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知道小可爱和大美人都是不缺这点钱的,但是总不能第一次“约会”就让对方掏钱不是?而且,他也不能总当电灯泡吧,总得留点时间让他们父子说说话吧!
“你说多少钱?”收银台前的沈枫,掏了掏耳朵,一脸吃惊地看着那收银员,好像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先生,您一共消费了39837元,外加包间的使用费1000元,总共消费40837,给你抹个零头,您只要付4万就可以了。”
收银员依然微笑又复述了一遍,没有一点不耐烦。
“可是怎么这么多,不过四个菜,一盆米饭吗?其中三个菜还全是素的。”沈枫震惊地下巴都快掉了。
这是黑店吗?就那么点东西,就敢收他四万块钱?
“是这样的。”服务员没有半点不耐烦,依旧微笑着耐心地解释道。
“我们这里米饭,是用灵米做的,口感绝佳且能补充灵力。一亩灵田三年才产出一百斤,所以供应量非常紧张。物依稀为贵,这价格自然就高了点。那盆米饭的价格是5000元,至于那三盘素菜,虽然种子都是普通的凡植,但是都是用灵泉水浇灌长大的,价格也不低,两千一盘,至于那盘炒肉,虽然分量不多,但是其肉是选用的玄阶凶兽身上最美味的部分,这价格就高了点,要八千多。”
沈枫顿时叫了起来,“不对啊,这总共加起来才不到两万,哪来的4万?”
收银员微笑道:“先生,在你们点餐之前,您这个包间还点了一壶茶,是由千年茶树上采下的菜叶所泡,极为难得。所以价格贵了点,要2万一壶。”
沈枫:“……”
感情他们喝的是金子吗?
那瞬间,沈枫真的气得差点打投诉电话举报这家黑店——如果蓝星能力界有这个部门的话。
唉,美色误人啊!
心痛地掏出银行卡,沈枫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钱被人划走,那心痛得是无以复加。
他的钱啊!那可是他攒了半辈子的小金库,一顿饭就让他破产了。
这大美人还真不是普通人能养得起的,看来他要更加努力赚钱才是。
捏着□□,沈枫回到了包间,进门一看,发现只有小可爱一人独坐在那里,神情有些落寞,顿时心中一紧:“小离,你爸呢?”
“走了。”姜离殇有点想哭,虽然已经预料到父亲会走,但是他没想到他会留得这么快只留给他“我走了”三个字,就走了。
“你怎么不留他呢?”沈枫真是有些恨铁不成钢,亏他刚才还怕打扰他们父子谈话,特意在下面多呆了一会,真是白费了他的良苦用心。
“我……不敢。”姜离殇在沈枫的眼神中低下了头。
难得小沈帮他制造了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他能和父亲坐下来好好吃一顿饭,他居然还没有好好把握住,真是太不应该了。
一时间,姜离殇有些心虚了。
沈枫真是心痛啊。
花了这么多钱,大美人就这么拍拍手走了,以后再见,还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呢!
刚才在饭桌上就不应该太矜持,直接约下次吃饭的时间就好了嘛!
果然,太老实的人是娶不到媳妇的。
第23章 阳山案1
不过好在,他还有“人质”在手。
看着既心虚又难过的小可爱,沈枫的眼中闪过一道幽光。
大美人对小可爱有心结是显而易见的,但也并不是一点都不关心这个儿子。只要大美人的儿子还在他“手上”,他就不相信,他难道还没机会再见到大美人?
“小、小沈?你的眼神有点、有点可怕。”
姜离殇不由地瑟缩了一下,他怎么觉得小沈的眼睛在冒红光?还有他总感觉自己好像被毒蛇盯上了一般,让他都快忍不住变回原形了。
“可怕?怎么会?小离你看错了吧!”沈枫笑眯眯地说道。
真不愧是小狼崽子,这野兽的直觉还真不是盖的。
“我只是觉得有些可惜,难得和你爸一起吃饭,没想到你爸这么快就离开了,不能好好叙一叙,真是遗憾啊!”
“是呀,的确是太可惜了。”姜离殇的注意了一下子就被转移了。
虽然他觉得自己不该奢求更多的,但是是人总是贪心的,达成了一个目的,就立马想要达成更高的目的,怎么都是不满足的,不过……
“小沈,你之前不是一直叫我局长的吗?怎么刚才叫我小离了。”姜离殇奇怪的问道。
虽然大家都是叫他小离,他也习惯了,但是难得有人恭恭敬敬地叫他局长,他还是蛮受用的。怎么刚叫了没两天,又被人叫小离了?
