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在卫朝最后一场战争中,□□被首次正式运用于战场,成效卓然,如果不是谋仙兵圣双双病故,卫朝的兵力又远远逊色于敌国,卫国绝不会这么早灭亡。
简单地说,这个朝代只用“传奇”二字就能完全概括。而卫朝的传奇在一千六百五十二年后的今天依然在史学家和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博士后等学位的学者们的论文中延续,无数人挖掘了一千多年,仍旧没有把这个宝藏朝代留下的文化宝藏挖完。
“卫朝啊……”程初华微微皱眉,无法遏制地想起一些不好的往事。
“怎么了?不好说吗?”唐燃对他人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当即察觉到他突如其来的不悦,“要不我换一个?”
程初华看他一眼,摇头:“不用换,不过你得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听到“不用”俩字,唐燃暗暗松了口气,他还是很想听卫朝的过往的。
“你今天请我吃饭,就是为了打听我的过去?为什么?”程初华酝酿了一会儿,准备了好几句委婉的提问,最后还是因为不习惯拐弯抹角选择了最直接的一种。
这是两个问题。
唐燃内心吐槽了一句,身体却很诚实地给出答案:“对,但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兴趣使然。”
“怎么说?”程初华挑起一侧眉角。
“我的特殊能力叫‘文韬武略’,‘武略’就不说了,看到武字你肯定懂。‘文韬’就比较复杂,我长话短说,和个人的文化素养有关。我的文化水平越高,这一能力底下延伸出的分支——你可以理解为招式,就越多,实力也越强,所以我要不停地看书提升知识储备,而历史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唐燃虽然说是长话短说,但真正解释起来字数还是比之前多了不少,“我经常和特部的长生者交流,从他们嘴里挖出一些没有史料记载的历史故事,今天请你吃饭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嗯,我听明白了。”程初华托着下巴点头,抿嘴一笑,嘴角微微陷进去一个小窝。
他前面也笑过,但都没有这个小窝。
唐燃觉着自己分析他面部表情含义的素材又多了一样。
“卫朝啊,我虽然记性不好,但是对这个朝代的印象特别深刻,不只是因为卫朝那些快被盘点烂了的传奇之处,也是因为我在卫朝度过了我三千年生涯中最跌宕起伏的五十二年。”程初华开始了他的讲述,“我经历过的大事件历史书上都有,就讲一点野史都不敢记的内容吧。”
唐燃咽下蛋糕,从左侧的口袋里翻出本子和笔,做好了记录的准备。
故事要从一个下雨天说起。
第4章 追忆往事
公元229年十月,卫朝初期。
程初华挑着担子站在城门前,与其他同样要进城的人一起排队。
他今儿起得早,又蹭上了隔壁大爷的牛车,所以排在队伍前列。虽说有好几辆马车、十几个人因为额外缴纳进城费用插了队,但他还是赶在下雨之前顺利进城,在护城河上百里桥顺数第二个桥洞下方的青石地上占到一个不错的摆摊位置。
铺开草席,又多垫了一层油布,程初华从竹筐里取出竹编摆件、简单的动物木雕等小玩意儿摆上,再专门腾出一块空地放青团之类的面食和冷食,吃与玩两项生意一起做,互不耽误。
雨下得很大,噼噼啪啪砸在桥面上,在桥洞底下听着跟打雷似的格外真切。暴雨阻挡了一些常到百里桥附近吟诗作对的文人才子的脚步,但在桥的周边讨生活,或者讨生活途中需要经过百里桥的人一如既往地迈着匆忙的脚步从桥洞底下走过。
行色匆匆的人群里偶尔有几人会在路边的摊位旁停下,或是买些吃的当早午饭,或是拿几文钱买点小物件回去讨妻儿欢心。程初华做的就是这部分人的生意。
“大哥拿好,下次再来。”用油纸包了青团和两支木钗递给一个虎背熊腰的猎户,程初华熟练地讲了句场面话,低头整理油布上被翻得有些凌乱的东西。
那猎户却没走,顺势在他的摊位旁边坐下,翻出那几个青团三口一个。
“兄弟,这段时间生意不好做吧?”
“啊?”冷不丁被搭话,程初华愣了一下,“是不太好做,不过像我们这种挣小钱吃辛苦饭的平头百姓,好不好做也都那样。日子总是要过的。”
猎户转头看着他,布满络腮胡的脸露出一个粗犷却爽朗的笑容:“这话说得对,兄弟你是明白人。我这些天到酒楼饭馆送猎物,老听到那些大商户抱怨年景不好,生意做不下去,真金白银砸下去连本都捞不回来,日子快过不下去了。他们也不想想他们平时从咱这些老百姓身上捞了多少油水,要是连他们都过不下去,我们岂不早没了。”
程初华没有上过学,但活了一千多年,该长的见识都有,听了这话只是笑笑:“人家想的跟我们可不一样。我们要的是温饱,但那些大商户要的是钱,是万贯家财,挣的少对他们来说就是亏了,一亏,人心里难受,可不就觉得过不下去了吗?”
