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一次失败的重逢及其后续 完结+番外 (汶汶乡/镜台)
- 类型:玄幻科幻
- 作者:汶汶乡/镜台
- 入库:04.10
“……我也不会管。”
“为什么?因为龙不干涉凡世?”
“因为我没有那个意愿。”
“那我有。你就当是陪我度假吧。”
“你想找那个烧死你的龙和精灵复仇吗?如果你想——”
“哈!你不提,我都快忘了我还被那头红龙烧死过。”
“……我以为你不是那种热心的人。”
“你装成一个无根无势的游侠,参加过我那么多次宴会,你居然说我不热心?”
“……那个人类到底哪句话打动了你?”
“他说你轻而易举能抓到他们呀!”
“……”
“你创建了秩序部?你是冰糖先生的顶头上司?”
“……我早就不管事了。”
“你是冰糖先生的顶头上司。”
“龙就是这样以实力分高下。什么时候冰糖比我强,他就是我的上司了。”
“所以你妹妹现在比你强了?”
“龙王现在是黑渊最强的龙了。”
“原来的龙王去哪儿了?”
“……我觉得你不会想知道。”
“那算了。所以,你现在不是殿下,是长老了?”
“龙王继位后,原本的几位殿下都改叫长老,一些血统比较高的年长的龙也是长老。表面上,我属于后者。”
“……什么?”
“表面上,我现在的身份是我自己的儿子。”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
“有谁知道你其实是你父亲本龙吗?”
“有。我的兄弟姊妹,我的一个侄子,我的……子女。”
“哈!你有子女?你怎么没说过?!和谁生的!”
“一个是养子,另一个是实验产物,用我的血造出来的。”
“……我想知道你们亲子关系好吗?”
“龙成年以后,和父母就不存在亲子关系,只有力量的压制。严格来说我现在没有子女。”
“‘更像人类’哈?”
“……”
*
约翰真的没想到,下午再见到莱彻斯时,对方已经帮他约好了传送法阵的票,目的地是长汀外海岸边。长汀外海岸,这是个什么概念呢?在约翰生前那个时候,这里是凡人所能到达的最东边的地方了。
长汀是大陆东边一块长条形的岛,或者说一小块儿大陆也行。大陆上的人习惯把长汀叫岛,而长汀人喜欢把自己这片地儿叫陆,他们管大陆的称呼则是西陆。长汀和大陆之间是一片海峡,大陆人管它叫东海,长汀人管它叫西海,不过两边人都承认一个共同的称呼,内海,这里风平浪静,渔业繁荣,和外海大大滴不一样。
外海,就是长汀东面那片大海。帕雷萨那时候,他们都管那儿叫不渡之海,凡人渡不过去的海。海岸线不是碎石滩,就是高高的嶙峋的断崖,据说从那里眺望,远方的天总是灰蒙蒙的,远处不是风暴,就是大雾弥漫。吟游诗人传唱的古老歌谣里说,浓雾里有骇人的幽灵,是无数溺水的海盗和渔民的鬼魂,而风暴里则有海怪出没,它们的身躯堪比巨龙,庞大的尾鳍可以掀翻任何船舰。
普通人不会出航外海。也就是说,不普通的人会。那些身怀绝技的,有着非凡天赋的人,凭着他们的——坦白来说就是魔法——可以到外海去寻找他们想寻找的东西。反正约翰记得他那个时候是这样的。而且约翰那个时候,不凡的人大部分都严格遵守着不干涉凡世默约,他们的行踪是被有默契的隐藏的,于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在外海出航,他们一般多少人一起,怎么出航——约翰,或者说帕雷萨·海泽拉姆,知道的不多。他知道比较清楚的是上古的传说,精灵从森林举族迁离,在长汀登船而去,消失在外海的迷雾里,从此大陆上绝迹了他们的倩影。
……当然,在他复活的这个时代,精灵早就回来好几百年了。不渡之海这个名号也早被弃用了。这儿时常往来航船运送旅客,来大陆旅行的精灵,去永恒之洲旅行的人类,商品贸易,两地特产,虽然航运业始终由精灵垄断,但外海毕竟不再像从前那样,是只存在于传说和歌谣里的秘密地域了。
答应帮忙,一下子就要跑到极东,这真是——好吧,也不算很折腾,毕竟在遇到赫莫斯前一无所有的人生里,约翰畅想的旅行计划是有到外海岸看一看这项的,而且那时候他畅想的生活可没现在轻松。他那时候以为自己离开盖沙家后就彻底陷入举目无亲的境地了,只能慢慢地一路一边打工一边旅行,传送阵不要想,火车票都不一定能攒出来。人家都是理想比现实更丰满,他倒是现实比理想更美好了。
不过赫莫斯很不高兴,因为普通的传送阵是传送不了龙的,他得自己飞过去,飞一天。而传送阵呢,从进去到出来,最多不过十五分钟。也就是说……
“或者,”冰糖先生在旁边提议道,“让多伊先生骑您过去也可以?”