“哦,我突然觉得大家都叫你小离,只有我一人叫你局长,似乎有些不太合群,所以还是决定随大流,一起叫你小离吧!”沈枫张口就是一个理由。
开玩笑,他可是要做小可爱爸爸的人,怎么能还叫小可爱局长呢?岂不是乱了辈分?他得及早这个问题调过来。
“也是。”姜离殇想了一下说道。
这宁城分局,都没有叫他局长的,就小沈一个这么叫,不知道还以为他在拍自己马屁呢!若是因此被人误解了可就好了。
沈枫:“……”
这孩子还真容易相信人,他随口这么一说,这孩子就信了,真是单纯地有点过分。
看来他得好好把关,若不是被哪个居心叵测的人渣败类给拐走了怎么办?到时候他真是哭都没地方哭了。
殊不知,这世间,有谁有这么大的胆子敢打这对父子的主意?若真的有这样的人渣败类话,那也只有他而已。
*
在骊市呆了两天之后,空手而来的五人,大包小包地回去了,包括沈枫。
本来就已经花了一大笔钱的沈枫,看着这满屋子的包装盒,感觉自己心在滴血!
他是白痴吗,明知道现在财务困难,已经濒临破产,还买了这么多的毛绒球干嘛?
明明他根本就不玩这玩意,但是每次看到这些毛绒球,就像中邪了一下,都会忍不住去买。为此,他还专门腾了一间屋子装它。骊市的毛绒球很多在宁城根本没见过,他脑袋一热,就忍不住……
这毛绒球,狗都不爱玩,也只有小猫咪喜欢。但他似乎天生招猫咪讨厌,猫咪五米之外见了他,就像是见了鬼一样,跑得飞快。
有一次他强行去抱一个布偶猫,谁知那猫竟然在他的怀里昏了过去,差点没被那只猫的主人给当成杀猫凶手给扭送派出所。
这么多毛绒球,他要怎么处置呢?
扔了吧,舍不得,不扔吧,他看着也心烦。突然间,他想到买些毛绒球时,姜离殇的脸上闪过一丝渴望的表情。
……要不送小可爱吧!沈枫有些迟疑地想道。
可……狗都不喜欢这些,狼会喜欢这些东西吗?
……算了,改天送几个给他吧,反正这玩意他多得是。
接下来几天,沈枫就找机会把毛绒球送给了姜离殇。
“你给我这些毛绒球干嘛,我天狼族又不是猫,不喜欢这个。”
姜离殇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淡定一点,语气中更是充满了不屑一顾的意味,但是他那双渴望的眼睛,却不受控制地转向了那一盒子的毛绒球。
沈枫顿时心里有数了,脸上立刻堆满了笑容:“我买回来后才发现,我家里的毛绒球已经多得都快把屋子堆满了,扔掉又不好,小离,你就帮我处置了吧!”
作为堂堂宁城分局的局长,喜欢这种小猫小孩才喜欢的毛绒球的确有些跌面子,只能拐着弯让他接受了。
“那……好吧!我就勉为其难帮你处理了吧。”
姜离殇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但手上的速度却不慢,快速抱起桌上的盒子,一个个地拨弄着。
“你说你家还有很多这个?”
姜离殇好不容易把注意力从毛绒球上移开,一脸期待地问道。
“自然是真的,我从小就喜欢收集毛绒球,什么颜色材质的都有,哪天我带你去参观参观?”沈枫蛊惑道。
“嗯,好。”小孩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见猎物入了,沈枫勾起了一抹得意的笑容。
小的已经进去了,老的还会远吗?
沈枫想得蛮好的,但是一切应了一句老话,计划赶不上变化。
*
自沈枫觉醒后被带到蓝院,前辈们都告诉他,维和局的工作虽然危险了点,但是胜在工作清闲,毕竟灵异事件可不常见,一个月顶多就几件而已,大部分时间都在喝茶摸鱼,舒服的很。
但是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现在过的生活和前辈们说的完全不一样?
刚来报道第一天,就发生了西山森林地缚灵事件,若不是大美人及时相救,他差点就死在那里了。
等这件事完结了,沈枫以为他好歹能歇上两天呢!这灵异事件就接二连三的发生了,他是连口喘气地功夫都没有。
虽然这里面有几件被证实是乌龙,就是普通的刑事案件,但他们也得亲自去证实啊!时间依然被耽搁了。
沈枫还算好的,老刘就算惨了,这些天是累的够呛,谁叫他的异能是催眠和记忆消除呢?