“诶,兄弟挺有想法啊,以前读过书吧?”猎户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那你觉得现在的年景好是不好?”
程初华不太走心地思忖一下:“要我说算是好吧,至少能让我们这种普通人活得下去。”
“你对年景好的标准这么低?”猎户不赞同地摇头,“我不知道你有没有了解过那些大商户、大官人家的生活,都不用说别的,人家吃饭用的碗筷都是金镶玉嵌的,用来喂狗的剩饭也比咱们的年夜饭丰盛。比我们肯定没法跟他们比,但怎么着我们的日子要过得有他们的一成好,这才能叫年景好吧!”
程初华从他看似正常的抱怨里听出了一点不对,没有发表意见:“看不出来,兄弟你也挺有想法啊。”
“嗨,就是看得多了,有感而发。”猎户一口吃掉剩下的半个青团,拍拍身上的碎屑,“行了,我今天还有事儿,就先聊到这儿。兄弟你青团做得不错,明儿我还来你这儿买。”
程初华回以一笑:“随时欢迎。”
猎户摆摆手,把他买的那两支木钗揣进怀里,大步朝前走去,很快便消失在河岸边的垂柳树影中。
第二天,程初华等来的不是想要晋升回头客的猎户,而是十几个官府捕快。
为首的年轻红衣捕头把程初华从地上揪起来,将一幅画像怼到他眼前,喝问道:“你!昨天是不是见过这个人?”
程初华还未反应过来,愣愣地点了下头:“是、是见过。”
闻言,捕头二话不说把他往后面一扔:“带走!”
之后的好几个月,程初华被关在牢里和老鼠蟑螂作伴。吃的是馊掉的剩饭,喝的是带着怪味的水,只有一扇开得很高的窄窗能透进来一些光,让他不至于分不清白天黑夜。
大概是三个月,也可能是五个月后,他从牢门的缝隙里看见官兵拖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往牢房深处走去。那个人没有挣扎,乱蓬蓬糊在脸上的头发也让他看不清面容。
官兵拖着这个人从程初华牢门前经过时,他的袖子里忽然掉出半截木钗。原木色的钗子被血染成暗红,反倒突显出那些刻意雕琢的纹路,这些纹路一团团地盘绕在迎春花钗头周围,稚拙可爱。
木钗是程初华卖给猎户的那支,他记得很清楚,钗子上的纹路是他仿着某天下午躺在屋顶晒太阳时看到的天边的一朵云的形状雕上去的,世上仅此一支,独一无二。猎户原本是要买两支相同的木钗,跟他磨了许久,确定没有第二支,才勉为其难地选了另外一支相似的。
程初华恍惚一瞬,下一刻,牢门被人用力拉开。
“已经查清你与刺客无关,你可以出去了。”
说话的是之前亲自抓捕他的红衣捕头,说完他就匆匆朝牢房深处走去,翻飞的衣角消失在黑暗里。
程初华迷迷糊糊地走出了牢房。
那天过后,程初华没有再去过百里桥,而是换了一个地方摆摊,只偶尔走街串巷,或是同邻居、客人谈话的时候,才会从他们那里听说一些关于某个无名刺客的事。
从他们口中,程初华知道刺客行刺的是当朝小王爷辰王,陛下最宠爱的弟弟;知道刺客最后判了流放,但好像还没到流放地就死了;知道刺客有两个妹妹,在他行刺前是那位小王爷的侍妾,因为身份低微在王府受尽欺凌,他刺杀失败的第二天就一起服药自尽了……
因为这件事,陛下大发雷霆,重整京都守卫军,将只会奢靡享受的世家子弟剔除出去,遴选人才填补空缺。
又一年,京都守军风貌大变,俨然已是陛下手中最锋利的长矛。
再后来,敌国兵临城下那一年,京都守军全军战死。曾经的红衣捕快穿着染血的将军铠甲,握着旗帜立于城墙之上,至死不倒。
“卫帝重整守卫军事件,史称‘狄良三刺’。狄良是刺客的名字,他一共行刺辰王三次,第三次时被捕,在审讯完三个月后被流放。”唐燃用历史记载为程初华的讲述做总结,语气平平淡淡,眼神却十分复杂,“狄良行刺的原因正史没有记载,野史则是众说纷纭,原本他是要被处死的,但因为辰王亲自出面求情,所以最后只判了他流放,至于他最后的结局是什么,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