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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刷满好感度[星际] (海与灯)


  菲丽丝感叹道:“真的没有想到,肥肉也能做得这么好吃……”
  “虽然时间匆忙,只熬了白粥和红烧肉,但是烹饪并不算简单。”洛白笑着说,“红烧肉正好营养滋补,适合给你劳累这么久补补身体。”
  西维尔认同地点点头:“大碗米饭浇上红烧肉和酱汁,确实管饱又解馋,一看就是下了心思的,辛苦了。”
  拉塞尔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吃得正香,恨不得自己也拿过大碗白米饭,浇上浓厚粘稠的酱汁,和软烂红亮的红烧肉搅和一通也全部下肚。
  “二十八岁”的拉塞尔和八年后面容冷酷的中将拉塞尔判若两人,性格还没有被生活打磨得沉稳强悍,看见妻子和弟弟都能大吃大喝红烧肉,忍不住开口说:“我不太想喝这个粥——”
  只是顶着菲丽丝的视线,说出来的语气莫名有种委委屈屈的感觉,急忙止住了话头。
  “你刚刚醒来,还不能吃这些味道厚重的食物,”洛白耐心地解释道,“而且这几天还不能出院,要一直卧床,吃粥易消化。”
  “好吧。”拉塞尔也没有坚持,垂着金色的眼睫看向了手里的粥碗。
  洛白倒也没有那么残忍,让他嘴里苦乏地喝完一碗白粥,还配了一小盒渍黄瓜。
  拉塞尔口味一向偏重,讨厌这些软乎乎又寡淡的营养液和粥,但他知道自己刚刚苏醒,应当用些口味清淡的吃食,勉勉强强接受了洛白的安排。
  洛白将红烧肉拉得远了些,将腌黄瓜推到了他面前:“尝尝这个吧。”因为时间匆忙,只是用醋、盐和辣椒草草腌渍了一下,腌黄瓜盐味不重,吃起来酸中带甜,辣味适中。冰爽可口,开胃消食,用来配白粥刚刚好。
  果然,入口后就感受到了腌黄瓜的美味。洛白没有没有放太多酱油之类的佐料,只是在黄瓜表面浅浅抹了一点盐,盐虽细,仍有颗粒感在,衬得黄瓜条更脆爽多汁了几分。
  拉塞尔连吃了几条,不得不承认寡淡的白粥配上有滋有味的黄瓜,胃里暖暖融融的,好像也不错……而且米粥被熬煮地香滑烂熟,上层还浮着厚厚一层米油,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的大脑仍旧有些昏沉,不记得自己先前已经吃过了洛白亲手制作的水煮鱼片,只当自己是第一次见面就接受了弟媳的好意,诚恳地夸赞道:“太费心了,西维尔能和你这样温柔善良的人成为伴侣,真是他的幸运。要知道他都这么大了,朋友没几个就算了,从小到大也没见喜欢的人,就喜欢到处乱窜,我和母亲都很担心他会孤苦伶仃,成为第三舰队最后一个被迫独身主义者……”
  “……”西维尔恨不得把他的嘴堵上。
  见拉塞尔“咯吱咯吱”吃腌黄瓜吃得起劲,一边还顺从地喝下了一大碗白粥。原先的修复舱已经被可折叠病床所取代,他宽厚的身子缩在病房的一角,看起来倒有些可怜,像只被家人忽视的大金毛。
  西维尔觉得有些不忍直视。他一向敬重有加的大哥,在找回了过去的记忆之后,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啊!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他的玫瑰
  菲丽丝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拉塞尔的场景。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秋日,在帝星的柯丹林宫殿前的广场上,陛下将要为一年来立下赫赫战功的帝国军人们举行授勋仪式。
  听身边的贵族夫人们小声议论,走在最前方的金发高大男人就是元帅家的长子,拉塞尔。
  长风猎猎,鸽群在苍空盘旋,他穿着一身军装走来,背后的猩红色披风随风飘荡。
  从菲丽丝的视角来看,男人极为高大健壮,他如一柄锋芒毕露的利刃,在众人的视线中沉稳地走到了陛下面前,那张俊朗至极的脸上原先并无什么表情,直到看见两旁的民众时才露出了一个柔和的笑容。
  有人窃窃私语:“天啊,他可真英俊……”
  “哦,听说他可以驾驶机甲和半个战舰队周旋而不败,还能轻松干翻那些骚扰边境的星盗。”幼年小皇子兴奋地说。
  公爵夫人摇着虚拟机械扇,也不知道是扇了个空气还是扇了个寂寞,附和道:“他笑得还这么迷人……”
  菲丽丝头一回在心里认同了她们叽叽喳喳议论的内容,要知道在从前,她可从来不想和这帮俗人有上一星半点观点相符。
  看见那个堪称“温柔”的笑容,她的心在那一刻好像跳动地快了一点。
  她自然不会自作多情地以为,这个战功赫赫的男人是在看着她们笑,但是她心中还是不由得升起了一股对拉塞尔的崇拜和仰慕之情。
  ——强悍,俊朗的年轻将领,谁不喜欢呢。
  .
