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撩人,宫正初快速奔向贫民窟,生怕小风出现意外。
“小风?”宫正初敲了敲房门,低声喊着。
木门立刻被打开了,小风愈发瘦削,眼底的黑眼圈好重,血丝遍布眼眶,发丝凌乱。
杨秀急忙把房门关上,难受的问:“小风,你怎么了?”怎么变成了这副样子?
小风热泪盈眶,拼命忍住眼泪,一把抱住宫正初,带着哭腔哭求:
“大哥,我以为你们再不会回来了!他们都说华岩死了,你也死定了!我……我好怕啊……”
宫正初心头一酸,抱着小风安慰道:“我们没事,只是遇到了不少波折,总算平安回来了。”
小风挣脱他的怀抱,想去扒他的衣服,急切的说:“你让我看看,你到底哪里受伤了?”
“小风,你冷静点,我真的没有受伤!”宫正初摊开双手,任由他打量。
小风见他完好无损,这才松了口气,又赶去检查杨秀的伤势。
小风刚捡起杨秀的衣摆,便被宫正初拖开了,掩饰般说:“他也没事。”
杨秀见状,好言好语的抚慰道:“小风,你别担心,我真的没有受伤!”
三人许久不见,有说不完的话。
小风担惊受怕了这么久,也不去上学了,天天都守在家里,生怕他们回来了,却找不到人。
“大哥,我有很重要的事跟你们说!”小风想起风起云涌的一个月,迫不及待的说。
“听说华岩带去的人手都死了,华老爷子很生气,甚至怀疑是另外两个兄弟下的狠手。”
“而且,据说其他区也去了不少人,却没有一个人平安回来,外面都在谣传,七区的荒野会吃人!”
宫正初冷笑着,的确有会吃人的荒野,不过是人吃人罢了。
小风打探到不少消息,大事小事恨不得一下子全都抖出来。突然,他神神秘秘的说:
“大哥,据说高等人在七区中发现了一条砖石矿脉,正大量召集废土中的流民前去挖钻石呢!”
“又是七区?”宫正初对这条砖石矿抱有怀疑态度,既然直升飞机是阴谋,挖砖石当然也可以是一个借口。
小风想了想,撇着嘴说:“听说待遇很好,吃穿不愁,又有额外奖赏,光是这个贫民窟,都去了不少人!”
住在这里的人,哪个不是有上顿没下顿,天天担惊受怕,如今能有一处安稳的落脚之处,他们自然是愿意的。
想到这里,小风补充道:“而且还有大卡车专门来载人,都不用你走路过去!”
杨秀闻言一愣,有些怀疑的追问:“那群人这么好心?还专车接送?”
小风也觉得其中有诈,却想不通缘由,便猜测说:“或许,他们迫切需要大量的人手吧。”
第66章 遭遇强行征召
三人嘀嘀咕咕的片刻,便被门外的吵闹声打断了。
小风拉开一条门缝,谨慎的往外观察,只见一批手持枪/械的壮汉挨家挨户的敲门,语气不善的要求全部人出来。
“大晚上不睡觉,你们来搞什么?!”远处一个语气不善的中年大叔,大声嚷嚷着。
此言一出,四下喧哗四起。
“这是我们的地盘,你们来耍什么横?”
“我警告你们,别以为拿着枪,就一副吊样,小心有去无回!”
“狗仗人势的杂种,你tm有种说出你的主人是谁!”
一些脾气火爆的流民被吵醒了,本来就不耐烦,便想动手打人。
“砰!”突然,一声枪响打断了吱吱喳喳的吵闹声,刚才那名想动手的流民瞬间倒地不起。
这群突然而至的壮汉转眼间便打死了人,威慑意味十足,没有一人再敢轻举妄动。
领头的那名壮汉环顾一圈,踹了一脚地下的死尸,凶狠的大喊:
“我们奉高等世界的贵人之命,特来征召你们前往七区的钻石矿,从此衣食无忧,过得比狗还好!”
这时,一声不和谐的声音响起了:“可是……我不想去……”
“砰!”
又一声枪响划破静谧的夜空,领头壮汉指着刚死的男人,冷酷的说:“不想去,便死!我们不是在跟你们商量,通知罢了!”
刹那间,全部人都看穿了他们的打算,竟是妄想强行征召这群人前去挖钻石。
情况未明之时,他们怎敢轻易挪窝?不知是谁先逃跑,一时间,众人四下奔逃,生怕走慢一步,便万劫不复!
