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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三个室友都不是人 (柴万夜)


  有声音告诉我,我应该高兴,但是刚刚那个清醒过来的瞬间,我又觉得我应该要救他。
  脑子里有陌生的声音在指挥着我的行为,它让我把一切眼前的人都杀掉,清理干净,可是那个熟悉的声音,他在和我说,他在和我说……!
  “相信自己!”
  直觉,直觉,直觉是最重要的!!!!我皱着眉头,咬着嘴唇,企图用这个的动作去分散一些自己精神上的痛意,当然,这是徒劳的。在无数陌生而又熟悉记忆的冲刷和世界意志声音的洗脑下,要让自己的意志引导自己的行为,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还好,在拥有力量的我面前,世间的一切都被放慢了,我知道邓齐只有几秒钟的时间,但我所看到的时间,被切成了清晰可见的一份一份,它们陈列在我面前,一点一滴地流逝。
  在之前我的眼里,我夺取世界的程度几乎是以10%的程度疯狂上涨着——邓齐似乎怕我挣脱开来,用了十成十的力量挤压着自己的心脏。
  而现在,我可以看到那行红字,正在一点一点地变化着。
  “99.4%。”
  不是时间变慢了,是我的反应变快了。
  我开始与自己脑内的那个声音进行搏斗。我知道那个按钮就在我的脑内,只要我想!只要我想!我就能立刻把眼前的这个男人治好。可是我离我的目标按钮之间隔了这么多的记忆长河,还时不时有一把陌生的钩子勾着我,企图让我走歪。
  我走,我爬,我咬住自己的下唇,握紧自己的手掌,我眼前是白色的苍天和血色的暮夜,我已经分不清自己脑内的动作和脑外的动作,或许是因为我和这个世界已经融为一体。我只是不断地在自己的脑内播放那句声音——
  “相信自己!”
  每播放一次,我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又多了一分。
  “99.5%”
  “99.6%”
  我咬紧牙关,头上的汗珠正在猛烈地掉落,我在自己的脑海里大杀四方,抵御一切之前记忆的诱惑。我甚至看到了自己一直想要知道的真相,却又将它抛之脑后。
  没时间去在意这些,我得先把邓齐救回来!!!
  “99.7%”
  “99.8%”
  我找到了,我找到了!!!让我按下去!!!按下去!!!!
  “99.9%”
  我喘着粗气,感觉自己全身都已经被不知道何时落下的汗水打湿。但我已经战胜了那个世界意志,我能控制自己的思维了!!对着大脑里的那个按钮,我按了下去——
  没有声音,世界仿佛静止在这一刻。我看到自己视野左下角的红字正在急速下降,而邓齐的身体也仿佛被一双看不见的大手逐渐地拼接起来,又恢复到了最初我来到这个时间点看到他的那副模样。
  我还喘着粗气,胸脯不断地剧烈起伏,明明刚才只用到了精神力,却仿佛整个身体都参加了一场马拉松比赛。意识逐渐回笼后,我才发现,即使在最残破的时候,邓齐也在不断地用自己巨大的枝条拍打地面,制造出各种可怖的声音——我知道,这是用来迷惑后面的“我”,让他听不到我的声音的办法。
  真是周到,真是全面,但是——
  我捂着胸口,气还没完喘上来,但还是忍不住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但是,赢的人是我。
  我把邓齐救回来了。
  *
  红字停留在50%,现在,我和邓齐各自占有一半的力量,可以通过心声进行交流了。
  虽然邓齐仍然用自己身上的枝枝蔓蔓在背后弄出各种声音,但在此刻的我心里,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加安宁了——50%是一个很好的数字,双方势均力敌之时,世界意志便不会再催促。
  我的脑袋里没有了第二个声音,想必邓齐也是。
  我知道,只要我离开这个世界,他的脑袋又会被那个非人的声音占据,他又得开始努力地抵御那份莫名其妙却自然而然的杀意。
  我知道自己不会再在这里呆很久,但起码,我可以尽力帮他分担一点,让他稍微有点喘气的时间。
  虽然修复了身体,但很明显,邓齐的意志还需要一段时间的修复,他的眼睛欲睁不睁,整个“人”看起来虚弱无比——任是谁刚刚的心脏被捏碎了,都会是这幅虚弱的模样吧。
  在等待邓齐意识回笼的时候,我搓搓小手,迫不及待地开始检阅起刚刚收获的记忆。
  现在,我的意识清明得很,足以让我把这些乱七八糟挤入脑袋的记忆好好清理一下了。
