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涯絮收起号牌,道:“我们这边男生比较多,所以前面才会全是男生的。”
学生道:“确实是这样,你要补充一下水吗?”
裴涯絮点头,解开水袋递过去,学生小心提起长勺,往袋里灌满了水,又给她塞了两块白面饼。
裴涯絮盖上封盖,向他道了谢,这才摸索着下山。
按照记忆回到那抹白影出现过的地方,裴涯絮趴下,往树干上瞅,发现几根浅白色毛发,摊在掌心中,没能认出来。
现在还没下雪,地上也就没什么脚印,看来还是得和那些动物正面对上,才能知道到底是什么了。
这么想着,她摸出匕首,攥在掌心,而后四下望望,选了一个方向慢慢向前走。
支起耳朵,呼吸放轻,认真辨别着不属于自己的声音,她虽没这方面经验,但看猫猫狗狗捕猎时便是这么做的,也就依葫芦画瓢,一瞬间连刮在耳边的风声都清晰无比。
静谧摸索间,耳尖忽然一动,她瞬间回身,在几根枯瘦树干后看到了雪白的影子。
居然是一只白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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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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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玫瑰2
它就在不远处,披了身白毛雪,双眸是两汪湖水映透碎光。鹿角如蔓延的枝干,却有着不同于树木的强盛生命力。它的四肢细长有力,脚底踩上灰靴子,姿态灵动。正站在不远处左顾右盼,轻盈跳跃。
这片山林从没有出现过白鹿,它并不属于这里。
按照每年惯例,这样被抓起来放入山中的动物不会少于十五只,也就是说,现在这片被刻意围起的山林间,至少有十五只以上的白鹿被追杀中。
裴涯絮立刻收起匕首,心情复杂。
若是放在从前,她才不会在乎这是白鹿还是白熊,可现在不同。
允姨所讲述的那个故事,她到现在还印象深刻,虽没亲眼见过这种动物,却似乎能与那只倔强的白鹿感同身受,在那之后甚至还梦见了许多次。
如果未来有机会,她本打算去允姨家那边弄一只来养养,可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相遇。
白鹿似乎也注意到她,警惕的绷紧身体,裴涯絮立刻站立不动,想着慢慢靠近,然而那动物感官何其灵敏,翻几下耳朵便撒开四蹄跳远。
裴涯絮赶紧跟上,一路上山早在脚上磨了泡,现在又是不看路的追逐,膝盖发麻打颤,两只脚都如同废了一般,可她眼中只有那一点白色,片刻不敢停歇。
跑了不知多久,一条小溪蜿蜒穿过林间,看来山泉也渴的厉害,只流下这细细一缕。溪水下铺着石块,被蹄子踏上哒哒的响。
白鹿停下歇息,低头喝水,黑眼珠沿着眼眶缓慢打转,警惕四周。
裴涯絮远远看着,抱着树干忍不住抓了抓。
脚上的泡估计烂了,跑是不能再跑,她有心想弄一只活的回去,可根本追不上这小家伙,只能干捉急。
这边正想着怎么把它无伤带回去,那白鹿忽然抬头,扬起身子就要跑开,却被对面一支飞速射来的木箭命中头部,极短促的叫声过后摔在地上,蹬了两下腿,不动了。
裴涯絮目瞪口呆,刚想上去看看,对面林中已跳出个少年,摸着白鹿皮毛兴奋道:“又来一只,运气不错!”
裴涯絮看清是谁,顿时气上心头,叫道:“赵千帆!!这只鹿是我先看到的!”
赵千帆也吓一跳,还以为什么猛虎,发现是她,虽然也没什么差别,但还是松了口气道:“这种事情哪管先来后到,谁有本事谁就能得到喽。”
在她身上看了圈,发现她两手空空,又笑道:“怪不得这么生气,你到现在还没抓到一只?”
裴涯絮道:“你要不是跟着东方在将箭局学了箭术,现下哪里能抓到这白鹿?况且,你那里不是也只有一只吗?”
赵千帆自信满满道:“谁说的。”
撩开衣袍,解下一个布袋,敞开给她看:“我已经抓到过一只了,但体型有点大,带着它就没法赶路,所以我把它眼珠和耳朵挖出来喽,这样的话计数方便,也不会被当做是用别的动物来顶替了。”
裴涯絮不敢置信的走上前,低头看去,那布袋里赫然是一对完整的眼珠和毛耳朵,正在往下滴血,晕透了布袋底部。
“你...”
“怎么样,我是不是很聪明?”