但赫莫斯阴沉地看着年轻的白龙。
“我现在没法化形,带他飞很不安全。”他说。
“啊?——哦——是啊!您说的对,阁下。”冰糖很生硬地附和道。
约翰实在很想知道“没法化形”是什么意思——赫莫斯不是动不动就冒出鳞片吗?怎么就没法化形了?但有莱彻斯在场,约翰不好发问。它们龙都是很看重隐私的,真名被闲杂人等知道都要千里追杀……
最后事情拍板了,约翰去传送阵,赫莫斯去飞。
外海岸是全大陆精灵密集的地方,这里的传送站就是精灵造的,建筑风格很有精灵特色。传送完毕,约翰抬头一看,是一片浓密的绿叶。精灵住在森林里,和人类森林里的村落的概念不同,他们是真的住在森林里,在树之间,他们的房子是要把树考虑进整体结构的。这个传送站,就沿袭了这种风格。墙壁和树干融为一体,雕着精致的藤蔓花纹,或者干脆就垂着真的藤蔓。空气里飘着植物的清香,头顶还有鸟叫。
不过大厅地板上的鸟屎也很多……
约翰在大厅里慢慢走着,不急着出站,打量这个风格奇妙的地方,以及他周围风格奇妙的人。在皇城也是能看见精灵的,皇城里约翰看见过精灵龙裔白魔鬼,但只是偶尔出现罢了。但这里,精灵可不是偶尔出现。整个大厅里,将近一半都是精灵。刚刚和约翰一起坐传送阵,约翰以为是人类的好几个人,在大厅里摘了帽子,撤了伪装,露出他们向后伸展的尖耳朵以及独树一帜的头发颜色,什么色都有,红橙黄绿青蓝紫,不过都是浅色,从天窗落下的阳光在这些精灵的头发上照出柔和的光圈。约翰扫了一眼,还没有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位精灵女士一样的深绿色头发的。
瓦露缇娜,法尔蒂娜在北地的变体,这还是法尔蒂娜告诉他的,天知道她从哪本书里看来的……
这是一个巧合吗?一位叫帕雷萨的将军,有个叫瓦露缇娜的副手,而且普尔基涅本人告诉他,那个帕雷萨长得和他一模一样,还喜欢管她叫法尔蒂娜——传记里的解释是,丹马克虽说是北地贵族,小时候却是在雷诺西斯郡长大的,口音都带着雷诺西斯那片儿的味道。雷诺西斯,帕雷萨的祖国,当时沃野势力最强大的两个国家之一,帕雷萨自己把它变成了沃野势力最大的国家没有之一。然而后来北地阿洛维一统大陆,把沃野大大小小的国家都灭了,也包括雷诺西斯。现在这个名字还有,是一个郡,但地域范围小得多。
约翰并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神经紧张,这真的是个巧合。赫莫斯给他念书的时候,对丹马克和他诸多奇妙的巧合是很无动于衷的……不过按约翰自己这么些年来对赫莫斯的了解,龙对这位帕雷萨不感兴趣也很正常,龙不会爱屋及乌。约翰自己呢,当初看到普尔基涅哭,潜意识里联想到了法尔蒂娜和雷蒙娜,就忍不住开始做多余的事了。但龙绝对不会这样的,它们就算在潜意识也把每个人分得很清楚,对一个人的感情不会牵连到另一个人,它们不接受相似,不接受赝品——看看它怎么对待那个魔像吧!要是有个和雷蒙娜一模一样的魔像放在他面前,他肯定要毁了它,因为他会因为看到它感到痛苦。但赫莫斯就不会,他把它仅仅只当个魔像用,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
当然,在约翰眼里,这也是他的一个迷人之处。
约翰走出传送站,他看着这个充满精灵风情的城镇,刚才的新奇感已经消退一半了。他希望赫莫斯在他身边,龙说他哪都去过,肯定能告诉他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就算赫莫斯什么都不说,他仅仅在那里站着就已经很有意思了。
*
树荫下站着一个女人,她带着一顶帽子,夹着一本书,盯着不远处传送站的大门。她穿着奇怪,那件裙子,造型上很像那种在外长期旅行的冒险者会穿的皮革制品,但是一个真的冒险者一般不会特意(即便是订制)把衣服做成露出胸脯和大腿的款式,也不会在边缘缀着精致的小蕾丝,也不会选择穿一个跟高到夸张的高跟高筒皮靴。这套衣服足够漂亮,足够暴露,也足够没用,好像穿着它的人就是要炫耀自己的美和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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