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们就真的进了阿斯蒙蒂斯家的大门。
只是现实与治疗师说的一点也不一样,在当场确定了路德维希确实有阿斯蒙蒂斯家族的血脉后,他们就想抽干路德维希的血,用以治疗那个卧床不起数月的老不死家主。
路德维希根本没见到什么所谓的父亲,只冲杀出去已经拼尽了全力。
至于治疗师……
呵,这个神经病比路德维希得得可快多了。
等事后再相遇,路德维希杀了对方的心都有,因为以对方的消息灵通程度,他不相信对方能不知道阿斯蒙蒂斯家想找回血脉到底是为了什么。可是,路德维希却难得在治疗师没脸没皮的骨头上,看到了一丝愧疚。
治疗师主动提出了可以帮路德维希逃离魔域,逃离阿斯蒙蒂斯家族。
那个时候路德维希已经靠自己,想办法考入了中域米斯大区的空堡魔法学校。他们相遇的时候,路德维希正在凑路费。正好拿了治疗师的赎罪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魔域。
再听到治疗师的消息,已是路德维希即将从空堡(除了《古典乐赏析》以外)以全部优秀的成绩毕业,在考虑到底该进入哪个导师的法师塔的时候。
“救救救救命啊啊啊啊。”治疗师不是在作死,就是在作死的路上,偏偏他好像怎么都死不了。
这一回,他告诉了路德维希另外一个身世版本:“好吧,我当年骗了你,但我也只是想给你一个美好的童年啊,你已经过得那么苦了,不该有一段正常的、被爱着的回忆吗?其实你爹是个吃软饭的渣男,你娘才是阿斯蒙蒂斯家族的小姐。”
渣男不得好死,阿斯蒙蒂斯小姐看破真相后,就抛下儿子回去潘地曼尼南潇洒生活了,但最后还是死在了治疗家主这道坎儿上。
阿斯蒙蒂斯家族能想起路德维希,是因为能救活家主的,就只有他这个血脉。但路德维希跑了啊,家主也就在又撑了一段时间后痛苦地死去了。
家主争气,下一辈不争气,阿斯蒙蒂斯家族如今已成了一块人人都在垂涎的肥肉。
“你就不想夺回属于你的一切吗?昨日他们欺你,辱你,还想拿你治病,如今你高调回归,将所有人玩弄于鼓掌,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你却对他们不屑一顾!多爽的剧本啊,来吧来吧,我不需要你为我这个人生之路上最初的导师做什么,只需要你帮一个小忙,真的很小很小的忙。”
路德维希当然不可能被治疗师说动,他也看不上去风雨飘摇的阿斯蒙蒂斯家族……
不过,路德维希最后还是回去了。
他也说不上来为什么,大概他就是这么野心勃勃,想当魔族的统治者吧。谁能没有权利呢?有一个当选帝侯的机会摆在他的面前,他凭什么不抓住?治疗师满嘴跑火车,有一句话却说对了,他过去真的太苦了。
***
现实。
路德维希冷笑一声,问治疗师:“与我的身世有关的故事,你编了不下十个给我。你猜我信了哪个?”
贱贱的骷髅沉思半晌,小声道:“那小的就斗胆猜测,您老其实哪个都没信?”
“聪明。”路德维希挑眉,笑得更好看了,刀也捅得更深,他真的不关心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谁出身阿斯蒙蒂斯,如果他想,他可以创造一个只属于他自己的家族。他只是在阿斯蒙蒂斯发现了一些有趣的事,“我查看了家族的族谱。”
那是一件魔法物品,防止血脉外流的。哪怕是私生子,在上面也会显示得清清楚楚,区别只在于阿斯蒙蒂斯家族想不想找回。
路德维希的名字自然也在上面,可连接他的血亲,却是两个阿斯蒙蒂斯家族的男性魔族。
“……好吧,看来已经瞒不住你了。”治疗师一个起手,就准备继续乱嗨瞎编,“其实他们喜欢和别人搞3P,你知道的吧,就是很变态的那种。”
黑色的火焰,直接烧在了骷髅的袍子上,路德维希笑着说:“趁着我还在笑,我劝你最好不要不识抬举。”
“我错了,我错了,我错了。”治疗师立刻求饶。
“他们两个都是阿斯蒙蒂斯家的失踪魔口,本该是阿斯蒙蒂斯家最合适的继承人。据老管家说,他们当年离开潘地曼尼南,其实是带着一个秘密任务。他们要前往一座古城,带回一些什么。”那古城就在卡罗尔附近,都不能用古城来形容,准确的说是古墓,“我查了当时的随队人员,你猜,我在随队医生一栏,看到了谁的名字?”