裴涯絮没吭声,赵千帆将布袋搁在一边,检查着新鲜的鹿尸,先是赞叹了一下漂亮的皮毛,而后才拔出腰间匕首比划着入刀位置。
“我刚刚跟着的那只鹿啊,跑的可快了,我跟了好久才抓到,你拿那把小弹弓,肯定是追不上的,就算追上了也杀不了,还是早点下山吧。”
赵千帆一边嘴里说着一边动作,一手虎口按在鹿角上,另一手利索挖出眼珠,割去鹿耳,丢进布袋,扎好口收回腰间,没再看那鹿尸一眼。
“挖第二只,手感都熟悉了。”
裴涯絮看着他,忽然觉得陌生:“你之前,可不会这么利索的杀生。”
赵千帆道:“将箭局的老师说,想让箭术短时间内提升,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打猎,打活物,所以东方这段时间没少拉我一起去,就...习惯了,其实东方现在杀的应该更多。”
裴涯絮忽然间没了力气,声音弱下来,挥挥手:“算了,也确实是这样,你别管我,你自己先下去吧。”
赵千帆系好袋子,又道:“你带的食物吃完了吗?我这里还有,要不要。”
“不要,你赶紧走吧。”
赵千帆挠挠头,在溪水里洗匕首:“明月侠,你生气了?要不然我把眼珠分你一对,反正我后面还会抓。”
裴涯絮不忍再看那面目空洞的鹿尸,嗡声道:“还要杀吗?”
赵千帆道:“是啊,我这次发现是白鹿的时候可激动了,你是不是忘记我为什么要叫清风侠了?有这种机会,我可不能放过。”
在赵千帆所看过的所有故事话本里,英雄无数,但清风侠一定是他最不能割舍的心头好。
清风侠来自一本叫做《剑尖清风如憾酒》的武侠小说,书中有一位青衣少年自幼跛脚,还瞎着一只眼,天生体弱,连大夫都说他绝对活不久,但爹娘十分疼爱他,总是告诉他,长大了会成为了不起的大英雄,所以一定要长大。
于是少年真的认为自己是英雄,虽先天不足,却拥有超凡的意志。他爱喝酒,除此之外就是舞剑,所以每日练剑,鸡鸣而起,日落而息,勤恳琢磨,一招一式烂熟于胸。
少年走路一瘸一拐,所以总是被嘲笑,却从不在乎,人人都认为他只是烂醉在酒摊上的年轻酒鬼,却没想到他会在某一次围猎活动中大放异彩,凭一人一剑猎取数十只白鹿,被叫了一声“白鹿酒客”。
后来某一日,盗匪入村,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所有人都不敢反抗,唯有他,从酒摊上跃起,一剑劈下那盗匪头头的首级,赶走了匪徒,此乃正义侠士之举,又因为挥剑如清风般自在轻盈,便被称为“清风侠”。
他最终保护了自己的爹娘,村庄,也成了人人称道的大英雄,而这恰是赵千帆最向往的。
裴涯絮没再说什么,赵千帆眼尖,似乎又捕捉到白影,简单打声招呼便立刻离开了。
热气腾腾的鹿尸还躺在溪边,眼窝向外淌血。裴涯絮蹲下.身,想要摸一摸,最终还是收回手,摇头轻道:“我真是着了魔,看见你们就想起那个故事。一会出去之后,还是不要告诉允姨这里的动物好了。”
她站起身,漫无目的的向前走,头顶干枯枝干交织成网,她看了半晌,摸出弹弓,在地上挑了几颗圆润石子,瞄着细细的树枝尾端,拉紧软线又放开,石子飞出,准确的击中,砸下几截断枝。
脚踩上,又分为几段,裴涯絮叹了口气:“这些东西,实在没有带出去的必要,就没有其他什么新鲜的吗?”
她又往前走了许久,直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才猛然意识到时间已经不早了。
实在是不甘心就这样空手回去,只得硬着头皮加速巡看,然而冬日山林里实在没什么缤纷色彩,也自然无法让人眼前一亮。裴涯絮走到天彻底黑下来,也没能找到什么能带出去的新鲜玩意儿。
在心中叹了口气,这一下午估计是白跑了。
摸出水袋喝了口水,裴涯絮便准备回去,然而就在抬脚的刹那,似乎有一抹红色在余光里闪动。
她以为自己看错了,眯起眼睛,调转方向,仔细在夜色中辨别不同寻常之处,没用多长时间,就在不远处的一颗树下发现了一朵红花。
这真是奇了怪了,一路上山,到现在也跑了大片山林,可没见着哪里还有这般鲜艳的花朵。
裴涯絮睁大了眼,一时间喜上心头,两步跳过去,蹲在花前。只见那细风中微微摇曳的花朵新鲜饱满,花枝纤弱,生长着细密的刺,花瓣层叠,是繁复的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