  我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努力地按照时间顺序排查着这些仿佛已经不属于我的记忆,再次睁开的时候,我的眼睛里多了许多的情绪。
  惋惜,痛恨,后悔……以及,爱。
  我没想到,我居然真的和邓齐谈过恋爱。
  并不在外面,就在这个世界。
  我们真真正正地,谈了两年的恋爱。


第49章
  *
  这些记忆的回复,可以说是完全颠覆了邓齐所说的一切。他确确实实是个大说谎精——只不过,他的谎言不是一把利剑,而是温柔的棉花,它把我包裹在里面,企图用这样笨拙的方式保护我。
  可我却以为我会在棉花里窒息。
  在回忆起这些记忆的时候,我并没有产生任何不适,甚至连震惊都没有。自己的记忆回笼时,脑子里只感觉那些一直缺少的部分,终于被满满当当地填满了。它们自然地回到自己应当回到的位置,没有什么比这感觉更美妙的了。只可惜它们当时回来得太快,来势凶猛,以至于我要现在才能慢慢梳理它们。
  这确实是属于我的记忆。我闭上眼睛,它们便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像画面,但又不全是。
  实际上,在我的记忆里,我和邓齐是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的。
  那是一个云淡风轻,风和日丽,小鸟在枝头吟唱,太阳公公朝人们微笑,总之,无论怎么想都很普通的一天——不过那天,我本来差点要做成一件不那么普通的事情的。
  我差点就要和邓齐分手了。
  我和他的交往,本来就是源于我某天在在宿舍聚会上开的玩笑。
  我们从大一开始就是室友,并且关系一般,并没有成为可以一起互诉衷肠互相占座喝酒喝到吐的好哥们。我们生活得非常相敬如宾,我知道他有洁癖,便不太打扰他,甚至因为其他室友的前车之鉴(把奶茶泼到他的衣服上!),不太敢接近他。
  我是个很怕麻烦的人,有洁癖的人对我来说是个大麻烦,这种麻烦摆在我眼前,我自然是绕道而行。
  再加上一点阴暗的小心思:邓齐这人,实在是太受欢迎了,他出众的出身和外貌就够我嫉妒一阵子了,再加上这种超级受欢迎的体质,真的很难不让我产生嫉妒的心思。
  事态发生改变是在一次宿舍聚餐上。
  我们或许是为了庆祝一个节日,或许是为了庆祝谁谁谁拿了奖学金,总之,找到一个机会,强行带着整个宿舍的人一起去路边的烧烤摊聚餐。
  虽说是整个宿舍,但我本来就只准备带着大胖和小瘦一起去,叫都没准备叫邓齐——开玩笑,烧烤路边摊,有洁癖的人能去吃?
  但就在出门的时候,我们撞上了邓齐。
  他应该是刚打完篮球回来,唯一可以让我们证实这一点的是他身上穿着的球衣——这人连打篮球都不像别的男人一样会出一身臭汗,他打完,除了稍微有些喘气,倒也没什么别的了。
  邓齐的脸庞是温柔的,他的五官并不深邃,眼角弯成一个柔和的弧度,因此更符合亚洲人的审美。纯黑的头发和纯黑的眼睛映衬在一起,并不显得冷漠,反而更像一个柔和的,等待着大家去探索的良夜。
  当然,已经有不知道多少人“死”在这良夜里了。
  我微微朝他笑笑,就准备跨过他,和其他两个室友一起出去吃饭了。
  不料,这回,我却被他拦了下来。
  他很高大(对,所以,不是我矮,只是他很高,懂?),因此,当他的手臂拦下来的时候,正好挡在我胸前,带来一片清清爽爽的气味,占据了我视觉和嗅觉的领地——这实在是太冒犯了。
  我下意识地朝后挪了一步,与他拉开一些距离。一个强壮的,比我英俊的男人的荷尔蒙,只会让我觉得不爽。
  但当我抬眼看去的时候,却觉得他温柔的眼角稍微有些不同——今天的他,看起来有些不一样。他的嘴角紧紧地抿着,深黑的眼珠死死地盯着我,仿佛我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般。
  我吞了口口水,正准备说些什么,却听见邓齐从我身边走了过去,留下一句话。
  “我也一起去,换个衣服,你们等一下。”
  我,大胖,小瘦,三人都吃惊地睁大了眼睛——邓齐去吃路边摊烧烤,天下奇闻!
  *
  我们四人围坐在路边的塑料小板凳上,苍蝇正在一旁的垃圾桶上嗡嗡作响。
  我咬一口骨肉相连,又忍不住“咕嘟咕嘟”地灌下半瓶啤酒。我的酒品不好,实际上已经半醉,但我偏偏就是一个没有自制力的普通人——天下可不是所有人都有自制力这个靠谱的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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