治疗师:“……”这还猜个屁啊,老子就是当时唯一的随队医生。
他也是倒了血霉,本来只是想挣个快钱,没想到差点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不说,多年后还会因为这个破事而被人架刀。
“一队十三个魔,只有你活着回来。但也有人说,曾看见你怀里抱着一个长角的幼崽。”路德维希的眼神一片冰冷。
治疗师哇的一声就哭了,他好像格外的喜欢哭,但永远是光打雷不下雨,他说:“好吧好吧,我其实对男男生子也略知一二。他们是骨科啊,爱的天崩地裂的那种,我也劝过他们,这是畸形的爱,这是不伦,但他们偏是不听呢。”
刀更深了。
治疗师:“……”
路德维希:“你们一队魔进去的时候是一月一日,你出来时,不过是一月五日,你是在试图告诉我,你们四天就造了个孩子?那我现在给你四天时间,你给我造一个,我看看。”
那一刻,治疗师从没有觉得死亡离他这么近过。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我真正关心的,是另外一件事。”路德维希一个回马枪,就掌握了整个话题的节奏,他说了,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出身,他只要知道最后的胜者是他就行,“我听说,那古城曾属于魔王,里面放着它的宝物。你们从里面带出了什么?又销赃销往了哪里?”
治疗师彻底没了脾气,玛德,明明他还特别关注过,确定路德维希回了魔域,他才敢稍稍在人族高调了一点啊。
怎么就还能出现在人族呢?
一点也不诚实!
“是您教得好。”路德维希不能更谦虚,笑容也真诚了些,“顺便一说,我的朋友很喜欢您写的那本《欺诈的艺术》呢,如果有空,写个to签吧。”
治疗师:“……哈?”
***
他的过去实在是太苦了。
但如果这些苦,只是遇见阿诺的代价。
他心甘情愿。
第71章 金菲士:
T阿诺莱德殿下:
好的作品会唤起读者的,不是正在下雨的事实,而是被雨淋的感觉*。
您真诚的金菲士。
***
这是阿诺拿起《欺诈的艺术》这本书的扉页,看了又看的第七遍。他们已经离开了贝勒伊帝国,进入了圣司米亚旁一个盛产杜松子酒的小公国。在这里教皇只有一场演讲,因为这里的人大多都是酒神和商业之神的信众。
阿诺喜欢的书有很多,得到签也很多,毕竟他在雪罗斯塔养了不少作者,可他还是觉得如今的这本尤其特别。
因为这可是欺诈大师亲笔签的真名啊。
之前在收到路德维希送给他的《欺诈的艺术》后,阿诺就很认真的拜读了一遍。虽然读书进度缓慢,可他其实是很喜欢的。还特意去了解了一下这位幽默的原作者,知道了对方叫金菲士,是魔域有名的欺诈师,还出版过类似于《骨骼保养一千问》、《你真的应该知道的治疗术小常识》等科普类书籍。
涉及领域多样,涵盖业务广泛,唯一的共同点是,金菲士从不会签自己的真名,只会写“G·Z”两个字母的缩写。据说他不签全名,是怕被法师用全称远程诅咒。
在这点上,同为不能对外透露全名的精灵,阿诺表示非常理解。
可路德维希却说:“事实上,他这个理由,就是从你们精灵族得来的灵感。他之所以只签缩写,只是因为这样他的全名签名才能显得很值钱,他好卖书。”
路德维希是一点面子都没给老骨头留,当下就对阿诺戳破了对方死认钱的嘴脸。
阿诺:“!!!”
“设置一个高到离谱又很难获取的参照物——全名签名,再设置中高低三挡,非常低廉的没有签名的低档;再设置一个相对低廉,但有缩写签名的中档;最后是看起来多买多送很划算的特签。”
“当这三挡和参照物摆在一起的时候,低档和中档、高档的价钱其实相差不多,可中档和高档有签名。既然参照物的签名那么值钱,中档、高档的签名多少也会有些分量吧?”
路德维希给阿诺剖析着大部分消费者的心理,因为这就是治疗师当年在设置这一套的时候,想的内容。对方一边喝酒一边签名的时候,他就站在他的旁边,亲耳听到他念叨着价格标签陷阱,然后眼睁睁的看着他搞出了如今这一天套。
说白了,治疗师其实就是在诱导大家买中档和高档,这才是他赚钱的主力军。
想一想吧,同样的一本书,他做了什么呢?不过就是多加了两个字母,或者多加了几个单词,就能比无签名的低档多卖出三到五个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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