴’的所有黑料。
  被称作老鬼的匿名账号几秒钟之后才回复了三个字:三百万。
  沈漫卿不禁诧异:涨价了?
  老鬼:这个人有点意思。
  沈漫卿:明白,如果我买全部……
  老鬼:一千万。
  ……
  等苏锦词调好弦,沈漫卿这边已经完成交易,把手机放口回袋,她正等着继续听歌,却见小年轻抱着乐器走了过来。
  当先的走近的那人顶着一头黄毛,问苏锦词:“姐姐刚才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感觉挺好听的,我们也想学来唱……”
  “我随便唱的,还没想好名字。”
  苏锦词才说完,就见沈漫卿已经与另外几人聊了起来。
  这几个年轻人并不是京城本地人,来自不同地方,最后在这里相遇,年龄也相当,都喜欢音乐,便凑合着组成乐团,经常在这广场演出。


第90章
  君欣卓也曾在许多广场演出过, 那时候她才刚出国。
  因为出国之事,她与家人之间的矛盾终于爆发,君父君母一气之下, 断了她所有的经济支持, 即使那些钱, 原本都是她自己赚取。
  扣掉出国的一应花销之后, 君欣卓手里并没多少存钱,而国外娱乐圈,也不缺她?样的小透明去凑热闹, 只能想尽办法的谋求生路。
  兼职、打工、街头卖艺……什么样的脏活累活,她都干过, 后来也曾与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乐队, 从街头卖艺到酒吧驻唱,运气好的时候, 还能接到一些大型超市开幕或者公司年度晚会之类的表演, 收入也比最初的时候丰厚许多。
  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大多数人有可能为金钱折腰。
  君欣卓也弯过腰, 只是没有当时那些朋友弯得低,唱歌跳舞都可以,但喝酒陪笑却不行。
  如此一来, 她的性格与坚持, 就与整个乐队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即使她是乐队的创始人,即使她是乐队的主唱, 但在她挡住别人的财路时, 她就变得什么都不是。
  小小一个乐队,人数不五过六人, 但是是非非却多不胜数,最终,君欣卓只能痛下决心,将乐队解散,带着小小的一笔积蓄,再次回到了街头。
  她在街头租下了个不足十平米的小店面,每每学习之余,就带着吉他、音响、麦克风和只存在于心里的沈漫卿走上街头,面对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开始独自歌唱。
  最开始的那几个月,因为语言的原因,被她歌声吸引的人并不多,但在她自残似的练好英语之后,就逐渐陪养出了几位算是比较固定的听客。
  ?些听客可能是比较有素质,也可能是看她可怜,每次听完后,都会放下一些钱到她的琴盒里,?些钱不多,但也足够她买两块面包裹腹。
  再后来,她就开始自己创作,唱自己写的歌,有时一曲入耳,引人入歌,悲喜相随;也有被听客吐槽,烂得简直像摧残耳朵。
  好在她到底还是有些音乐天赋,写了那么多歌,虽然没把自己捧红,到底还是卖出去了一些,赚了点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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