宫正初见事态突发,立刻招呼两人把全部的物资打包,从院子的矮墙上逃窜了。
三人都背着一个背包,在夜色的掩护下夺路而逃。杨秀骑着自行车,载着小风,而宫正初则飞奔跟随。
他们一路上遇到了不少逃亡的邻居,有祈求带他们一起逃跑的,有试图抢夺自行车的……
突然,一个抱着小孩的老汉摔倒在地,看着迎面而来的三人,磕头求救道:
“好心人,救命啊!老汉我死不足惜,但请你们救救我的孙子吧,他才四岁,还是一个孩子啊!”
那小孩感受到爷爷的哀求,惊慌大哭,惊惧的哭声瞬间便划破了长空。
小风侧头看向杨秀,生怕他心头一软,想去救人,便眼神示意宫正初,无声的问:“大哥,怎么办?”
宫正初摇摇头,不发一言。
不料,杨秀却好似没看到老汉的哀求,继续前行。
直至把爷孙二人甩在身后,小风隐约听到怒骂声,好奇的问:“杨小哥,你怎么不救他们?”
杨秀摇摇头,冷漠的说:“那老汉的右手藏在衣服中,紧握着一把匕首,想暗害我们。”
杨秀在废土中沉沦多时,早已不是那个优柔寡断的滥好人了,比起陌生人,他更想守护宫正初和小风。
这一路上,他们会遇到很多落难的人,而有些人生性本恶,不值得救助!
短短一个月,杨秀的改变出乎他的意料,小风瞥向宫正初,眼神示意。
宫正初苦涩一笑,仍旧是赶路。
第67章 宫向明,讨厌鬼
一路上,他们遇到了不少逃亡的流民,似乎高等世界的士兵在五区大肆绑人。
宫正初想了想,决定前往六区。因此,三人再次上路了,幸好路上遇到了不少同行,目标不是太大。
八天后,宫正初领着两人来到了六区的小镇上,让他们先在城角下等待,随即独自离开了。
小风瘫坐在地上,看着人来人往的小镇,叹息着说:“这里比我们那个贫民窟好太多了。”
“干净许多。”杨秀点头说,他以前很爱干净,如今却整天黑头黑脸的,很羡慕衣食无忧的生活。
半小时过去了,烈日当空,毒辣炙烤着大地。
杨秀口干舌燥的问:“宫正初去哪儿了?怎么还不回来?”
小风也是一头雾水,见他双颊通红,急忙举起双手帮他遮挡太阳。
这时,远处走来了一个人,身形模糊不清。
小风擦了擦眼,惊喜的大喊:“大哥回来了!”
“哪里哪里?”杨秀惊喜地顺着他的指尖看去,只见宫正初疲惫的走来,身后跟着一个穿着骚包的年轻男子。
“穿红戴绿,像只公鸡,一看就不是正经人!”小风低声骂道。
杨秀闻言一笑,随即整理表情道:“别胡说。”
宫正初气息微喘,刚招手跟他们打招呼,身后的男子便窜上来,亲切的问好:
“hey,my boys!我叫宫向明,你们可以叫我向明,也可以叫我明明~”
小风和杨秀齐齐打了个寒颤,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小风笑嘻嘻的说:“小明哥哥,你好!”
“嘘!不可以叫我小明噢,这么烂大街的称呼可配不上我冷艳高贵的身份!”
宫正初瞪了他一眼,示意他别作妖,主动解释说:“他是我的堂弟,性子一向招摇,别理他。”
杨秀闻言,打量他一眼,默默地点点头。
两人的确有几分相像,不过宫向明更加阳光健谈,细长的双眸泛着桃花。
宫向明围绕杨秀转了一圈,热情地与他握手,感叹的说:“容貌脱俗,身材健美,气质上佳,绝了!”
杨秀被他盯得发毛,尴尬地笑笑,他对或许热情的人实在没辙啊。
宫正初踹了他一脚,冷酷无情的说:“快带路!”
宫向明这才反应过来,为杨秀鞍前马后道:“好弟弟,你的小脸都晒红了,快跟我回去吧。”
宫向明刚住到小镇上没几天,却物资不缺,日子过得潇洒气派。
杨秀站在门口,看着这间干净雅致的宅院,有些不知所措,这便是他们新的住处?
小风率先跑进屋子,把每一个房间都巡查一遍,这才挥手招呼道:“杨小哥,你快来啊,这间屋子最适合你了!”
杨秀莞尔一笑,正走上前去,却听到宫向明低声抱怨道:
“他便是你认的弟弟?举止粗俗又顽劣不堪,不过是丢人玩意罢了……”
杨秀顿时心凉了半截,对他仅有的好感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宫向明表面上笑嘻嘻的,说话却如此歹毒。
宫正初闻言,低声喝道:“别乱说!再让我听到类似的话,立刻滚出废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