  事实上,拉塞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沉默寡言、冷淡威严的。
  当然,他也并非一生下来就板着一张死人脸。
  小时候常常背地里偷偷带着西维尔溜出家门打全息游戏,在军校时也会在心里默默吐槽这个老师人菜话多、那个老师严厉古板……
  但是当他进入了军队后,开始不由自主地用父亲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手下的将领不服从自己的管教怎么办?怎样在敌人面前保持秋风扫落叶的冷酷无情?皇帝陛下要召见自己应该如何自处?
  这些通通没有人手把手教给他。拉塞尔只能学着记忆里父亲的样子,话一天天的少下去,沉默着完成自己的任务,一天到晚僵着面容。
  他发现,这一招很管用。虽然没有人来和他聊天打趣,寂寞了些,但是也没有不长眼色的人来烦他了。
  后来习惯了只动手不解释,哪怕心里有想法也很少开口了。
  而实际上,他心里藏着一个想法巨多、反应机敏的性格,和熟人打交道时温和有加。
  两相结合之下,对敌人冷淡疏离、对帝国人民友好和善,再配上他那家族遗传的璀璨金发、俊朗面容,帝国的姑娘小伙们对他倾心者不在少数。
  拉塞尔对此一无所觉。他其实有一个悄悄喜欢了很久的人……帝国的娇艳明珠,菲丽丝殿下。
  他忘不了第一次见到菲丽丝的情景。那是在皇帝的午宴后,元帅在和尊贵的陛下议事,他有些无聊地在一旁旁听,思绪却不知道飞到了哪里。
  从斜角的玻璃花窗里,他可以看见王宫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穿着火红色的长裙的女孩子,支起了一个画架,逼着可怜的园丁先生放下手中全自动除草机的遥控器,站在那里给她当模特。
  犹带金色的霞光落在少女的侧脸上,让那张精致好看的脸染上了深深浅浅的光晕。
  坐在那里的时候,她好像整个人沐浴在光中,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了一小片惊心动魄的阴影,静谧美丽。
  啊,她可真好看,还有些霸道。
  拉塞尔在心里默默感慨道,面上还是不动声色。
  他们尊敬的陛下似乎注意到了他傻呆呆地顶着窗外后花园看了许久,有些头痛地对元帅抱怨道:“……菲丽丝整天就喜欢摆弄她的玫瑰花,还有画画,让人拿她没办法。”
  画画怎么了?多文雅的爱好!拉塞尔不好意思地收回了视线,在心里无声地反驳他。
  虽然他知道,时下贵族们流行的爱好是虚拟精神力作战和机甲涂装,这样复古的爱好有些小众……
  可谁规定必须喜欢的和大家都一样呢?他的梦想就是退役之后,和自己的爱人孩子一起住在一个偏僻小星球庄园里,养些动物,过上与世无争、远离帝星权贵圈的日子。
  后来在各种宴会上,他总是能见到菲丽丝。和外人以为的不一样,在他细致的观察
  下,菲丽丝好像是一个有些纯善、甚至天真的文艺少女。
  她喜欢月白色和浅紫色,在皇宫的后花园里也种上了各种动人的蔷薇和玫瑰;她喜欢用最古老的方式手绘,会在闲暇时带上颜料和画板,去往各种古旧的遗迹采风画画;她并不热衷于和权贵们打交道,在成年时便自动放弃了选帝侯名额,就连对社交也性质缺缺……
  了解的越多,拉塞尔对这个王室里长大的玫瑰越发倾慕。
  可是并没有人来教导他,应该如何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军校里的朋友们好像只是随手在社交软件上发发消息,就能收获很多伴侣,一个不行就再换另一个,每时每刻都有可以相伴的人;元帅父亲也不会教导他如何处理自己的感情,他想学习都无从下手。
  最后,他选择了一个最愚蠢、古老,但是有效的方法——
  让父亲和陛下提出联姻。
  元帅没有拒绝他一向信任的稳重大儿子,既然菲丽丝已经主动放弃了选帝侯名额,她的婚事对王室来说无足轻重。不会给德拉诺家族带来助力,也不会招惹来太多站队择优的麻烦,是个明智的结婚对象。
  元帅甚至对他的果决感到十分满意,想当年他也是直接对隔壁舰队的指挥官克莱尔求婚,然后顺理成章地结为了一家人。
  真正的钢铁直男元帅:……婚姻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啊!选个人,结婚,完事了。
  ………………
  拉塞尔阻止了父亲立刻去寻找皇帝陛下。他想再多获得一些功绩,再来堂堂正正地向菲丽丝说出自己的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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